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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通信管理局关于村通电话工程实施意见3篇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通信地址电话号

2022-10-11 14:34:49综合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通信管理局关于村通电话工程实施意见3篇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通信地址电话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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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通信管理局关于村通电话工程实施意见3篇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通信地址电话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通信管理局关于村通电话工程实施意见1

【发布单位】甘肃省

【发布文号】甘政办发[2007]39号 【发布日期】2007-04-09 【生效日期】2007-04-0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甘肃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经委关于甘肃省墙体材料革新“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7]3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省经委制定的《甘肃省墙体材料革新“十一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九日

  甘肃省墙体材料革新“十一五”规划

(省经委二○○七年一月十七日)

  推进墙体材料革新,逐步淘汰实心粘土砖,发展以工业废渣等为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积极推广节能建筑,有利于促进墙体材料产品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升级和建筑业技术进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为推进我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在“十一五”期间取得突破性进展,制定本规划。

  一、我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现状

(一)进展情况

“十五”期间,全省新型墙体材料产量持续增长,2005年达到亿块,占墙体材料总量的%。五年累计生产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亿块,节约生产能耗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废气排放8250吨,节约土地9540亩,利用各种废渣307万吨。全省新型墙体材料建筑年均增长%,2005年的建筑竣工面积达到495万平方米,五年共建成新型墙体材料建筑1757万平方米。兰州市、天水市、陇西县等城市规划区内实现了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以下简称“禁实”)目标。

  五年来,全省新增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57家,改造砖瓦企业67家。全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达到197家,生产能力提高了一倍,达到30亿块。嘉峪关市依托酒钢公司建设了年产1亿块粉煤灰页岩砖生产线;兰州甘草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西班牙政府贷款,建设了30万立方米粉煤灰混凝土砌块生产线,提升了我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档次和水平。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有关墙体材料革新的政策法规未能落实到位。《甘肃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未能全面贯彻落实到位,“禁实”计划未能全面按期实施;墙体材料革新专项基金未能在全省范围内征收,征收率(额)下降,在经济调控和支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方面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2、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市州仍未健全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机构或开展实质性工作,总体工作停滞不前;多数市州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人员仍然是兼职,不能全面、准确地掌握和了解当地墙体材料总量、实心粘土砖产量、建筑规模等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基础数据,缺乏系统的工作计划和具体的“禁实”措施。有些地方违规建设实心粘土砖厂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墙体材料以实心粘土砖为主的状况尚未改变,毁田占地,大量消耗能源和污染环境的现象仍未得到有效遏制。

  3、节能建筑推广应用工作进展缓慢。我省多数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规模不大,生产技术、产品档次和质量不高,产品结构不合理,非承重材料仍占大多数,替代性新型墙体材料主导产品的发展与建筑市场的需求有较大差距,配套产品不足,在墙体材料市场上缺乏竞争力。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产能发挥不足,制约了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采用新型墙体材料节能建筑的设计施工技术标准、图集、规程等还不配套,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范围、应用数量受到限制;在立项、设计、施工等环节上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力度还不够。

(三)发展的必要性

  1、大力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是我省资源与环境现状的迫切要求。我省人均资源占有量仅为全国人均水平的一半左右,虽然人均耕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由于耕地质量较差,单产水平低,人地矛盾十分突出。生产能耗高、能源紧缺已成为影响和制约我省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目前,我省墙体材料中实心粘土砖仍然占绝大多数,粘土砖生产企业占地超过5万亩,每年消耗60多万吨标准煤,烧砖取土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生态环境。全省每年排放约800万吨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其中,粉煤灰约220余万吨)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不仅占用土地,给资源和能源利用造成很大压力,而且其中所含的有害物质严重污染周围土地、水体和大气环境。因此,加快发展节能、节地、利废的新型墙体材料,推广节能建筑,不仅是实现“十一五”期间工业节能20%目标任务的重要途径,更是发展循环经济,缓解资源约束和环境压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客观需要。

  2、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是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和推广节能建筑的要求。“十一五”期间,建筑市场的需求对新型墙体材料在数量、品种、质量和功能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关系到房屋建筑功能和质量的提高、节能达标、建筑功能和住宅功能的改善、人民居住舒适度的提高,以及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实现。因此,大力发展技术先进、功能良好、适合住宅产业现代化、满足建筑节能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是推进建筑业和建材业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的现实需要。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为宗旨,紧紧围绕节能降耗减排治污工作任务,以大力发展节地、节能、利废、保护环境和改善建筑功能的新型墙体材料为主要目标,以“禁实”工作为重点,依法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以推广应用为龙头,大力推进技术进步,促进墙体材料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根本性转变、质量和效益的根本性提高,使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二)发展目标

  1、到2010年,全省新型墙体材料年产量达到35亿块,占墙体材料总量的比重达到50%,其中城镇达到60%,实现“禁实”的城镇规划区内达到90%以上,累计节约土地2万亩,节约生产能耗82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等废气排放万吨。

  2、到2010年,采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竣工面积占城镇建筑竣工面积的60%,实现“禁实”的城镇规划区内达到90%以上;新建节能建筑全部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并达到国家节能设计标准。

  3、到2010年,实现全省分“禁实”计划。

  三、重点任务

“十一五”期间,我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的重点在中小城市。住宅建筑中多层砌筑结构占较大比重,要重点发展适用于多层砌筑结构建筑的承重墙体材料,将混凝土多孔砖、粘土多孔砖和承重混凝土空心砌块作为发展的主导产品。河西地区要以保护耕地为重点,充分利用当地水泥、砂石资源丰富的条件,积极发展非粘土承重新型墙体材料;粘土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要积极推进节能、节土的烧结空心制品的生产与应用,并向高强度、高空洞率、高废渣掺量和高保温性能发展;要重点开发满足建筑节能要求,具有保温、隔热、耐候性良好的外墙材料;推动轻质隔墙板向机械化装配式板材发展;积极发展煤矸石、粉煤灰、页岩等利废墙材产品;开发生产与主导产品配套的系列产品。

(一)以分阶段逐步“禁实”工作为重点,加快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城镇分“禁实”计划,制定逐步淘汰、改造实心粘土砖厂计划,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已实现“禁实”的城市,要向郊区城镇延伸,并逐步向小城镇和农村延伸。新型墙体材料基本能够满足工程需要的地区,要禁止生产粘土砖。

(二)根据市场需求确定新型墙体材料主导产品,建设成规模、上水平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线。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引导和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档次,加快淘汰和改造实心粘土砖生产能力;改变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规模小、技术装备水平低、产品结构不合理的现状,提高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三)以建筑应用为龙头带动各项工作。要抓住“禁实”和推进住宅产业化、推广节能建筑的有利时机,使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取得显著进展。做好在安居工程和住宅小区成片建筑中大面积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积极组织解决产品性能、产品配套、应用技术等方面的问题,确保新型墙材的应用逐年增长,满足建筑市场和建筑功能不断革新的需求。

  四、主要措施

(一)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31号)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规定》,依法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各市州、县区市政府要将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由政府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制定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加强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的组织协调、规划及管理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在制定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制定和实施产业政策中。要从产业结构调整、国土资源开发保护、重点项目建设、技术改造投资、城镇化发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加强对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粘土砖生产用地的监管,严禁向新建、改建、扩建粘土砖生产项目供地,严禁占用耕地建窑或擅自在耕地、林地上取土,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建设部门要依法加强对进入建设工程领域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的标准化管理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乡镇企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乡镇砖瓦企业的监管,制定乡镇实心粘土砖厂分期减产、改造和淘汰的计划并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返退、上缴及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税务部门要积极落实国家有关鼓励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利用废渣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抑制实心粘土砖生产的税收政策;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无照生产以及经营、销售国家明令淘汰产品、设备的行为;质监部门要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严格监督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禁止无标生产和质量未达标的墙体材料产品出厂销售;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监督,依法查处污染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把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积极推广。全省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及公共建筑要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鼓励有条件的民用建筑项目按65%的节能目标实施,最大限度地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凡财政拨款或补贴的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共建筑、经济适用房、示范建筑小区和国家投资的生产性建设项目等,要率先选用新型墙体材料,并不断扩大应用范围,提高应用比例。

  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禁实”计划,积极推进规划区域内“禁实”工作进度。建设管理部门要积极抓好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解决和完善新型墙体材料建筑和外墙保温等施工应用配套技术,编制相应的工程建设标准图集和施工规程规范,将逐步“禁实”、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纳入立项、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各个环节,促进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支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的政策法规。要建立健全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执法体系,依照《行政处罚法》和《规定》的要求,建设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各级墙体材料革新工作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规定》,依照授权全面履行职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依法推动墙体材料革新及“禁实”工作。要加强与经济、国土资源、财政、建设、工商、环保等管理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对违反《规定》新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生产线,在禁止时限、范围内使用实心粘土砖以及违反专项基金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和处理。

  要加强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建立激励机制,奖优罚劣。一是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减、免、缓征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二是对采用了新型墙体材料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规定予以返退;三是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要专款专用,不得平调、挪用、截留,以充分发挥其导向、调控和支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的作用。对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提高建筑节能并实施好的项目给予一定奖励,以加大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力度。对违反节能规定,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鼓励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利用废渣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实心粘土砖一律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按简易办法征收。

(四)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规定,调整我省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及产品结构。对鼓励类投资项目给予资金和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对于限制类新建项目禁止投资,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对现有生产能力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改造升级;对淘汰类项目,要采取有力措施按规定期限淘汰。现有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要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改造转产新型墙体材料。对不按期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的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充分利用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加大对科技含量高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支持力度。建成一批有规模、上水平的新型墙材示范骨干企业;在有煤矿、火力发电的地区,积极拓宽粉煤灰、煤矸石等废弃物的利用途径;推动绿色墙体材料、绿色建筑、低能耗建筑的开发,提高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的技术水平。

(五)加强协作配合,做好基础工作。各级墙体材料革新工作部门要积极与统计、建设、国土资源、乡镇企业管理等部门沟通配合,对本地有关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墙体材料总量,墙体材料企业数量、规模、技术装备水平、占地情况,能耗、资源、建筑结构体系、建设规模等)进行调查摸底,使制定计划有依据,开展工作有方向,解决问题有目标。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做好生产、应用和基金使用管理等方面的统计工作。努力建立科学、合理的统计指标体系,规范统计程序,杜绝弄虚作假和虚报浮夸。

  积极做好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政策法规,了解和熟悉有关新型墙材生产以及相关建筑应用、建筑节能方面的基本专业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国家有关墙体材料革新的政策法规和我省能源、土地、资源现状以及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重大意义,科学高效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和土地的成功经验,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社会经济效益,使广大住户充分认识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住宅的优越性。同时,对拒不执行有关政策法规,破坏土地,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现象予以曝光,形成领导重视、部门支持、公众参与、全民行动和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附件:全省分“禁实”计划

  年份禁实城镇2006

  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

  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

  庆阳市:西峰区

  定西市:陇西县2007兰州市:红古区、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

  天水市: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清水县、张家川县

  白银市:白银区、平川区

  金昌市:金川区

  定西市:安定区

  2008兰州市:所辖各建制镇

  嘉峪关市

  酒泉市:肃州区

  张掖市:甘州区

  武威市:凉州区

  金昌市:永昌县

  白银市:靖远县、景泰县、会宁县

  定西市:临洮县

  庆阳市:镇原县、宁县、合水县、华池县、环县、庆城县、正宁县

  2010酒泉市:敦煌市、玉门市、金塔县

  张掖市:山丹县、民乐县、高台县、临泽县

  武威市:民勤县、古浪县、天祝县

  定西市:岷县

  平凉市:崆峒区

  临夏州:临夏市

  陇南市:武都区

  甘南州:合作市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通信管理局关于村通电话工程实施意见2

【发布单位】甘肃省

【发布文号】甘政办发[2008]66号 【发布日期】2008-05-19 【生效日期】2008-05-1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甘肃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农牧厅关于加快发展全省粮油生产意见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8]6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省农牧厅《关于加快发展全省粮油生产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关于加快发展全省粮油生产的意见

(省农牧厅 二○○八年四月六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及《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省委发〔2008〕1号)文件精神,促进全省粮油生产稳步发展,保障粮油市场有效供给和价格稳定,确保全省粮油总量平衡,结构合理,质量提升,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生活需求,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粮油生产的重要性

  近年来,受全球粮食产量下降和消费持续增长的影响,全球粮食供求关系偏紧,价格持续上涨。国内油料生产受效益偏低、农民种植积极性下降的影响,面积持续下滑,产量徘徊不前,油品供需缺口不断增大,食用油价格涨幅较大。国际、国内粮油生产消费形势的变化也给我省带来一定的影响。我省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省份,农业基础薄弱,粮油综合生产能力低,农民收入水平不高。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人口增加,全省粮油需求逐年上升,供给压力加大,粮油安全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粮油生产、确保粮油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把提高粮油综合生产能力、保证粮油供应、确保粮油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实现全省粮油供需基本平衡。

  二、基本思路和基本目标

(一)基本思路:“保面积、保总产、保安全、保供给、保增收”。具体就是稳定面积,优化结构,提高品质,依靠科技,主攻单产,增加总产,保障供给,确保安全,立足省内粮油供求基本平衡,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发挥比较效益和生产优势,大力发展优质高产粮食作物和低芥酸、低硫苷“双低”优质油菜,改善粮油品质,提高加工水平,促进粮油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基本满足省内人口增加、畜牧业发展和食品加工业对粮油消费的需求。

(二)基本目标:全省粮食播种面积每年稳定在3800万亩以上,总产量800万吨以上(其中小麦面积稳定在1400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250万吨以上),力争到“十一五”末全省粮食总产量达到850万吨。稳步扩大油料面积,着力提高单产,油料面积今年恢复到490万亩,总产量达到50万吨以上,“十一五”末全省油料面积达到500万亩以上,总产量达到60万吨。通过努力,确保全省粮油供需总量基本平衡,基本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粮油消费的需求。

  三、重点工作

(一)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恢复扩大油料面积。通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种植粮油的积极性,改善粮油生产的基本条件,大力发展粮油精深加工业,提高加工增值水平等措施,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恢复扩大油料面积。要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积极扶持粮油生产大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土地向粮油生产大户适当集中。

(二)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加快粮油商品基地建设。河西、沿黄、泾渭河流域等灌溉农业区要充分利用现有水浇地,加快灌区节水改造,配套完善田间水利设施,大力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尽力扩大灌溉面积,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河东旱作农业区要加快兴修水平梯田,提高耕地蓄水保墒能力,通过兴修小塘坝等小型水利工程,广泛开辟抗旱应急水源,推广集雨节灌技术,增强防旱抗灾能力。加大资金投入,加快中低产田改造、盐碱地改良和沃土工程建设,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进一步巩固提高商品粮油大县的生产能力,突出抓好陇东、河西、沿黄和徽成盆地4大商品粮基地建设,抓好河西冷凉灌区及中南部高寒阴湿山区春油菜、中部胡麻、陇东南冬油菜3大商品油生产基地建设,建立稳定的商品粮油生产基地,提高粮油商品率,使其成为商品粮油基地、优质农产品基地、科技示范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为稳定全省粮油生产发挥重要作用。

(三)调整优化生产结构,大力发展特色粮油生产。各市州要立足资源特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立足区域比较优势,围绕战略性主导产业、区域性优势产业和地方性特色产品,大力推进生产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生产布局,促进粮油生产向优势产区、优势品种、优势区域集中。河西地区重点发展杂交玉米制种,适当扩大春小麦种植面积;中东部地区要扩大玉米、马铃薯种植面积,发展小杂粮等特色粮食作物;陇东南地区稳定冬小麦面积,积极扩大粮食复种面积。进一步优化粮食作物内部结构,突出抓好小麦、玉米、马铃薯三大粮食作物,逐步压缩中东部浅山易旱区低产夏粮面积和南部条锈病核心越夏区小麦面积,稳步扩大玉米、马铃薯等高产秋粮面积。

  要稳定胡麻种植面积,积极扩大油菜种植面积,压缩春油菜高芥酸和白菜型品种,重点发展“双低”优质油菜,把油料发展的重点放在扩大复种面积上。洮岷高寒阴湿区和祁连山北麓地区要努力扩大“双低”春油菜面积,中东部地区要稳定胡麻种植面积,陇东南地区要积极扩大麦收后复种油菜和移栽荏子的面积,河西、沿黄及东部地区要稳步扩大油葵种植面积。

(四)大力推广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提高粮油生产水平。要对先进实用的粮油增产增效技术进行组装配套,重点推广旱作节水、优良品种、病虫害综合防治、机械化耕作、科学施肥等集成技术,切实提高粮油生产技术的普及率和到位率,提高粮油产出水平。一是大力推广旱作节水技术。在中东部旱作农业区重点推广全膜双垄沟播、垄作栽培、机械深松耕少免耕保护性耕作、秸秆覆盖抑蒸保墒、抗旱播种等旱作农业技术。在河西、沿黄等灌溉农业区大力推广地膜覆盖、膜下滴灌、垄作沟灌、间套复种立体种植、少免耕垄作栽培等高效节水技术。二是抓好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控。重点是抓好小麦条锈病、马铃薯晚疫病、玉米螟、油菜菌核病等病虫害综合防控工作,确保粮油生产安全。三是大力推广农业机械化技术。重点推广机械深松、高茬收割、秸秆直接粉碎还田、机械起垄覆膜、精少量播种、机收机播等耕作技术,提高粮油生产的机械化水平。四是推广科学施肥技术。推广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化肥深施、测土配方等科学施肥技术,提高土壤肥力水平。

(五)大力推广优良品种,提高良种覆盖率和优质率。在粮油新品种的引进、选育、示范、推广上要有大的突破。一是加快新优粮油品种的引进、试验和示范,抓好省内现有优良品种和地方传统名特优品种的提纯复壮,因地制宜筛选推广一批符合本地特点的优质、高产、抗逆性强的粮油主栽品种和配套栽培技术,加快粮油作物品种更新换代步伐。二是建立健全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立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加强种子质量监管,确保种子质量,提高良种生产、加工和包衣统供能力。三是加快优质品种的研究和选育工作,加强联合攻关,强化高产优质多抗新品种的选育,重点是面包、饼干等专用小麦品种,粮饲兼用、优质蛋白饲料玉米、淀粉、全粉、薯片薯条加工马铃薯品种,“双低”油菜,提高粮油作物品种的优质专用水平。

(六)狠抓粮油高产创建活动,辐射带动粮油生产发展。粮油高产创建活动,是确保粮油生产稳定发展、提高粮油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要按照省农牧厅《2008年全省粮油高产创建工作方案》,以30个旱作农业项目县和10个粮食生产大县为重点,突出玉米、马铃薯、小麦(含啤酒大麦)三大作物,每县建立1个万亩连片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区。9个油菜主产县各建立千亩示范片2―3个,5个胡麻主产县各建立百亩示范片2―3个。辐射带动高产创建县单个粮食作物总产、油料总产分别较前三年平均增长5%以上。各市州要高度重视粮油高产创建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力度,尽快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高产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四、保障措施

(一)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今年中央和省上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大,补贴的项目和品种多,受益面广,资金下拨时间也比去年早。各市州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国家和省上发展粮油生产的扶持政策,全力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政策,把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到户,落实到位。要细化实施方案,靠实目标责任,完善操作办法,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和放大政策效应,形成促进粮油生产稳定发展的政策合力。

  要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加大土地整理和复耕力度,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对撂荒的耕地通过土地流转、代耕代种等方式及时耕种。

(二)加大粮油生产扶持力度,增强粮油生产发展后劲。各级财政要增加粮油生产投入,改善粮油生产基础条件,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稳定商品粮油生产。不断增加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农业技术推广、粮油生产大县和商品粮油基地建设、粮油加工、销售等扶持资金,支持开展粮油高产创建活动。要制定优惠政策,对粮油生产大县和种植大户实行奖励扶持政策,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投资投劳粮油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金融部门要强化服务,加大对粮油生产的资金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粮油综合生产能力。要积极开展粮油作物政策性保险试点,为粮油作物生产提供风险保障。

(三)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提高粮油生产科技水平。要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针对制约粮食生产的重大技术问题,整合科技资源,集中力量攻关,对粮油标准化生产技术、基因技术、节本增效技术、精深加工技术等重大技术进行研究,搞好技术储备,为粮油生产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突出重点作物、重点区域和关键农时,细化技术方案,分地区分析、分作物研究、分季节安排,落实各项技术措施。转变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方式,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办好各类示范点、样板田,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成立发展粮油生产专家指导组,对粮油发展及高产创建活动进行技术指导与服务。组织科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实施科技入户工程,提高技术的入户率和到位率。

(四)大力发展粮油加工业,提高加工增值水平。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壮大粮油精深加工龙头企业,积极发展粮油加工业,引入高科技,研究开发新产品,发展新型食品加工业。要按照集中加工上规模,精深加工上档次的要求,制定出台优惠政策,重点扶持一批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粮油精深加工企业,积极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加工技术水平和实际加工能力。重点提高优质专用粮加工包装水平和加工质量,发展面条和面包等专用粉、玉米饲料、玉米淀粉、马铃薯淀粉、全粉、优质小杂粮、高品质精加工食用油等系列产品。要把种植大户、粮油加工企业、粮油市场有机联系在一起,加快粮油加工转化和流通速度,使农民和加工企业得到更多的实惠,带动全省粮食向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要大力发展粮油加工销售中介组织。在粮油主产区发展以农民为主体的多种形式的粮油加工和流通协会、学会、经纪人,促进粮油的加工转化,提高农民种植效益。各级粮食行政部门要加强粮油市场调节和宏观调控,努力增加省级和地方粮油储备,确保市场有效供给和价格稳定。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促进粮油生产稳步发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狠抓落实,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真正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成立粮油高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加强部门协作,整合项目资金,形成领导重视、职责明确、齐抓共建的工作机制,促进全省粮油生产秩序稳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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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通信管理局关于村通电话工程实施意见3

【发布单位】山西省

【发布文号】晋政办发〔2005〕46号 【发布日期】2005-06-19 【生效日期】2005-06-1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山西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村通电话工程意见

(晋政办发〔2005〕4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加快实施村通电话工程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关于加快实施村通电话工程意见

  近年来,省委、省人民政府从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农村小康建设的大局出发,大力推进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省通信管理局、各电信运营企业加大投入力度,农村通信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但是,从全国情况看,我省农村通信发展依然相对滞后。到2005年3月底,全国个行政村中,已通电话的个,村通率达到%。我省个行政村中,已通电话的为个,村通电话率只达到%,低于全国个百分点,目前还有4754个未通电话行政村,其绝对数居于全国各省第一。2005年2月,信息产业部决定将我省列入“村通电话工程”试点范围,并指定山西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移动公司)承担我省未通村工程任务。为了推进我省农村信息化,加快农村通信建设,尽快实施“村通电话工程”,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我省加快“村通电话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形成政府支持、行业推动、条块结合、社会促进的工作机制,使“村通电话工程”成为推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桥梁工程”,成为服务“三农”、改变落后地区面貌的“民心工程”,成为促进农村通信发展的“信息工程”。

  具体目标是:到2005年年底,确保3000个行政村通电话,力争3895个行政村通电话,使行政村通电话的比例达到97%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成立山西省“村通电话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统筹协调全省“村通电话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听取工程进展情况汇报,监督工程进度,检查工程完成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通信管理局,负责“村通电话工程”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具体实施,日常工作的联系、沟通、监督等工作。

(二)协调配合,各尽其责。“村通电话工程”时间紧、任务重,且未通电话行政村地形复杂、施工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村通电话工程”的协调、配合工作,对工程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予以解决。对工程建设中涉及机房、线路、铁塔等通信设施在征地、施工补偿、村民交涉等方面要给予积极协调和帮助,施工杆路补偿要适当给予减免,涉及村通电话工程项目建设征用土地可以按行政划拨方式供地;电力部门对工程的电力接入、租用电力杆塔、跨越电力线路要积极配合,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施工效率;交通、林业、其他电信运营公司对穿越公路、林地、租用杆路等要大力支持和帮助;在工程施工中若遇到市、县、乡镇等有规划的地段,当地政府可按照城镇总体规划,优先考虑“村通电话工程”,抓紧对通信线路路由进行审批;各级地方政府及公安、电信部门要加强对已通电话通信设施、线路的保护,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破坏盗窃通信设施的事件发生,加大打击破坏、盗窃通信设施的力度,确保“村通电话工程”的顺利实施。各有关单位在“村通电话工程”建设中要提前考虑建设农村综合信息网的问题,并作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不得相互推诿,延误工程进展。

(三)给予工程资金补助。省、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工程任务要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其他电信运营企业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对未通电话行政村的投入。

(四)实施目标考核。“村通电话工程”的实施,是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推动农村小康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工程目标完成情况是对各市人民政府工作目标考核的一项内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要将“村通电话工程”完成情况列为对省内各电信运营企业评比“文明单位”、“劳模企业”、“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要利用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对于在“村通电话工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将予以通报表彰,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要向社会公布,实行社会公开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村通电话工程”作为2005年政府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专门的工作制度。

(二)建立“村通电话工程”旬报制度和每月情况通报制度。省移动公司及其他电信运营企业每旬应将“村通电话工程”的建设进度、实施情况、完成情况、验收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等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报。省通信管理局和省移动公司每月第一周召开一次情况沟通会,及时解决“村通电话工程”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将对工程进展情况定期检查。

(三)省移动公司在“村通电话工程”的实施过程中,要积极筹措资金,发挥自身网络优势,采取多种方式确保任务的完成。“村通电话工程”目标村的具体实施方案由省移动公司制定,报经省通信管理局审核,并上报领导小组后组织实施。省内其他未承担村通工程任务的电信运营企业可先向省通信管理局申报计划,经研究协调后组织实施。新开通的未通村详细资料报省通信管理局核实认可后,作为已完成的任务从其所属企业集团任务总量中核减。“村通电话工程”的项目资金由具体的实施单位自行解决。

(四)省内各电信运营企业要保证所建成的村通项目正常运营和网间互通,任何企业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已建成的农村通信设施进行拆除、关闭。本意见实施后,已通电话行政村的通信保障仍由原电信企业负责。

(五)对“村通电话工程”完成情况的核实,由当地政府予以确认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再通过拨测、走访、抽查、致函等形式加以核实。对工程完成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也不得前通后断,否则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山西省“村通电话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

  山西省“村通电话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靳善忠副省长

  副组长:段建国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姚高宽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永斌省通信管理局局长

  高步文山西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成员:王建生太原市市长助理

  王雁峰大同市副市长

  李栋梁朔州市副市长

  杨晋生忻州市副市长

  张中生吕梁市副市长

  杨随亭晋中市副市长

  陈继光阳泉市副市长

  马和平长治市副市长

  李协定晋城市副市长

  成洪才临汾市副市长

  张建喜运城市副市长

  高博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张润省交通厅副厅长

  马双柱省林业厅副厅长

  刘茂先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王抒祥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于长安山西通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贵祯山西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武建光中国联通山西分公司副总经理

  翟清泽中国铁通山西分公司副总经理

  李红斌山西省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左献军中国卫通山西省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永斌(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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