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 读后感共16篇(《活着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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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中,我读了一本名叫《橡皮膏大王》的书。
这本书讲的是项宁宁同学因为从小和橡皮膏打交道,对橡皮膏有所了解,所以,在一次关于橡皮膏的智力竞赛中,为学校争得了分数。于是,他认为自己很了不起,上课时不认真听讲,逃学、旷课,还和别人打架,最终成绩一直下降。
看完这个故事,我想到了自己。上学期我的了个语文免试,放学后,我一回到家就跟妈妈说我免试了这个好消息。没想到,妈妈平静地跟我说:“宝宝,你很聪明,但不能骄傲哦。”我欢天喜地地跑到奶奶房间,瞒着妈妈看电视,于是,我补习班的作业没有以前那样认真、仔细。所以,我的作业被画上了好几个红叉叉,写着89分,我心里难过极了。其实,这些题我都会做的,只不过是因为我的骄傲、大意才会这样的。
许是余华残忍冰冷的语调碰撞到内心深处的脆弱,才令读者的心难以平静,久久震撼。
从解放到文革的漫长岁月中,人们安然接受着福祸相依,不测风云的宿命,什么都愿舍弃,但盼望活着的念力和力量使他们顽强,这并不是被现实荡涤而变得麻木。
作者余华认为:我更关心的是人们的欲望,欲望比性格更能代表一个人的价值。而小说中的主人公富贵用平淡冷静的语气陈述了自己坎坷悲痛的一生,作者说他显得木讷,“常常以不知所措的微笑搪塞过去”。细细思考,有什么能像老人富贵一样以悲惨的遭遇来诠释活着的勇气——即使命运荆棘丛生,我依然面对生活,走完这一生的历程。
有时觉得余华太过残忍,以最为简单平淡的笔调书写着人物的遭遇,仿佛那些不幸死去的人就该黯然消逝,那些悲惨的命运就是他们的宿命,之后的他们还要若无其事的活下去。但是作者若以同情而又悲悯的主线贯穿全文,那么我就无法体会到?活着?的真正意义。就像红楼梦黛玉在宝玉新婚当晚香消玉殒的故事,升华为一种凄美而又忧伤的意境;像那一棵开花的树,等来的是凋零的心,一种遗憾的感伤让我们难以忘怀她的等待。
小说的主人公富贵先是一个纨绔子弟,作为财主的儿子,不学无术,最终所有家产被他败光,而恰恰是贫困让他发生改变,体会到妻子家珍的善良,懂得家的幸福,所以他努力生活。被迫入伍后,他日夜思念的是家,经历过生死搏斗后第一时间赶到家中,也许这份念想才使得富贵在硝烟炮火之中紧抓活着的希望。富贵的儿子有庆因献血而导致死亡,护士却早已落荒而逃。我沉浸在有庆献血的情景当中,悲愤油然而生,憎恨那些藐视弱小生命的人,他们为救势力(县长的妻子)不惜牺牲十几岁小孩的生命。
余华并没有从表面的字里行间进行笔诛墨伐,而是通过读者的感受及思想对社会的现实进行了一种无声的谴责,这正是小说写作的高明之处,以一种无声胜有声的格调把自己的思想解读给读者,然后引起人们的深思。
女儿凤霞,妻子家珍,女婿相继死去。留下了孙子苦根与富贵朝夕相伴,由于贫困使得苦根越发懂事,当其他小孩嘻戏在田野里,河畔上,三岁的苦根已经帮富贵割稻子,小小的身影晃动在稻田间,富贵满眼是幸福!是疼惜!
小说中苦根的死让人觉得荒诞而又现实,生活太苦,苦根从来没有吃饱过,乡亲送的豌豆对他来说是极好的东西,生病的苦根因吃的太急太都被活活胀死。类似的是电影1942的情景,老东家在逃亡的过程中,迫不得已把女儿卖进了腐朽之地,因吃的太饱难以下蹲的抽泣。
活着和1942皆处于悲剧的时代,多少人因饥荒而被剥夺生命,留给现实的只有悲凉。富贵并没有悲凉,他只是对自己的经历缺乏热情,“仿佛是道听途说般地只记得零星几点”,他对作者陈述记忆时的冷静并不是没有痛苦和恐惧,而是当经历了撕心裂肺的生死离别后,已经使得所有事情的变幻都变得自然而然,绝望也已经升华到坦然淡然的地步。
喜欢这本书的人大概也看过被改编的电视剧富贵,两者的结局大相径庭,小说中“老人和牛渐渐远去。老人唱到: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富贵和老牛相伴,读懂生活,平静地走下去。而富贵结局是苦根和富贵迎接来了新生活,新的希望。我想那编剧和读者都有一种悲天悯人的感想,希望命运留给富贵最后的希翼陪他迎接到曙光。然而此时却违背了作者这本?活着?的意义:即使命运蹉跎,我依然努力的走下去。
最喜欢结尾这段话:“我知道黄昏正在瞬间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和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降临。”我总是这样理解它的含义——黄昏过后是黑夜,即使有暴风雨的来临,但我依然能体会到生命存在的价值,它带来的是安抚,让我坦然面对生活,勇往直前的走下去。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人的看法。
——题记
读完余华的《活着》,我得到了一个人生感悟——为活着而活着。这篇小说主要讲述了民国时期一个地主家的富少爷徐福贵,年轻时由于嗜赌放荡,输尽家财。父亲被气死后,徐福贵一家沦为佃农,并很快因为国军抓壮丁卷入国共内战。随着内战、三反五反等社会变革,他的人生和家庭也不断遭受磨难,所有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仅剩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或许读完这篇小说你会感慨主人公徐福贵的悲惨人生,但是于此使我们收获最大的应该是徐福贵在奢靡生活后的转变,在经历了多于常人的苦难后,依旧坚强乐观地活着。
作者余华自序中说自己创作《活着》的原因是听到了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的那个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后离他而去,但他依旧有好的对待这个世界。他深受打动,决定写下一篇改样小说。而他在写作中得到了这样的启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事情而活着。
我个人认为余华的《活着》在当今社会中仍具有独特的意义。现如今生活中的诱惑太多,人们被蒙蔽了双眼,在利益的驱使下忙碌着。或是为了金钱,为了地位,或是为了别的什么东西。但是,人不应该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吗?
我们的一生中定会经历很多磨难,没有谁的人生是一帆风顺的。对于那些磨难,在你第一次面对它的时候或许它很困难,但当你咬紧牙关挺过去,人到暮年,再回首时,这些磨难将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真相后依旧热爱生活。”从某个角度看,主人公徐福贵未必不能称作英雄,他看透了世间冷暖,仍乐观地生活。我想当我们都能做到这些时,我们亦可以成为自己的英雄。
这世间磨难虽多,你我未必不可一笑而过。
所以,为活着而活着!
《含泪活着》记录了一个35岁的中国底层人民前往日本为梦想、为女儿默默奋斗了的故事。而我,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在校大学生,在看了这部纪录片之后,只想到了两个字——回家。
,老丁为了学习和生活独自去了日本,留下了妻子和年幼的女儿在上海。原以为是走向了另一个新的世界,却没想到进入了另一个困境。逃离了所谓的语言学校,老丁变成了“黑户”,开始了长达15年的“流浪生活”,在工厂打工、餐厅洗碗,揣着能让女儿出国深造的梦想一个人在日本底层流着汗和泪,隔了8年见到了女儿,仅仅十来个小时。最终女儿考上了美国的纽约州立大学并成为了医生,老丁回了家。
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老丁妻子说的:“这8年来,最痛苦的是只有我一个人……”看着妻子憔悴的脸庞,爬满了的皱纹也已被泪水淹没,我真的忍不住泪流。有很多人问:老丁这样做值得吗?我不知道,可能老丁也不知道,因为这可能是他从来都没有想过的事情。没有值得不值得,这就是生活,生活,就是向前走,不管苦和累,走下去。这或许也是中国人民的一个共性,不管生活给予了我们什么,接受着走下去,没有那些所谓的意义与值得不值得。
可是,这与家人亲情的空缺,下一个13年,以后的几十年,能补回来吗?女儿上小学时与同学闹矛盾;女儿背完课文,要找家长签字;女儿家长会;女儿考试考差了,伤心、难过;这些统统需要父亲的参与却没有父亲的参与,女儿人生最好的那些与父母相处的年华,独独缺了父亲。一个孩子,最幸福的时光不是有许多的钱可以花,因为钱对于小孩子来说根本没有意义,而是父母亲陪在身边,宠着自己,哪怕会挨打会挨骂,但是有完整的父爱与母爱,孩子的生活才是正常与幸福的。而本来应该是女儿小时候生活的榜样与力量的父亲,本来应该像宠爱公主一样宠爱女儿的父亲,却独独在孩子人生成长中最需要父亲的时候远走了他乡,这一去就是15年。这些日子再也不会有第二次,那些遗憾永远补不会。
当老丁妻子质疑着老丁,说:“你为什么不回来,是不是那边有女人了……“,说着那样的话的妻子,背后是一个人拉扯女儿长大的无限辛酸与无奈。家里厕所堵了,电灯坏了,女儿半夜发烧了,半夜躺在床上睡不着……这些时候,一个妻子最需要丈夫的时候,独独丈夫不在身边。家庭生活的压力,与一个人的孤独侵袭了这个女人整整15年,那是老丁从日本寄回来的钱永远弥补不了的。
而老丁,一个人在日本流浪15年,做着最辛苦的工作,把所有的工资寄回了家,无时无刻他不想念着自己的妻儿,无时无刻他不感觉到孤独。小小的房子里,还墙上挂着女儿长大的照片,那应该是支撑着他在日本这样流浪了15年的唯一力量吧。如果回到家,这份力量会不会更强大呢!
《含泪活着》里三个人物,父亲、妻子与女儿,因为父亲的远走日本,女儿最终能出国深造,完成梦想,但是也因此使他们三个人承受了太多的辛苦与孤独,那是大多数人无法承受的。我敬佩故事里的父亲,也为他15年没能在妻子与女儿身边而感到遗憾和惋惜。
生活给予了太多人的不幸,让很多人不得不远走他乡打拼,只为给家人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而现当代最受关注的是农民工。我记得他们曾说过:出门在外,什么苦都能吃,再重的活儿都能干,可是,就是受不了晚上一个人躺在床上,那种孤独感让我想放弃一切,马上回家。是啊,最苦的事不是身体上的伤害,而是心灵上的空缺。家人是我们生活的最大动力,可是,没有家人的陪伴,这样的生活失去了很大的意义。生活永远是最苦的,是最能打击人的,而家人的存在给生活带来无限的美好与快来。在不得不远走他乡,离开亲人身边时,还是记得一年多几次回家陪陪妻子,看看孩子,关心关心父母。家才是永远的港湾。
回家吧!回到家人身边,至少在工作累时,有妻子在家里做着热腾腾的饭等你;回到家人身边,至少在寒冷的冬季,有妻子为你暖床;回到家人身边,至少能帮女儿修修坏掉的床;回到家人身边,至少不会孤单。
活着作文450字
活着,挺好。
世界为你关上一扇门,必定会为你开上一扇窗。这句话很暖心,很多残疾的人物,他们的天赋都在后来得到了展现,一鸣惊人的情况也是不少见,让人们看到了很励志。
世界到底是公平还是不公平?在我看来,真的不公平。有的人生下来就没有父母,生下来就注定了命苦,还有的儿童,生下来就夭折,我们都是幸运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长大了,没有出现什么意外,但是没有办法。命就是这样,上天很眷顾我们这些人,没有让我们那么早失去了生命,但是我们却没有珍惜,有的'时候还抱怨自己的生活不够完美。觉得读书很累,那些想读书的孩子还没有办法读书。
我们在高大漂亮的学校上学,住在高楼大厦,每天都不愁吃穿,什么事情都有爸爸妈妈帮着你做,衣服不用洗,饭不用煮,而在农村的孩子们,教育没有我们这么好,享受的待遇也没有我们好,他们在天真快乐的年龄里已经做了大人们所做的事情,不是玩,不是跳,而是每天不辞辛苦的为家里付出,他们还觉得很知足,很快乐。
其实有的时候想想,自己为什么不珍惜呢?快乐的活着,不好吗?
《活着》,第一眼看到这个书名时,就有种凄凉的感觉,为什么这么说呢?一直以来就固有一种思维方式,只有在人绝望时才会萌发出一个念头——活着。活着二字,总觉得难以琢磨,陌生又遥远。其实就是这样,我们生活在太平盛世,没事儿谁会整天想着“活着”呢?
抱着这种对书名潜在的理解,我读完了这本书。对于这样的不同寻常的故事情节,对于这样的结局,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这是怎样的一本书呢?它把一个人的一生,从玩世不恭到家境落败、贫困潦倒,再到儿女和妻子的离去,都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随着时间的流逝,主人公福贵的那种坚强的意志,那种对生活的期盼,那种面对“生”的坦然逐渐显露出来,仿佛我就生活在那个年代,和福贵生活在一起,伴他度过这一道一道的坎。
不得不说,这本书的情节真实、励志、感人。福贵的一生,也许应该说是大半辈子,所经历的挫折和困难,令我震撼。与他的困难相比我的又算什么呢?曾经,我会因父母的叨唠而焦躁;曾经,我会因感冒的困扰而痛苦;曾经,我会因突然的考试而不知所措。我抱怨过,不止一次地抱怨;我痛哭过,不止一次地痛哭;我更发过脾气,因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回想起来,真是觉得可笑。我经历的这些困难是什么?是因自尊心受到伤害,还是因心愿没能满足?这些能称作困难吗?福贵所经历的是家境的一落千丈,是地位的起起伏伏,是亲人的相继离世。对,他抱怨过,他痛哭过,他也发过脾气,但他身上承受的是天塌下来的黑暗,是五指山般的重量,是一家人对他的寄托,是……好,我还是要说一句,福贵承受的,远大于我,而他面对这些的表现,我更是遥不可及,我佩服他克服困难的勇气,我更佩服他面对未知前程的勇敢。福贵,好样儿的!
如果说以上是我读完这本书的全部感悟,那就大错特错了。我读到的,不只是这些,我还读到了蕴藏在书中的信念。这种信念,是家珍对福贵的信任,是有庆对姐姐的依赖,是凤霞对二喜的爱恋,它们从心而发,因情而生,它们凝聚在生活中,围绕着这个家庭,让这个家庭能够挺立在那个艰苦的时代。这也让我发自内心的敬佩。
《活着》,它包含的不只是简简单单的生死,不只是活着的念头,它包含的,是苦难中的坚强,是绝望中的挣扎,是身临绝境都不轻言放弃的顽强意志。困难算什么,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就能驱逐阴暗,带来光明,就能在挫折的沼泽地里直立前行。
我,活着,我有希望,再遇挫折,我定不放弃,定不懦弱,我会托起希望的灯塔,勇敢地矗立在山巅,我会吹起勇敢的号角,像福贵一样,勇敢地“活着”!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里死去。
作者余华用他那冷冰冰的笔调让我们亲眼目睹少爷福贵的荒唐,导致家族被破产后和艰难的过程。又给了我们美好的希望,让有庆长跑比赛获得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让某些时刻充满着快乐与温情。可就在结束之时,余华毫不犹豫,让角色迅速死去,毫无征兆,只留下一个错愕的神情。
有庆是第一个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坚强的母亲说道,大多数人在这时候一定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完全丧失希望,但福贵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却使有庆难堪。他喜爱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上学每天来回奔跑,所以他拿了长跑第一名。我本以为悲剧即将结束,所有的一切都会好起来。
可正当我感到前方的光明触手可及时,有庆却突然死去。就像我们知道的很多社会底层人们一样,有庆的血型不幸与县长夫人的血型相同,他死得冤枉而荒谬,活活把血抽干至死。可那又如何?谁又会理睬一个啥也不是的小屁孩呢?
自从有庆死后,他家中的所有人一个接着一个死去,就如同一个说不清永远解不了的诅咒。最终只留下孤独的福贵和一头也叫作福贵的老牛。
余华作者写这本书不禁让我有些战栗,薄薄20万字,却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合上书本一时的我,似乎一下明白了许多道理,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忍受的苦难,还要学会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生活给予我们的艰难和幸福,富贵与贫困。又像电影《我的姐姐》里的姐姐述说的人迟早都会变成灰。死是不必求成的,都必将会带来的节日,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任何身外的事物而活着,就像福贵一样伴随着死亡活下去。
这篇文章主要说了富贵一生的遭遇。在他年轻的时候,是地主家的一个少爷,在年轻的时候败家,吃喝嫖赌是他的恶习,每天都是如此。老爷都管不了他。老爷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败家子,可是年长后就变好了。可是到他这一代也是如此。直到败完所有的家产后,全家都遭罪了。变成一个农民,富贵的亲人都一个个的死去,直到就剩下一个人——自己。全文描述一个悲惨的故事。
我读完全文,不由的想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只有富贵一个人活了下来?对于这个问题我有一个深刻的理解,以下我具体分析:
我觉得是他对于生命有了很深的领悟吧。
他身边的`亲人一个个死去,他看透了人生,却也明白了生命的珍贵,在他心里,家珍还有凤霞有庆都还活着,而他也明白自己家人希望自己好好活着。他失去了所有家产,却在打地主的时候得以幸免;他被抓却做了壮丁,却奇迹般地从战场上生还;他的家人一个个死去,他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却由年少的浪荡无知渐渐明白了人生。
他觉得,这就是命,上天都安排好了,他不需要再去争去抢,就简简单单活着,平平凡凡也很好,况且一辈子一转眼就下来了,就简简单单活着,平平凡凡也很好。
他这一生起起伏伏,经历过锦衣玉食,也有过坠入深渊,经历过太多生死,或许已经让他变得通透,只想顺其自然平平淡淡的过完余生,连同逝去的亲人那份一起活着。还有就是他选择继续活着,也是对文题的另一种呼应。
主人公的一生都在诠释这个人生哲理,活着,本身就是动力,就是理由。受过的苦,遭受的难,都是插曲,都是你活着的见证,经历的一切,到头来,只是你坐在夕阳下草地上遥望远方时的回忆,是你手握绳索躬耕田亩时的一次闲聊。曾经的惊心动魄,而今的过眼云烟,活着,给你回忆的机会,给你闲聊的能力。
活着,难得的活着,活着的难得,在奋力扎进生命的那一天,背负这着不可想象,生命的开局不可修正,未来似乎亦是如此,仿佛到来的使命,要么得到自我修正,要么促使他人修正,反复的,反复的……
人生该是如此,不是吗?
相信很多人都看过了作家余华的作品《活着》,前阵子在书店看到,就把它买下来了。高中的时候就挺想读这本书的,但是一直没机会,因为那阵子疯狂迷恋悬疑小说,因此就把它搁在一边了。今天凌晨,终于把这本书读完了,感触很深。我曾几度落泪,故事里的每个人都让人讨厌不起来,我们该恨的,是那样一个时代......
纨绔子弟徐福贵,好色好赌,游手好闲,输尽家产,父亲从茅坑上摔下来不久就断气了,人生从高谷走向了低谷,他有过轻生的念头,可任劳任怨的家珍、可爱懂事的女儿凤霞、溺爱自己的母亲成为了支撑他活下去的动力。母亲积劳成疾,福贵去城里给母亲买药时被国军抓去做壮丁,来不及和家人告别就去了前线,一别就是两年,回乡后母亲已经辞世,而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变成了聋哑。家珍得了软骨病瘫痪在床,儿子有庆献血被抽死,再后来是女儿凤霞生孩子大出血去世,媳妇家珍接着去世,一个接着一个的悲剧,堵得我几乎喘不过气。女婿二喜工地意外去世,身子被水泥板夹成了肉泥,最后整个家就剩下他和外孙苦根了,可几年后,因长期挨饿苦根一次吃豆子被撑死了。所有人中,唯有家珍走得最安详,“家珍死得很好,死得平平安安、干干净净,死后一点是非都没留下,不像村里有些女人,死了还有人说闲话”,福贵说。
也许你会觉得主人公命运十分悲惨,但同时他也是幸运的,他熬过了大跃进和危难的时期,熬过了饥荒,要不是他把家产输光,那身为地主的他就要被抓去枪毙,有人给本该被枪决的他当了替死鬼。唯有他一人苟活到了最后,虽是痛苦地活着,但所幸不是为痛苦而死。余华给笔下的人物塑造了希望,可也许就在下一秒,所有的希望都会灰飞烟灭,暴风来临的前夕,沉闷、压抑得可怕。
我们或许没有生活在最好的年代里,但是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最可怕的年代里。整部小说没有《基督山伯爵》中的主人公苦尽甘来,快意恩仇的洒脱,取而代之的是对生活的麻木,是生存的本能,没有传奇的色彩,没有奋起的反抗,唯有在压抑的氛围中,对“生”的渴求。读后感·活着比死美好多了,因为我们生在了一个和平繁荣的时代;活着比死艰难多了,因为活着要忍受一切苦难,而忍受苦难造就了活着。
看完这本书,我一开始也觉得,要是我是福贵,家人纷纷离我而去,我一个人苟活还有什么意义?可其实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是,财物也好朋友也好亲人也罢,这些全都是身外物,只要你死了,他们对你来说全都不复存在了,所以才说人是为自己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其他事物所活着。
《活着》
《活着》讲述的不是一个人的故事,是一段历史的剪影,是一首社会的挽歌,是一位不幸者对后来幸者的悠悠叙述。他款款而谈,他让我们陷入一个巨大的哲思漩涡,让我们重回那个生命起点的终极疑题。活着,该是怎样地活着。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中国有句老话“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句妯娌间的谑语在福贵的世界里无限放大。他曾是徐家少爷,花天酒地,挥金如土,拿着家里的田产一次次做赌资,骑着妓女给老丈人请安,当众殴打怀胎的妻子家珍。最终,他为此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家产四散而空,一家人守着一座茅屋艰难度日。但福贵自知是孽子,自此也就安心过着他的贫苦生活。徐家少爷拿起锄头,正如一个老农般一下一下地耕作着一家人的希望。卖田以后的他,再也没有富裕过,其间起起落落,最后还是剩下了一个人。他亲眼看着靠赌博发家的龙二被击毙,不可一世的国民党军官战场上未放一枪就被流弹击杀,做县长的春生文革时被迫害。他们发迹好像一瞬间,所谓张扬也不过一刻,恶事做多了,要还;放肆太久了,要还;太过突出了,也都有突出的代价。而最沉重的代价,莫过于死。余华好像在清算着每个人的账目,每一个人都死得明明白白,意料之外而情理之中。他就是把最简单,最明白的道理如水一样浸在看似千疮百孔的人生当中。每一个人物的退场都没有悲痛的理由,但魔术般的氛围已经完全笼罩在读者的内心,在一次次地拷问中,余华让我们从自己的心里寻找答案。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有人说,福贵苦了半辈子,但苦的半辈子也是甜的,毕竟他拥有了多少人不曾有过的。当他被抓壮丁抓去两年,归去家乡,与妻子家珍的抱头痛哭,见到凤霞时激动地哽咽,那一刻他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一个家的温暖,柔软的温情地始终伴他左右。妻子任劳任怨,拖着病体下地干活;凤霞伺候一大家子,无怨无悔;有庆一边养羊,一边上学,心疼鞋子光脚在雪地里奔跑。他身边的人太多太多,太暖太暖。福贵遇不到好事情,但身边总有许多好人。一家人虽然贫苦,虽然常常挣扎在生死线,但他们的每一个行为都在传递着爱的火把,正是这把火,驱散了黑暗,在生活的压迫下救出了福贵。也是它,让福贵恰拥有了一切的一切。我们总是习惯现代电视剧中的家庭关系,妻子与丈夫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总是经不起一点火星,好似随时会爆炸。活着,有时更多是为了他们而活着。
中国故事
《活着》有许多语言版本,外媒对这部小说的评价也都很高,看我看到外文序的时候只能摇摇头。我想作者和我的观点一样---这是中国的故事,没有中国文化沉积是很难理解这部作品的。所以在外文序中,他更像是把自己的福贵直接点开,外国友人们或许在书中找的只是证据,但在中文版序中,他正像是引导读者进入他的世界,并祈祷其从中获取新东西。
小说的背景贯穿了中国一个起伏涨落的大时代,那些好的东西,坏的东西或许都给福贵留下了痕迹,或许说他的幸与不幸并不是他自己的幸与不幸,而是当时病态中国的幸与不幸。他嫖,他赌,是在那个时期地主阶级普遍的丑恶面貌,是那个曾经黑暗的社会给他们烙下的伤痕。兵、匪、饥荒、文革,每一个社会的灾难都爆发了大量的冲击波,无一例外地给这个本已无奈的家庭增加不幸。那是中国的故事,是中国的泣血自白,是对那段心酸历史的回望,而福贵做了一个时代的牺牲品,他的身后,是新的光芒。
尾声
《活着》有一种魔力:当你不幸时,看看它,无论你对情节已经多么烂熟,合上书时,精神还是会骄傲地升华,阻挡不了。有些书是百读不厌的,《活着》正是如此。在困苦下,活着不意味着单是生存,是有尊严,有温情地使用上帝赐予的一分一秒。
这本书一定要一次读完,如果读一半放下心里难免会堵得慌,只有读到结尾才能领略福贵对命运的释然、超然。当然,余华的文笔也会吸引你读完的,只是决定于心里有没有面对苦难的勇气。
一开始能感受到作者刻画人物和生活的功力,他会把一个动作、眼神表达地非常饱满,同时还带着诙谐幽默的笔风。开篇的几段文字如同大剧上演前的小插曲,吸引着你逐渐走进他构想的那个现实中去。
因为开端笔锋过于饱满,我在被吸引的同时,也隐约预感到后面悲剧情节会越读越揪心。不过随着福贵的劫难接踵而至,在悲的后面也藏着刹那喜悦,在不幸的遭遇里隐藏着万幸。大时代下该有的悲剧,基本都压在了福贵一人的身上,他能熬下来并且最终看透命运的无常,以超然乐观的态度重新审视自己、重新认识生活,这是闪光点。
余华选择福贵这个人物,作为烘托本书寓意的载体,开局已经处于人生巅峰了,殷实的家底、漂亮贤惠的老婆、听话可爱的娃,如果说整个情节是福贵生命感悟的教育史,那么他从起点上就不是个把钱当回事的人。就是因为他开局拥有太多值得平常人羡慕的东西,所以才最适合作为悲剧的主角。从拥有到失去,家财、地产、房子、面子、亲人、希望,剥了个精光,一次次试探着他承受力的底线。
全书以福贵讲述自己的一生为主线,从“老人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开始,也从“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结束,变化只有一个“却”字到“的”字的转变。这个历经劫难的嗓音,洗尽铅华、了却困惑、离苦得乐,初见时令人莫名感动,聆听完嗓音里的故事,感动升华为认可和悲悯之情。可见故事结构之严谨,用词之精确,如同外科手术一般,将福贵生活的那个现实划开、解决、缝上。甚至连作者不愿意接受的肮脏,也随着“男人挑着的粪桶”挑了回去,还是沉甸甸地压着“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终究是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以蒙太奇的手法,从他构想的现实又回到了自己的现实。
首先,一口气读完《活着》这本书,全程好像有一只手在按压着我的心脏。生命总是这么无常,像有庆,像二喜,像苦根,像保大却还是没了大的凤霞。
温情总是片刻,苦难却一直如影随形。生命却也如此的顽强。富贵的双手,送走了自己所有的亲人,从死在粪坑边害怕被人看见的父亲,到被豆子撑死的苦根。
经历了三代人的离别,却仍然乐此不疲地与命运交着手,枕头下放10块给自己收尸的辛苦费,至死方休。
我的人生经历尚短,见识尚浅。但《活着》之于我的意义,是在每一个自觉生活太苦,人生太难的'夜晚和瞬间,想到那个裤裆像水袋一样耷拉着的老人,活着,就什么都有可能。
其次,这本书以一个青年的第一人称讲述开始,遇到福贵后,便由他接盘小说主体。福贵一生毫无作为,只是在解放前后的大环境中颠沛流离,子孙后代尽数夭折。
如果以结果为导向,福贵一生毫无意义,但是这位青年却能耐下性子,听福贵讲完了自己的一生,并且听得饶有兴致。
我回头一想,才明白余华以这样的方式写下这部小说正是挑明了他的立场,生活的意义是以过程为导向的。准确地说,活着的意义,于旁人来说是以结果为导向的,于自己来说是以过程为导向的。
主人公福贵从一个大富大贵的地主家的儿子到输光所有家产,变得一贫如洗。这成为了他人生的第一个重大的转折点,也是最重要的一个转折点。
他的行为、思想都开始慢慢转变,正确认识到自己的现状,并且用尽全力去改变它。他开始学习种田,开始为以前对待妻子的行为感到后悔。
他肩负起家庭的责任,开始一步步走向成熟。但是,生活所迫,福贵一家为了让儿子有庆念书商量着把凤霞送出去。看到这里,我心里一紧,想着要是我生在那个时代想必也是这样的遭遇。这种情节太真实了,所以才感到特别痛心。
最后,这本书的作者余华用简洁质朴,冷静却并不冷漠的文笔讲述了老人富贵的一生,这是一部彻头彻尾由人间悲喜堆砌的故事,悲恸之后流转出温情,而后又骤然悲伤。
读完之后,仿佛是亲自在田埂上听完了富贵讲述自己饱经命运摧残的一生,有悲伤,有叹息,有无奈,只道是命运早已注定,多少人能如此千钧一发,而后从自己的生命里开出坚强的花。
日暮时分,佝偻的富贵跟老牛的背影,应着黢黑大地的召唤,缓缓地消失在炊烟和夜幕之中了。
一本从头到尾都在死人的书,居然取名叫活着。这跟青春疼痛系列--郭敬明小说中翻到最后一章突然全军覆没的死亡不同。余华写的死亡,是耗。耗尽最后一滴血,还有一丝微妙的希望。福贵和一支老牛,在田埂上唱着歌,继续熬着。
苦的连叹息都没有,却还有宽慰的理由。
不知道一夜暴富是什么感觉,当然也不知道一夜落魄是什么滋味。长沙的街头有个拉小提琴的卖艺者,只会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他看起来最多40岁,中等身材,头发已经全白。总是站在步行街的哈根达斯门口,拉着他的小提琴。不知为何,每次路过都会伤神。
过了不久见报,他曾富商。股市大跌,财产散尽,妻离子散。在富时唯独学了小提琴,练了一段时间,只会这一首。如今住在下河街那片破旧的房子里,和其他同样落魄的人一起。
他的琴,拉的很动人。后来被哈根达斯赶走,又挪到悦方门口。总是一件干净的白衬衣,球鞋。站在他旁边几米,会感觉整个坡子街安静了下来。心中想起许久不见的那个人,想起自己曾经美好过又失去的东西,在眼眶湿润之前,毕恭毕敬的在琴盒里放上五块钱,然后离开。
他的自称陈伯,许久没回长沙了,不知还在不在。
世界以痛吻我,我却回报以歌。
以一个简洁精短的人生引述,描写着曲折,澎湃,辛酸,痛,笑,哭的人间世事。感受,一个字“苦”.
读到他们辛酸的生活波折与经历着一个个亲人逝世时,与他们一样觉得苦,从嘴里到心里再至脑子里,眼泪就这么留下。犹如架空了灵魂,横跨过一个世纪般沧桑,无奈,悲苦,但还是得活着……
眼前仿佛看见夕阳西下的黄昏中,一个孤零零偻着背的老人在田里伸展着皱纹满面的嘴巴。淡笑着对前面比他年纪更老的黄牛说:“福贵,回家了”.福贵,是那老人的名字,可能他父母希望他长大了有福又富贵吧,但却没想到他长大了又穷又苦,老人觉得那牛就跟他一样所以也叫它福贵,它是他暮年的“亲人”.
看了他们故事后发觉自己真的太不懂得生命赐予我活着的意义。相对于他们平凡人中不平凡的生活磨难,我们的消极不幸和悲哀不过是粒沙子,渺小而轻微,.是我们太轻视生命了,以为活着就是在这世界走一走,总觉得自己苦了,累了,受委屈了,别人欠我们了,不懂得活着的真谛……或许现在我们依然不清楚活着的真谛何在,只是看了徐福贵一家后觉得自己是活得如此渺小,活得如此安逸,不得不说“活着真好”.
书中说地主少爷徐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镇上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历经苦难,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悲剧还未停止,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最后死在福贵的怀中;儿子有庆因为县长的老婆生孩子难产需要输血而去献血,全身的血被活活抽光;女儿凤霞又聋又哑,嫁了一个好老公万二喜,却因为生小孩难产而死;女婿二喜也因建筑工地失事而被两块水泥板活活夹死了;只剩下小孙子苦根和福贵相依为命,可苦根最后也因为吃了半锅豆子而撑死了。随着我们每一次翻动的页响,心灵亦随着撼动一次,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当年福贵的老爹说:“从前,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了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
“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传到你这里,鹅变成了鸡,现在是连鸡也没啦。”、“徐家出了两个败家子啊。”
多年后年老的福贵说了这句话“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这其中的变化也颇让人感概。
观其一生除去前二十年的混帐日子,往后倒活得认真而勇敢。面对失去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时,泪,流不出;哭,喊不出;千疮百孔的心满目苍痍仍不曾说要一死了之,似乎他的意识里生命还在,还能动,还活着就要坚持着下去。
失去祖业后勇敢地承担自己制造的后果;穷困潦倒时坚持地互相维持着;每失去一个亲人即使痛不欲生却还蹒跚着身影与在生者彼此珍惜着……他,比因饱受折磨而自杀的战友春生坚强勇敢。
而其中他的活着亦让人觉得沉重,人一生,起起落落,悲欢离合,到最后他对生命的坦然是诠释不出的,如那段“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思绪又回到此,止于此…
在生命的阶层上我们不能跟他们比,因为不敢去比,我们活得太幸福!.我们现在吃的东西多得我们随地乱扔,不再有挖野菜,剥树皮,因一个地瓜而打架的日子;
我们的水从自来水至纯净水、各种饮料、美酒,不再有喝塘水填肚子,听到有粥喝跟中大奖一样,有吃的还要偷偷摸摸的生活;
我们有很先进的医疗技术,因发烧没钱看病而聋了哑了,抽血把生命抽掉的事情已成为微率……
我们活得很奢侈,不会经历书中小外孙因煮多了碗豆子贪吃而咽死的悲剧,也没有书中小儿子因为穷舍不得一双鞋子在走路来回中坏掉而不管石子或冰天雪里脱了鞋子揣在怀里光着脚每天跑五里路的辛酸…
我们活着,而且活得很好,活得快乐,活得拥有……
最后想说如果你觉得你活得孤苦去看看《活着》里晚年的徐富贵,看看有庆,凤霞……如果你觉得别人负了你就去看看家珍,还有他们的母亲,看看那个二喜……如果你觉得你活得委屈就多回味下徐富贵一家子的一生……如果……去看看《活着》……
不管有多惨!我都不会自杀!我都要顽强的活下去!哪怕并没有活着的理由。
——-----题记
生,是一种本能。无关环境,无关信仰,无关追求,无关......哪怕这个世界让你绝望,让你心灰意冷,依然要顽强的活着。
我以前总认为没有追求,就是去活着的意义。但是,读完《活着》我才理解,生命,就是一种存在而已。一切的一切都可以失去,当所有能失去的你都失去之后,你才会发现什么是别人无法夺走的!你才会发现什么才是你生命里最重要的。
主人公福贵,年轻的时候是地主少爷,嗜赌,风流成性,把祖辈留下来的家产全都输光了。而后父亲去世,为母亲的病去进城求医被抓去当兵,在战争中侥幸生存,后被解放得以回家,此时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始终守护着他,含辛茹苦养大两个孩子,但女儿在一场高烧患病成聋哑人。
然而,真正的悲剧开始了。在中国旧社会_的背景下,福贵一家过着贫苦但也不算太坏的日子,儿子有庆为了救他人而抽血过度而死,女儿凤霞难产失血过多而死,妻子家珍患软骨症而死,女婿二喜被夹板夹死,最后唯一的外孙苦根也意外过世。
余华啊!你是怎么忍心写下去的啊!
我是从他的儿子有庆被抽血过多晕过去后,没醒过来,开始眼角湿润的,真的触动到我了,那孩子心地多好啊,飞速跑着抢着去救人,嘴里还念念叨叨着说轮到我了么轮到我了么,却再不复返。
一路看到最后,妻子儿女女婿外孙都去了,到了那儿想哭都没有了眼泪,不忍卒读。
福贵在回忆往事的时候是如此从容,平静,谈笑风生的叙述他的一生,纨绔过,风流过,惨败过,爱过,也恨过......人生所有应该尝试的他都尝试过了。
“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福贵对自己那样评价。对他而言,活着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一个小人物在大时代与命运的抗争。可无论怎样,他都相信生命的下一个路口会有曙光,即使生命给他的痛苦远远大于他那微乎其微的幸福感,他依然坚毅的活着。
人能感受到痛苦,这份痛苦激发了太多疑问:为什么要活着?既然痛苦为何还要活着?人生如果究其目的,所有人只有同一个目的。所以为什么而活,不是为了其他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
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的东西,这是生命最本质的解读,我想我得到一个最为朴质的答案。
人生就没有意义,但我们活着就是去给它赋予意义。
死神不会忘记带走你,保持一颗平常心。活着,并努力活的精彩,灿烂。
儿童看待人生的一种特殊态度,叫做“绝缘”。即解除事物在世间的一切关系,所见的便是事物的“本相”,而非交织利害与智谋的世间因果之网。
在孩童的眼中,这个只生欢喜不生愁的世界,便是世界的本相。这个世界不是有钱人的世界,也不是无钱人的世界,它是有心人的世界。你若爱,生活哪里都是爱,活着这回事,本来如此单纯。
晚上喝了三杯老酒,不想看书,也不想睡觉,捉一个四孩子华瞻来骑在膝上,同他寻开心。我随口问:“你最喜欢什么事?”他仰起头一想,率然地回答:“逃难。”我倒有点奇怪“逃难”两字的意义,在他不会懂得,为什么偏偏选择它?倘然懂得,更不应该喜欢了。我就设法探问他:
“你晓得逃难就是什么?”
“就是爸爸、妈妈、宝姐姐、软软……娘姨,大家坐汽车,去看大轮船。”
啊!原来他的“逃难”的观念是这样的!他所见的“逃难”,是“逃难”的这一面!这真是最可喜欢的事!一个月以前,上海还属孙传芳的时代,国民革命军将到上海的消息日紧一日,素不看报的我,这时候也订一份《时事新报》,每天早晨看一遍。
有一天,我正在看昨天的旧报,等候今天的新报的时候,忽然上海方面枪炮声响了,大家惊惶失色,立刻约了邻人,扶老携幼地逃到附近江湾车站对面的妇孺救济会里去躲避。其实倘然此地果真进了战线,或到了败兵,妇孺救济会也是不能救济的。
不过当时张皇失措。
有人提议这办法,大家就假定它为安全地带,逃了进去。那里面地方很大,有花园、假山、小川、亭台、曲栏、长廊、花树、白鸽,孩子一进去,登临盘桓,快乐得如入新天地了。忽然兵车在墙外轰过,上海方面的机关枪声、炮声,越响越近,又越密了。大家坐定之后,听听,想想,方才觉得这里也不是安全地带,当初不过是自骗罢了。有决断的人先出来雇汽车逃往租界。每走出一批人,留在里面的人增一次恐慌。我们集合邻人来商议,也决定出来雇汽车,逃到杨树浦的沪江大学。于是立刻把小孩子们从假山中、栏杆内捉出来,装进汽车里,飞奔杨树浦了。
所以决定逃到沪江大学者,因为一则有邻人与该校熟,二则该校是外国人办的学校,较为安全可靠。枪炮声渐渐远弱,到听不见了的时候,我们的汽车已到沪江大学。他们安排一个房间给我们住,又为我们代办膳食。
傍晚,我坐在校旁的黄浦江边的青草堤上,怅望云水遥忆故居的时候,许多小孩子采花、卧草,争看无数的帆船、轮船的驶行,又是快乐得如入新天地了。
次日,我同一邻人步行到故居来探听情形的时候,青天白日的旗子已经招展在晨风中,人人面有喜色,似乎从此庆承平了。我们就雇汽车去迎回避难的眷属,重开我们的窗户,恢复我们的生活。从此“逃难”两字就变成家人的谈话的资料。
这是“逃难”。这是多么惊慌、紧张而忧患的一种经历!然而人物一无损丧,只是一次虚惊。过后回想,这回好似家的人突发地出门游览两天。我想假如我是预言者,晓得这是虚惊,我在逃难的时候将何等有趣!素来难得全家出游的机会,素来少有坐汽车、游览、参观的机会。那一天不论时,不论钱,浪漫地、豪爽地、痛快地举行这游历,实在是人生难得的快事!只有小孩子真果感得这快!他们逃难回来以后,常常拿香烟簏子来叠作栏杆、小桥、汽车、轮船、帆船;常常问我关于轮船、帆船的事;墙壁上及门上又常常有有色粉笔画的轮船、帆船、亭子、石桥的壁画出现。可见这逃难在他们腑中有难忘的欢乐的印象。所以今晚我无端地问华瞻最喜欢什么事,他立刻选定这“逃难”。原来他所见的,是“逃难”的这一面。
不止这一端:我们所打算、计较、争夺的洋钱,在他们看来个个是白银的浮雕的胸章;仆仆奔走的行人,扰扰攘攘的社会,在他们看来都是无目的地在游戏、在演剧;一切建设,一切现象,在他们看来都是大自然的点缀、装饰唉!我今晚受了这孩子的启示:他能撤去世间事物的因果关系的网,看见事物的本身的真相。我在世智尘劳的现实生活中,也应该懂得这撤网的方法,暂时看看事物本身的真相。唉,我要向他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