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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基层一线权力制约与监督难题3篇

2022-10-05 13:32:25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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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基层一线权力制约与监督难题3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破解基层一线权力制约与监督难题3篇,以供借鉴。

破解基层一线权力制约与监督难题3篇

破解基层一线权力制约与监督难题1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这是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关于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科学总结,为我们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中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指明了方向。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重点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党要管党,首先要管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从严治党,首先要治理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是通过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来掌握的。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重点是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领导干部滥用权力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拥权自重;二是以权谋私;三是官僚主义。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主要目的是防止和克服这些现象,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也可以帮助干部适时克服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防微杜渐。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是对其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主要内容:一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主要看是否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当前,重点是看能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六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二是遵守廉政勤政有关规定的情况,主要看是否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两个务必”,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是遵守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的情况,主要看能否严格执行党委党组内部议事和决策的基本制度,坚持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反对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四是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主要看能否不折不扣地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方面,创造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应当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新的经验,使之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是对领导干部最直接的监督。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对于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事项;本地区本部门全局性和长远性工作的部署;干部的任免、推荐、调动和处理;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等,应当明确规定征求意见的范围和方式,论证的原则和要求,集体讨论决定的规则和程序,决策结果的公开方式,以及决策失误责任的追究办法等,以加强对决策的有效监督。要借鉴“三讲”集中教育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切实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使民主生活会真正成为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

  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制度。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针对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和完善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准则。建立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报告制度。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完善有关法规,科学规定报告人的范围、报告家庭财产的内容和方式等。进一步完善巡视制度,建立巡视工作机构,实现巡视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和回复组织函询制度,建立多种形式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行领导干部降职辞职制度,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推动制度的落实,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三是进一步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通过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司法机关在依法惩处腐败分子、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作用;发挥行政监察机关在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方面的作用。实践证明,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一种有效手段。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全面推行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扩大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范围,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要把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与对干部的任免和奖惩联系起来,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对干部的监督作用。

  四是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改革和完善选举制度,把党的领导和依法选举有机结合起来,以科学的程序民主保证选举的民主;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以加强对权力授予的监督,这是对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监督的关键。建立和完善民主评议制度、质询和罢免制度,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便利、安全、高效”的举报机制,加强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五是进一步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舆论监督是社会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和手段,具有公开性、及时性和群众性等特点,对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组织要支持新闻媒体按照有关规定,揭露和批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以及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现象。同时,一定要切实加强对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提高舆论监督水平。

  六是进一步加强教育,提高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强化自我监督的意识。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道德的教育,使干部从理论上、思想上解决好为人民掌权、为人民服务的问题,真正做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还要讲道德、讲修养、讲廉耻。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有关制度规定和要求的教育。社会政治文明发展的历史进程表明,制定科学有效的官员从政规范固然不易,而要使这些规范成为官员自觉遵守的道德伦理规范,就更加需要长期的教育、倡导、规劝、惩戒,需要坚持不懈地努力。

  领导干部所处的层次和领域不同,担负的责任和岗位要求也不尽相同;在不同时期,党组织对领导干部也会有一些不同的具体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应当根据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领导干部的实际情况,以及不同时期党对领导干部的具体要求,确定相应的监督内容和方式,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对一个地方和部门的工作起着关键作用。因此,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是加强对领导班子“一把手”的监督。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必须建立健全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把制约和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政治发展的实践证明,要有效地加强对公共权力的控制,必须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二是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三是加强对权力掌握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

  教育。三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教育是基础,监督是保证,制约是根本。制约和监督都是对权力的限制,但两者是有区别的。监督是对权力的实施进行监察和督促,其前提是授予监督机关相应的权力。加强监督对于防止滥用权力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但从一定意义上讲它毕竟是一种外部力量,效能的大小往往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权力的制约强调的是不同权力主体之间相互制衡,其前提是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合理配置,并对各权力主体行使权力的行为进行科学规范。任何监督都带有一定的滞后性,而制约则是防止滥用权力的治本之策。因此,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必须建立健全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把制约和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教育的功能。

  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建立权力运行机制的“十六字方针”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结构合理,就是要对权力进行合理分解,重点是把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适度分开,使不同性质的权力由不同的权力主体来行使。配置科学,就是不同的权力主体之间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并且使职权和责任相统一。程序严密,就是要建立健全规范、缜密的权力运行程序,使各种权力都能依法有序运行。制约有效,就是不同权力主体之间既密切配合又有效制衡。建立健全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既有利于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又增强了权力运行的规范性和透明度,这也是对权力进行有效监督的重要前提。

  按照“十六字方针”建立健全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是对现行权力运行机制的完善和重大改革。这一改革,涉及到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科学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以及领导机关及其内部机构的职能调整等政治体制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原则,统筹谋划,精心设计,稳步推进。应当特别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权力运行机制的设计,要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任何一种权力运行机制的性质、内容和形式,都是由本国的社会制度决定的。我们建设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建立和完善权力运行机制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否则,如果动摇或者削弱了党的领导,就必然损害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损害社会主义制度,这样的权力运行机制就是不科学的,政治体制改革也就失败了,苏联就是前车之鉴。

  二是正确处理权力集中和分散的关系。对于防止和克服腐败现象来说,权力集中不一定绝对坏,权力分散也不是绝对好。有些环节权力过于集中,有些环节权力过于分散,都容易导致腐败现象的发生。关键是对权力的分解要合理,配置要科学,制约和监督要切实有效。该分散的权力一定要分散,该集中的权力一定要集中。

  三是把对权力的制约与保证决策效率有机统一起来。对权力的制约往往容易出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制约乏力,起不到防止滥用权力的作用;另一方面是过分强调制约,影响决策效率。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应当是既能有效地防止和纠正滥用权力的问题,又能够保证决策效率。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在改革中,不能照搬西方的,不能搞自由化。过去我们那种领导体制也有一些好处,决定问题快。如果过分强调搞互相制约的体制,可能也有问题。”这就是说,对权力的制约既要有效,又要有度。按照“十六字方针”建立权力运行机制,应当克服现行权力运行机制的弊端,保持和发扬它的优势,而不应当丢掉这个优势。

  四是加强对监督者的监督。为了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强化监督机关的职能和权威,充分发

  挥其作用,是非常必要的。同时必须切实加强对监督机关的监督,否则同样会导致腐败。历史上这方面的教训很多。要进一步加强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监督;以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为依据,科学界定监督机关的权力范围和权力的运行程序,监督手段要合情合理合法;加强对监督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民主监督和法律监督;监督机关内部应当形成合理分工、密切配合、有效制约的工作机制,加强自我约束和监督。

  五是大胆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站在全球化、现代化的高度,用世界眼光去审视我们的改革,设计我们的权力运行机制。如把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适度分开,适度扩大监督机关的相对独立性,有效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等,体现的是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一般规律,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并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我们应当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那样,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总结自己的经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权力运行机制中的科学成分,创造性地建立和完善我们国家的权力运行机制。

  六是建立健全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要统筹谋划,精心设计,循序渐进,逐步完善。“十六字方针”提出了建立权力运行机制应当遵循的原则,但要贯彻好这些原则,有大量的具体问题需要研究解决。这就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实践探索,需要在一定范围进行实验,积累经验,逐步规范,不可能一蹴而就。“十六字方针”的内涵也是动态的,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不断进步,必然要不断发展和丰富。因此,建立健全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要与时俱进,根据发展变化了的社会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

  总之,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科学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是当前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中的一个非常现实和紧迫的问题,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中的一项带有核心性质的重要任务。我们应当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积极探索,逐步规范,努力形成中国特色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破解基层一线权力制约与监督难题2

  破解权力制约监督难题的“金钥匙”

——关于长春强化科学配权的调查与思考

  文章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 发布时间:12-08-01 14:25:02 16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近年来,吉林省长春市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积极探索科学配置权力机制,根据实际情况稳妥推进分权、放权和集权,取得了明显成效。近期,中央纪委研究室调研组赴长春市就他们的做法进行了调研,形成如下报告。

  合理分权——解决“一把手”和部门岗位权力过分集中问题

  实行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将集中于“一把手”的权力分解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共同行使。长春市不少同志反映,过去“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在具体业务上“事无巨细”,既分散了工作精力,又集中了廉政风险。针对这一问题,长春市去年专门出台了《关于实行市直机关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的暂行办法》,并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和事业单位参照执行。一年来,大多数市直部门和一些县(市、区)做到“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行政审批、财务、干部人事、建筑工程、物资采购,具体工作由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协助分管,“一把手”主要履行监管职责。

  将一个部门行使的权力分解到不同部门行使,实现了权力的相互制衡。为了解决部门权力过于集中,甚至出现“公共权力部门化”的问题,长春市按照管办分离、管审分离、管采分离的要求,把原来由一个部门行使的权力分解到多个部门行使,化解了权力行使中的潜在风险。如市国土局将土地交易职能从收储中心剥离出来,放到市城乡土地交易中心运行,实现了土地储供职能分离;二道区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管理与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的机制,工程招投标由责任单位负全责,工程拦标价的确定、决算价格的确认以及资金拨付使用等权力由财政部门行使,财政投资的评审管理则交给第三方中介机构,实现了评审、预算、招标、拨款、决算等几个方面权力的相互制衡。

  推进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分解,降低了廉政风险。长春市在认真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按照“不同性质的权力由不同岗位行使”的原则,将高廉政风险岗位执行权和监督权进行拆分,从而降低腐败发生几率。九台市先后分解岗位权力事项131项,比如,将技术监督局执法监督科和管理科两个科室的行政执法权转到质量技术稽查分局去行使;将法院财产评估拍卖权这项原来一岗独办的权力分解到三个岗位办理。

  适度放权——促进权力运行廉洁、高效、便民

  加大市级层面向县(市、区)的放权力度。针对过去市级层面管得过多过死,甚至越位行使县(市、区)级权力的问题,长春市先后两次向县(市、区)放权285项,目前新一轮的放权工作还在继续推进。一些县(市、区)主要领导称,县一级要发展,“就必须有一定的自主权,特别是经济管理权,不然就没有了积极性”;现在权力下放,“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

  加大部门向办事窗口的放权力度。为了解决办事窗口权力太小、群众难办事的问题,长春市各职能部门坚持“能放尽放、充分授权”的原则,将审批事项从受理、审批到发证,全部下放给办事窗口。市房地局局长刘大平说,权力在办公场所压缩、在服务窗口扩大,群众办事更容易、监督更直接了。

  加大系统内部向下层级的放权力度。长春市一些部门的同志反映:“以前,权力都在‘上面’,遇到问题层层上报,影响了工作效率。”为此,市直部门加大了下放权限力度,把一个系统或部门集中于某一层级的权力分解到下一层级负责。如市建委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前期的拆迁、土地征收、建筑工地安全监督等90项事权下放到区里;市规划局将城乡规划编制事权、许可部分事权、监督检查事权等下放到各规划分局;市房地局将住房保障、房屋安全、租赁和物业管理四个方面33项管理权限下放到各城区和开发区。

  有效集权——加强上级对下级权力运行的集中监管

  在科学配权的实践中,长春市的同志也体会到,权力并不是越分散越好,关键是要做到配置科学合理有效。特别是在行政审批、人事管理、农村“三资”监管等方面,适度的集权,既有利于加强上级对下级行使权力的集中监管,又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在行政审批方面,变过去的分散审批为集中审批。长春市各有关部门将行政审批职能进行整合,成立“审批办”,按照“能进尽进、应进必进”的原则,整体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使审批事项在中心窗口集中办理、限时办结。在服务中心派驻一个由3至5人组成的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实时监控。截至目前,全市具有行政审批权限的市直部门成立了40个行政审批办,正在启动实施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做到一个申报项目一次性报件、一次性办结。

  在人事管理方面,变过去的分散管理为集中管理。人员调动涉及全局性工作,必须进行适度集中、统一管理。二道区有的同志反映:“过去二道区人事管理权过于分散,有的局发

  生过随便进人和吃‘空饷’的现象。”为此,二道区专门制定了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管理暂行规定,按照“用人单位提出、编制部门审核、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分管领导审批”的原则,对全区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借用人员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实现了按编制进人、按程序办理、按纪律管理。

  在对市直部门监督方面,变过去的分散“同体监督”为集中“体外监督”。长春市针对过去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人员分散、监督不力的情况,从2009年开始,对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进行整合改革,成立了12个市纪委、监察局直属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块负责履行对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职能,变同体监督为异体监督,使机制更加顺畅,提高了监督的整体效果。

  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变过去的分散监管为集中监管。长春市从2008年开始推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3+1”模式,全市所有村都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建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村级资金、资产和资源实行集中统一监管。二道区以街道财政经济指导中心为依托,成立了吉林省首家社区财务核算中心,对社区资金进行集中核算,对资产进行集中管理。目前,二道区6个街道的社区财务核算中心已全部建立,“社财街管”的集中管理制度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长春市“科学配权”实践的启示

  必须切实将科学配权作为加强权力制约监督、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抓紧抓好。正如二道区区委书记王庭凯所说:“公共权力如果得不到有效配置,就容易出现违纪违法案件,全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就会受到影响,领导班子也不可能长久和谐。”因此,各级党委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充分认识科学配权的重大意义,切实把科学配权、健全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必须科学谋划、统筹推进科学配权各项工作。一些同志指出,当前“一把手”监督难问题、“小官大权”问题还比较突出,说明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权力还过于集中、权力配置还不够科学。长春市在推进科学配权工作中,既强化纵向授权制约,又注重横向流程操控;既分解权力达到制衡目的,又整合权力防止工作效率降低。长春市的实践证明,科学配权,不仅需要自下而上的实践,更需要自上而下的统一部署和整体推进,既要合理划分、科学配置各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权力和职能,又要加强对权力行使特别是直接掌管人财物的权力行使的规范和限制,真正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

  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强力推进科学配权工作。长春市的同志在实践中感到,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私有化现象的存在,使拥有一定权力的部门和个人形成了利益群体。科学配权是对权力和利益的再分配,必然会受到来自既得利益群体的阻力。同时,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认识上也存在一定误区,认为科学配权是权责不对称,对科学配权工作不理解、不支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强力推进科学配权工作,既要加强宣传教育、疏导抵触情绪,又要依靠法制和群众力量推进改革,多措并举破解改革难题。一些同志还指出,在现行体制下,无论是决策权、执行权还是监督权,大多是“人为操作”,带有很大的主观性。为此,科学配权需要借助科技手段,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固化权力运行流程,使权力运行全过程留有痕迹。

  必须进一步完善科学配权的各项制度。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市委书记高广滨认为:“治病和防病比,防病更重要;立规矩和执行规矩比,立规矩更重要。”同时,一些同志也提出,目前相关配套制度的滞后性还比较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学配权工作的深入开展。必须加大制度创新力度,进一步健全组织体制和程序规则,形成责任落实机制,把制度建设贯穿于规范权力运行全过程,努力提高科学配权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必须把科学配权与加强权力制约监督各方面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科学配权是加强权力制约监督的重要环节。长春市坚持把科学配权与廉政风险排查、政务公开等工作相结合,与依法确权、改革限权、阳光示权、全程控权相结合,降低了廉政风险,维护了群众利益。长春市的实践证明,必须把科学配权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考量,放在加强权力制约监督这一系统工程中去推进,与优化发展环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相结合,不断提高科学配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中央纪委研究室)

破解基层一线权力制约与监督难题3

  如何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记者 李可 周洪双

  2013-2-28 5:36:18来源:《 光明日报 》(2013年02月28日 14 版)在改革开放和长期执政条件下,世情国情党情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把手”队伍构成及素质呈现新的特点,“一把手”监督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和挑战,如何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在全国党建研究会2012年获奖课题中,湖北省党建研究会课题组对加强“一把手”监督问题的研究给人启发。

  今年伊始,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如何加强“一把手”监督再次引发关注。

  去年6月27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七次会议作2011审计报告时指出,审计署共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112起,涉及300多人,其中“一把手”的职务腐败问题比较突出,有43起。据报道,违纪违法的“一把手”占同级违纪违法干部的比例,一般都在三分之一以上。“一把手”腐败问题触目惊心,存在都监督又都不监督的问题,处在“城乡结合部”,成为反腐工作中的大难题。

  2012年7月至9月,湖北省党建研究会课题组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走访等方式调研,召开座谈会27场次,发放调查问卷600份,在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和认真汲取研讨会上专家学者的意见后形成了报告。课题组负责人认为,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严厉的措施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已经刻不容缓。

  监督什么?

  调研报告认为,对“一把手”监督的范围包括“德、能、勤、绩、廉”的现实表现,但监督的重点是权力监督。调查显示,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进行监督的重点,排在第一位的是选人用人权,其他依次是重大决策权、资金使用权和项目安排权。必须围绕“一把手”正确行使“用人、用钱、决策、审批”等权力,加强预防监督,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通过厘权、制权、晒权、行权、控权、评权,规范“一把手”权力的行使。

  要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一把手”用人的权力。规范动议提名,对动议提名主体、程序进行规范,强化提名责任,坚决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干部署名制,防止动议提名的随意性;对“一把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行使的权力进行全过程记录,增强用权责任。

  要提前介入重大决策,防止决策失误和以权谋私。建立上级派员参与下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监督决策全过程;借鉴并推广一些地方探索的“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的做法,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衡机制;加强“一把手”在权力运行中的行为监督,避免直接插手、打招呼等现象发生。

  要约束“一把手”财物开支权,配套建立“一把手”职务消费制度,明确“一把手”正当行使职责的自由裁量权,促使“一把手”正常履职、合理用钱。

  课题组负责人认为应该开列“一把手”权力清单,明确“一把手”权力边界。他表示,在实际操作中,要把中高级领导干部和县处级以上“一把手”作为重点

  对象,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严肃查处。要抓好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和行业的“一把手”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国企、高校、人权事权和财权高度集中部门的“一把手”更要加强监督。对与广大群众联系紧密的县市及县级以下部门站所的“一把手”更要高度重视,他们的情况群众最清楚、也最关注。对这些“一把手”的监督管理直接关系到群众对我们党的评价和信心。

  谁来监督?

  报告认为,对“一把手”的监督,需要整合各方力量,破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难题。要建立上级监督机构监督责任追究制度,凡对下级“一把手”监督不力的,要追究上级监督机关的责任。要重视发挥巡视组的作用,从巡视经费自理、巡视时间灵活掌握、巡视方式手段多样等方面入手,保证巡视工作不受干扰,并积极运用好巡视成果。

  要进一步明确同级监督机构责任,赋予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更多的对“一把手”的监督权限。继续探索人大、政协实施监督可行管用的具体办法,如健全并落实政府部门“一把手”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制度,建立人大直接罢免“一把手”制度等。

  舆论监督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从“日记门”、“香烟门”到“表哥”、“房叔”,无不显示着舆论监督的强大潜力。报告认为,在对“一把手”的监督中,要赋予新闻媒体更多更大的监督权,对媒体和互联网披露的“一把手”有关问题,应有完备并且及时的应对、答复、查处机制,大力推行电视网络问政等有效做法,充分发挥媒体和互联网的监督作用。

  还要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丰富完善群众参与监督的实现形式,把“一把手”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注重听取群众意见,重视社会监督,探索、引导和培育民间反腐组织,重视民间反腐力量,推动以重要岗位“一把手”为重点对象的监督和反腐治贪的社会化。

  课题组负责人表示,还可考虑建立专门的监督队伍。借鉴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监督经验,成立直属中央和国家的监督机构,重点对“一把手”进行监督。

  如何监督?

  报告认为,监督和民主相辅相生,民主的程度决定监督的力度,扩大民主是解决监督难的根本举措。而当前扩大民主,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道必须迈过的坎。因此,必须坚定不移、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对那些事关全局和根本的体制、制度和机制要抓紧改革,使“一把手”监督得到有效的制度保障。要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真正把干部选拔任用的权力交给组织、还给人民,而不是掌握在“一把手”手中。继续改革行政审批体制,解决中央和省级部门中管钱、管项目、管审批的部门及其“一把手”权力过大的问题,有步骤地下放部分审批权力,打破权力垄断,防止和克服国家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一把手”化的现象。充分保障监察司法机关的独立性,着力解决不同程度存在的权大于法、少数“一把手”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问题。

  应改进监督方式手段,推进“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常态化。建立健全“一把

  手”问题预警机制,尽量把监督关口前移,力求能尽早发现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实现“全方位”、“全天候”监督,做到“一把手”到哪里,监督措施和网络就延伸到哪里,特别要加强对重要节假日、“一把手”个人发生重大事项执行廉政纪律情况的监督。加强“一把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按照风险发生概率、危害程度、风险后果等因素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并制定具体的防控措施。

  另外,课题组负责人还特别强调,要加强对“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的监控,因为很多问题产生在下班时间。对各种渠道获取的各类关于“一把手”的监督信息,必须认真对待、综合分析、科学运用。发现问题的,不论涉及到谁,不论官大官小,决不能姑息养奸、包容纵容,必须毫不留情、从严从速、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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