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强化安全管理专题发言11篇 加强铁路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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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安全生产论文铁路安全管理论文浅谈铁路施工企业安全文化与安全生产管理实践 摘要:本文通过对工程实例的分析谈了对铁路施工企业安全文化与安全生产管理实践的认识分析了二者之间的关系以此促进铁路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大型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关键词:安全文化 安全生产管理实践 0 引言 铁路施工企业是以铁路工程施工为主要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依法成立的施工企业。宁夏华澳铁路综合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铁路施工企业主要从事铁路新线建设、改造既有铁路、进行铁路线路和配套设施的施工。我公司近几年的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公司非常注重企业的安全文化与安全管理工作使两者紧密结合相互协调、互相促进确保了公司安全稳定的经营形势树立了企业良好的品牌形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了脚跟。企业安全文化可以分为环境文化、物质文化、行为文化、意识文化几个方面。安全文化是抽象的必须与安全管理实际相结合方能发挥应有的效应而安全管理的实施也应该充分考虑企业安全文化的定位和建设二者的有机融合才能真正达到促进企业文化的建立和管理水平提高双赢的目的。下面以我公司2008年承建西气东输二线管道穿越包兰铁路K 1-3M钢筋混凝土框架护涵工程为例就如何实现安全文化与安全管理二者的有机结合作一个初步的研究。以此促进铁路施工企业和大型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1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中石油西气东输二线管道穿越铁路工程干线第12施工标段包兰线K一碗泉—红卫区间穿越方式为顶进长30M钢筋混凝土框架涵。穿越处管线西北—东南走向与包兰线铁路交角63o穿越处包兰铁路路基宽度为24M为双线铁路铁路线间距为。护涵穿越深度为米地质特点属腾格里沙漠南缘粉砂。2 施工特点 特点1:地质条件为腾格里沙漠南缘轨底以下1M全为粉砂施工现场为铁路防沙固沙林区。特点2:框架涵与包兰线交角63o为斜交框架涵。特点3:框架涵标高距轨底为开挖深度大。特点4: 地处沙漠地带气候干旱就近无施工用水和人员饮用水、无电力。3 影响施工安全的难点和关键点 ①、整个施工地段基坑开挖区域全部为流砂开挖30分钟后流砂表面干燥开始流塌。而且放坡较大开挖难度大开挖面加固极为困难。②、孔桩开挖深度为滑板以下1M即轨底以下开挖深度大越往下细砂将护壁挤紧摩擦阻力大6M以下护壁不下沉孔桩不易形成且容易造成线路下沉危及行车安全。③、顶进中砂土无直立强度极易坍塌顶进过程中对安全威胁大。④、距线路中心43M预制主框架后段3M高度在框架中段位置有迎水桥甘塘300mm的铸铁给水管线一条影响了框架的预制、后背制做和顶进。4 解决措施 在该项目立项之初我公司就将安全文化建设与安全管理有机结合。 安全文化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公司组建专门的领导班子加强对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直接领导。该领导班子负责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统筹规划公司专门设立了西气东输二线管道穿越包兰铁路K 1-3M钢筋砼框架护涵工程安全文化指挥部制定针对该项目的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安全文化建设中的具体职责并要做好宣传动员、督促检查、总结评价等各项工作。把安全文化建设与安全教育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在全体员 工中开展安全培训和各类安全评比活动使全体员工牢固树立了“安全第一”的思想认识使安全文化产生更广泛的效应更加深入人心。 安全施工丰富安全文化的内容 西气东输二线管道穿越包兰铁路K 1-3M钢筋砼框架护涵工程安全文化指挥部从宏观出发自微观入手及时地搜集施工现场安全文化的信息不断地调整、完善安全文化的内容和形式在工程施工中公司安全员将每日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进度情况进行汇总编制了日施工安全报告表并利用手机短信方式发送给公司施工调度和公司领导手中使安全信息畅通无阻为领导进行施工决策提供了一手资料和信息服务。 将安全文化建设融合于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之中 为了使“西气东输二线管道穿越包兰线K工程”安全、顺利的进行施工。在项目开工以后公司开展了“大干60天全力保任务活动”在活动之初公司将安全生产的目标量化到每个岗位、每一名职工肩上从公司党政正职开始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形成上下一心、人人抓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安全局面。在确保此项工程任务安全顺利的完工之后公司还对在此次活动中的表现突出的优秀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笔者认为安全文化的推行和实施极大得鼓舞和激励全体员工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公司安全生产注入了一剂良药。 安全文化的推行必须建立在良好的安全管理基础之上 无法想象一个施工企业生产条件恶劣事故隐患丛生安全管理混乱甚至 没有不安全行为随处可见仅通过安全文化的建设即可使不安全的生产面貌发生有效的改变。对此笔者认为加强安全管理是促进安全文化建设的有利保障。根据对西气东输二线管道穿越包兰铁路K 1-3M钢筋混凝土框架护涵工程影响施工安全的难点分析后在施工中我们除了按照施组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外还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方案做出科学调整并报设计和监理部门批准从施工完的效果看这些调整是必要和非常正确的。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措施:①根据现场线间距的实际调查将设计中的16米便梁变更为采用24米的便梁加固。②由于施工用水和建材的困难因素我们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工地所用一切砼包括孔桩、滑板、后背全部用商砼从50公里外的迎水桥运送。③在工地上做蓄水池蓄水对开挖的基坑除用砂袋护坡处还每天定时对其表面喷水防止流砂下滑将基坑填埋。④因预制涵后有迎水桥—甘塘的供水主干线300的铸铁管且为以经50年代埋设改动难度大、费用高为此我们对现场认真分析拿出各种方案反复比较最后优化组合。决定将后背梁后移10M避开水管线传力柱从管线下横穿为确保管线的安全我们详细制定了对管线加固措施和应急方案。⑤变更设计4224的框架预制和顶进模式改为228.根据基坑开挖较深和粉砂直立性差、放坡大的特点如按22M主涵预制顶进后按1:的实际放坡计算并到坡顶 开口上端要放到线路上将无法拆除24M便梁直到两边各按原设计制做接长的4M框架涵完成达到强度为止这样将要慢行延点1个月。改变设计方案后原计划将护涵框架一次预制一次顶进完成但由于给水管线的影响只能分二段预制即22M8M。在22M主涵的侧边预制8M涵增加一个后背顶进中在22M主涵将要到位后平滑8M涵和主涵对接。这样一次将二涵顶进到位总长30M确保了按施工要点计划内拆梁确保了行车安全最大限度降低了对运输的影响。⑥在顶进中为了防止流砂坍塌到孔桩外影响行车安全除采用码砂袋打护桩板表面喷水等措施外还采取阶梯形开挖方法由开挖深度降为4M分层开挖降低了开挖高度使坡顶坍塌上口距孔桩始终保持3M的距离确保了行车安全。⑦采用在框架涵前端设置钢刃角增加顶推力这样在顶进中防止了两侧的坍塌并减少了顶进中的阻力。公司通过对安全难点的技术攻关解决了影响施工安全的不利因素确保了安全和工期使我们尝到了安全管理的甜头也给我们今后在承揽既有线上施工安全管理难度较大的工程增加了信心同时也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供了有利的支撑树立了企业良好的安全品牌形象。通过对该工程项目的分析和总结笔者认为安全文化是安全管理的载体反映安全管理的内涵安全管理丰富安全文化的内容不能将二者割裂开来。只有将安全文化与安全管理紧密结合通过完善的安 全文化建设和良好的安全管理措施才能达到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目标从而确保施工安全的有效可控实现铁路施工企业有好有快的发展。参考文献: 1铁路工程施工组织与概预算.2中国铁道出版社.
中南大学
函授毕业论文(设计)
题目 由两起事故的共同点探讨
中间站调车安全控制策略 学生姓名向国良指导老师尹秀良专业班级交通运输2006级完成时间2008年8月
由两起事故的共同点
探讨中间站调车安全控制策略
交通运输2006级专业学生 向国良
指导老师 尹秀良
【摘要】:安全似乎是个生硬的字眼。无论是《安全法》、《劳动法》、《建筑法》,还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伤保险条例》??这些与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所阐述的每一条制度、每一个规定都是尽量使用最严谨的语言、最简洁的表述来告诉人们在生产生活中,什么需要警惕,做什么事应该采用什么样的方式来如何抓好安全工作?如何使安全工作真正走向长治久安的道路?
2007年3月张家界车务段连续发生两起事故,通过分析,两起事故在作业性质、事故原因、心理角度、把关盯控、责任人职务5个方面存在惊人相似之处。针对事故发生的共性问题,提出中间站安全管理中须从标准化作业、员工业务培训、班组长管理和值班站长管理等方面入手,狠抓落实、注重实效,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面对铁路改革的新形势,必须不断提高中间站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自控、互控能力,以人为中心,坚持严细实机制,是铁路运输安全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事故;共同点;中间站;安全管理
引言
今年3月我段连续发生两起事故:3月5日,我车务段吉首站一名调车长由于违反《调车作业“十不准、十必须”卡死制度》,在调车作业中探入两车钩之间调整钩位、处理钩销,存车发生溜逸将其挤死。事隔不到一个月,3月30日,我段石门县车站又发生一起调车冲突一般事故,造成大破1辆、中破1辆、小破4辆。两起事故是惨痛的,教训也是深刻的。近期安全工作不可谓抓得不紧,年初是春运、节后是保两会、紧接着是过渡期间的维稳,安全整顿活动一个接一个,按道理事故不应该连续发生,但事故还是紧接着发生了,两起事故,看似偶然,但稍加分析,三可以看出两起事故的共同点:
从作业性质来看,两起事故都发生在调车作业。一起是调车人身伤亡事故、一起是调车冲突事故,可见,目前调车作业仍然是事故易发点。如今随着设备不断更新,接发列车发生事故的概率已经大大降低,但调车作业仍然采用落后的平调灯显设备,整个调车作业过程人为控制的因素比重较大,确保调车作业安全的手段主要为遵章作业,人为控制带有情绪化、周期性、波动性等特点,加上设备、环境、气候都可以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人的情绪、行为,调车安全不确定因素很多,因此调车作业仍为行车事故易发点。
从事故原因来看,两起事故都是由于一系列严重违章作业造成。如“”
事故,调车长严重违反《调车作业“十不准、十必须”卡死制度》之规定进入车档调整钩位、处理钩销违规探入两车钩之间,未带手电、连接员采取防溜措施不彻底、进入车档作业不显示防护信号,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第二起“”事故,首先是调车组人员集体擅自立岗、值班员在调车组人员均未到场的情况下,擅自简化作业程序,违章布置助理值班员一人进行调车作业,诱发了事故的发生。以上充分说明“违章就是杀人、违章就是自杀”、“违章不一定出事故、出事故一定是违章”说的句句都是至理名言。事故发生,必须越过一道道安全卡控环节(其中包括各作业人员卡控即按章作业、设备卡控等),调车联控体内部各作业人员遵章守纪就是保障安全的一道道关口(调车作业中设备卡控作用可以弱化),一旦联控体各个体卡控关失效,也就是所有人员都违章作业或未行使联防互控职责,如“”事故中调车组人员擅自离岗、值班员违章指挥、助理值班员违章单独进行调车作业、机车乘务员超速行驶间断了望,那么事故就会在萌芽状态顺利地冲破调车联控体内部各个安全卡控关从而构成事故。
从心理角度来看,两起事故责任人分别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安全侥幸心里。“”事故责任人张文福同志,作为有着20多年工作经验的老调车员,明知规章规定“调整钩位、处理钩销不能探身于两车钩之间”,但是他侥幸地认为这次不会出事,因为此时车列和存车发生移动的可能性非常小,但是事故还是发生了,他为自己的侥幸心理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事故,调车冲突事故中的责任人值班员在调车组人员均不到位的情况下,安排助理值班员一人进行调车作业,侥幸地认为只有转线一勾活不会出事,助理值班员也侥幸地认为可以胜任,俗话说“麻痹大意引祸至”,当天就偏偏发生了事故。安全心理学中曾经提出过一个规律,当人的某种行为导致不良后果的几率越小,人产生侥幸心理实施冒险行为的几率越大。可见,作业人员的侥幸心里对调车作业安全的危害是十分重大的。
从干部把关盯控来看,两起事故发生当时值班站长均不在事发现场。根据站长“四到场”制度,调车作业必须到场监督把关,客车虽然也是关键环节,但作为值班站长,在二项作业同时进行时,应该知道调车作业显然更需要把关盯控,因为相比之下,调车作业更需要盯控,重点环节把关不到位,势必造成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得不到制止,纠正,酿成事故发生。
从主要责任的职务来看,两起事故主要责任人均为班组长。一个是调车长、一个是值班员。班组长是兵头将尾,是作业中最直接的指挥人和安全把关人,他的言行举止将直接影响到整个班组,他标准化作业行为将成为组内成员作业行为的典范,他在作业中表现出来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将带动班组内成员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若是他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带来的后果是可以想象的。打个比
方,在信号楼呼唤应答标准化作业过程中,值班员不先开口呼唤,信号员和助理值班员也无法执行听取和复诵,整套呼唤应答链也就无法连贯地执行起来。两起事故均是由班组长严重违章引起,他们自己违章作业,也就更谈不上对组员的管理、带动,此时当值班站长对作业把关失控的情况下,现场作业也就真正地完全失控,呈现出“无政府”状态,从而引发严重的后果。可见,班组长在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过程中起到的作用是相当显著的。
2.现以两起事故为镜,提出中间站安全管理的策略:
抓好标准化作业
抓好标准化作业是个系统工程,不能一蹴而就,关键在于习惯的养成。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纠正职工长期积累下来的坏习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首先要从把关干部入手,端正思想,杜绝“好人主义”,在调车作业巡视检查的过程中,严格以作业标准为准绳,进行对标检查,发现问题或者不标准,必须指出纠正,性质严重的班后召开完工会或分析会进行定性考核;其次,要“一碗水端平”,作业标准对每个员工都是平等的,不能偏袒关系好的职工打击关系差的职工,公报私仇;三是建立长效性督导机制,对职工标准化作业的强化管理不能“时紧时松”,要杜绝 “运动式”、“活动式”、“短期应付检查式”做法,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性管理机制,逐步扭转长期形成的不良习惯,培养出良好的安全作业习惯。
抓好职工培训教育。
一是加强管理人员尤其是值班站长的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从而胜任调车作业业务指导、监督的职责。
二是抓好基础培训教育。坚持做好每日规章抽考、每月业务学习、业务技能考试等基础工作。
三是实行动态式管理、滚动式教育模式。不要吝惜时间和精力,开好完工会和分析会,调车作业中发现的问题,涉及业务较为复杂的,要召集相关工种召开完工会和分析会,将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来职工受了批评教育考核有申述的机会,通过分析,他可以化解心中对规章或制度的误解,随之心悦诚服地接受批评和考核;二来不光本人受到了教育,周围的同志也会吸取教训,这样的完工会、分析会开多了,干部和职工业务技能都自然也就上去了。
四是加强与调车组职工沟通和交流。多利用平时交谈、聊天的机会与职工探讨业务规章、事故案例、以及日常作业中发生的问题,采取平易近人、非正式的方式听取职工的心声、了解他们的真实心理活动和心态、灌输安全思想安全意识对于自己的工作生活家庭的极端重要性,从而逐步提高员工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
发挥班组长管理作用
一是用制度约束班组长安全职责。调车长的职责义务要做到制度化、标准化,要使每一名调车长清楚认识到自己作为班组长“要负怎么责”和“怎么去负责”,“不负责会造成什么后果”。
二是形成班组长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机制。要定期对调车长进行综合测评,安全成绩不合格责任心差的班组长要通过“制度”将其淘汰,从而使一批业务强、责任心强、工作有热情的年轻职工走上班组长管理岗位上去,为安全生产注入新鲜的血液。
三是利用激励机制,倡导班组和谐统
一、团结协作、争先创优、共保安全的良好氛围。以自然调车班组为单位,确定周期性的奋斗目标,班组实现后车站奖励该班组一定数额的班组活动经费,由调车长组织班组成员开展有意义的联谊活动,这样既增进班组成员之间的友谊,又促进班组争先创优的安全意识,从而确保了作业的安全。
强化值班站长把关盯控作用
一是值班站长必须以身作则,按章办事,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打铁先得自身硬”,管理者首先就要带头做到标准化,从衣着穿戴、四到场制度落实、值班工作制度的落实方面做起,“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都做不到,凭什么要求别人去做?
二是保持清醒头脑、从纷繁复杂的工作中理清头绪,分清重点,做到预先控制,抓住安全关键环节,做好事故易发点的把关盯控工作。
三是值班站长的工作实绩要实行量化指标考核机制。从查岗次数、查违次数等方面入手,量化值班站长的工作,按月度进行奖励考核,增大值班站长工作压力,提高值班工作质量。
综上所述,只有做好调车作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万无一失,因此我们一定要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机制。同时我们一定也要清醒的认识到,保安全就是保自己,违章违纪就是害自己,遵章守纪受益,违章乱纪害人,要对自己,对家庭,对企业,对社会持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好与自己本职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进而确保运输生产的绝对安全。
结束语
交通运输业是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和先导性的基础产业,是搞活流通,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和必要条件。随着全球的经济形势发展,运输市场也在发生重大的变化。铁路调车安全作为首要的前提,对拉动全球经济,对全路的路网运输,所起的作用是举足请重的。这几年来,货运的运输量在逐年大幅上涨,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我们同时也应看到,现在各种运输方
式都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航空公司的改革整合,水路运输也在逐步加快步伐,随着中国加入WTO,外国运输公司也将进入中国市场。全国的运输市场在不断出现新的情况,新的特点,如何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抢得先机,如何把铁路运输市场做大,铁路调车安全工作将是极为重要的。我们一定要立足当前,密切关注市场,深入开展市场调查与分析,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体系,不断采取新的管理理念,不断研究安全新课题,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我们只有认清形势,理性思考,迎难而上,努力抓好中间站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运输安全有序可控,才能为推动铁路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参考文献
[1] 葛闻安.车务安全工作.铁路安全教育,1994年10月,55—72页
[2] 唐青民.加强铁路企业的班组建设.铁路运输改革与管理,1996年3月,64—91页
[3] 刘光贤.车务行车安全人员管理.铁路行车安全管理指南,1993年5月,33—52页
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
模范作用,确保运输生产持续稳定
xx支委专题组织生活会xxx
按达车委[2014]72号文件《关于召开2014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支委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支部确定了“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运输生产持续稳定”这一主题。本次民主生活会,自己针对上次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对近段时间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重点围绕如何发挥自身先锋模范作用和班组带头作用进行分析查找,并对一自己思想生活工作情况进行了彻底反思,发现自己还存在多方面的问题和不足。针对这些问题拟出了发言提纲,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现将个人查找的不足和存在问题以及今后整改措施向支委会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1、班组管理和带头作用不明显。一是作为支委成员在班组中带头作用不够明显,标准化作业坚持不好,对班组人员的管理还需加强。二是随着新技术新设备的不断投入使用,自己学习缺乏深度、广度。同时对班组人员共同学习和提高未进行指导。
2、发现和解决现场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一是在日常工作中不善于发现问题,对班组人员的作业中的提醒和监督
不够。二是对班中发现的“两违”现象未制定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对班中人员要求不严,管理不严,存在懒散现象。
3、深入班组沟通较少。作为班组长及支委成员,对班组职工各方面状况了解不够深入,与班组职工交心、谈心较少。
二、对以上问题的整改措施
1、不断提高自身管理素质,带领班组认真执行作业标准,加强班组基础建设,协调、团结班组职工,乐于助人,在班组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2、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班中及时发现和解决班组中发生的问题,检查再深入细致,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不断强化班组安全基础管理。盯住一个问题,抓住重点环节,跟踪检查,以身作则,立说立行督促班组人员落实各项工作,重点掌握安全上容易出问题的关键环节和关键人,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关心班组职工增强班组凝聚力。一是要积极开展和谐班组建设。作业时要相互关心和提醒,千方百计将每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最大限度地完成好车站运输生产任务。二是要认真做好班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理顺职工情绪,及时化解影响安全了一切不稳定因素。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对作业中产生的意见和矛盾不回避,多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解决问题。
以上是我个人自我批评的发言,不足之处,真诚欢迎党支部和同志们给予我中肯的批评和指正。
安全生产专题发言
一、抓安全生产的前提是重视,思想上必须一以贯之,不能有一丝松懈
从今年1—10月份安全生产指标控制情况来看,我县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主要指标均控制在市下达目标以内,工作值得肯定,安全生产专题发言。但是,县水东煤矿“7·15”煤与瓦斯突出较大事故暴露了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切不可把我县的安全生产成绩和形势估计过高、盲目乐观,更不可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掉以轻心、麻痹松懈。对安全生产工作而言,思想上的隐患是最大的隐患,细节上的疏忽是最大的疏忽。从刚刚给大家介绍的一些安全事故可以看出,我们的一些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思想上还没有重视到位、措施上还没有落实到位、制度上还没有执行到位的现象依然存在,对安全生产只是讲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检查工作只停留在下去转转、现场看看、过场走走,导致安全隐患日积月累、酿成事故,并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我到相关矿山企业去查过几次,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企业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更没有很好地整改解决。抓安全生产就是抓民生,就是抓稳定,就是抓发展,因为安全生产连着政治、连着经济,安全是部门最大的政绩、是企业最大的效益、是百姓最大的福祉。安全生产大于天,没有安全就没有发展,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对安全生产怎么强调都不过分,怎么严格都不过头。因此,大家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之上、安全至上的理念,心里始终装着一本安全帐,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更加自觉地抓好安全生产,在工作上更加扎实地落实好安全措施。刚才已经讲了,今年的四季度不平常,从现在开始一直到今冬明春都是安全生产特护期,也是安全生产的敏感期和事故的高发期,县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就是要全力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大家要围绕这个目标去开展工作,各乡镇要守好自己的“地”,各职能部门要把好自己的“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时时、刻刻、处处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绝不能放松。
二、抓安全生产的基础是防控,措施上必须一步到位,不能有一项走样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我县正处于“两城三县”建设的关键时期,全县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工程纷纷上马,交通运输量增加了,这就给安全生产增加了难度,同时也向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上半年,我县开展了煤矿技改和非煤矿山停产整治工作,现在已经基本复产,进入了一个生产高峰期。当前,煤价受市场的影响在持续走高,有色矿产品也波浪式走高。希望各乡镇、各部门要特别重视安全生产,紧密结合实际,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一)坚持以防为先,排查必须细致。预防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也是防范安全事故最有效的手段。各级各部门务必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对各类安全隐患做到早防、群防、常防。一要强化超前防范。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的安全监控,深化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加强重点人群尤其是高危人群的安全知识教育宣传和知识普及,建立重点领域以及企业、车间、班组、岗位四级隐患排查网络体系,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二要强化过程控制。要进一步完善隐患监督管理制度,对已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治责任、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人员,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整改结束的安全隐患,要按要求进行复查;对仍不符合安全条件或难以整治的,要制定专门措施和预案继续整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要坚持以管为主,监管必须加强。要围绕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地质灾害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特别是盛市、县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有针对性、强制性的安全监管。一要加强事前监管。安全生产搞得好不好,关键要看日常工作抓得牢不牢。所以,一定要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的理念,加强对安全隐患的安全评估和监管,从源头上控制事故。二要加强依法监管。要采取更加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严格实施高危行业生产安全许可制度,对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严厉查处,坚决停产、停业整顿。三要加强日常监管。各级各部门要健全与安全生产主体地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机构,努力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发言稿《安全生产专题发言》。
(三)要坚持以治为重,整治必须彻底。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重点要抓好安全隐患整治。一要强化打非治违。今年打非治违工作力度是空前的,效果也是空前的,得益于各乡镇和在座各位的共同努力,非煤矿区的花塘、镇南、香花岭、万水和煤区的金江、接龙、水东、麦市,这些乡镇都付出了很大努力,顶着烈日搞整治,非常辛苦,同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们现在的重点就是要如何巩固这些成果,不让其付诸东流。金江等煤区要坚持“先抓人、后炸矿”,“打击开路、抓人为先”,彻底开展打非治违攻坚战,对打击非法绝对不能手软。花塘、三十六湾等非煤矿区,也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按照县里研究部署的长效措施抓好落实。二要抓重点。严格来讲,安全生产任何一项工作都是重点,酿成大事故的根源可能就是一个小小的隐患。不同单位、不同时期、不同领域都有不同的重点、不同的难点和不同的责任。因此,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人员聚集场所消防等重点,持续深入地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突然发生的事情要从工作上找原因,经常发生的事情要从制度上找原因。我们要针对当前各个行业存在的问题和经常发生的现象拿出一个具体的意见,搞点硬措施和杀手锏,比如说整治非法矿,就是要先抓人、后炸矿,抓人之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拘留时间,动真格来硬的。今后都要按照这个要求来操作。对于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合法矿,第一次通知整改,找矿主谈话,督促落实整改;第二次严厉处罚,罚款和停电整顿;第三次还没有整改好,就要停电、停火工产品,直至吊销证照。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就是要采取强硬措施,要求彻底整改,督促落实,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请相关部门针对这个情况,抓住重点、扣住根本、明确要求,尽快形成一套具体有操作性的工作措施,并强制推行。道路交通也要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到底是超载、还是车辆安全检查不彻底,或车主的安全意识不到位,要分清原因,有针对性地拿出具体有效的工作措施。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既要有理论高度,又要有实践力度;既要把握上情,又要结合下情;既要有所遵循,又要大胆突破;既要采取常规手段,又要采取超常手段。三要抓效果。要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整改“五落实”工作要求,根治各类事故隐患;对不能根治的,要采取应急性、临时性、阶段性措施,确保不出问题;对整改措施不力、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基本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对拒不执行隐患整改指令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查处。四要抓培训。要加大对生产经营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者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一线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特殊岗位人员的操作技能,切实开展“防三超、反三违”活动,有效避免和减少因管理缺位、操作不当引起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三、抓安全生产的关键是落实,责任上必须一抓到底,不能有一点弱化
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抓好安全生产,是民生所系、民心所向,是宗旨所在、大局所需。所以,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责任落实,确保我县今年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平稳。
(一)组织领导务必要更加有力。安全生产是最大的“民心工程”、“一把手工程”,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安全生产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担在肩上,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方案、部署工作,亲自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工作有人干、责任有人担,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责任追究务必要更加严厉。继续坚持严格的事故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在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础上,既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更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于安全生产事故,要坚决做到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绝不能搞以罚代法、“下不为例”,确保达到“查处一起事故,治理一批隐患,保证一方平安”的目的。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部门,该否决的要坚决否决,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要坚决追究,决不姑息迁就。
(三)工作合力务必要更加高效。安全生产没有与己无关,只有息息相关。安全生产涉及的部门多、领域广、范围大,需要不同战线、不同行业和部门的密切配合、相互合作。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抓好了人人有功,抓不好个个有过”的思想,县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对安全生产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要把安全防范的触角延伸到村组社区、企业班组,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群策群防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即将来临的“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是安全生产的敏感期和事故的高发期,各级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安全值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四)迎检准备务必要更加全面。安全生产工作是纳入了“一票否决”范畴的重要考核指标。11月份,盛市将对我县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终考核考评。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抓好今年四季度和明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按照《临武县迎接盛市安全生产年终考核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对照《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对今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及早做好现场准备和资料准备,认真查漏补缺,确保准备充分、亮点突出、保障安全,形成自己的特色,拿出自己的成绩,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创先争优”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逗号、没有句话,事关全局、关乎民生。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问题想得更细一点,把功夫下得更深一点,把工作抓得更实一点,用铁的手腕抓安全,用铁的制度促安全,用铁的纪律管安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努力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摘要,根据录音整理)
铁路安全风险管理
在铁路安全管理工作中引入风险管理办法,构建安全风险控制体系,这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部党组提出的安全工作新思路。通过认真学习、深入领会铁路安全风险管理的丰富内涵,我们切实感到这是完全符合铁路安全生产实际的科学管理理念和方法,是实现铁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要举措。
实行安全风险管理,基础是加强对安全风险的研判,通过对安全风险的科学管控和有效处理,强化安全风险过程控制,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不符合规章制度、技术标准的情况;对安全管理控制系统实时监测,随时掌握安全风险点的动态状况,及时发现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 “关键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不断强化安全风险过程控制。加强安全风险管理必须从基础抓起。在管理方面,我们全面开展标准化车间、标准化班组、标准化岗位建设活动。以确保高铁、客车安全为核心,以规范安全管理和落实作业标准为重点,进一步界定权责关系,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各个工作岗位;制定各岗位《安全风险控制流程图》,重点解决班组岗位之间横向结合性问题,形成权责明晰、运转高效、落实到位的安全风险管理体制。在人员素质方面,加大对职工的业务培训力度,建立职工学习技术业务激励机制。
有效处置和消除安全风险。我们以高铁和客车安全为重点,对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排查,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治和解决。为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我们提出 “抓落实、盯问题、追责任、快整改”的工作要求。抓落实就是重点检查安全工作中不落实的问题,把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逐条兑现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名职工、每一项工作。盯问题就是对任何安全风险和安全问题,都紧紧盯住不放,认真解决。追责任就是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狠抓责任落实,严格事故定责和责任追究,杜绝不定责的现象。快整改就是对于危及运输安全,特别是客车安全的问题,立即整改,不拖不延;对于已经整改的要组织复查,防止反弹。大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要运用文化的力量,增强职工的安全风险意识。要采取多种形式,特别是以职工身边的案例,对职工进行“安全第一”的警示教育。安全风险管理的核心是将应对风险的关口前移到落实标准化作业的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处置和持续改进,最终达到消除风险的目的。教育培养干部职工树立安全价值观,并自觉地转化为安全生产的内在动力,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39号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13年7月24日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3年8月17日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铁路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例。
部门设立的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和铁路监督管理机构统称铁路监管部门。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铁路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 铁路沿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保障铁路安全的教育,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协调和处理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事项,做好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 从事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的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执行保障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实行标准化作业,保证铁路安全。
第六条 第七条 铁路监管部门、铁路运输企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禁止扰乱铁路建设、运输秩序。禁止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和铁路用织应急演练。地。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铁路用地以及其他影响铁路安全的行为,有权报告铁路运输企业,或者向铁路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报告的铁路运输企业、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对维护铁路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铁路建设质量安全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铁路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建设物资、设备的采购,应当依法进行招标。从事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在其资铁路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工程建设,铁路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建设工程质量和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铁路工程建设活动。
并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制作检查记录留存备查。
第十一条
安全管理的规定,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铁路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依法对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负责,监理单位依法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高速铁路和地质构造复杂的铁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制度。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铁路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安全设铁路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等产品,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铁路建设工程的建设工期,应当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按照国家标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准、行业标准。
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确定、调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前款规定要求铁路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压缩建设工期。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铁路建设工程竣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并由铁路运输企业进行运营安全在铁路线路及其邻近区域进行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应当执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评估。经验收、评估合格,符合运营安全要求的,方可投入运营。
定。铁路建设单位应当会同相关铁路运输企业和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按照方案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应当及时清理现场,不得影响铁路运营安全。
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设计开行时速120公里以上列车的铁路或者设计运输量达到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较大运输量标准的铁路,需要与道路交叉的,应当设置立体交叉设施。
新建、改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或者城市道路中的快速路,需要与铁路交叉的,应当设置立体交叉设施,并优先选择下穿铁路的方案。
已建成的属于前两款规定情形的铁路、道路为平面交叉的,应当逐步改造为立体交叉。
新建、改建高速铁路需要与普通铁路、道路、渡槽、管线等设施交叉的,应当优先选择高速铁路上跨方案。
第十八条 设置铁路与道路立体交叉设施及其附属安全设施所需费用的承担,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新建、改建铁路与既有道路交叉的,由铁路方承担建设费用;道路方要求超过既有道路建设标准建设所增加的费用,由道路方承担;
(二)新建、改建道路与既有铁路交叉的,由道路方承担建设费用;铁路方要求超过既有铁路线路建设标准建设所增加的费用,由铁路方承担;
(三)同步建设的铁路和道路需要设置立体交叉设施以及既有铁路道口改造为立体交叉的,由铁路方和道路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分担建设费用。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铁路与道路立体交叉设施及其附属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移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需要与公用铁路网接轨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铁路建设、运输的第三章 铁路专用设备质量安全 交有关单位管理、维护。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设计、制造、维修或者进口新型铁路机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分别向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型号合格证、制造许可证、维修许可证或者进口许可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铁路机车车辆的制造、维修、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确保投入使用的机车车辆符合安全运营要求。
第二十二条 生产铁路道岔及其转辙设备、铁路信号控制软件和控制设备、铁路通信设备、铁路牵引供电设备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审查批准:
(一)有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二)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三条 铁路机车车辆以外的直接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铁路专用设备,依法应当进行产品认证的,经认证合格方可出厂、销售、进口、使用。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用于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运输的铁路罐车、专用车辆以及其他容器的生产和检用于铁路运输的安全检测、监控、防护设施设备,集装箱和集装化用具等运输器具,测、检验,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专用装卸机械、索具、篷布、装载加固材料或者装置,以及运输包装、货物装载加固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二十六条 铁路机车车辆以及其他铁路专用设备存在缺陷,即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导致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铁路专用设备普遍存在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使用;设备制造者应当召回缺陷产品,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四章 铁路线路安全
第二十七条 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
(四)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
前款规定距离不能满足铁路运输安全保护需要的,由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提出方案,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程序划定。
在铁路用地范围内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组织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划定并公告。在铁路用地范围外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组织有关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并公告。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与公路建筑控制区、河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航道保护范围或者石油、电力以及其他重要设施保护区重叠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协商划定并公告。
新建、改建铁路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应当自铁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划定并公告。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设计开行时速120公里以上列车的铁路应当实行全封闭管理。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了望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在铁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封闭设施和警示标志。的树木等植物。
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第三十条 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派员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监督。
第三十一条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既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仍不能保证安全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拆除。
拆除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清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植物,或者对他人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已依法取得的采矿权等合法权利予以限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或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是,拆除非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其邻近区域建造或者设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不得进入国家规定的铁路建筑限界。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四条 在铁路线路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在铁路线路两侧从事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应当遵守有关采矿和民用爆破的法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律法规,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铁路安全保护要求。
在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各1000米范围内,以及在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确需从事露天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的,应当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一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 高速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各200米范围内禁止抽取地下水。
在前款规定范围外,高速铁路线路经过的区域属于地面沉降区域,抽取地下水危及高速铁路安全的,应当设置地下水禁止开采区或者限制开采区,具体范围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在电气化铁路附近从事排放粉尘、烟尘及腐蚀性气体的生产活动,超过国家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围垦造田、排放标准,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责令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拦河筑坝、架设浮桥或者修建其他影响铁路桥梁安全的设施。
因特殊原因确需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等活动的,应当进行安全论证,负责审批的机关在批准前应当征求有关铁路运输企业的意见。
第三十八条 禁止在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的下列范围内采砂、淘金:
(一)跨河桥长500米以上的铁路桥梁,河道上游500米,下游3000米;
(二)跨河桥长100米以上不足500米的铁路桥梁,河道上游500米,下游2000米;
(三)跨河桥长不足100米的铁路桥梁,河道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
有关部门依法在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划定的禁采范围大于前款规定的禁采范围的,按照划定的禁采范围执行。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划定禁采区域、设置禁采标志,制止非法采砂、淘金行为。
第三十九条 在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进行疏浚作业,应当进行安全技术评价,有关河道、航道管理部门应当征求铁路运输企业的意见,确认安全或者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批准进行疏浚作业。但是,依法进行河道、航道日常养护、疏浚作业的除外。
第四十条 铁路、道路两用桥由所在地铁路运输企业和道路管理部门或者道路经营企业定期检查、共同维护,保证桥梁处于安全的技术状态。
铁路、道路两用桥的墩、梁等共用部分的检测、维修由铁路运输企业和道路管理部门或者道路经营企业共同负责,所需费用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分担。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铁路的重要桥梁和隧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负责守卫。船舶通过铁路桥梁应当符合桥梁的通航净空高度并遵守航行规则。
桥区航标中的桥梁航标、桥柱标、桥梁水尺标由铁路运输企业负责设置、维护,水面航标由铁路运输企业负责设置,航道管理部门负责维护。
第四十三条 下穿铁路桥梁、涵洞的道路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设置车辆通过限高、限宽标志和限高防护架。城市道路的限高、限宽标志由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设置并维护,公路的限高、限宽标志由公路管理部门设置并维护。限高防护架在铁路桥梁、涵洞、道路建设时设置,由铁路运输企业负责维护。
机动车通过下穿铁路桥梁、涵洞的道路,应当遵守限高、限宽规定。
下穿铁路涵洞的管理单位负责涵洞的日常管理、维护,防止淤塞、积水。
第四十四条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道路和铁路线路路堑上的道路、跨越铁路线路的道路桥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防止车辆以及其他物体进入、坠入铁路线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并由道路管理部门或者道路经营企业维护、管理。
第四十五条 架设、铺设铁路信号和通信线路、杆塔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铁路安全防护要求。铁路运输企业、为铁路运输提供服务的电信企业应当加强对铁路信号和通信线路、杆塔的维护和管理。
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七条 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铁路人行过道,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的同意。
铁路与道路交叉的无人看守道口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设置警示标志;有人看守道口应当设置移动栏杆、列车接近报警装置、警示灯、警示标志、铁路道口路段标线等安全防护设施。
道口移动栏杆、列车接近报警装置、警示灯等安全防护设施由铁路运输企业设置、维护;警示标志、铁路道口路段标线由铁路道口所在地的道路管理部门设置、维护。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或者非机动车在铁路道口内发生故障或者装载物掉落的,应当立即将故障车辆或者掉落的装载物移至铁路道口停止线以外或者铁路线路最外侧钢轨5米以外的安全地点。无法立即移至安全地点的,应当立即报告铁路道口看守人员;在无人看守道口,应当立即在道口两端采取措施拦停列车,并就近通知铁路车站或者公安机关。
第四十九条 第五十条 履带车辆等可能损坏铁路设施设备的车辆、物体通过铁路道口,应当提前通知铁路道口管理单位,在其协助、指导下通过,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在下列地点,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置易于识别的警示、保护标志:
(一)铁路桥梁、隧道的两端;
(二)铁路信号、通信光(电)缆的埋设、铺设地点;
(三)电气化铁路接触网、自动闭塞供电线路和电力贯通线路等电力设施附近易发生危险的地点。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二条 禁止毁坏铁路线路、站台等设施设备和铁路路基、护坡、排水沟、防护林木、护坡禁止实施下列危及铁路通信、信号设施安全的行为: 草坪、铁路线路封闭网及其他铁路防护设施。
(一)在埋有地下光(电)缆设施的地面上方进行钻探,堆放重物、垃圾,焚烧物品,倾倒腐蚀性物质;
(二)在地下光(电)缆两侧各1米的范围内建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三)在地下光(电)缆两侧各1米的范围内挖砂、取土;
(四)在过河光(电)缆两侧各100米的范围内挖砂、抛锚或者进行其他危及光(电)缆安全的作业。
第五十三条 禁止实施下列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的行为:
(一)向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抛掷物品;
(二)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
(三)攀登铁路电力线路杆塔或者在杆塔上架设、安装其他设施设备;
(四)在铁路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20米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或者倾倒有害化学物品;
(五)触碰电气化铁路接触网。
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铁路线路、铁路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进行经常性巡查和维护;规的规定,加强铁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预防、治理和应急处理等工作。
对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巡查和处理情况应当记录留存。
第五章 铁路运营安全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七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制铁路机车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当参加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定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作业程序,保障铁路旅客和货物运输安全。合格方可上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九条 第六十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铁路专业技术岗位和主要行车工种岗位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护,使用的运输工具、装载加固设备以和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
及其他专用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安全要求。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铁路设施设备的检查防护制度,加强对铁路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确保铁路设施设备性能完好和安全运行。
铁路运输企业的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管理铁路设施设备。
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二条 第六十三条
第六十四条 在法定假日和传统节日等铁路运输高峰期或者恶劣气象条件下,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列车、车站等场所公告旅客、列车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进站人员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维护车站、列车等铁路场所和铁路沿线的治安秩序。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实施火车票实名购买、采取必要的安全应急管理措施,加强铁路运输安全检查,确保运输安全。遵守的安全管理规定。
查验制度。
实施火车票实名购买、查验制度的,旅客应当凭有效身份证件购票乘车;对车票所记载身份信息与所持身份证件或者真实身份不符的持票人,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为旅客实名购票、乘车提供便利,并加强对旅客身份信息的保护。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不得窃取、泄露旅客身份信息。
第六十五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旅客及其随身携带、托运的行李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从事安全检查的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安全检查标志,依法履行安全检查职责,并有权拒绝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旅客进站乘车和托运行李物品。
第六十六条 旅客应当接受并配合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实施的安全检查,不得违法携带、夹带管制器具,不得违法携带、托运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
禁止或者限制携带的物品种类及其数量由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规定,并在车站、列车等场所公布。
第六十七条 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货物、行李、包裹,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重量;
(二)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
(三)装车、装箱超过规定重量。
第六十八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承运的货物进行安全检查,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非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续;
(二)承运未接受安全检查的货物;
(三)承运不符合安全规定、可能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货物。
第六十九条 运输危险货物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使用专用的设施设备,托运人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和应急处理器材、设备以及防护用品,并使危险货物始终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危险货物发生被盗、丢失、泄漏等情况,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
第七十条 办理危险货物运输业务的工作人员和装卸人员、押运人员,应当掌握危险货物的性质、铁路运输企业和托运人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包装、装卸、运输危险货物,防止危险货铁路运输企业和托运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包装、装载、押运特铁路管理信息系统及其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的应急措施。
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物泄漏、爆炸。
殊药品,防止特殊药品在运输过程中被盗、被劫或者发生丢失。的安全技术要求。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并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十四条 禁止使用无线电台(站)以及其他仪器、装置干扰铁路运营指挥调度无线电频率的正常使用。
铁路运营指挥调度无线电频率受到干扰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排查措施并报告无线电管理机构、铁路监管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铁路监管部门应当依法排除干扰。
第七十五条 电力企业应当依法保障铁路运输所需电力的持续供应,并保证供电质量。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合理配置供电电源和应急自备电源。
遇有特殊情况影响铁路电力供应的,电力企业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时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供电。
第七十六条 第七十七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遵守有关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保证食品安全。
(一)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
(二)扰乱铁路运输指挥调度机构以及车站、列车的正常秩序;
(三)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
(四)击打列车;
(五)擅自移动铁路线路上的机车车辆,或者擅自开启列车车门、违规操纵列车紧急制动设备;
(六)拆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标桩、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七)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或者在未设道口、人行过道的铁路线路上通过;
(八)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封闭区域或者在未设置行人通道的铁路桥梁、隧道通行;
(九)擅自开启、关闭列车的货车阀、盖或者破坏施封状态;
(十)擅自开启列车中的集装箱箱门,破坏箱体、阀、盖或者施封状态;
(十一)擅自松动、拆解、移动列车中的货物装载加固材料、装置和设备;
(十二)钻车、扒车、跳车;
(十三)从列车上抛扔杂物;
(十四)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
(十五)强行登乘或者以拒绝下车等方式强占列车;
(十六)冲击、堵塞、占用进出站通道或者候车区、站台。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八条 铁路监管部门应当对从事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的企业执行本条例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依法组织或者参与铁路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铁路监管部门应当建立企业违法行为记录和公告制度,对违反本条例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从事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的企业予以公布。
第七十九条 铁路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铁路运输高峰期和恶劣气象条件下运输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铁路运输的关键环节、重要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以及铁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八十条 铁路监管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运输安全生产协调机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铁路运输企业难以自行排除的,应当及时向铁路监管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报告。地方人民政府获悉铁路沿线有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重要情况,应当及时通报有关的铁路运输企业和铁路监管部门。
第八十一条 铁路监管部门发现安全隐患,应当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排除。重大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设备,停止作业;重大安全隐患排除后方可恢复作业。
第八十二条 实施铁路安全监督检查的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当佩戴标志或者出示证件。
第七章 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扰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安全检查职责。
第八十三条 第八十四条 铁路建设单位和铁路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本条例关于铁路建设铁路建设单位未对高速铁路和地质构造复杂的铁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地质勘察监质量安全管理的规定的,由铁路监管部门依照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理,或者在铁路线路及其邻近区域进行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不执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影响铁路运营安全的,由铁路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 第八十六条 依法应当进行产品认证的铁路专用设备未经认证合格,擅自出厂、销售、进口、使铁路机车车辆以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者未按规定召回缺陷产品,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处罚。的,由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缺陷产品货值金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件。
第八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用于铁路运输的安全检测、监控、防护设施设备,集装箱和集装化用具等运输器具、专用装卸机械、索具、篷布、装载加固材料或者装置、运输包装、货物装载加固等,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维护铁路封闭设施、安全防护设施;
(三)架设、铺设铁路信号和通信线路、杆塔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铁路安全防护要求,或者未对铁路信号和通信线路、杆塔进行维护和管理;
(四)运输危险货物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使用专用的设施设备。
第八十八条 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了望的树木等植物,或者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九条 未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或者未签订安全协议,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或者违反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铁路运输企业未派员对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条 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其邻近区域建造或者设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进入国家规定的铁路建筑限界,或者在铁路线路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别由铁路沿线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者无线电管理机构等依照有关水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无线电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一)未经批准在铁路线路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从事露天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
(二)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或者限制开采区抽取地下水;
(三)在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或者修建其他影响铁路桥梁安全的设施;
(四)在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禁止采砂、淘金的范围内采砂、淘金;
(五)干扰铁路运营指挥调度无线电频率正常使用。
第九十二条 铁路运输企业、道路管理部门或者道路经营企业未履行铁路、道路两用桥检查、维护职责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或者上级道路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或者上级道路管理部门指定其他单位进行养护和维修,养护和维修费用由拒不履行义务的铁路运输企业、道路管理部门或者道路经营企业承担。
第九十三条 第九十四条 第九十五条 第九十六条 机动车通过下穿铁路桥梁、涵洞的道路未遵守限高、限宽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关于铁路道口安全管理的规定的,由铁路监督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七条规定的,由公安机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货物、行李、包裹时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重量,或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装车、装箱超过规定重量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将危险化学品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铁路运输托运人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七条 铁路运输托运人运输危险货物未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设备、防护用品,或者未按照操作规程包装、装卸、运输危险货物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八条 第九十九条 第一百条 铁路运输托运人运输危险货物不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或者发生危险货物旅客违法携带、夹带管制器具或者违法携带、托运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被盗、丢失、泄漏等情况不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其他违禁物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铁路运输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铁路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非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续;
(二)承运未接受安全检查的货物;
(三)承运不符合安全规定、可能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货物;
(四)未按照操作规程包装、装卸、运输危险货物。
第一百零一条 第一百零二条
第一百零三条 第一百零四条 第一百零五条 铁路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根据违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窃取、泄露旅客身份信息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从事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的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铁路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违反本条例规定,给铁路运输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法行为的性质和具体情节行使行政处罚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担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百零六条 第一百零七条 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的安全管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本条例所称高速铁路,是指设计开行时速250公里以上(含预留),并且初期运营时速200公里以上的客运列车专线铁路。第一百零八条 本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12月27日国务院公布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铁路 安全工作管理
8月15日,以铁道部监督总站邢厚俊副处长和监督总站高级工程师石峰组成的安全质量检查组,在昆明铁路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王如斌,滇南铁路有限公司总经理郭慧明、副总经理魏明忠,云铁监理公司副总经理谭谦,云铁监理蒙河监理站总监凌,、中铁一局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张亚君、中铁一局蒙河铁路指挥部指挥长宋成才、副指挥长兼总工程师何伟等的陪同下,对蒙河铁路一标段工地进行了检查,铁路 安全工作管理。
15日上午,检查组对三公司项目部施工的蒙新特大桥连续梁工地进行了检查。下午接着对三公司项目部施工的蒙河铁路一标段新安隧道出口和四公司施工的期白邑隧道出口工地进行了检查。16日上午对重庆分公司施工的新现一号隧道出口和五公司项目部施工的沙田坝隧道出口工地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对所查项目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检查,不顾闷热进入连续梁箱梁内部,仔细检查结构尺寸和混凝土表面质量;对隧道防排水系统检查更是认真仔细,挨个检查防水板焊接是否牢固;进入二衬模板台车缝隙中查看防排水系统的质量;逐个检查二衬排水管的畅通情况。检查组认真扎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给现场管理人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工作总结《铁路 安全工作管理》。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对检查的情况进行了通报。检查组对中铁一局高度重视此次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前期采取的自上而下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表示肯定,对全线安全质量全面受控表示认可。对结构物中质量问题、隧道防排水施工中防水板焊接、排水盲管施做、钢拱架间距和仰拱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并指出:今后要继续加强安全质量管理,认真学习中央领导、铁道部领导关于铁路安全质量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最近下发的安全质量检查文件,提高思想认识,以甬温铁路“7?23”事故为借鉴,接受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理念,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大如天,安全工作压倒一切”的重要指示,把铁路建设安全质量稳定当做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来对待。
宋成才表示:感谢铁道部安全质量检查组对蒙河铁路施工的全面检查和对一标段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逐条进行梳理,纳入问题库管理。指挥部和项目部分头召开专题会议,落实责任,限期整改,扎扎实实抓好安全质量管理,确保蒙河铁路一标段安全质量全面受控。
( )
铁路车站安全管理
姓名:秦美乐
班级:零八运营一班
专业:铁路运营与服务
指导老师:卢玲
铁路安全文化作为铁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长期的运输安全生
产实践中逐步形成,并为广大干部职工普遍认同、遵循和接受的,以安全价值观
为核心的安全思想意识、道德规范、管理理念等因素的总和。透过安全文化建设
载体,将安全问题由自然科学引向人文科学领域,并将安全管理思想引入一个新
境界。从铁路自身来讲,切实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不仅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
铁路安全形象,提高企业效益,深化推进和谐铁路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强铁
路运输安全管理、实现运输生产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
一、从“就安全抓安全”到借助于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在安全文化建设中,最核心的、居支配地位、起决定性作用的内容,就是积
淀于广大干部职工心灵中的安全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安全道德观和价值观。可
见,广大干部职工是安全文化建设的主体。实践证明,从“人”这个生产力中最活
跃、最积极的因素入手,注重人文关怀,在既注重对物的管理同时,更加注重对
人的管理,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那种就安全抓安全、就管理抓管理的做
法,不仅不能完全消除安全管理上的漏洞,相反,容易在干部职工心理上产生抵
触和逆反情绪。安全文化建设注重突出人的观念、道德、情感、品行等深层次的人文因素,把管理的有限性和文化的无限性统一起来,把管理的强制性和文化的能动性结合起来,用管理制度硬约束之外的要素,用先进的安全理念、安全知识、行为方式,培育具有现代安全素质的“人”,以此来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稳定、高
效、有序、可控的运行。借助于文化的广泛渗透力和影响力,一方面,可以培育
安全职业道德,不断强化广大干部职工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作业技能,养成遵章守纪、标准化作业的行为习惯,夯实安
全基础。另一方面,从文化层面上研究安全规律,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安全行为、精神面貌凝结到共同的安全理念之中,体现自尊、自信、自强的安全人格,体现具有鲜明时代特点的人文精神,形成人人接受并努力实践的共同价值观,营造团结、和谐、友善的安全氛围,形成干部职工共保运输安全的强大合力,建立起和谐、安全、可靠、协调的环境和匹配运行的安全体系,从
而收到预防、避免、控制和消除安全事故之功效
二、从有形管理到无形管理
铁路运输高度集中、大联动的行业特点,使铁路安全工作没有任何捷径好走,来不得半点虚假,离不开严密的规章制度和严格的劳动纪律作保证,必须不断强
化“安全第一”的大局意识,不断增强恪尽职守的责任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意
识,才能确保运输安全稳定。然而,安全问题无时不有、无处不有、无人不有、无事不有,贯穿于整个运输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全时空和全体员工之中。实践表
明,仅靠站段干部及相关管理人员去抓安全,实行“人盯人”战术,不仅管不过来,也未必就管得好。安全文化建设既强调规章制度对安全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安全
文化对于协调人际关系和在安全中的引导、感化作用。现代企业管理的一个新理
念,强调“管理的最高境界是没有管理的管理”。古代道家的老子曾提出过“无为而
治”的管理思想,其核心是尊重和顺应客观规律,强调自我管理,主张人在法规
条文的规范下,尽情地、主动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干。铁路多年开展的创建“自
控型班组”活动,既体现了“无为”的管理思想,也顺应了安全管理工作的客观规律,在安全管理中显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企业职工
不仅是社会人,更是经济人,而人具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安全管理的对象是人和
物,而对物的管理归根结底也是对人的管理。对人的管理不外乎激励和约束两个
方面,激励的目的在于激发职工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实施符合安全要求的行
为,把确保安全的价值和实现自身价值统一起来;约束则是为了规范职工的岗位
行为,在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实施标准化作业,从事安全生产。因此,通过安
全文化建设,可以增强职工安全自保的本能意识,强化在无人监控情况下的自我安全保障能力,有效克服安全管理中“人盯人”管理方法的弊端,融“自我约束、自
我控制、自我调节、自我防范”于岗位行为之中。
三、铁路中间小站安全管理现状及对策
针对目前铁路中间小站在安全管理模式上存在的管理滞后、缺乏连续性等弊
端,提出建立安全检查及信息反馈新途径,加强班组建设,提高人员素质,运用
激励手段确保职工安心工作,倡导职工在站积极的休班方式等安全管理对策,创
建中间小站良好的安全环境。
四、铁路中间小站安全管理现状由于中间小站地理位置偏僻等客观原因,目前基层站段对中间小站的安全管
理并未做到充分融人生产岗位及生产过程,存在安全管理被动和“以罚代管”等现
象,安全专职人员对中间小站的各种业务指导、安全检查,在很大程度上以完成量化要求为目的,一般发生严重违章事故后才进行总结分析。同时,中间小站远
离上级管理部门,其管理人员对车站的日常安全管理存在“好人主义”、“形式主义”
等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中间小站安全管理的“外紧内松”。这种滞后的经验
型安全管理模式,削弱了中间小站的安全基础,使安全工作处于被动局面。针对
这种状况,提出加强铁路中间小站安全管理的对策。
站段实施安全风险管理之我见
王 军
实施安全风险管理,是铁路安全管理理念和方式的重大调整和改进,必将从根本上提升铁路企业科学化管理水平,为实现运输生产长治久安提供重要保证。作为基层站段在实施安全风险管理中应该注意哪些呢?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四点。
增强风险意识是前提。安全风险管理就是要通过对风险的识别和研判,采取有力措施来监控、规避、驾驭、转移风险,最终达到防范和消除风险的目地。这既是适应科学发展的要求,也是稳定铁路安全形势的需要,体现了铁路安全管理工作上水平提质量的必然。因此,要深刻认识安全风险管理的意义,真正增强全员安全风险意识。站段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形势任务教育,切实把“三点共识”、“三个重中之重”的要求落实在实际工作中,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是铁路饭碗工程”的理念,自觉投入到安全风险管理之中。
抓牢过程控制是关键。安全风险的过程控制能力,是衡量一个站段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因素,强化过程管理可以有效地抵御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减小风险造成的损失。站段可以采取“事先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分析”的方式,加大对安全风险的研判力度,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过程控制机制,围绕高铁、客车、正线、人身、施工、调车等重点梳理站段、车间安全风险项点,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进行过程追踪控制,形成闭环管理,消除或减小安全风险。还应完善各类安全风险信息日常分析制度,全面收集掌握设备故障、现场作业等动态信息,借
助信息技术等手段,综合分析、评估安全风险状态和发展趋势,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把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坚持以人为本是核心。安全风险管理成败的核心在人。安全管理最大的风险就是安全责任不清、不落实。安全风险管理应坚持从“人”这个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入手,全面落实好路局提出的“严格管理+人文关怀”治局理念,在注重对硬件—设备的管理的同时,更加注重对软件--人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尊重、关心和依靠干部职工,梳理、界定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和标准,形成覆盖全员的责任激励机制和保安全责任体系,不断激发干部职工自觉管理自我的安全风险并使其没有风险或低风险的主动性,实现安全风险管理的无为而治。
构建安全文化是根本。一年企业靠运气,十年企业靠管理,百年企业靠文化。注重文化是铁路安全长久发展之本。因此,安全风险管理要注重文化的力量。站段应把管理的有限性和文化的无限性统一起来,把管理的强制性和文化的能动性结合起来,用管理制度硬约束之外的软文化理念,用先进的安全观念、安全环境、安全知识、安全技术、安全行为方式,来营造现代企业的文化氛围、培育具有现代安全素质的“人”,以此来保证铁路安全、高效、有序、持久地运行。
(作者为洛阳车务段安全科长)
施工现场铁路安全管理制度
本工程地处铁路站场内,施工场地狭小,列车运行频繁。为加强施工现场铁路安全管理,保证每个作业人员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有带班人员或班组长统一指挥行走路线,统一指挥施工。
2、施工人员通过道口和接触网下市,不准高举、肩扛工具、锹、棍棒、金属物等物品,必须水平拿着通过。
3、接触网下严禁打手机;严禁打雨伞通过。雷雨天气严禁在接触网附近逗留。
4、严禁相接触网、铁轨方向喷洒水;严禁在铁路边上大小便。
5、严禁攀登接触网支柱,在支柱上悬挂东西或晾晒衣物,严禁依靠支柱休息。
6、施工人员严禁破坏铁路设施;施工车辆严禁碰撞铁路设施和建筑物。
7、在铁路两边施工的车辆(包括挖掘机、装载机、吊车、工程车辆等),有机车通过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关闭照明灯。
8、通过道口的任何车辆,车斗内、车辆外面严禁坐人。
9、在接触网左右,严禁距离接触网小于3米的车辆上作业。
10、施工人员严禁攀爬电力设施,接触网支柱,翻越铁路两侧的安全隔离网。
11、严禁攀登车皮、钻车皮,严禁在车皮下避风、避雨、休息,严禁在轨道上坐、卧或在铁路轨枕范围内行走。
12、施工人员在站场内严禁吸烟、点明火、焚烧杂物等。
13、施工人员进入作业地点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不准疲劳和酒后上岗。
14、施工人员严禁向列车和接触网乱抛绳索、石块、工具等物品。
15、铁路两侧2米范围内严禁堆放材料、杂物或作业工具等物品。
16、严禁在地磅上行走。
17、各分包单位任何机动车辆通过道口时严禁超速行驶(5km/h),驶入站场内及施工作业区内后速度严禁超过15km/h。
18、严禁任何机动车辆在道口和接触网附近(3m以内)停车。
19、各分包单位车辆严禁在道口、接触网附近(3m以内)装卸货物等操作。
20、通过道口的运输车辆装载货物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包括装载机通过必须把铲放平,挖掘机通过臂高不得超过。吊车、泵车通过把臂放平)。
21、道口防护栏杆关闭后严禁行人、摩托车、自行车、汽车抢道通过。
22、道口防护栏杆关闭后严禁任何人员私自开启。
23、任何特殊施工车辆(如挖掘机、吊车、装载机等)通过道口进入站内必须和道口工、现场管理人员联系并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
24、施工现场任何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有相应型号的驾驶证。无证人员不得驾驶车辆。严禁酒后、疲劳驾驶。
25、施工现场吊车、泵车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看护。禁止靠近接触网作业。
26、各分包单位要安排班组长上下班时清点人数,并报项目部主管工长。由班组长带队有序通过道口。
27、土方车辆运输过程中应覆盖帆布,通过道口时应有专人指挥,如有散落在道口或道心、轨道附近的土石应立即清理干净。
28、施工现场车辆应帖反光标志,避免夜间行车发生危险。
如项目部人员发现各分包有违反以上制度的行为,项目部将对相关分包单位视情节严重性给以100元到5000元的罚款。
行车安全复习资料
一、简答题:
1、行车安全标准化作业控制包括哪几个方面?
① 实行站段、车间、班组三级联控;
② 提高班组标准化作业自控能力;
③ 严格遵守作业标准和制度;
④ 增强职工执行“两纪一化”的自觉性。
2、在准备接发列车进路时,应重点检查确认哪些事项?
I. 办理闭塞时必须确认区间空闲;
II. 认真检查确认接发列车进路;
III. 确认掌握开闭信号机的时机;
IV. 接发列车必须立岗监督;
V. 开通区间不能简化作业过程。
3、从系统的观点出发,影响行车安全的因素有哪些?说明它们之
间的相互关系。
人、机、环境、管理。其中,人即是影响安全的一种因素,又是防护对象;机器既是影响安全的因素,又是保障安全的物质基础;环境既可能是影响安全的灾害因素,又可能是应予保护的社会财富。因此,必须对其进行合理的组织管理才能充分发挥各自效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行车安全。
4、(一)、班前班中
①接班前须充分休息;
②班前、班中严禁饮酒;
③按规定着装,佩戴易于识别的证章和安全防护用品;
(二)、顺着线路行走时
①顺着线路行走时应走两线路中间;
②不准脚踏钢轨轨面、道岔连杆和尖轨;
③注意邻线机车、车辆和货物装载状态;
(三)、横过线路
①横过线路要“一站、二看、三确认、四通过”;
②横越停有机车车辆和列车的线路时,严禁钻车;
③严禁在行进的机车车辆前面抢越。
5、试述激励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激励是指运用精神物质手段去激发人的动机心理过程。对安全生产进
行激励的目的是通过激励引导职工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动机,使之成为优势动机,促进安全行为。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激励的手段和方法呈多元化趋势,主要有奖
励与惩罚,竞赛与升级,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对管理行为实施监督等。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长期实践证明,竞赛与奖励相结合的方法是激励广大干部和职工安全生产积极性的有效途径。
6、对行车人员重点管理的一般要求包括哪几个方面?
① 掌握运输生产规律;
② 掌握自然规律;
③ 掌握职工思想变化规律;
④ 掌握人的生理规律。
7、铁路行车安全管理手段有哪些?说明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多种手段的综
合运用各种手段有各自的功能和作用,具体运用时都有一定的条件和局限性,各种手段都不是孤立的,更不是互相排斥,而是相辅相成,应综合运用。
二、论述题:
1、论述如何全面理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是原则和目标。“安全第一”,就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在处理保证安全与经营活动的关系上,要始终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实行“安全优先”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生产的其他目标。“预防为主”是手段和基本途径。“预防为主”,就是按照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事先辨识危险和可能发生的事故,千方百计地预防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的最有效手段。“综合治理”就是依法治理和以管治理,要综合利用政府监督机制、企业自我防范机制、从业人员自我约束机制、社会监督机制以及中介机构支持与服务机制提高我国的安全生产水平。虽然在企业的生产中还不可能完全杜绝事故的发生,但只要思想重视,预防措施得当并加强监督管理,事故是可以被预防或被大大减少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是去了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是去了整治依据。“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根本手段和方法。
2、运输事故存在两重性,事故两重性指事故既有消积的—面,又有积极的一面。一方面运输事故给过国家财富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阻碍铁路运输业的改革和发展,损失重大的事故还会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另一方面,运输事故也有一些特殊的作用。首先是发挥反面教材作用,事故向人们形象地展示破坏的恶果,教育人们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律办事。其次是非正常条件下破坏性(或接近破坏)科学实验的作用。运输系统发生了事故,说明该系统人、机、环境等要素存在考虑不周和相互关系失调等问题,从而以事故形式弥补了系统设计时应做而没有做或想做而无法做的实验,进而改变系统的原设计,使系统的设备质量、环境条件、作业组织及其相关规定得到改善。再次,事故所提供的信息、资料也可能促进与安全学科密切相关的其他学科发展。因此,必须在千方百计防止事故的同时,加倍重视已发生事故的上述作用,充分研究和利用事故给我们提供的一切信息、数据和资料,为有效控制事故,发展安全科学技术服务。
事故既有消极的一面,又有积极的一面,从消极向积极的转变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通过人们对事故信息资源的研究和利用才能实现消极作用向积极作用的转化。
事故在初期只有消极作用,直接使运输系统中的人或物受到伤害或损坏,从而使运输生产中断或受到严重威胁,影响经济效益和职工情绪,挫伤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还有可能引起受伤职工家庭、附近居民及社会公民的抱怨和愤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此时,事故单位和主管部门会受到来自企业内部和社会各方面的压力,对此,如果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以对国家对人民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变压力为动力,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充分利用事故的反面教材作用,对职工实施案列教育,并组织科技力量,全面深入细致地分析研究事故,开发事故信息资源,弄清事故发生机理,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这是事故转化中期的阶段。在这个基础上,依据现代科学技术,探索改善系统安全状况及提高运输系统整体功能和安全生产水平的新思想、新手段、新方法、或者以事故提供的特殊信息为线索,研究开发新的事故控制技术,改进运输安全技术设备,改善运输安全系统管理方法,这样就完成了事故的消极作用和积极作用的转化过程。
如果有的事故责任单位和少数领导不能正确对待各方面的压力,受经济利益驱使,对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不仅为运输安全留下了后患,而且造成了宝贵的事故信息资源的浪费,如不及时克服纠正,必将助长不正之风的蔓延,承受更重要的事故惩罚。
运输事故两重性的积极转化条件(1)认识和把握事故的运动规律(2)挖掘事故信息资源(3)实事求是地分析事故(4)有效利用事故信息资源(5)建立健全事故档案。
三、案例分析题:
事故描述:**年**月**日1时36分,王庄车站,上行区间闭塞设备故障,1时50分,调度员发布该区间停止基本闭塞法改接电话闭塞法行车的调度命令,2:00王庄车站发出K226次列车进入区间上行线,2:15,王庄车站值班员在没有接到K226次到达邻站的通知下,盲目向邻站李庄车站请求T36次发车闭塞,李庄站车站值班员盲目同意闭塞。2:22,T36次列车从王庄车站发车,2:23,王庄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报告T36次列车发车点。由于T36次司机及时发现前方线路有车并采取制动措施,才避免2列车在区间发生追尾冲突。试分析该事故的事故等级,事故主要责任人。
? 该事故属于一般C类事故,(C6.向占用区间发出列车)。
? 原因分析:行车闭塞设备在正常情况下,可以保证在同一时间、同一区
间内只有一个列车占用。但在设备发生故障或有特殊情况下有可能产生区间空闲的假象,特别是电话闭塞完全靠作业人员控制,办理前如不确认区间空闲,就有可能向占用区间发出列车,发生严重的行车事故。王庄车站,上行区间闭塞设备故障,调度员发布该区间停止基本闭塞法改接电话闭塞法行车的调度命令,2:00王庄车站发出K226次列车进入区间上行线,2:15,王庄车站值班员在没有接到K226次到达邻站的通知下,盲目向邻站李庄车站请求T36次发车闭塞,李庄站车站值班员盲目同意闭塞。
? 事故责任:王庄车站值班员负事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