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动员会讲话稿3篇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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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国扫黑除恶“武汉会议”和全国扫黑办主任会议精神,落实苏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部署,持续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刚才,吴军书记对今年以来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通报,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结合自身职能,对开展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有力打击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取得的成绩只是阶段性的、初步的。当前,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已完成对全国第一批十个省市的督导,明年上半年,将完成对剩余省市的督导。苏州扫黑除恶督导组将于本月对我市进行督导,对照督导要求和标准,我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思想认识、宣传发动、线索摸排及查处“保护伞”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要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提出的新要求,紧盯既定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在“八个抓落实”上下功夫,着力实现关键阶段“十个新突破”,不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以更高标准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二、深入线索摸排,突出深度打击,以更实举措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权
一要深入线索摸排。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目标,组织开展新一轮线索大摸排,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深入摸清本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真实情况。各成员单位要重点加强行业领域乱象(如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非法高利放贷、非法劳务中介等)的线索摸排;属地板块要重点加强突出治安问题(如操纵经营“黄赌毒”、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等违法犯罪)和涉及民生问题(如占地拆迁、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问题)的线索摸排。要不断完善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发现、分类处理、线索核查、线索移送、责任追究等机制,制发《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整改建议书》等督促整改;对镇(街道)、成员单位以及村(社区)及部门下属行业提交的线索排摸情况,要建立审核确认机制;对群众实名举报的线索,要在规定时间内核准核实及时反馈,给群众一个交代。
二要坚持依法严惩。政法部门要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确保整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公安部门要加大案件侦办力度,规范细化证据标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重点案件顺利进入诉讼程序;检察院要完善提前介入制度,建立健全专业化办案组,充分发挥“捕诉合一”模式的优越性,提高办案效率;法院要聚焦审判重心,成立专门合议庭,推动涉黑涉恶案件快审快判;纪委(监委)要加强与法检公政法部门的配合,凡是已明确的涉黑涉恶案件要提前介入,对上级挂牌重大案件要增加侦审专门力量配备;司法局要加强对律师的执业指导,完善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备制度,依法开展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
三要突出深度打击。市委政法委(扫黑办)要加强统筹协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会战,对重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全面盘点,强化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全链条打击,努力在年底前审结挂牌案件,再查处一批重点领域大案要案,打击一批黑恶人员,肃清一批隐匿在重点行业的违法犯罪。继续加大追逃力度,坚决把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抓捕归案,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罚金等措施,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三、把握关键环节,坚持齐抓共管,以更大力度凝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合力
一要办案“毁伞”动真碰硬。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尽早实现“保护伞”破零。纪委(监委)要以“”涉黑案件为突破口,同时紧盯涉恶犯罪集团案件,按照中央督导组“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三同步”(同步宣传、同步排摸、同步打击)要求开展工作,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组织部、民政局要会同市扫黑办,提前做好村(居)“两委”换届选举相关准备工作,按照“五选七不选”标准严把入口关,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各镇(街道)要积极探索“两委”班子候选人联审机制、无黑恶势力问题“零报告”承诺机制等创新举措。
二要压实责任强化监督。市级将建立市领导分片督导制度,以板块为主、条线为辅成立若干个督导组,加强对全市专项斗争的督导检查。市扫黑办要进一步加强与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对接,建立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突出问题督促整改、重大问题说明情况等制度。纪委(监委)要依据即将下发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查问责处理意见》,对开展专项斗争不力、问题未发现、整改不及时等进行问责。
三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掀起新一轮宣传攻势,通过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形成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的专项斗争氛围,确保领导干部知晓率达到100%,群众知晓率超过90%。要坚持成员单位和属地板块并重,通过大型展板、横幅标语、宣传资料、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组织村、社区干部和三级网格员走村入户进行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崇法尚德、扶正怯邪的良好风气。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长效治理,以更强能力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效能
一要加强组织保障。着力加强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建设,市扫黑办要对工作专班职责任务进行再梳理、再明确,扩充工作专班力量,组建专门办案队伍,真正实现实体化、精细化运作。要落实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一专班”制度,建立黑恶案件办理“绿色通道”;要分层次组织业务培训,组织办案干警参加法院庭审,提高办案人员业务水平和攻坚能力。
二要加强调研考核。要密切关注涉黑涉恶犯罪新趋势新动向,掌握黑恶势力涉及的行业领域态势,及时了解掌握各地专项斗争进展动态,解决一些难点问题,提高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将扫黑除恶工作列入安定杯、部门绩效考核和镇(街道)绩效考核内容,对考核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适时开展评先评优,进一步激发干部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热情。
三要加强查漏补短。各地各部门要及早做好迎接中央、省、苏州市督导准备工作,深刻领会上级相关部署要求,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分析存在不足和短板弱项,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对有硬性标准的“规定动作”,务必做到精准到位、无一缺漏;同时,做好台账资料的收集梳理,形成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的工作台账备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县委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部署下一阶段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各乡镇(管理区)、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场县合作、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截至目前,成功打掉了3个恶势力团伙,2起涉恶团伙案件已进入审判环节(其中有1起案件今天现在法院开庭),取得了积极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在此,我代表县委对在座的各位和一直奋战在扫黑前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同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相比,同全县人民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线索摸排不深入。从目前来看,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大多来自群众举报,公安和行业监管部门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摸排线索数量不多,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二是工作机制不健全。政法机关与纪委监委配合不够紧密,存在脱节问题,在深挖“保护伞”方面还未能实现突破。
当前,扫黑除恶工作已经从“全面推开”转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面临的问题更为复杂,所肩负的任务将更为艰巨。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要求部署,强化措施、攻坚克难,按照既定目标,坚定不移地抓下去,确保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全面胜利。下面,就进一步推进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强调五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一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其中不难发现,已经开展了十多年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在变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比“打黑”更加全面深入,主要体现在“四个前所未有”:一是高度前所未有,把扫黑除恶上升到了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新高度;二是广度前所未有,扫黑除恶涉及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三是深度前所未有,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深挖“保护伞”结合起来;四是力度前所未有,要用三年时间,动员全社会力量打一场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展现我们党和人民雷霆万钧的气势、战之必胜的决心。近期,省委书记张庆伟和市委书记宋宏伟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强力组织,跟上全国步伐”,“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扩大战果”。10月16日,全国扫黑除恶推进会在武汉召开,中央政法委书记刘玉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抓住突出问题,奋力攻坚克难,推动专项斗争持续深入、不断实现新突破”。全县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工作紧迫感,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补齐短板,以更高的站位、更有效的措施、更大的力度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二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牢固树立场县“一盘棋”思想,把专项斗争作为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工程,作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大民生工程,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治理工程来抓。要严格落实好县、乡镇(管理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政法机关直接责任和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决不允许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错误思想,要按照“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要求,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项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三要认真谋划职责任务。各乡镇(管理区)、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扫黑除恶决策部署上来,不打折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全身心地投入,统筹研究具体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扫黑除恶分析研判会议。要持之以恒抓推进,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基础,定期对本行业、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系统性梳理,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强化依法打击,切实增强法治化水平
一要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各乡镇(管理区)、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线索排查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作为关键基础,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认真抓好线索排查工作;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发挥优势,通过民意调查、走访群众、秘密侦控等多种有效手段,组织开展全方位、滚动式摸排梳理工作,全面摸清各行业领域黑恶势力活动线索;扫黑办要再次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动群众,增加线索数量;扫黑除恶各成员单位要与公安机关、扫黑办形成顺畅的线索受理、案件核查等工作机制,完善线索台账,确保每条线索可跟踪、可追溯、可倒查;公安机关要充分运用好专业化手段和人力情报系统,广泛获取线索;政法机关要注重在办理刑事治安案件、行政处罚案件、职务犯罪案件、信访积案和群众举报中发现线索;法检两院、纪委监委要在办案环节梳理线索;司法行政机关要在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管控人员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中主动摸排线索,做到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力争年底前收集一批新的线索,推动有效线索转化为案件的战果,掀起集中破案打击声势。同时,要保护好举报人、证人、鉴定人。二要加大依法打击力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将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境外黑社会渗透等10类黑恶势力确定为打击重点。在此基础上,我省结合实际,将网络威胁诽谤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也作为打击重点;市里将涉煤领域、涉农领域黑恶势力列为打击重点。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和尖刀作用,在案件核查上做到规范高效,在证据收集固定上做到目的明确、程序合法、确实充分,要办成铁案经得起推敲。同时,要将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县委汇报;检察机关要实施捕诉合一,提前介入,建立检察官黑恶势力无保护伞签字背书制度;审判机关要设置专业合议庭,指定政治过硬、审判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法官专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司法行政机关要及时将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移交给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涉黑涉恶罪犯律师辩护代理案的指导、管理、监督工作。政法各部门要加强同上级的沟通配合,进一步统一办案思想,坚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的工作导向,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做到线索快速核查、案件加速办理,提高办案效率。三要加大法治化建设工作力度。今年全省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要紧紧抓住这个契机,从体制机制、制度保障上加以完善,将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结合起来,通过抓法治建设,加快推动司法体制改革,通过抓法治建设,进一步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政法机关必须严格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始终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要办成铁案;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对查实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进行打击处理;要重点整治黄赌毒、传销、拐卖、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问题,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垄断市场、把控村务、欺压群众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四要加大深挖彻查力度。要认真贯彻张庆伟书记“深挖严打‘保护伞’,以党纪国法惩处队伍中的坏分子”的要求,将打击重点聚焦指向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关系网”,做到审查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和“拍蝇”同步相结合,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也要敢于“刀刃向内”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推动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深入开展。
三、深化标本兼治,切实夯实基层基础
一要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治理。认真排查梳理农业、旅游、建筑、交通、国土、市场监管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着力破获一批重点案件,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二要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组织部门要抓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培养和审查工作,对履职不力的党组织书记要进行约谈,有效推动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提升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能力,固本强基、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根本上有力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三要强化社会治安管控。要深入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不断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集中排查突出治安问题,有效防控化解公共安全风险;要落实重点人群动态管控机制,做好对有犯罪前科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监督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无业人员、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防范监管,防止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四、加强宣传发动,全力营造扫黑除恶声势
一要加强法治学习培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和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定期对全县执法办案人员进行岗位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二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要充分利用好各类媒体和媒介,运用政府网站、微信、微博、广播电视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专项斗争取得的重大进展,进一步表明党和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的坚强决心。三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进一步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增强社会覆盖面,公布扫黑除恶打击重点、群众举报内容、举报途径、举报方式,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和线索,做到群众举报“件件有回音”,调动和保护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五、强化从严督导,力争取得更大斗争成果
一要强化调度督导。要认真落实好张庆伟书记关于“加强调度和推进”的批示精神,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扫黑办要采取约谈调度、会议调度、重点案件调度、成员单位调度以及督查督导等方式,加大工作调度和推进力度,不断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要强化考核评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已经纳入全县综合治理和法治建设考核体系,要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三要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对不敢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甚至压案不办,充当“软保护”的领导干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同志们,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再接再厉、持续发力,向黑恶势力发起新一轮强大攻势,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同志们:
最近,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和省、市、县委先后召开不同层次的重要会议,专门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部署。这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旗帜是十分鲜明的,态度是十分坚决的,处置是特别果断的。希望我场各区、各部门迅速抓好贯彻落实,掀起我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在此,对我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刻领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中央根据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谐、宜居、平安、幸福”海兴农场的客观需要,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场各党支部、各区、各单位要深刻领会这次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中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加快发展海兴农场经济的必然要求。要实现海兴农场经济的迅速崛起,打造平安幸福农场,就必须限度地消除一切阻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利因素,营造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的良好氛围。因此,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于建设平安幸福农场,实现社会经济快速崛起,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场发展保持了一个较好的社会治安形势。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个别区域认识不到位,对打黑形势缺乏准确判断,存在盲目乐观思想,工作不够深入,摸排不够细致,没有掌控可能隐藏着的深层次问题。二是少数干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敢打、不想打、不会打的问题。三是执法思想不够统一、协调不够有力,对群众举报的具有涉黑涉恶嫌疑的案件认识不一致,影响了打击效果。四是宣传发动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以上存在的这些问题,客观上制约了全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给职工的正常生活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抓住了直接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要矛盾,而且也找准了有效解决治安问题的切入点,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充分反映了群众的愿望和呼声,顺应了社会文明与进步的时代要求。
第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对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严峻考验。维护稳定和“扫黑除恶”重点整治工作的重点在基层,矛盾焦点也在基层。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总结群体性事件的教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那里党的基层组织、村民自治组织薄弱、涣散、战斗力不强,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甚至名存实亡,完全丧失了战斗力。基层党组织是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只有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广泛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大对各种不安定因素的预防、排查和控制力度,健全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依法严厉打击不法分子、黑恶势力,才能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二、全民动员,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这次“扫黑除恶”重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场“扫黑除恶”工作具体实际开展的,能不能打好这一仗、打赢这一仗,既是对我们执政能力和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检验,也是对我们提高执行力、践行宗旨教育的检验。各区、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全面提升我场公众安全感指数和群众满意率这一目标,抓住推进和谐平安建设主线,以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全面深入摸排、部门联动治理为重点,实现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社会政治稳定形势明显好转、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生产生活秩序明显改善,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打出声威,打出实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确保打击实效。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不仅仅是政法部门的事情,更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组织好这次专项斗争,我场建立了由党委书记、场长为组长,分管政法的副书记为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以及各区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精心制定了实施方案,结合我场实际,分阶段、有重点的组织好集中打击行动。各区、相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尽快采取行动,将活动落实到实处。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司法、纪检、武装部等相关部门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扫黑除恶的工作合力。同时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切实抓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积极完善扫黑除恶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把集中打击和经常性打击结合起来,把治标和治本结合起来,逐步使扫黑除恶经常化、规范化。要抓紧建立场党委统一领导、政法机关特别是公安派出所为主体、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配合支持、各有关单位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全民动员、广泛宣传,强化活动声势。在重大节日、集场圩日以及敏感时期,充分利用各种公共媒体,以标语、明白纸、广播、网络、宣讲会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综治及和谐平安建设宣传。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开展,将上级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个每家每户。各区要开展“大走访”活动,深入到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单位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做到广播有声音,道口有标语,使扫黑除恶活动家喻户晓,深入民心,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依靠群众,全面摸排,着力化解社会矛盾。要始终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原则,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各区、单位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同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结合起来,以各区为单位开展摸底调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治安乱点和治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安全隐患的治理力度。预防和减少人民内部矛盾,要强化源头治理,在议事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注意工作方法,尊重群众意愿,避免滋生和激化社会矛盾,预防和杜绝因矛盾纠纷激化而引发的越级材夜思、群体性事件;要强化海兴农场和谐平安联创机制建设,进一步发挥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平台作用。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努力把每一起矛盾纠纷都化解在基层、在行业,解决在萌芽状态。
同志们,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硬仗,更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艰巨政治任务。希望同志们一定要以决战必胜的信念,攻坚克难,圆满完成这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切实做好全场的安全稳定工作,为打造“和谐、宜居、平安、幸福”农场,实现我场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