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讲话3篇 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演讲稿,是在较为隆重的仪式上和某些公众场合发表的讲话文稿。它体现着演讲的目的和手段。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讲话3篇 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供借鉴。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当前农村经营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是一项让农民群众得实惠,农村建设促发展的重大举措。经过几年努力,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同时也存在着不少问题。我们要在充分借鉴成功地区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
2007年全省林改试点工作开始后,我市把榆阳区作为试点县,按照“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和“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总体要求,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积累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为全市林改工作开了个好头。2009年6月份,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同年9月1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林业工作会议。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全市林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围绕一个核心,坚持两项原则,把握三个关系,抓好四个环节,建立五项制度”:
围绕一个核心,就是围绕明晰产权这一核心,通俗地说,就是“分林到户”,就是要依法把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坚持两项原则,就是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依法办事”两项重要原则。把握三个关系,就是要处理好林改工作与维护稳定的关系、放活经营与加强管理的关系、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的关系。抓好四个环节,就是要抓好制定承包方案、勘界发证、签订合同、落实承包责任四个环节。建立五项制度,就是要建立健全符合当地实情的林业支持保护制度、林业金融支撑制度、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林权流转制度和林业服务保障制度。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县林业部门的精心组织实施下,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主体改革基本完成。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于2010年已通过省级验收,共涉及12县区、176个乡镇、个村民小组,总面积万亩。截至目前已发放林权证万本,发证面积万亩,占应发证面积的99%。共发生林权纠纷5426起,涉及面积万亩,已调处5373起,面积万亩,调处率99%。二是配套改革扎实推进。各县区结合实际,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积极推进配套改革。全市共成立林业专业合作协会3个,林业专业合作社35个,涉及农户数1526户,面积约3万亩。全市现有从事林下经济的农户户,人均林下经济收入750元。三是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全面落实。2009年、2010年国家下达我市国家集体森林补偿金万元,目前已大部分兑现到位;2011年下达我市国家集体森林补偿金万元,地方集体森林补偿金万元,各县区正在积极制订方案,组织发放中。
福建永安市、陕西太白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典型经验
福建永安市:永安市基本完成林权发换证工作后,立即围绕林改后产权流通、林业经营、资源保护、产业发展和林区社会保障等重点环节、重点问题,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并在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形成比较成熟的配套改革思路,全面铺开八项深化林改综合配套工作:
一是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体制。针对部分林农联户经营的情况,划小经营单位,细化产权到户;引导联户经营的林农实行股份制经营,或以折价入股方式加入股份制
林场。提倡推广现货流转、限量交易、限期流转等模式,实现均山、均权、均利目标,严防林农“失山失林”。加大山林纠纷调处和群众来信来访受理的处理力度,促进了林区社会稳定。
二是健全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组建各类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240个,经营总面积万亩。完成了西洋、贡川等乡镇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试点工作,并严格按编制方案进行林木采伐管理,规范了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运作。从木材采伐指标、林权证抵押贷款、专项资金补助等方面,对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给予倾斜扶持,促其加快实现规模经营。
三是规范林地使用费收取管理。全市建制村全部建立了林地使用费收取台帐,并制定了《村民公约》,对林地使用费的收取标准、收取方式、征收主体、使用范围和监督办法予以明确。以村为单位加强对林地使用费的审议监督,对林地使用费的分配方案实行一事一议,民主决策,确保林地使用费重点用于解决农村低保、合作医疗、教育等问题。四是完善林业保护体系建设。引导林农或森林经营单位按照自愿结合的方式组建了群众性护林联防协会,实行群防群治。全面启动永安市森林资源远程监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强化科技护林。增设森林公安行政执法中队,负责查处生态公益林、区域结合部等重点治安区域和重点部位的林业行政案件。启动桉树冻害险、生态公益林防火、防盗险的前期工作,增设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是创新生态林保护管理机制。根据生态区位的重要性,对境内生态公益林进行分区分类,并及时进行调整。探索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管护新路子,允许林农进行适度的更新采伐、抚育间伐、林下栽种经济树种等经营活动,使经营者在其林地划为生态公益林后经济上能够得到一定的补偿。建立长效补偿机制,在全省率先开征水电附加费、林木采伐森林生态补偿费和自来水附加费。设立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专管。六是探索林木采伐管理新模式。以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单位,自主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实现保护、培育、发展与合理采伐利用的科学统一。结合制定和落实新农村建设规划,选择西洋、贡川等四个试点乡镇自主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永安市对已完成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的单位试行新的采伐管理模式。
七是拓展林业要素市场交易平台。规范林业要素市场交易,做实现有功能,确保各项交易有序进行。完善平台基础建设,通过注入英文域名与中文域名,实现林业要素市场信息与因特网中林业专业网站的链接;将林业要素市场网络延伸到周边县、市、区,形成林业要素市场与周边县、市、区信息同步、网络共享。引进广东心缘家具有限公司建设以家具为主的木材林产品交易市场。同时,在泉三高速公路北互通口附近,规划建设规模大、品位高、功能全,集仓储、展销为一体的永安竹笋仓储交易市场。
八是增强机制创新与产业发展活力。创新林业工作机制,成立永安市林竹产业发展局,归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职能科室的职能,新增生物制药等职能,以更好协调指导全市林业产业和生物药业的发展,促进林业产业升级。加强乡镇林业站综合能力建设,完善乡镇林业站的基础设施配备,延伸数字林业工程。大力实施产业带动,围绕永安林竹产业发展的目标要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新引进的以杉木集成材为主要产品的福建博林木业有限公司已试生产运行,新签约了铁皮石斛栽培基地、香兰素、葛根种植基地与深加工等一批新项目,为林业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陕西太白县:2007年太白县被确定为陕西省10个全省林改试点县之一,率先在全省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9年被评为陕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先进单位。
县上按照林改政策精神,重新勘界确权,规范程序,灵活形式,均山到
户。同时,注重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力度,成立了林业综合服务中心,组建了专业技术服务队,县财政每年设立1000万元产业扶持资金和2000万元贴息贷款,全面推行“三包六到户”
(县级领导包乡镇、部门包村、干部包户,产业规划到户、资金扶持到户、技术服务到户、包抓帮扶到户、示范引导到户、增收体现到户)举措到户工作法,大力发展生态休闲、林下种养殖等林特产业。
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制定出台了集体林权抵押登记、林权流转管理、林权抵押贷款等一整套政策文件,规范集体林地流转、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等工作程序,稳步推进集体林地流转。同时,在商品林面积较大的村组开展林权抵押贷款试点,为拓展群众融资空间和集约发展林业产业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发挥林地资源最大效益。目前,太白县以家庭承包经营、“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权”、公开协商、留作集体统一经营的形式承包林地9404户,承包面积万亩。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十年净增2488元。其中,来自林特产业的收入达到1133元,比十年前净增1018元。通过协商方式流转林地6139亩,用于开发生态休闲产业。近年来全县新增造林面积21万亩,成活率达到85%,保存率达到93%,林木蓄积量逐年增加,森林覆盖率上升了5个百分点,达到了%。通过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农民真正成为山林的主人,群众家家都尽责任,人人都成了护林员,把林地当田种,提高了山林管护质量,保护了森林资源。
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问题和建议
近年来,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剩余林(股)权证发放和配套改革工作难度大。我市地处能源富集区,土地增值速度快、价值高,造成林地权属纠纷较多,纠纷调处难度特别大,许多已进入司法程序调解。二是群众积极性不高。集体林地林分质量低、宜林地条件差,利用价值不大,部分群众对承包经营山地的积极性不高。三是由于机构不健全,影响林权管理和后续产业开发。我市现有林改机构大多数是临时机构,目前市林改科(副科级)设在市种苗站加挂榆林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管理中心牌子,各县区编办均未批准成立正式的林改管理机构,制约了林权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四是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困难重重。林地承包到户后,农民对林地的管护积极性有所提高,但由于地理、气候、林分质量等原因,对造林、防治病虫害、森林防火、后续产业的发展有较大影响。五是林改经费短缺。尤其是南部六县由于财政十分困难,除了省上下拔的经费外,基本没有额外的经费用于林改。
针对上述问题,今后我们要按照全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借鉴成功的改革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积极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化改革:
一是进一步加快剩余林(股)权发证进度。对按集体股份合作经营的,积极督促指导村、组给每户农民发放股权证,并由股东会议选举产生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定股份合作制经营管理章程。同时,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严格按照操作办法,对所有林改工作的档案进一步清理,并完善管理制度,推行集中保管、统一管理、专人负责的办法,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是加大对南六县林改经费支持力度。建议市财政设立1000万元南六县林改工作专项经费,用于推进南六县林权制度改革。
三是搭建林权流转交易平台,设立“榆林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该中心承担全市林权登记管理和动态管理,发布林权流转交易、林权证抵押、市场价格等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服务;负责林权纠纷的调处和仲裁;负责全市林权档案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广大林农和业主规范林权流转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提供一站式服务,努力拓宽林业资源进入
市场的途径。
四是深化林业执法改革,成立“榆林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市县林业局下属的森林公安、基层林业站、森防站等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职能整合划入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变过去职能交叉、多头执法的现现象,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和全市生态的安全。
五是规范林权流转交易和林权抵押贷款行为,成立“榆林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事务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催生了林地流转、林权抵押贷款等新生事物。林地流转、林权抵押贷款都要经过资产评估,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随着我市林改工作的深入推进和林业工作的发展,拟成立榆林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事务所,承担森林资源资产调查、核查及评估工作;承担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勘验工作;承担造林、抚育、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编制工作;承担森林火灾损失调查与评估工作;担林业建设工程项目评估、质量监理等方面工作。
六是构建银林合作平台,组建“榆林市林业担保公司”。组建林业担保公司,积极构建银林合作平台,开办林权抵押贷款,拓宽林业融资渠道,解决林业生产经营者担保难、贷款难的局面。
七是大力推进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积极引导农民走专业合作之路,扶持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培育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促进林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同时,发展林业专业协会,充分发挥政策咨询、信息服务、科技推广、行业自律等作用,为林业发展和林农增收致富提供更好的服务平台。
八是积极探索林木采伐管理制度的改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探索采伐限额指标分配的改革,确保林木采伐指标得到依法、依规、科学、合理、有序分配;改进采伐管理模式,区别对待商品林和生态公益林的林木采伐,探索商品林放活,公益林管住管严的采伐监管模式;简化林木采伐审批程序,积极施行林业站一站式许可,中心集中办理便民办事程序。
撰稿: 李剑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讲话
总结经验开拓创新圆满完成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安排意见
同志们:
刚才,××书记从全局的战略高度,对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深刻阐述,就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深化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了总动员、总部署,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讲话。××书记的重要讲话,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请同志们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我县是××省林业大县之一。全县林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通过长期的核桃产业化发展,核桃已经成为山区农民的支柱产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充分发挥林业这块大资源的作用的过程中,逐步暴露出了体制、机制方面不利于林业发展的诸多制约因素。为了解决林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县委政府决定,在我县全面铺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为顺利开展好我县改革工作。下面,根据全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讲几点意见:
一、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回顾
我县于2006年4月至6月开展了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州林改领导组及指导组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州委、州政府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在每个乡镇确定了一个村进行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分别是苍山西镇光明村、漾江镇抱荷岭村、富恒乡密马村、平坡镇高发村、顺濞乡瓦窑村、龙潭乡龙潭村、鸡街乡鸡街村、瓦厂乡瓦泥午村、太平乡罗士登村。9个试点村涉及130个村民小组,已涉及的林地面积亩。其中:自留山亩,责任山亩,集体林亩,退耕还林地2480亩,“四荒”山亩。
2006年4月26日,召开了全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培训会,会后,县乡两级成立了领导组、指导组和工作组,村级成立工作小组。全县共抽调了250多名县乡工作人员参与此次改革试点工作。工作组于4月29日进驻试点村组。三个多月来,采取县、乡、村、组四级联动,工作组工作人员扎实工作,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和成绩。
(一)试点工作的组织机构、领导到位。县级成立了林改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县的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组建指导组和驻村工作组,指导和协助乡村开展试点工作;乡镇成立了林改领导组和工作组,负责本乡镇的林改试点工作;村组组建工作组负责本辖区内的林改工作。
(二)工作组工作扎实到位。县委、县政府把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县对乡“三文明”考核内容。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做到定目标、定责任、定人员、定进度,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制定驻村工作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纪律,保证驻村人员到位,安心工作。遵照“一村一案,一组一策”的原则,各乡镇、村、组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并严格进行报批。试点村的林改方案的制定坚持“两上两下”的办法。即村组方案初步拟定后送县乡林改办把关,提出修改意见,然后返回村组继续补充完善,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三分之二以上户长表决通过后,再报乡镇政府审核,县领导组审批,确保方案的可操作性和严密性。工作组成员进村入户,与人民群众同吃住,工作有广度又有深度,实事求是的作风,体现了“三个代表”的精神,使这次工作队又成了一支我们的党在农村的宣传队。
(三)宣传、培训工作到位。县、乡、村层层召开会议,宣传中央、省、州关于加快林业发展改革的政策精神,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标语、黑板报、简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改革的目的、意义、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在《漾濞时讯》上开设专栏,对相关的政策和主要做法进行宣传,使广大农户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变“要我改革”为“我要改革”。实行层层业务培训,县领导组培训指导组、县驻村工作组及各乡镇领导小组,指导组培训各乡镇驻村工作组和村“两委”班子,各乡镇领导小组和县驻村工作组培训村民小组林改工作人员,使参与林改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全面、准确的理解和掌握林权制度改革的内容和政策,确保了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宣传工作做到“六个一”。即开好一个大会,县、乡、村、组层层召开林改动员大会,把林改政策宣传到户、到人;由县文体局、团县委牵头,精心编排一台与林改相关的文艺节目,深入到各乡镇、试点巡回演出;编写《致全县林农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发至每家每户;编印一册林改政策问答(林改政策100问)发至每个乡、村、组;办好一份林改简报;在县有线电视台和《漾濞时讯》开设一个宣传林改工作的专栏即三级干部谈林改。
(四)指导、协调工作到位。试点工作展开后,县领导组不定期深入各乡镇进行调研指导,激励先行,鞭策后进,对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各指导组经常到各挂钩村进行工作指导;建立定期汇报
·制度,全面掌握全县林改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推动林改工作。
目前,所有试点村已经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法人、到地块,个别试点村和自然人已填写林权登记表格,并已经进行张榜公布,试点工作基本结束。在试点工作中,由于原林业“三定”时,界定到户的林地四至界线标注不清,权属界限争议比较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扎实开展工作,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二、把握政策,开拓创新,有效推进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这次改革的核心是林业产权制度,重点是集体林的制度改革,发言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讲话》。同时,进一步明晰“两山到户”、“四荒拍卖”、退耕还林的产权;落实公益林、商品林的区划;理顺林业改革中的基础环节。这次改革涉及到家家户户、每一个人,在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困难会很多,我们的工作队必须把握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及政策。
(一)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
这次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两个《决定》,建设我县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用足用活现行国家林业政策,从改革和完善不能适应林业发展的机制入手,破解我县林业发展中的制约因素,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有效加快林业发展,促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
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要把握好四个方面的政策。
1、林地使用权确权期限及规定。(1)首次到户的期限。在这次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中,首次确权认证的林地使用权时间为70年。(2)换证确权及期限。对已明确林木所有权、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到户的,要重新确权发证,按70年减去已承包或使用年限来确权发证。
2、林地、林木使用权的确权。(1)退耕还林工程林地的确权。在集体林地上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并取得合法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给予认可,但该林地面积应该纳入均山的范围。面积大于本户均山的部分的,应该向村组集体以出让方式确权或以该户全部退耕面积以出让方式确权。(2)责任山的确权。“两山”到户时的“责任山”承包合同已经超期。各组的这部分集体林地,原则上可由原责任人确权。采取补缴出让金的办法或其他形式,无论哪种形式,经过组(社)讨论,三分之二以上户长同意后给予确权。(3)公益林的确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区划界定的公益林,要参照这一次改革给予确权发证;县境内的320国道(顺濞河段)面山的集体林,在这次改革中可以均山到户,但要纳入生态公益林进行管理和补偿,禁止改变用途和采伐林木;苍山西坡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自留山、责任山可以确权,但纳入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禁止采伐和改变用途,由国家统一标准补偿;乡、村、社集体林中的水源林、风景林、防护林等应当纳入公益林管理,不提倡均山到户,但要股权到户,采取承包管护等多种形式落实收益权;天保工程区的天然林部分,可以给予确权,但按照天保工程进行管理。(4)开荒造林的确权。未取得林地使用权证,在集体林荒地上种植核桃等经济林果或其他林木的,可以补办确权手续。(5)开荒种植非木本植物林地的确权。未办理林地使用权证,在集体林地上轮作粮食作物等的非绿化行为的集体林地,可无偿收归集体进行均山到户;已经在集体林地上进行非农建设的,报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非法占用林地处罚后,无偿收回并进行均山。
以上可以补办林地使用权手续的,应当向社组集体补缴林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缴标准由乡镇人民政府制定,也可参照这次改革中公开拍卖的价格,也可通过评估机构评估或者社组成员会议协商确定。
3、改革的基准日。2006年1月1日零时起。无论集体林均山到户或股权到户或收益到户,户数和人口都必须以2005年12月31日24时前的户数和人口为基准数。
4、林地林权纠纷调解责任。县与县之间的争议由州人民政府负责调解;乡与乡之间的争议由县人民政府负责调解;村与村之间的争议由乡人民政府负责调解;村组与村组之间的争议和农户与农户之间的争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调解。
(三)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县是全省的重点林业县之一,林业在县域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县林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全县森林覆盖率达,林木活立木蓄积量达到569万立方米。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我县林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日益显现,特别是部分集体山林不同程度的存在归属不清、权责不明、经营机制不活、利益分配不合理、产权流转不规范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林业发展和林农增收。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再不进行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林业发展之路将会越走越窄,林业包袱将会越背越重,矛盾纠纷将会越积越多,林业的发展将会越来越艰难。只有深入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才能更好地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加快林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因此,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出发,站在事关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地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推进改革。
1、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进一步理顺产权关系、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业积极性的根本举措。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县的很多地方集体山林没有落实到“人”,管理粗放,成为“无主山”,效益不高,有的地方在没有经过农民同意的情况下,将原来划分给农户经营的自留山和分包到户的责任山收归集体,或者转让给其它个人和经济组织,随意打乱原有的承包关系,有的甚至损害了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这些问题使群众对山林的经营管理缺乏热情,一些地方只砍不造,或造而不管,甚至存在掠夺性经营的现象。因此必须通过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使用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真正做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让农民群众更多地从林业经营中得到实惠,从而调动社会各方面造林的积极性,真正形成“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的良好氛围,促进林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2、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破解当前林业发展难题、加快林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县林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经营规模小、资金投入不足、管理粗放、森林质量不高、林地产出偏低和山林火灾不断等,林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要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和优化生态环境,出路就是加快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改革来调整林业生产关系,合理配置林业生产要素,激发林业发展动力。因此,我们一定要深化对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认识,在改革中破解难题,加快发展。
3、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县是一个农业县,也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县,山区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要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民增收,就必须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大力发展股份林业、民营林业、个私林业,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和支柱产业,形成市场带企业、企业建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市场化开发、产业化经营的山区资源开发格局,做大山区经济总量,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带动山区农民增收致富。
(四)把握重点,开拓创新,有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林业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核心内容,是我县整个“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繁荣山区经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和县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县委、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吃透改革政策,突出改革重点,开拓创新,扎实有序地推进我县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1、政策理解要到位。这次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精神、政策,大家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才能用足用活各项改革政策,也才能在实践中开拓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赖,把工作落到实处。
2、人员培训要认真。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一次政策性、法律性和业务性都非常强的工作。这项工作不仅需要一批有责任心、事业心和吃苦耐劳精神的人员,更需要一大批了解法律、懂得政策、熟悉业务的“明白人”。组织培训是提高工作人员政策法律水平和业务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此次改革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工作中,要搞好培训工作,通过组织培训,使行政线的领导干部准确掌握林改的指导思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讲话》
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讲话
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闽委发[2006]19号)和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加快推进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和林产工业产业集群建设,全面强化森林资源培育、保护、管理,实现我市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研究的意见,就我市三年林改工作作个简要回顾总结,并对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讲几点意见。
一、大胆探索,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取得明显成效 2003年5月全省林改启动后,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的精心指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于2005年11月在全省率先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随后,及时把林改工作的重点转向成果巩固和深化配套,在许多领域取得创新突破。到目前为止,全市有1716个村完成改革任务,占有改革任务总村数的%;完成集体林权登记万亩,占%;发证面积万亩,发证率为%。全市11个县(区)的林业服务中心均与永安林业要素市场对接联网,区域性林业产权交易、市场信息网络基本建成。林权抵押贷款、规范林木林地产权流转、组建各类林农合作经济组织等各项配套改革正在有序展开。林改调动了林农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激活了林业和农村经济,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表现在:
(一)促进了生产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场深层次的变革,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适应的一次重大调整,引发了林业、林农、林区的一系列深刻变化,林业经济活力不断增强,发展潜力得到进一步释放。一是调动了广大林农造林育林的积极性。开展林改以来的三年,植树造林面积108万亩,平均每年造林36万亩,比林改前的2003年春季造林万亩翻了一番。许多地方出现争山争苗造林的新景象,采伐迹地、零星荒山等地的租赁价格节节攀升,从林改前的每亩1-2元升至现在的15-20元,有的甚至更高,山地价值日益显现。不仅林农造林育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潮,各类木竹加工企业也纷纷投资造林,兴办工业原料林基地。最近三年,企业自办自建或与林农合作共建原料林基地万亩,占植树造林总面积的%,基本形成以林农为主体,社会资金多渠道投入造林的新格局,实现森林资源培育由过去长期依靠行政推动转向林农主动、市场拉动的重大变化。二是带动了林区综合开发热潮的掀起。笋竹产业不断壮大,2006年全市实现竹业总产值亿元,比增20%,比2003年林改前翻了一番,初步形成了以三和、健盛、孟宗为龙头的笋竹产业体系。生物医药加快崛起,累计建立红豆杉、雷公藤、厚朴、铁皮石槲等珍贵药材基地约15万亩,初步建成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和药材种植三大基地,2006年全市医药工业总产值亿元,比增112%。生态旅游不断升温,全市现有省级以上森林公园17处,面积达到万亩,2006年全市接待游客达553万人次,旅游总收入亿元,分别比增30%和43%,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增长点。三是推动了林业经济的加快发展。2006年全市完成林业产业总产值162亿元,比增%。特别是规模以上林产工业发展迅猛,人造板产量首次突破百万大关,达到万立方米、比增%;指接板从小到大,达到万立方米、比增63%,成为最大宗的出口创汇产品之一;木材和林产品深度加工持续推进,企业结构调整优化,新增规模以上林业企业78家,并有2个产品获国家级品牌、7个产品获省级品牌称号。2006年全市规模以上林产工业实现产值亿元、可比增长%,比2003年增长%,实现三年翻一番,林产工业成为全市三大产业中增长最快的一个产业集群,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规模以上林产工业产值升居全省各设区市首位。
(二)改善了林农生活。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山林产权明晰到户到人,使林农群众拥有了一份宝贵资产、一块用武之地、一片致富空间,极大地拓宽了林农的增收渠道,改善了林农生活。一是资源盘活了。林改后,各地先后成立了森林资源流转登记服务中心,使林农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可自愿、依法、有偿流转变现,缩短了森林资源培育周期,盘活了森林资源资产,促进了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臵。最近三年,全市规范林木林地产权流转面积达万亩,盘活了森林资产亿元。二是资金激活了。以林权抵押贷款为核心的林业投融资配套改革,尤其是小额贷款,既有效破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又吸引了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向林业集聚,使林业经营开始从资源经营向资本经营转变。目前,全市林权抵押贷款累计金额亿元,余额亿元,林权抵押贷款面积达万亩。其中农村信用社审批抵押贷款 亿元、国家开发银行审批贷款 亿元。2006年3月全省林权流转市场建设与金融服务现场会在永安召开,总结推广我市林业融资改革的做法和经验。三是经营搞活了。林农在自主自愿和明确利益分配的基础上,以亲情、友情、技术、资金等为纽带,采取家庭联合经营、委托经营、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组建各类林农合作经济组织526个,有的搞造林营林、有的搞采伐作业、有的搞加工生产、有的搞市场营销,还有的搞多种经营,极大地促进了专业分工,搞活了林业经营,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促进了农民增收。2006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4585元,比上年增长%。其中来自林业第一产业(种植业)的收入比增%,若加上林业第二、三产业的收入,全市农民人均林业收入比增%,比林改前的2003年增长了%。在许多林业重点乡村,农户从林业发展中获得的收入超过其家庭收入的一半以上,林业成为农民增收最快的领域之一。
(三)推动了乡风文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宣传发动到酝酿方案,从组织实施到生产经营,是一次比较完整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推动了乡村文明风尚的形成,带来了农村一系列新的变化。一是思想观念变化。林改之后,林业经营成果好坏与林农自身利益直接相关。如何提高经营效益,成了林农关注的热点。“把山当田耕、把林当菜种”的经营理念开始深入人心,学科技、争效益,讲发展、求致富成为农村的新时尚。2006年,林农主动到林业部门或通过林业服务热线咨询林业经营知识和实用技术达20多万人(次),科技三下乡活动受到前所未有的拥戴和欢迎。二是民俗民风变化。林改吸引大量的剩余劳力向山上转移,改变了农村 “农忙忙不开,农闲闲得慌”的状况,一年四季都有活干、有事做,林农比较繁忙和充实。游手好闲的人明显少了,搞封建迷信的明显少了,聚赌参赌的明显少了,取而代之的是崇尚科学、勤劳致富、文明生活。如永安市的桂溪村由过去的“赌博村”变成现在的“文明村”。三是行为准则变化。突出表现在森林防火上,过去是“干部打火、群众观看”,现在变成了“一家受灾,众人相助”,护林防火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蔚然成风,盗砍滥伐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林改还有效解决了山林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密切了农村干群关系,使林区社会邻里之间和谐相处。
(四)改变了村容村貌。林改不仅给林农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而且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提供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通过盘活集体森林资产、收取林地使用费等渠道,村财收入不断增加。2005年全市村集体收取林地使用费、森林资源转让费等项收入达4157万元,平均每个村万元。2006年,随着森林资源的升值和林地租赁的提高,村财收入将有不同程度地增加。村里有了钱,就能为村民办实事。一是改善乡村基础条件。许多乡村都用林改等筹集的资金,主要投入乡村道路、自来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一批农村科普、文体、卫生设施也开始兴建。如尤溪县西滨镇坂兜村将林改的村级收益投资近20万元,建设了沼气池、蓄水池、骨灰堂等。据调查统计,2005年全市收取的林地使用费实际支出3859万元,其中用于公益事业发展占%。二是改善乡村公共服务。不少地方通过林改收益的二次分配,建立了村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学生助学等公益制度,解决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幼有所教、困有所帮”的社会难题,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如永安西洋岭头村从林改的村级收益中每年支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建立合作医疗、村级奖学、老人慰问和帮扶解困等制度。三是改善乡村人居环境。近几年,一些乡村在林改过程中,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村容村貌进行统一规划,从林改的收益的中投资部分资金用于绿化美化。同时,许多林农也主动投资投劳在村庄周围、房前屋后、道路两旁、沟渠两侧种植速生和珍贵树种,既改善了乡村环境,又增加了经济收益。据统计,2006年全市有767个村,万户参与非规划林地植树造林,共种植万株,折合面积万亩。同时,农村环保意识逐渐增强,沼气等清洁能源开始普及,促进了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不少乡村“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五)促进了民主管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始终坚持把尊重群众意愿、维护林农利益放在首位,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操作,有效地促进了民主管理。一是提高了林农的民主法制意识。在改革中,坚持走群众路线,在改革方式的确定、山林权属的转让、林地使用费的缴交和支配等方面,均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广大林农借助林改这一载体,接受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和林改政策宣传教育,参与各个阶段的改革实践,法律意识、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得到了大幅提高。二是改进了乡村工作方式。乡村基层组织的工作重点由过去的收费、催粮等转向指导、协调、服务林农和引导群众发展生产、发家致富上。同时,许多地方还组织村民共同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健全村民理财、听证、村务管理等制度,推动了村民自治,融洽了乡村干部和群众的关系。三是转变了政府部门职能。林改催生了职能转变,许多部门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指导帮助、行政执法、公共服务上来。如林业部门建立了林业服务中心,农业部门深化农业155工作,搞好林业“”、农业“”热线服务,开展林改政策咨询以及各种形式的科技成果推广和实用技术培训;财政部门加大对林业的扶持力度,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支持林改工作;金融部门主动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手续,积极开展林业投融资体制改革,为林农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宣传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林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报道林改典型和好人好事;信访、纪检、监察和公检法等部门及时做好涉林信访调处,主动参加林改督导工作。所有这些,都为乡村民主管理作出了贡献。
三年多的林改工作凝聚了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各有关部门的智慧和汗水,涌现出了一批默默耕耘、辛勤劳动、无私奉献的先进代表,可以说林改工作是一个全民动员、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的伟大实践,是一件利民惠民的好事、实事。正如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永安时指出的“林改意义确实很重大”。我们一定认真贯彻落实胡总书记的指示,坚持不懈地把林改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更大的成效。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情况繁杂,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改革的征程上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基本完成后,一些地方出现松懈现象,整改落实不够到位,林权证发放到户率偏低,配套改革进展较慢。二是深化改革还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造林质量有所下降、林权抵押贷款门槛较高、林业经营相对分散、采伐管理政策不相适应、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不够完善等。三是林改后,山林纠纷以及非规范转让山林等历史遗留问题不断显露,因处理难度大,林区群众时有上访,影响林区的安定稳定。四是实验区六个合作区建设进展不平衡,尤其是园区建设和台资项目还没有大的突破。五是林产工业尚处初级阶段的较低层次,规模小、档次低、布局散,而且存在区域壁垒、地方保护,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难度很大。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切实加以解决。
二、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推进现代林业建设
根据省、市党代会和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闽委发[2006]19号),在新的形势下,我市要按现代林业的理念、思路、模式,突出林改、突出对台、突出项目、突出特色,深入推进“一项改革、二个建设、三大任务”,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2007年主要目标任务是:基本完成林权证发放工作,发证率达95%以上,实际到户率达80%以上,各项配套改革全面推进。全市植树造林39万亩,生产商品材200万立方米,人造板120万立方米,纸及纸制品45万吨,松香及其深加工产品5万吨。全市完成林业产业总产值170亿元,增长10%以上;新增规模以上林产工业企业30家;全市规模以上林产工业产值达到90亿元,力争实现100亿元,增长30%以上。重点突破五项工作:
(一)突破传统观念,确立现代林业思想。发展现代农业是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主题,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建设现代林业是林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客观要求,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以产业化发展为动力,以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为前提,实现林业资源、生态和产业协调发展,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高度统一。我们要学习领会现代林业的深刻内涵,树立现代林业的资源观,在保护和利用好现有森林资源的同时,大力开展造林育林,持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不断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并逐步把涉林的各种自然、经济和社会资源融入林业资源范畴,为林业改革与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基础条件。树立现代林业的生态观,认真实施生态公益林、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积极探索生态公益林管理新模式,统筹与林业有关的自然环境和经济社会环境,提高林业生态效益,满足社会的生态公益和精神文化需求。树立现代林业的产业观,在抓好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等传统产业的同时,把加快林产工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上,并积极发展苗木花卉、森林旅游、生物医药、森林食品等新兴产业,逐步形成上下游产品纵深开发,主导产业横向配套的林产工业产业集群。树立现代林业的创新观,选择有带动性、标志性、突破性的项目,组织力量开展科技协作与攻关,力争取得创新突破,大幅度提高林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进林业产业由利用林木资源为主向利用森林资源为主转变,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变,由低层次的原料加工型向高科技含量的产品创新型转变。树立现代林业的发展观,按照林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逐步形成以生态促进产业,以产业扩大就业,以就业带动农民增收,以农民增收推动林业发展的良性循环。通过现代林业思想确立,用现代理念指导林业,用现代手段武装林业,用现代科技支撑林业,用现代制度管理林业,达到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的和谐,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突破工作难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进一步强化责任、细化任务、狠抓落实,加大创新力度,突破工作难点,全面展开集体林权制度各项配套改革。2007年,在基本完成林权证发放工作的基础上,所有的林木林地产权流转,均在乡(镇)林业服务分中心以上的平台上进行;全面展开林权证抵押贷款工作,扩大林业小额贴息贷款试点范围和贷款覆盖面;全市有95%的村收取林地使用费。
1、巩固完善林改成果。我市林权发证率虽然高达%,但真正发到户的仅有50%左右。主要原因是有些地方只把林木林地划分到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产权明晰不够彻底;有些乡村林改工作比较粗糙,不敢轻易把林权证直接发到林农手中。针对这些问题,各地要按省市联合检查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开展“回头看”,逐村逐项地进行整改完善。对于多数村民要求将自然村或村民小组的林木林地进一步明晰到户到人的,应按林改政策予以落实。对于发证工作,要利用春节期间村民外出返乡的时机,组织有关当事人进行现场核对、现场纠错、现场定界、现场拨交,尽快把林权证发放到林农手中,让林农吃下“定心丸”。要力争2007年基本完成林权证发放工作,确保2008年1月1日起全面使用全国统一式样林权证,并加强林权的动态管理,实行依法凭证经营,保证林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政策长期稳定。
2、规范森林资源流转。林改后,森林资源流转更加活跃。但有些林农对市场行情不了解又急于用钱,常常把林改刚到手的山林低价贱卖;又有个别大户从林农手中低价套购山林,转手炒买炒卖,给林区的长期稳定带来隐患。为此,要充分发挥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网站和各县(市、区)林业服务中心的平台作用,所有的林木林地产权流转必须在乡(镇)林业服务分中心以上的平台上公开、公正、公平进行,并采取限期、限量的办法,引导经营者规范流转,做到既盘活森林资源,又注意防止炒买炒卖,避免大量林农过快过早地失山失地,促进林农耕山致富和林区和谐发展。
3、扩大林权抵押贷款。我市以林权抵押贷款为核心的林业投融资改革进展较快,必须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大推广力度,尤其推广永安、尤溪、泰宁等林业小额贴息贷款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和贷款覆盖面,着力解决林农个体和农村弱势群体贷款难的问题,切实做到“面向群众、手续简便”,重点推行林木资产免评估,贷款限额每户2万元,年贴息%,申请人在1个工作日内即可获得贷款,并实行“一次核定、余额控制、随用随贷、周转使用”授信管理方式。同时,各县(市、区)要组织银行、保险、林业等部门认真研究探索森林保险的具体操作办法,实行低保费、低保额、保成本,既考虑林农和林业经营者的缴费能力和基本保障需求,又考虑保险机构的风险防范水平和经营稳定,扎实推进森林保险业务的开展,并探索林木收储处理的方式方法,帮助化解或降低林业信贷风险,使林农拥有的林木资源真正变成风险保障和应急保障,激活林业和农村经济。
4、强化林地使用费征收使用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乡镇要积极引导村民委员会或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提、村用、民受益”的原则收取林地使用费,并做到规范使用,加强管理监督,保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兴办公益事业有稳定的经费来源,进一步提高村集体的公共服务能力。同时,坚持试点先行、先易后难、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探索林地使用费与农村医保低保、养老助学、扶贫济困相结合的具体办法,为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5、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化,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如山林权属纠纷、非规范林权流转、经营承包合同歧义、乱砍滥伐积案等逐个显露出来,涉林信访一度较多。近期,又随着木材加工业的发展和木材价格的抬升,加之林木采伐审批手续繁琐,乱砍滥伐、乱收滥购出现新的苗头。必须引以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和查处。对于历史遗留问题,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的原则,引导矛盾纠纷的当事人通过协商、调处的办法化解矛盾。加大《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森林公安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坚决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林区安定稳定。
(三)突破工作重点,推进海峡两岸林业合作。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大力推进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允许实验区在政策、体制、机制上探索和创新,逐步将实验区建设成为全国林业对台交流合作的示范窗口。”在这次全省深化林改工作会议上,黄小晶省长对此又作了专门强调,并提出了很高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狠下措施,实施重点突破。2007年,全市争取签订外资合同项目20个,合同利用外资6500万美元,其中台资合同项目10个,合同利用台资2500万美元;两岸合作要向更宽领域拓展,在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和现代经营管理经验取得新突破。每个县(市、区)都要在工业园区内规划一块对台合作的区域;对接台湾农民产销班,建立现代农林合作经济组织100个;实现林博会升格。
1、抓紧优惠政策落实。2006年12月17日,市委叶继革书记亲自带队到省林业厅汇报沟通实验区优惠政策事宜,省林业厅表示大力支持,并形成了专题会议纪要([2007]1号),同意我市将永安、三元、梅列、沙县、将乐、泰宁等6个县(市、区)作为试点,6个县(市、区)的木材生产计划,由三明市林业局统筹提出安排意见后,报省林业厅统一下达。在不突破商品材采伐限额和商品材生产量大于消耗量的前提下,木材生产计划不足的可向省林业厅申请追加。同意放宽天然林改造试点的树种构成比例限制,全权委托三明市林业局制定天然林改造的标准和要求,并负责组织实施。为此,要进一步细化落实方案,确定可操作的实施办法,有关县(市、区)认真做好伐区采伐规划,合理安排木材生产计划,及时上报市林业局审核、汇总、报备,尽快把省林业厅给予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为实验区建设创造优良宽松的政策环境。
2、加快特色园区建设。工业园区是承载项目、集聚产业和招商引资的最重要平台之一,推进实验区各合作区的建设,必须加快特色园区的规划建设。目前各地建设资金都非常紧张,因此要积极探索“引凤筑巢”的办法,制定相应优惠政策,为投资商提供规划用地(俗称“生地”),吸引客商带资金、带项目进行开发,加快工业园区建设。要在加快金沙园和尼葛园建设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沙县与永安林产品加工园区、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金星加工区,三元与明溪生物医药加工园区、沙县家具加工园区、梅列食品加工园区、尤溪林业工业园区的建设,不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不断提升园区服务功能,提高园区承载能力,增强实验区招商吸引力,以此推动实验区六个合作区建设的加快发展。
3、突出台商台资项目。由于受区位条件、对台合作基础等因素制约,我市台商资源比较紧缺,现已引进的台资项目体量偏小,带动力还不够强。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台湾岛和台商集中区的产业转移趋势,加强与知名的台资企业、客商的沟通联系,力争在重要台外商、重大台外资项目的引进上有新的突破。当前,要对新党主席郁慕明先生牵头的森林资源培育、林产加工利用、森林旅游和生物医药等一体化项目进行重点跟踪落实,引进其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和先进技术,以此推动我市林业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4、建立两岸科技交流机制。第二届林博会期间,我市与台湾嘉义大学校友会等民间社团组织签订合作协议,计划引进台湾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和管理经验、经营模式,建立两岸林业合作交流机制,推进明台两地在科技教育、产品研发、企业管理、市场开发、产品营销、乡村专业经济组织建设等领域的全面交流合作。最近,市里邀请台湾的专家学者在三明林校举办了第一期农林产销组织骨干培训班,主要目的是学习借鉴台湾产销班的运行模式、管理经验和市场营销的成功做法,提升我市农林合作经济组织的层次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林农增收,请各县(市、区)特别是乡镇一级注意引导和对接,做好促进工作。
5、精心筹划第三届林博会。前两届林博会虽然均取得较大成效,但办会规格、规模及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市委、市政府和省林业厅商定争取从第三届林博会起,升格由国台办、国家林业局、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由省台办、省林业厅、省外经贸厅、省海峡办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具体承办。春节后,就要着手启动第三届林博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精心策划,强力推进,力争第三届林博会在规格、水平和办会实效等再上新的台阶,逐步把林博会办成与漳州花博会相对应的、具有区域性影响的两岸经贸合作交流平台。
(四)突破区域障碍,加快林产工业产业集群建设。林改有效地调动了林农耕山育林的积极性,如何把这种积极性持续高潮地保持下去,最根本的是要让林农从林业经营中实现持续增收。达到这一目标的关键是要大力发展林产工业,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目前,我市木材林产品的初加工处于饱和状态,加快林产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重点开发纸、板下游产品,促进加工企业优胜劣汰,形成主导产品突出、上下游产品匹配的林产工业产业集群。2007年,全市策划生成生产性招商项目125个,合同利用外资和区外资金亿元;新增规模以上企业30家;建设三明广式家具市场和永安家具市场;新创国家级品牌1个,省级品牌3个;保持笋竹、苗木花卉、生物医药、森林食品、森林旅游等林业特色产业的快速发展。
1、调整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全市现有木竹加工企业1280家,其中规模以下企业达1022家,占%,遍地开花、重复建设现象相当突出。近期,又因部分木材加工企业乱收乱购,诱发了个别地方“蚂蚁搬家式”的乱砍滥伐现象,对林产工业的持续健康、又好又快发展十分不利。我们一定要对症下药、因势利导,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通过信贷、税收、电力、工商、质量监督、环境保护等综合手段,促进林产加工企业的优胜劣汰。要认真贯彻省林业厅、省发改委、省经贸委联合制定的《福建省林产加工业发展导则》(试行),研究制定我市的实施细则,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和各种专业协会的作用,对一些小型木材加工企业过多过滥的地方,要进行整合,引导向工业园区集中,为龙头企业配套。同时,严格产业规划布局和市场准入条件,坚决不再新上木材及林产品初加工项目,新办企业必须是固定资产投资大于500万元或年产值大于1000万元,方可引进和批办。
2、完善资源调配利益共享机制。长期以来,森林资源实行以县为单位的管理体制,按照现行政策,木材的采伐生产和流通运输受到严格限制,市场配臵资源的功能作用较难充分发挥,甚至出现画地为牢、地方保护,既不利于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也不利于县域特色经济、拳头产品的形成和发展。为此,一方面要探索完善资源调配和利益共享新机制,实行市场价格、定向供应,税利还返、利益共享,引导木材原料向优势产业和重点骨干企业集聚,打破区域封锁,实现在全市范围内合理调配木材原料资源,保证青山纸业、大亚木业、永安林业等一批重点骨干企业的用材需要,带动全市林产工业的加快发展。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各县(市、区)进行产业分工和县际合作,突出优势特色,突出拳头产品,相互支持配合,相互调剂资源,主攻一业,创出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实力,转变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形成“一县一业一品牌一特色”的林业产业发展新格局。
3、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紧紧围绕林产工业产业集群建设,认真研究我市初级林产品的销售去向、用途范围和下游产品开发应用情况,围绕林产品深度加工和产业配套,有针对性地策划生成一批家具制造、装饰装修材料、生物医药、森林食品、苗木花卉、森林旅游和物流配送项目,做好用地、用电、用水、用工、运输等配套测算,把项目的前期工作做充分。市政府已决定今年3月底在上海举办农林专场招商活动,各地要抓紧做好前期筹备工作,下半年要集中力量办好第三届林博会,力争在重大项目招商上有新的突破。同时,对2006年江苏、广东的专场招商和第二届林博会签约的项目,以及在建、新建的项目,实行跟踪调度,并分别情况采取各种跟进措施,巩固招商成果,确保签约合同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争取协议意向项目升格为合同项目。
4、加强林业科技创新。要加强林业科技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重点发挥其在新兴领域、重要方向上的引领作用,在林业发展全过程、全方位中的支撑作用,在核心技术、重点难题上的突破作用,在产业结构调整、新兴产业培育中的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林业建设的质量,提高林地生产力,提高林业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林业的综合效益和整体功能,做到地尽其力、物尽其效。同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培育、扶持、保护和发展三明优势品牌产品,通过品牌升级、名牌争创推动产品上质量、上档次、上规模,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争取在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免检产品、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上有新的更大突破。
5、大力发展林业特色产业。积极顺应生态建设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新趋势,按照“高、新、深、特”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竹业竞赛活动,大力发展笋竹业,促进竹业经济的快速增长。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森林资源,培育壮大以清流为重点的花卉苗木业,以明溪红豆杉、泰宁雷公滕为重点的生物医药业,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森林人家为重点的森林旅游业,扩大特色产业在林业经济中的比重,提高森林资源利用率和林地产出率,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转变森林资源利用和林业经济增长方式,发挥林业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作用,促进我市生态效益型经济的发展壮大。
(五)突破运作机制,强化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始终是林业工作的基础,也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强化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管理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创新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管理模式,从而增加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质量,改善生态环境。2007年,争取全面完成省林业厅下达植树造林任务,非规划林地造林达350万株;启动建设永林股份与美国惠好公司合作建设项目;基本落实生态公益林管护权益;7月份完成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外业调查,年底完成森林经营方案编制;12月前,市、县两级基本成立林权登记管理中心,成立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各县(市、区)执法大队。
1、加快森林资源培育。2007年,省林业厅下达我市植树造林任务39万亩。截止1月30日,全市已落实造林业主面积万亩,完成整地挖穴面积万亩,已造林万亩,整体进度偏慢,且进展很不平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林地、苗木和劳力准备,加快植树造林进度,把好造林设计、林地清理、苗木调拨、栽植指导及检查验收关,确保今年造林任务保质保量完成。要积极鼓励木竹加工企业采取“企业+基地+农户”或采取委托造林、租地造林、合作造林、订单林业、收购现有林等形式,建立工业原料林基地,突出抓好永林股份与美国惠好公司第一期合作建设万亩速丰林基地项目,提高森林资源培育水平和企业原料自给率。同时,要认真组织实施省林业厅批准的天然低质次生商品林改造试点,加快低产林分改造和中幼林抚育间伐,提高林地产出率和林分总体质量,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
2、积极开展创建绿色家园活动。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创建绿色家园活动,进一步拓展营造林空间,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民开展非规划林地植树造林。由大亚、通海公司等企业与公路、水利部门联手,以项目推进的形式,在国道、省道、县乡公路和水网两旁,大力营造或改造速生树种,迅速形成绿化景观,并为企业提供后续资源。要广泛发动群众,由林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与乡村联手,以苗木补助形式,在村庄周围、房前屋后等四旁地大量种植红豆杉、柳杉、楠木、香樟、银杏等珍稀名贵树种和药用植物,推进村庄绿化、园林式乡村和绿色通道建设,有效美化乡村环境,增加林农收入,进一步改善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
3、探索建立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新办法。林改后,广大林农对商品林保护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明显提高,但生态公益林保护的压力日益增大,如何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确保生态公益林安全,已成为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当前,要借鉴商品林的改革办法,按照“落实主体、维护权益、强化保护、科学利用”的原则要求,采取联户经营、专业承包、委托管理等形式,进一步落实管护主体,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管护机制。春节后,每个县先选择1-2个村开展试点工作,8月份全市展开,年底前完成30%的改革任务,2008年全面完成。要按照黄小晶省长在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多渠道筹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制度。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偿资金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从水电收入、治污资金、旅游门票等提取生态补偿资金的办法,并发动社会各界捐赠,千方百计拓宽生态公益林建设资金渠道。同时,要根据生态区位状况,实行生态公益林分类管理,积极开展非木质利用,允许管护主体科学合理利用林地和景观资源,发展森林旅游业,开展林下套种和林地综合利用,增强生态公益林自我补偿能力。
4、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要按照现代林业的经营要求,认真开展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试点,探索放宽放活商品林经营管理新办法。选择永安、沙县、泰宁等三个县(市),在保证森林覆盖率不下降、采伐迹地及时更新的前提下,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实施探索工作。对于经营规模达5000亩以上的林农合作经济组织或林业经营实体,指导编制简明的森林经营方案,把采伐处臵权交给经营实体。对于尚不具备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条件的林农个体散户,以乡(镇)为单位,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合理地安排采伐,让林农知道自己所经营林木何时可以采伐、可以采伐多少,做到心中有数,以采伐处臵权的落实促进经营收益权的到位,进一步调动林农耕山育林的积极性。
5、转变林业部门职能。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整合现有林业机构设臵、编制关系和人员队伍,本着“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组建市、县两级林权登记管理中心,发好、用好、管好林权证;成立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各县(市、区)执法大队,实现由分散执法向集中执法转变;进一步加强林业站建设,充实基层林业站力量,稳定林业站作为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派出机构的管理体制。通过整合机构、理顺关系,逐步构建以管理、执法、服务三大职能为主的林业管理新体制,切实把林业管理的重点转向宏观指导、依法行政和提供服务上来,以适应林改后林业管理新形势的需要。
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现代林业建设,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保持这几年林改中形成的破解难题的气势和精神,继续用改革和创新的办法,同心协力,聚智集力,乘势而上,扎实工作,再攀新高峰,再创新业绩,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