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作证申请书11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出庭作证申请书11篇,以供借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院审理的我公司与XX公司占有物返还纠纷一案,根据庭审情况,我公司申请下列证人出庭作证,主要证实我公司自X年X月份依法购买X公司破产财产后多次向XX公司索要机器及设备的事实。
证人:XXX,住址:X县X镇,职务:XXXXX。电话:138XXXXXXXX。
证人:XXX,住址:X县X镇,职务:XXXXX。电话:138XXXXXXXX。
证人:XXX,住址:X县X镇,职务:XXXXX。电话:138XXXXXXXX。
申请人:X公司
二零xx年十一月十六日
申请人:XXXX
单位:XXXX律师事务所
单位地址:XXXX大厦X座XX层
联系方式:XXXX
申请事项:本人在“XXXXXXX罪”一案中,接受当事人XXXX之子XXXX的委托,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向贵院申请“XXXXXXXX罪”一案的证人:XXXX、XXXX、XXXX、XXXX、XXXX,出庭作证。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申请人:个人基本情况介绍
申请事项:
申请证人xxx某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李某诉张某、赵某某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为了办理涉案房屋的按揭贷款,将申请人与涉案房屋产权人张某的委托代理人赵某某签订的申请人手中仅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办理按揭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料交给建设银行xxx支行个贷部xxx某经理处审查,xxx支行本应把申请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退还给申请人,但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却被赵某某从支行个贷部xxx经理处强行取走,致使申请人无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为查明案情事实,申请人依据《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证据的若干规定》54条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证人xxx某到庭作证,证明申请人仅有的`提供给xxx支行的涉案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被赵某某强行取走。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某
申请日期:
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河南银谷投资有限公司与杨利敏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为查明案件事实,现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附证人名单),请予准许。
此致
申请人:河南银谷投资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章丘市人民法院:
xx申请追加我作为韩某某等四原告诉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的共同被告,我业已收悉贵院的`《参加诉讼通知书》及20xx年12月6日9:00的开庭传票。为了查明案情,还原事实真相,我申请韩某某、韩某二人届时出庭作证,以证明事故发生经过及抢救情况,敬请准许。
X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
申请事由:通知证人XXX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XXX系“XXX与XXX返还款项纠纷”一案的重要证人,本案一审诉讼期间,XXX已回云浮,不在广州,无法联系,导致上诉人XXX客观无法申请到其出庭作证,现在其已回到广州,因此,特申请其在二审出庭作证。
XXX能证明上诉人XXX与XXX之间存在口头转让协议,协议内容为:“XX洗涤厂的机器设施作价26万元,由 XXX支付13万元给XXX,XXX享有该厂其中50%股份,洗涤厂的所有设备归双方共有,以后经营盈利、亏损均分。协议后,XXX支付了10万元款项给 XXX,该款项属于转让款,而非出资款”。
作为上诉人XXX的'代理人。我们认为,经查阅证据资料,XXX是本案关键证人,为查清案件事实,需要他出庭作证,特提出申请,并烦请贵院通知(注:如贵院让我们通知亦可)
此致
X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律师:
XX年X月X日
附:证人:XXX,男,汉族,身份证住址: ,现住 ,联系电话:
申请人:XXX,联系电话:XXXX
案号:XXX
案由:XXXX
申请事项:
贵会受理申诉人XXXX诉被诉人XXXX仲裁案件。为查清本案事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证人XXX、XXX出庭作证,证明如下事实:1、XXXX;2、XXXX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XXX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X份。
申请人:xxx
地址:xx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传唤证人XXX(身份证 号: )出庭作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XXX纠纷案件,贵院已经以(XXX)XXX法民X初字第XX号案件予以立案。证人XXX系参与涉案XXX人员,了解涉案XXX情况,为查明案件事实,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XXX出庭作证,证明涉案XXX情况,请予以准许。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时间:
通讯地址:
申请事由:通知证人蓝x周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蓝x周系“陆x诚与何x华返还款项纠纷”一案的'重要证人,本案一审诉讼期间,蓝x周已回云浮,不在广州,无法联系,导致上诉人陆x诚客观无法申请到其出庭作证,现在其已回到广州,因此,特申请其在二审出庭作证。
蓝x周能证明上诉人陆x诚与何x华之间存在口头转让协议,协议内容为:“某洗涤厂的机器设施作价26万元,由何x华支付13万元给陆x诚,何x华享有该厂其中50%股份,洗涤厂的所有设备归双方共有,以后经营盈利、亏损均分。协议后,何某支付了10万元款项给陆x诚,该款项属于转让款,而非出资款” 。
作为上诉人陆x诚的代理人。我们认为,经查阅证据资料,蓝x周是本案关键证人,为查清案件事实,需要他出庭作证,特提出申请,并烦请贵院通知(注:如贵院让我们通知亦可)。
此致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江苏xxxxx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xxx县xxxx工业园区8号。
法定代表人:xxx,董事长。
申请事项:申请证人高xx出庭作证。
证明对象:证明被告上海xxxxx齿轮有限公司向申请人交付的齿轮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告上海xxxxx齿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与被告在20xx年11月13日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一份,约定被告出售的齿轮按上海中船第xx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图纸规定的质量标准制造。根据图纸的要求,齿轮的硬度需经调质处理并达到220~250的质量标准。然而用户在实际使用齿轮后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就发现齿轮磨损严重,遂会同被告单位技术员张xx、上海中船第x设计研究院工程师高xx一起到现场对齿轮进行硬度测试,测得被告向原告交付的`齿轮平均硬度只有165,远远低于约定的220~250的硬度标准。上述现场测试有全体在场人员的签字认可,高xx作为图纸的绘图人及现场测试人,对被告交付的齿轮因不符合约定的硬度标准导致严重磨损的事实一清二楚。为查明案情事实,申请人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证人高xx到庭作证,证明被告违约向申请人交付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齿轮。
证人的基本情况:
此致
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特别授权代理人:
xx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与xx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纠纷一案,经贵委员会委托,由xx司法会计鉴定所进行鉴定。xx司法会计鉴定所于20xx年7月27日作出xx司会鉴所(20xx)会鉴字第010号《鉴定意见书》。申请人认为,鉴定人作出“xx有限公司在xx宾馆施工完成的`智能化系统的工程造价240584.91元”鉴定结论缺乏依据。根据《仲裁法》第四十四条关于:“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部门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之规定,特申请贵委员会通知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