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续封申请书(精华6篇)
续职申请书
尊敬的海鹰公司领导:
您好!我叫徐坤。前期一直负责安徽地区销售经理的工作,属于外聘人员。2017年1月与公司签订了半年的劳动协议。
由于合同即将在七月底到期,现特向单位申请续签劳动合同。之前的合同里我因自身地区原因,一直是自己缴纳保险和公积金,在此我向公司申请,希望转为由公司帮我缴纳保险和公积金。
特此申请,望领导批准。
申请人:徐坤
时间:2017年07月06日
珙县房地产管理局:我单位为房地产二级房地产开发公司,所住:宜宾市长宁县铜古乡街村,法定代表人,职务:长宁县人大代表。
我单位因需要拆除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特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拆迁申请。 请求事项:
请求主管部门批准申请人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并发给申请人的拆迁许可证。
事实理由:
申请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在珙县安宁街一带进行危房改造建设,需要拆迁该地区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依据我国拆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已经依法制定了拆迁该地区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机划和拆迁方案,并已经准备了拆迁安置和补偿用房。现依法提出拆迁申请,请主管部门批准申请人所提出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并依法发给申请人房屋拆迁许可证。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宜宾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年10月1日
钱xxxx诉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本人马xx向贵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查封保全刘xxxx、汪xx名下价值人民币25。5万元的财产。本人承诺:
因上述财产保全之错误给被保全人刘xx、xx宏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赔偿责任。本人现提供名下房产一套地址:作为本案中的保全担保。因本案中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xx玲、xx仪造成损失的,本人自愿迁出该房屋,以该房屋的价值予以赔偿。
此致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担保人:
年月日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因王某诉B公司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贵院于29年1月12日下发(28)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将申请人银行存款3万元予以冻结,现申请人对上述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
复议请求
请求法院依法撤销(28)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请人被冻结的3万元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与上述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的原告王某和被告B公司都从来没有过业务往来,申请人不是上述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的当事人。另外,经贵院通知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出庭的北京市A公司与申请人亦为不同的民事主体,产权各自独立、财务也各自独立核算(见申请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作为上述案件的案外人,贵院(28)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将申请人的银行存款3万元予以冻结显属错误。现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特请求法院依法撤销(28)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请人被冻结的3万元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因王某诉B公司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贵院于29年1月12日下发(28)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将申请人银行存款3万元予以冻结,现申请人对上述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
复议请求
请求法院依法撤销(28)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请人被冻结的3万元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与上述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的原告王某和被告B公司都从来没有过业务往来,申请人不是上述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的当事人。另外,经贵院通知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出庭的北京市A公司与申请人亦为不同的民事主体,产权各自独立、财务也各自独立核算(见申请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作为上述案件的.案外人,贵院(28)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将申请人的银行存款3万元予以冻结显属错误。现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特请求法院依法撤销(28)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请人被冻结的3万元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总经理室:
容桂支公司银保职场现位于桂洲镇幸福区办事处文桂路北17-1号,该职场楼高4层,合计面积平方米,其中首层及二层为银保职场,三至四层为员工宿舍(现有8人住宿)和饭堂,该职场租赁将于20xx年8月31日到期,现容桂支公司提出续租的申请。当前银保现有人力41人,20xx年首年保费万元,其中首年期交保费万元,首年趸交保费万元。由于支公司本部职场租赁合同将于20xx年12月31日到期,为了配合支公司本部的搬迁,我部拟同意将银保职场续租到20xx年12月31日。地址:容桂桂洲镇
幸福管理区办事处文桂路17-1号;面积约平方米;租金:由于该职场地处容桂商业中心,近几年租金涨幅较大,故业主提出将每月租金从原来的元/平方米调增为元/平方米,每月租金总费用从原来的元调增为元;出租人:潘萍凤;拟租时间四个月:从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四个月租金总费用为元。
妥否,请批示。
综合管理部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