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改名申请书(优秀9篇)
【导语】以下是热心会员“vhxqv98”整理的宝宝改名申请书(共8篇),以供参考。
尊敬的领导:
您好!本人xx于xx年就读xx学院,并改名为xx,现在已是大三的学生,正面临着毕业与就业。
经学院安排所有的用人单位将在本学期内来校招聘,由于本人在学院的注册信息、成绩信息、就业信息等都是以“xx”的名字出现,因此身份证信息与学院信息不一致,将导致本人无法参加招聘会,这也关系到本人的前途。所以不得不申请改名为xx,望各级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xx派出所:
本人的女儿现用名梅春玲,女,汉族,20xx年5月6日出生于xx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附《出生证》xx妇幼[20xx]产2892号影印件)。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女儿姓名为梅芷洋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女儿提出书面申请。
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用字简单,没有注意到与姑母的名字梅纯婷读音接近(“纯”与“春”相同、“玲”与“婷”音接近),以至于在后来的生活中带来了不便,特别是在亲戚聚会时,大家纷纷指责我对长辈不尊敬,所以为了避免乱辈份而产生的误解,今特此提出书面申请。我清楚地知道,这一个人行为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但望贵所应该充分理解一个公民的意愿为感!特此申请。
xxx
20xx年x月x日
我儿易骞,出生于20xx年10月13日下午,现已五岁多了,系学龄前儿童。家住宣风镇红桥村74号,本人在宣风镇中学工作,妻子务工务农。儿子出生时本人给他取名易骞,但在出生后至今的五年多时间里,使用“易骞“一名,带来了诸多不便,因为骞字是不太常用字,也很少在日常交际和书面语中出现,为人们所不熟悉之生僻字,笔划笔形多,书写也不方便,屡次在就医入托签名银行记帐等等情况下使用“易骞一名“时,为人们所误读误写,不熟悉该字的人见到这个生僻难写字时,总要打听“骞“读什么音。是什么意思。这些情形都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引来诸多的烦恼。正因为“易骞”一名难认难写易误读,现决定将“易骞“更名为“易坚”,通俗易写,一目了然,响亮动听,涵意深刻,我和我的家人寄希望于儿子在健康成长的氛围中,能有坚强的意志,坚定的信念入学即始就能一步一步打下坚实基础,成长为响当当的新一代坚强坚定型男子汉。
以上所诉,本人申请将“易骞”更名为“易坚”,以方便进入小学就读后,为易坚的入学第一步开个好头。谢谢合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x日
xxxx派出所:
我是xxxx镇xxxx村xxxx组村民xxxx,xxxx年因夫妻关系不和与xxxxxxxx离婚,现孩子xxxx判为我抚养。为了孩子今后学习、生活之方便,请求将孩子xxxx更名为xxxx。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县公安局镇派出所:
本人女儿居民户口簿上的名字是X20年X月日生。由于当时起名草率,没有考虑到重名现象,给生活带来很多不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现在,我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交更改我女儿姓名为X的申请。
请贵所给予办理,以此为盼!
申请人:
20年X月日
XX县公安局XX镇派出所:
本人女儿居民户口簿上的名字是XXX,20xx年X月XX日生。由于当时起名草率,没有考虑到重名现象,给生活带来很多不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现在,我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交更改我女儿姓名为XXX的申请。
请贵所给予办理,以此为盼!
申请人:xxx
20xx—xx—xx
xx派出所:
本人现用名xxx,女,汉族,XX年02月05日出生,出生于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什么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什么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在认真学习和研究了姓名权的有关法律规定后,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现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xxx更改为:xxx,请予以更改望同意为!
xxx
xx年xx月xx日
XXX派出所:
本人的女儿现用名xxx,女,汉族,20xx年5月6日出生于XX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附《出生证》XX妇幼[20xx]产2892号影印件)。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女儿姓名为xxx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的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女儿提出书面申请。
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用字简单,没有注意到与姑母的名字xxx读音接近,以至于在后来的生活中带来了不便,特别是在亲戚聚会时,大家纷纷指责我对长辈不尊敬,所以为了避免乱辈份而产生的误解,今特此提出书面申请。
我清楚地知道,我一个人行为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但望贵所应该充分理解一个公民的意愿为感!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宣风派出所:
我儿,出生于20年10月13日下午,现已五岁多了,系学龄前儿童。家住宣风镇红桥村74号,本人在宣风镇中学工作,妻子务工务农,。儿子出生时本人给他取名易骞,但在出生后至今的五年多时间里,使用”易骞”一名,带来了诸多不便,因为骞字是不太常用字,也很少在日常交际和书面语中出现,为人们所不熟悉之生僻字,笔划笔形多,书写也不方便,屡次在就医入托签名银行记帐等等情况下使用”易骞一名”时,为人们所误读\误写,不熟悉该字的人见到这个生僻难写字时,总要打听”骞”读什么音。是什么意思。这些情形都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引来诸多的烦恼。正因为”易骞”一名难认难写易误读,现决定将”易骞”更名为”易坚”,通俗易写,一目了然,响亮动听,涵意深刻,我和我的家人寄希望于儿子在健康成长的氛围中,能有坚强的意志,坚定的信念入学即始就能一步一步打下坚实基础,成长为响当当的新一代坚强坚定型男子汉。
以上所诉,本人申请将”易骞”更名为”易坚”,以方便进入小学就读后,为易坚的入学第一步开个好头。谢谢。
此致
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