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精彩13篇】
【前言】劳动仲裁申请书是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途径,它既是一种法律手段,也是一种维权方式。本文是会员“tks03206”整理的劳动仲裁申请书(共13篇),以供借鉴。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签劳动合同补偿金元。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辞退补偿金元。
3、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无故辞退补偿金元。
4、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污蔑犯错误的精神补偿元,并向书面道歉。
年月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上班,约定试用期2个月,工作地点为,从事工作为,工资按月支付,每月元,工资以会计转账方式发放。
申请人从年月日上班开始,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期间申请人几次询问,被申请人都以各种理由敷衍或者不予回复,直至5月7日被申请人实际执行人书面通知要辞退申请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第四十七条规定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从第二月开始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在30天内给劳动者购买社保。
综上,申请人申请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辞退补偿金共元,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恳请仲裁委员会支持申请人主张。
年月日
申请人焦,女,x年6月20日出生,汉族,现住省市路5号
被申请人第七研究设计院。地址:市区南路西一巷五号。
法定代表人刘院长。
仲裁请求: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办理移转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手续至市某建筑设计院,并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一万元。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和律师代理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原系被申请人员工,x年大学毕业分配至被申请人处,工作兢兢业业。x年4月,申请人因事请假外出,正值非典高发期,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违反法定程序将申请人除名,致使申请人无法上班。至今该除名决定申请人也从未见过。由于申请人无除名决定,导致申请人的权利无法行使。申请人在外漂泊,由于没有人事档案、社会保险,无单位接收,工作没有着落,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移转手续,但是被申请人却提出种。种无理条件,甚至提出数万的高价作为交换条件,无理扣押申请人的人事档案。
现申请人已在市某建筑设计院找到工作,急需办理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的移转手续。根据<劳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被申请人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理应及时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移转手续,给申请人造成经济损失,也应当依法予以赔偿。为此,特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请贵委裁决被申请人办理移转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手续至市建筑设计院,并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敬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申请人: 姓名 性别年龄 民族
住址
电话 邮编
被申请人1:单位名称 电话
法定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女 职务 总经理
请求事项:
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为一个月工资元(不含已支付部分)
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待通知赔偿金为一个月工资4000元
3.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办工作期间公积金(年9月至年6月)
4.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办年6月各类养老保险
5.裁决被申请人赔偿从年9月至年6月的休息天加班工资19天×2×(4000/)=
6.裁决被申请人退回申请人过失单扣款9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年9月8日正式进入被申请人上海市公司上班,担任会计主任一职。并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由于公司财务内控制度薄弱,前任财务人员未出具以前年度及月度财务报表,也未完善保存财务历史资料,给申请人的后续财务工作带来极大困难,并在此期间因公司快速发展,连锁门店由年9月的9家店铺增长为年6月的23家店铺,全部店铺及货物供应链的财务工作都由申请人所在的团队负责,而在整个发展期间团队工作人员未增加一人,申请人在此工作期间兢兢业业,每天都于晚上10点后离开公司,星期六、天都在公司工作,如此强大的工作量给申请人的身体及精神带来极大的疲惫及压力,身心一直处于紧绷状态。因此出现上班迟到现象,迟到时间为1分钟,2分钟等。
年6月1号被申请人因申请人迟到累计四张过失单,被申请人在员工手册中规定累计三张过失单可将员工开除为理由,将申请人开除,双方在年6月1日晚8点至12点协商及谈判,被申请人同意支付赔偿金为半个月工资,并诱骗申请人在自愿离职书上签,于年6月10日将款打入申请人工资卡内,申请人查询后金额不符,于年6月15日至19日期间与被申请人交涉,被申请人拒绝支付相应的金额,拒绝再交涉。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申请人:
申请人:,性别 :,出生日期 :年月日
职业:销售助理 ,工作单位:有限公司,编码:
家庭地址: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 ,通讯地址:,电话:。
被申请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注册号:,地址:
主要负责人 :,职务:,手机号码:,邮编:
办公地址: ,电话:。
风险提示: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范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过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申请,合法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申请时效期间提出仲裁申请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会驳回仲裁申请。请求事项:
一、追讨年月份拖欠的工资 共计元整。
二、发还年月工资元整。
三、补还每月莫名扣除的工资;共计元整。
四、补还月月月月每月少发的工资合计元整。
五、该公司未与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个月 ,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元整。
六、非法解除劳务关系 未提前通知本人,要求经济赔偿金 共计元整。合计总金额:。事实和理由:
一、该公司至今未发放与本人月份工资(元),约定发放当月工资时间为次月日。该公司一直不按时发放工资,如:月份的工资拖欠至月日发放。现公司又拖欠员工月份工资。
二、该公司月份工资本人要求按时发放。
三、本人月月的工资单中显示本人的工资与实际发放的工资不符。每月缺少绩效奖励元月,共计元。
四、对于面试时负责人曾与本人承诺试用期工资(是除去所有需缴纳四金及公积金的金额)到手工资3500元整。试用期后工资(是除去所有需缴纳四金及公积金的金额)到手工资4000元整。事后工资未按照面试时承诺的工资发放则是在3500与4000元的工资,除去需缴纳社保的金额之后发放给本人的工资(详可见工资明细)与负责人沟通过此事,也确认过此事,因负责人忙于工作一直拖欠此事。年月实际发放工资元、月实际发放工资元、月实际发放工资元、月实际发放工资元,合计工资实际发放元;应发放元整(附工资单及兴业工资卡记录)
五、根据劳动民法典第二章第十条的规定,该公司未与本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故根据劳动民法典第七章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要求该公司向本人支付二倍的工资。本人月工资为元,合计元。
六、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章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裁员应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才可以裁员。但该公司因经营状况不好需裁员为由,未提前三十天向员工告知,也没有听取员工的意见,在员工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当日裁除员工当日与员工商量劝离协议。本人不能接受该公司这么做法,且认为该做法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故根据劳动民法典第七章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公司向本人支付赔偿金元。(有证人可以作证) 该公司这种行为连给员工找工作的时间都没有;由于国庆长假即将临近,工作又不能马上找到;且生活压力增大,工资又拖欠着,没有工资本人实在无法维持基本生活,还要花时间找工作,这让员工毫无选择。请求仲裁委员会帮助劳动者尽快处理此事。
此致
劳动人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申请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和电报号码)
此致
成都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盖章或签名)
年月日
注:1、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电话等;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等。
2、事实、理由和证据空格不够时,可增加中页。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
年月日
申请人:姓名,男,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省**市**县**乡**村**号,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0755-*****。
申请事项:
1、责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所拖欠的***年**月份工资**元,逾期支付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元,小计**元;
2、责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元。
3、责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所拖欠的**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加班工资**元,以及逾期支付加班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元,小计**元;
4、责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应由被申请人依法为申请人交纳的社保费用**元。
以上合计人民币*****元。
事实与理由:
(写明事实及主张依据等)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无视申请人作为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等相关劳动法规,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提出上述申请事项,请求仲裁委支持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深圳市**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申请人:**,男,汉族,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乌鲁木齐市华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龙庭·**,电话:
被申请人:乌鲁木齐华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银川路39号,电话:。
法定代表人:李建平,乌鲁木齐市华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元,
2、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得出差补贴及申请人出差垫付款5000元,
3、支付经济补偿金2个月(每月工资5000元,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
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6月正式到被申请人李建平华通丰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班,担任其副总经理一职,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在总经理审批后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使公司逐步从最初的几辆车发展到现在的七十余辆车。
今年又为公司完成春运,由于公司新车上牌耽误等原因,导致没有按预约的时间到达,预定任务为100万元,实际回收70万元,除去费用,不算来回载客赢利,每台车的净利仍能达到10万元,对于这样的`利润对于被申请人李建平华通丰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来说,还是史无前例的,但被申请人却以此为原因克扣我的工资、补助、应报销的业务款项不予发放。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申请人:
20xx年10月21日
申请人:陈金清,男,汉族,1957年7月28日出生,福建省莆田县东埔乡梯吴村西亭17-2号,现住本市高新六路绿港花园5号楼5单元2楼1号。
被申请人:西安高科(集团)新西部实业发展公司住所:西安市电子一路西段18号
法定代表人:段先念,董事长。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委已于2015年9月29日作出(2015)西仲字第2524号受理通知书受理,现增加如下仲裁请求,请依法合并审理: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履行产权登记义务违约金:2015年9月30日至提请仲裁日为元,提请仲裁日次日起至裁决确定日的违约金数额请仲裁庭依法确定。
2、因前项请求而增加的仲裁费及相关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02年11月14日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为被申请人提供的格式条文。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将其开发的位于西安高新区长安科技产业园内J区第25幢4单元4层4403号房子出卖给申请人,并约定房屋交付使用后400日内将办理产权登记须由被申请人提供的
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合同签订日,申请人即依约向被申请人支付首付款元,并通过中国银行按揭支付元。2003年10月22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交付房屋,但截至申请人提请仲裁时,被申请人虽经多次请求仍不履行办理产权登记之义务。
被申请人的前述行为已明显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但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就此种情形约定违约金,也未确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第十八条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第三项之规定,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请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截至提请仲裁日之违约金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