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心得体会精品7篇
管理心得体会
管理是老生常谈的词,有人可以很轻松的讲解一大堆它的含义。如何使用好管理,实现这一目标那就是很难了。什么叫做管理,我觉得就是管理人,管好了人,什么事都可以解决。我们所有人都能看出这个问题,但是就是因为种种原因做的不到位,这就是使管理变成一句空话,出现一个死循环。管理需要尊重人,依靠人,发展人,发挥人。
马克思主义认为,管理具有两重性,即既有同生产力相联系的自然属性,又有同生产力相互制约的社会属性。后勤管理是与科学技术的进步、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生产力和科学技术水平直接决定着后勤工作中财和物的管理水平以及人员素质,这是后勤管理自然属性的表现。另一方面,后勤管理又是占有生产资料的阶级用来调整阶级关系,维护本阶级利益的一种手段,具有与生产关系相联系的性质,在阶级社会中具有鲜明的阶级性。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后勤管理不再体现为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而体现人与人之间平等互助的客观要求,这是后勤管理的社会属性。
我们现在处的这个时代,可谓是快速发展的时期,国家在发展,科技在发展,人也在发展,变的最快的还是人。下面我说个案例:
某领导最近头痛得不得了,不是因为有人投诉,也不是因为什么事情没有决策好,而是他最看重的员工把火烧到了他的身上。有个人在某年进入的部门。当时部门刚成立,只有几个人,月收入都不多,在执行力、经营上极其匮弱。就在领导心焦如焚的时候,这个人进行了一些创新。他虽然没有这个行业的工作经验,但是非常聪明好学。他果然没有让领导失望。2个月后,单位出现了新的气象,什么事情都变的很顺、很好。领导很快把他安排都合适的地方,他的薪水增加了两倍有余。随着单位的发展职工从几个增加到几十个,收入也都在增加,他开始感到焦躁。他找到领导,提出自己应该得到自己更高的岗位。领导不否认他对于单位的贡献,也打算在他任职满3年的时候给予他更高的位置。由于他的工作时间还不到2年,而且工作能力明显没有及时跟上单位的发展,也没有以往投入,领导没有马上拒绝他的要求,而是以其他原因为由,让他先安心工作。他等了半年,领导的回答还是同样的言辞。他终于心生怨恨,觉得领导在捉弄他。虽然领导的态度依旧如常,但是他认为,这些“关心”只是诱饵。他在不平衡和埋怨里摇摆了一个月后,决定报复。把后来来单位的一些有能力比他强的人,用于各种各样的办法把对方赶走,不知情的领导依然把他当成罕见的人才,对他更为珍惜和关怀。其他员工虽知内情,但是碍于领导的偏袒,一直敢怒不敢言。直到单位的副总及一些部门领导都交了辞呈、分别去了别的单位那里就职,领导才看出他们另有隐情。他在下了一番工夫后,终于从已经辞职的原主管那里得知真相,那个人频繁地无事生非,由于领导总是偏袒他,员工失望之余选择了离开。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用人的重要性是多么的关键,人的性格包括很多个方面,有言行举止、道德修养、兴趣爱好等等。一般情况下,从个人的生活习惯就会看得出一个人的性格,但也会有相当的一部分人会伪装自己,让旁人无法认识到真正的他。然而我相信经过时间的冲洗,再怎么会伪装自己的人也会打回原形。也就是说相处后才会认识到对方的性格。了解清楚用人对象后才能正式用人。这样才不会造成用人单位的损失。人的潜能是无限的,知识面是要靠个人平时的积累和总结,一个人的知识面越广对用人单位的帮助越多,遇到问题时越容易解决。每个人的能力也是多方面的,要注意平衡发展。用人单位的阶层要懂得与下属之间的沟通,沟通的过程中会得知对方的难点,然后换位思考,要是自己遇到困难时该是如何面对,将自己的意见进行讨论,在相互解决问题时会得到很大的收获。
同时纪律可以提升组织战斗力,纪律是一个团队生存和作战的保障,没有了纪律,这个团队就会像一盘散沙,各自为战,没有前进的方向。一个团队的使命说来也非常简单,就是把已经制订的计划变成现实,也就是执行。这时,纪律就是不可缺少的,纪律是保证执行力的先决条件。纪律,首先是服从,下级服从上级、部门服从团队,其次是落实,决定下来是事情和布置下来的工作必须有反应、有计划、有答复,必须给出一个结果来。通过规定纪律条文对团队的行为进行约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在看得纪律法则这本说中有很多的例子,一个工厂如果没有劳动纪律,工人们各行其是,这个工厂就会乱乱糟糟,生产就会陷于瘫痪。一个城市如果没有交通纪律,居民们在街上随心所欲,你骑自行车乱闯红灯,我驾汽车横冲直撞他步行随意穿越马路,那么这个城市的交通状况必然是一片混乱,交通事故带来的不幸就会降临在许多人的头上。青年人都向往自由,而纪律又是以约束和服从为前提的,因此有些青年人便产生了误解,认为遵守纪律和个人自由是对立的,要遵守纪律就没有个人自由,要个人自由就不该有纪律的约束。纪律和自由,从表面上看,二者好像是不相容的,实际上却是分不开的。遵守纪律,才能使人们获得真正的自由;不遵守纪律,人们就会失去真正的自由。凡是纪律,都具有必须服从的约束力。任何无视或违反纪律的行为,都要根据性质和情节受到程度不同的批评教育甚至处分,就是说,纪律是严肃的,它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同时,纪律又需自觉遵守。这就是人、纪律、管理直接的联系,他中有我,我中有你,你中有他,用人难,让人遵守纪律难,管理难,要从中逐步学习,从失败中吸取教训,慢慢使人、纪律、管理出现一个良好的循环,相辅相成一起发展进步。
管理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为作为一名管理人员,一定要培养好的心态,其次是行动,那么如何才算是好的心态呢?在这里我就以我个人的成长过程进行分析,当然不一定绝对正确。
我觉得我的成长过程到目前基本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将职位理解成官衔;第二阶段,理解成责任,第三阶段,理解为一种教导责任。下面我就来剖析一下我这三个阶段所想的一些事情;在第一个阶段,因为将职位当成官位,所以在管理中也存在了比较多的误区,那时候做任何事情都以自我为中心,很少站在别人的立场上去想问题,这样刚开始感觉工作做的好象很出色,很有效,但随着事情的越来越多,弊端与矛盾就慢慢出来了,因为别人在执行时不是因为你的决定合理,而是因为怕你而去执行,在执行中明明出现瑕疵,也不会主动报告,造成很多事情到了不可收拾时或很严重时才被察觉,造成很多不必要的损失(时间浪费与材料浪费)。另外,由于长期用这种方式进行管理,下属因为怕你,即使决策错误也不会事先提出,又因为明知错误还硬着头皮去做。所以也根本不会很投入去做,使很多事情只能事倍功半;在第二阶段,由于将职务当成是一种责任,学会换位思考认为只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感,事情一定能够做好,所以在这种理念支配下,事无俱细都会要求自己亲力亲为(工艺流程的改变,新产品的试做操作等),所以从中也学到了很多东西,对工作的细节也都能了解的较透彻,但随着事情做到一定的程度(也即职务升迁,所承担的责任也越来越多),这样的亲力亲为就显得有点力不从心,因为任何事情都要亲自动手才能放心,所以往往很多的事情都顾此失彼,造成效率无法提升,下属对我仍然是一种依赖,还无法真正意义上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凭心而论,在这一阶段我也曾经迷惘过,也想不通,自认为这么认真在工作,而且也凡事都力求用最合理最公正的方法去做,为什么事情还是没有办法做的很完美呢?最想不通的是为什么不能使下属也能跟我们一样很投入去工作呢?这样我就想到了心态这个问题,因为下属还没有象我们一样的心态,所以他的行为也不可能改变,这样我就想到如何也能使下属能有跟我一样的心态看这个问题,因为我是经过几年的经历才认识到这些,那么要让下属也能快速地跟你一样做事,除了我们本身做事的责任以外,更应去重视教导责任,因为只有将我们的下属都培训成很有责任感的人,甚至超过我们才能将我们的工作开展到每个细节,这才能使我们的工作能开展的很好,这就是我第三阶段的想法即教导培训责任心。这个阶段的具体做法,一方面我做事的风格及态度用一切机会向下属阐明,另一方面逐步将一些细节的工作转移到特定的人身上,并赋予一定的责任及权限,工作中不做过度的干预,尽量引导他用自己的方法去完成工作,在实践中培养自信心与成就感,同时也因为这样来调动其主观能动性和工作投入度,那么这样的做事方式也已逐步在我们这个部门开始形成,尽管目前还没有大的起色,但我相信这样做肯定是对,尽管它还没有成功,甚至都不一定成功,所以目前我的管理心得是:管理并不是单纯的管人,而是要教导我们的属下如何去学会管理,只有将我们的属下训练成与你一样有才干、有能力甚至超过你,那么才能使好的工作能真正地做好。
以上这几点是这几个我从管理中积累的个人心得,请朋友多指教。感谢您的阅览。为感!
这学期在《合同法理论与实务》这门选修课上通过对合同法的一些学习,让我对合同法的理论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一些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有了形象的认识,合同法心得体会。
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他们之间的协议。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如果某一方是因为被强迫或者在其它不志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则该合同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
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合同法就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旦纳入法的范围,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仔细考虑这个合同到底该不该签,该怎么签,因为当合同生效之后,如果自己不小心有违约的行为,可能就会使自己负上法律的责任。特别是自己作为第三方进行担保时,要清楚自己作为担保人所要承担的风险。否则,当法院发给你一堆债务单的时候,自己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有了合同的签订,就有合同的履行。所谓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以实现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只有通过合同的履行,这种目的才能达到。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当事人权利的重要途径。合同的履行以有效合同为前提,无效合同谈不上履行的问题。合同的履行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来进行,并遵守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经济合理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适当履行又叫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问义务。协作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义务,并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经济合理履行则要求当事人讲求经济效益,以较小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一般来说,合同生效以后,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受合同权利。但实际的复杂性,会使合同履行出现一定的困难,从而导致合同的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暂时不能履行这些情况除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方可以免责外,应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合同法从现实的客观情况出发,对双方合同的履行规定了三个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它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且该债务没有规定改履行的先后顺序,有给付的可能,并已届清偿期。该权利的行使以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为前提。先履行抗辩权则是强调互负有债务的当事人,后履行债务一方在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对方要求自己履行债务的请求。不安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确有对方当事人下履行或可能不履行其债务的证据时,可暂时中止自己的债务履行,并通过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或履行债务以后,应履行自己的债务。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上述三个抗辩权行使不当,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作为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合同解除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这是由于合同成立后,因某些宏观情况的变化,导致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如一味地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则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害。因此,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可使当事人避免更大的损失,但值得注意的是。合同一旦解除,当事人最初订立合问的目的显然不可能实现。同时,不适当的解除合同,或许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对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建劳动关系新格局意义极为重大,其宗旨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不能侵犯用人单位的利益。因此,作为劳动者的我们,应该在了解劳动合同法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的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对于即将踏入职场的我们,务必要了解劳动合同法的一些基本常识。老师利用课堂时间带领我们学习其中最精华部分,我将我学习劳动合同法的几点心得写出来,大家共同从中学习受益。
在应聘过程中,劳动者要向用人单位提供自己真实的信息,但并不意味着求职应聘须如实回答所有提问。一些用人单位认为全面了解求职者的情况是自己的权利而侵犯劳动者的隐私。为保护劳动者的隐私权,《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不属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单位都无权过问,劳动者也有权拒绝作答。
初入某个工作单位,单位都会要求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且双方都满意后再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有些用人单位无休止的延长劳动者的试用期,克扣试用期的工资,无缘无故解雇试用期的劳动者等等行为,劳动合同法加大对试用期劳动者保护力度。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侵害劳动者权益的问题,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法同时限定了试用期工资的最低水平。劳动合同法还限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试用期劳动者。
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分为三种: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无固定期限。但是在这里不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都存在误解,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这样误解的结果是,一些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单位签订,而很多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逃避签订。《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给出了明确界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确定终止时间就表明劳动合同的终止是不确定的,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者出现法定的解除情形时就可以解除的。其实,许多单位的实践经验表明,与符合条件的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增加凝聚力,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而大多数职工也明白,不好好工作或者不与单位同舟共济,就是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也白搭。
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双方发生分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劳动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来解决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争议案件或裁或诉。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都可以成为终局裁决。《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这样规定,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是每一位劳动者以及每一个用人单位必须了解的法律,只有对其中的一些条文了解甚至熟知,才能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免受伤害。
经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学习,认识到合同订立的形式、相关程序和从合同签定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各项问题:
一、签订合同的一般规定:
在工作中,签订合同时要严格遵循以下规定,以免所签合同为无效合同,引起法律风险。
签订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要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二、 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
订立合同、合同评审、合同相对人资质审查。
首先要订立合同(内容具体、完整、双方权利及义务要明确),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合同范围及合法性;审查合同相对人提供的“四证一书一照”,确定合同相对人(法人)的合法性,确保合同签定后的有效性;另外要对合同相对人(法人)资质及业绩进行审查,确定其有履约能力,组织合同评审小组对合同及合同相对人(法人)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三 合同签订中:
要对合同中所约定的工作内容进行谈判,合同中所约定的质量、数量、责任、义务、履约保证金等明确后,合同双方条件达成一致,相对人做出承诺后签订合同。
四 合同签订后:
对合同中所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及时足额收缴以降低合同风险,要对当事人合同履行情况定期考核、督促,保证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正常行使,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20xx年4月8日,供应部全体员工参加了由公司组织的“合同法实务培训”。此次培训由内蒙古鹿城律师事务所的老师主讲,主要讲解了一些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及实务问题。
作为一名供应部业务人员,通过这次培训让我从合同签订及合同的履行控制方面并结合相应事例系统地学习了一遍,令我深刻理解到合同在企业中所处的重要位置,要增强企业的合同风险防范意识,把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中的风险降到最低。
结合培训的内容,我认为在以后的合同签订工作方面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合同审查方面
1、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
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签约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用情况等。
2、认真审查合同是否有效,履行是否存在法律障碍。
合同交易事项本身是否合法有效、具体条款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文件签署是否有效。
二、合同签订方面
1、争取合同起草权。合同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权。起草方可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考虑合同中的每一条款,选用对己方有利的措词,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2、用词要严谨。
签订合同对合同条款要认真推敲,防止发生歧义和误解,要做到字斟句酌、反复推敲,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条款有无重复,或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对方钻了空子。
3、尽可能的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交易内容应尽可能具体、明确、可操作;实现我方合同目的的核心条款是否明确、可控;合同履行的流程、期限是否清晰,能否保障交易内容的实现,是否存在由对方单方控制的风险;履行相应义务后,确认是否能取得相应证据;是否需要增加相应的一般条款。
三、合同履行控制方面
1、严格依合同约定履行,并注意主体的一致性。
2、对方的履行及时检验。
3、我方的履行保留证据,要求对方及时确认。
4、根据履行需要及时的通知、告知、协助。
5、合同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确认。
6、对方发生违约时应及时主张权利、催告履行,行使抗辩权。
7、遇有特别事件或重要事实协商解决之同时,保存证据。
8、必要时解除合同。
四、充分重视法律专业人员的利用,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
订立合同是一件技术要求高、风险也很大的经营行为,无论对于合同的效力,还是履约能力或陷阱条款,因缺乏经验而难以准确进行把握。只有充分借助专业人员,才能更好地预防合同纠纷。
五、增强合同管理意识
1、风险意识:认识到合同事务中存在风险,保持警惕,不可疏忽。
2、法律意识:依据法律处理合同事务,保护自身合同权益。
3、合同意识:重视合同的签定,并依据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事务,保障合同权益。
4、证据意识:在处理合同事务的过程中,注意收集、保存相应证据,防止发生争议时,有关重要事实无法证明。
5、时效意识:及时、尽快的行使合同权利。
这次培训虽然时间有限,但是让我受益匪浅,让我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刻提醒自己注意合同的风险防范,提高法律意识,降低风险,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日常工作中,更好的服务公司。
合同管理人员的心得体会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我我已经从事合同管理人员这个岗位一年了。在这一年中,我从一个对合同管理一无所知的新手,逐渐成长为了一名能够熟练处理合同事务的专家。回首过往,我深感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并在此分享一下我的合同管理人员的心得体会。
合同管理是一项既重要又复杂的工作。它涉及到企业的各个部门和环节,需要我们不断地学习和更新知识,以便更好地适应变化。合同管理不仅包括合同的起草、谈判、签署,还包括合同的执行、监控和调整。这些环节都需要我们保持高度的警惕,以免出现疏漏。
我深刻认识到合同管理需要良好的沟通技巧。合同管理人员需要与公司内部各部门,如销售、财务、采购、法律顾问等紧密合作。同时,我们还需要与外部合作伙伴、供应商和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良好的沟通技巧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各方需求,还能提高工作效率,增进团队协作。
在合同管理过程中,我发现风险控制至关重要。合同管理人员需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它们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我们需要定期监控合同的执行情况,预防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此外,我们还需要具备良好的风险管理意识,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深刻体会到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合同管理人员需要与其他部门紧密协作,共同完成合同管理任务。我们需要尊重彼此,互相支持,共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团队合作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还能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总结,合同管理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良好的沟通技巧、敏锐的风险控制意识以及优秀的团队合作能力。这些技能和素质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履行合同管理职责,保障企业的稳定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