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锁记读书心得12篇
屋外天色阴郁。
屋内也没有色彩,灰暗的天空将郁郁的气息塞入屋子里,穿着21世纪的衣服,支着头趴在窗台上,疲倦的样子,面向窗外,于是风冷冷地穿越发丝的间隙。想着40年代的微笑,天空中已寻找不到那样昏黄的月光,如今的上海已看不到当年的月亮了。
第一次读《金锁记》,还不太懂它的意思,在张爱玲所营造的压抑气氛中,只是被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深深触动着,为那样凄惨的命运叹息着。现在再读它,七巧生活在昏暗的屋檐下,那凄惨的声音仍在耳边回旋。她的一生就这样嫁给了悲哀,嫁给了一个毫无生气的惨白身体。
然而,《金锁记》中的曹七巧戴着黄金枷锁,劈杀了自己,劈杀了自己的骨肉,成了殉葬品,也拉上了不少陪葬品。一部《金锁记》,一部枷锁记,人性的枷锁总是那么令人望而生畏。
在《金锁记》中张爱玲描写了“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的一个湿晕,像朵云轩信上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惘,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对乌云中的月亮她又写道:“隔着玻璃窗望去,影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对下弦月她这样形容:“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了下去。”她眼中的如此完美却带着一点遗憾,也许这才是真正的perfect。”
张爱玲的一生如同她笔下的人物一样,苍凉而捉摸不定。她用她独特的笔调,写出了一个并不完美甚至可以说残缺的人生,却是对人物,对生命无限的豁达。
屋外天色阴郁。
屋内也没有色彩,灰暗的天空将郁郁的气息塞入屋子里,穿着21世纪的衣服,支着头趴在窗台上,疲倦的样子,面向窗外,于是风冷冷地穿越发丝的间隙。想着40年代的微笑,天空中已寻找不到那样昏黄的月光,如今的上海已看不到当年的月亮了。
第一次读《金锁记》,还不太懂它的意思,在张爱玲所营造的压抑气氛中,只是被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深深触动着,为那样凄惨的命运叹息着。现在再读它,七巧生活在昏暗的屋檐下,那凄惨的声音仍在耳边回旋。她的一生就这样嫁给了悲哀,嫁给了一个毫无生气的惨白身体。
然而,《金锁记》中的曹七巧戴着黄金枷锁,劈杀了自己,劈杀了自己的骨肉,成了殉葬品,也拉上了不少陪葬品。一部《金锁记》,一部枷锁记,人性的枷锁总是那么令人望而生畏。
在《金锁记》中张爱玲描写了“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的一个湿晕,像朵云轩信上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惘,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对乌云中的`月亮她又写道:“隔着玻璃窗望去,影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对下弦月她这样形容:“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了下去。”她眼中的如此完美却带着一点遗憾,也许这才是真正的perfect。”
张爱玲的一生如同她笔下的人物一样,苍凉而捉摸不定。她用她独特的笔调,写出了一个并不完美甚至可以说残缺的人生,却是对人物,对生命无限的豁达。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秾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可是仅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这篇小说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叫“金锁”呢,我认为是女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为自我带上了黄金的枷锁,别个爱她,她爱钱,最终葬送了自我的幸福,就连她的孩子的前程和幸福都葬送了,当然这金锁也能够理解为封建社会的腐败。
从这篇小说中也能够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日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烟消雾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从先前的.无理取闹而厌恶,到后面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仅有选择反抗——以自我的方式。
张爱玲不仅是一个天才作家,还是一个慧心独具的服饰设计师,她用自己对服装的独到见解,改良了中国的旗袍,引领了时尚的潮流。她的艺术审美眼光非常超前,所以她极其注重她笔下人物的穿着打扮,我们能够清楚的看到,她笔下的人物形象的服装饰品非常契合人物的性格,甚至与故事的发展脉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通过那些服饰,可以看清一个人、看透一个故事,甚至明晰整部作品所蕴涵的深意。通过服饰,我们也能看清张爱玲心中的女性形象。
以《金锁记》中的曹七巧为例,来探寻一下张爱玲《金锁记》中的服饰与女人。将故事中的曹七巧与白流苏对比可知,她们都是一个以年轻的身体换取一个物质上可靠的将来。曹七巧嫁给了软骨病人,戴上了“金锁”,金钱对于她来说是让她安心生活的靠山,但更是将她身心禁锢,不得自由的枷锁,她本来年轻的、富于情感的心逐渐枯萎,变成了一片荒地,一口枯井,一个怎么填也填不满的沟壑。她“永远不能填满心里的饥荒”,那黄金枷锁不仅封锁了自己,还用那“沉重地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正如傅雷先生评价《金锁记》是所说的:“情欲的作用,很少像在这件作品里那么重要。”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债。”其实这样的评价是再适合曹七巧不过的了。
文章中可以看出,《金锁记》是在时间上展现了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子是怎样变成一个害人害己的“疯子”的。这个过程,可以通过曹七巧三十年来的服饰变化看得很清楚。
曹七巧第一次出现在读者眼前时,是这样的的装扮:
“(曹七巧)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胸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绸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
曹七巧是一个很喜欢打扮且善于打扮自己的人,她看见家中女眷脸上“擦的猴子屁股似的”,“她猜是北边规矩”,觉得“乡气”。七巧衣衫上的“线香滚”也是当时时髦的滚边方法:在衣服的边缘窄窄地滚上一条边,取代了早年曾经大为流行的“大镶大滚”。服饰的颜色有银红、葱白、雪青、闪蓝如意,色彩的精心搭配既明朗又富于层次感,衣衫的主体颜色银红透红年轻女性的心底的温情来。曹七巧刚嫁到姜家几年,有了两个孩子,软骨病的丈夫使她对婚姻极端失望。然而,越是感情匮乏,就越是需要情感的温暖。她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姜季泽,认为“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只要看见他,就总是“不由自主地”要接近他,但季泽“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对她若即若离,结果曹七巧对季泽的厌恶。此时的七巧是情感上的匮乏者,她的痛苦是想爱而不能爱,同时她又是情欲的奴隶,她的内心空虚而焦急,需要很多很多的爱来填满。
十年后,守了寡的七巧终于迎来了她嫁到姜家后“一切幻想的集中点”——分家的日子,这一天,她的穿着是这样的:
“七巧穿着白香云纱衫,黑裙子,然而她脸上像抹了胭脂似的,从那抹红了的眼圈儿到烧热的颧骨。”
她穿的和素净,白衣黑裙,孝服似的,但内心的焦急和兴奋并未被掩饰住,从那抹了胭脂似的脸上流露出来。这一时期,七巧对爱情的狂想转化为对金钱的渴望,服饰也从鲜明艳丽转变为肃穆森然。这一次,她以肃穆的装束出现在众人眼前,既要让别人从她的肃穆中感受到她的争取的力量,又要用这种肃穆来坚定自己的决心:一定要不遗余力地获取金钱。除了金钱之外,她真的变得一无所有了。亲情、爱情如潮水般退去,苍白坚硬的岩石露了出来,此后,她的.心彻底变成了白色的荒漠,在自己冰冷的家中一分一秒地度过漫长的岁月。
长期的情感上的匮乏和压抑终于使七巧变成了一个古怪、乖戾、变态的“疯人”。小说中有两处用“疯人”二字来形容老年时期的七巧:“七巧有一个疯子的审慎与机智”。她出现在女儿的未婚夫童世舫眼前的装扮,尤其像个疯子:
“世舫回过头去,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脸看不清楚,穿一件青灰团龙宫织锻袍,双手捧着大红热水袋,身旁夹持着两个高大的女仆。门外日色昏黄,楼梯上铺着湖绿花格子漆步地衣,一级一级上去,通入没有光的所在。世舫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人——无缘无故的,他只是毛骨悚然。”
此时,七巧是自己家的主人,财富的拥有者和绝对控制者,但这个家庭的所有人都生活在一团黑暗之中,黑暗腐蚀着她日渐孤独的灵魂,也让她们的女儿都成了不健康的人。她的家是“一级一级没有光的所在”,一个阴郁的、黑暗的、没有光明、没有梦想、没有希望的地方。七巧的服饰变化正是她一生的写照:颜色上,由红到白道黑,色彩从鲜艳到灰暗;款式上,从年轻时的明朗、时尚,到老年时的肃穆森然,暗示着她的生命一点一点地变得枯萎、灰暗。
通过《金锁记》,我们可以看到张爱玲对人物服饰的细腻描绘。一个女人,服装是最好的掩饰亦是最显露的情绪,一部离不开女人的小说,同样也离不开服饰的渲染。
“谁还记得从前的世界?谁还记得生活本来的样子?”合上《古典之殇》这本书,王开岭的质问仍在脑海里回响。抬头,是这城市有些污浊的夜空,与偶有的,透过厚厚遮蔽下零落的星光。是啊,从前那个清澈澄净的世界,到哪去了呢?不知何时,我们的世界开始以惊人的速度变化着,盖起的高楼,四通八达的道路,高起的烟囱。一切都以飞一般的速度发展着,前进着。不可否认,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新建的高楼让住宅更为稳固安全,连通的道路让出行更为便捷顺心,高科技的发展让生活更为舒适惬意。可是,为什么现在的我们,都被困在了这钢筋水泥构成的匣子中?充斥生活里的是各式各样的新式电子产品,高科技玩具。自然,似乎离我们越来越远了。不提山间的流萤,草丛中蹦跳着的蚂蚱,天上飞舞的纸鸢,夜晚静谧中风儿突然吹起的悦耳的虫鸣。只道那些悠长的溪流,青苔漉染的小桥,遍地的野草野花,都已难觅踪迹。生活中那些自然之韵真的只能消失殆尽了吗?
这个时代,不变的东西太少了,慢的东西太少了,我们前行得太快,以至于那些生活中的美好渐行渐远,只能用来缅怀。当山间若隐若现的点点流萤无迹可寻,当夜晚的静谧被浮躁的声音打碎,当曾经的繁星点点化为现在的霓虹灯浓重的商业气息,当当年踏雪寻梅,煮酒对歌,变为现在的奢靡攀比,欲望涌动。我们将何处寻找当初的生活。为什么不慢下来呢?为什么不回头看看呢?为什么一定要固执于创造一个又一个相似的高楼林立的城市而不寻找当年的大漠孤烟圆月,小桥流水人家?缺失了的是对自然的景仰,丢弃了的是慢的生活节拍,沾染上了浓重的商业气息,多了的是市井纷纷的闲言碎语。“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我们走了很远很远,却忘了为何出发。”王开岭如是说。在工业化,城市化这条路上疾行的我们,是否也该看看,当初梦想被丢到了何处。当初的信仰又在何方?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我们能做些什么,不止是暗自神伤,不止是一昧哀叹,我们要行动起来,去需找古典之美,去探寻自然之韵,尽所能来守护,华夏这五千年的传承。
现在社会之上,奢靡成风,攀比成习,华而不实的风气蔚然,不少人为金钱所惑,丢弃了千古传承下的风骨。工业化不断推进,丢失了自然的灵性。可是,我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这样的梦想,简单自然质朴,一袭布衣,一杯清茶,三两个知己,淡然自处,聆听自然之声。我们张开手拥抱这个时代,尽管她有诸多不足,我们用一腔热忱去热爱这个时代,因为我们每个人都生逢其时,我们爱它,除了爱,别无选择,就连那些憎厌不满,也都来源于爱。既然如此,那就去改变这个时代,去努力实现心中之梦,去回到那样清明的岁月,聆听古典的弹唱。
在这最好的时代里,努力着,为那一个简单的梦。别让古典成殇。
我读了《最后一头战象》一文。当合上书之后,心里难以平静。
《最后一头战象》讲述的是:一九六九年的春天,沈石溪到西双版纳的一个寨子插队时,见到了以往与日寇作战的最后一头战象——已经五十多岁的大象嘎羧。沈石溪与它成了好朋友。两年后的一个早晨,嘎羧突然十分精神起来,它向养象人波农丁要回一向废弃的象鞍,让沈石溪和波农丁帮它装上。在和寨子告别后,嘎羧独自上路去迎接死亡。沈石溪和波农丁悄悄地跟在后面,嘎羧没有到祖先留下的象冢,而是去了几十年前作战的地方——那里埋了八十多头当年在抗战中死去的战象。嘎羧挖了一夜的坑。黎明时,它静静地躺在坑中,和它的战友们永远地聚在一齐。
“它没有到祖宗留下的象冢,它和以往并肩战斗的同伴们躺在了一齐。”这句话太感人了!象竟有如此灵感,它都明白忠诚和职责是生命中最完美的东西。我们虽然不能到它心里看个明白,但我们能体会到,它那种跟同伴永恒的友谊。此时,痛苦、怜悯、敬佩、感动等种种复杂而凌乱的心境交织在一齐,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那头象的一幕幕真情在我脑海中不停地回荡着……
我们应当善待这些大自然送给我们的朋友。我期望所有的人都能明白大自然的安排,抛去贪婪的想法,共同保护我们在大自然中的朋友。
雷雨从开始似乎就注定了是个悲剧。然而悲剧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公馆大少爷周朴园。
就像众多中国悲剧那样,一个风流少年看上自悲的佣女,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就更命苦了,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然被她青春美丽与温柔所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么能够和她厮守一生?他为自己的前途,最终放弃侍萍。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地离去。原以为故事结束了,谁知道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到一起,错综复杂的关心又上演了,简直是一团糟。
这样一段揪心的人生怎不让人心痛!历这样的故事几乎是经久不衰,在类似故事下的牺牲者不在少数。这与当时人民的道德准则思想观念密不可分。在现今社会,人的思想的改变,女人变得坚强、勇敢,绝不会被无声无息的命运的压制,必会反抗。
最近的朋友圈内,一篇《卖米》迅速刷屏。文章讲的是一位来自农村的大学生在回乡时和母亲一齐到场上卖米的经历,由于价钱没有谈拢,她和母亲没有把米卖掉,只能把100多斤重的两担米再挑回家。这篇文章的作者是北大才女,但她已经在20年因罹患白血病而去世,生前曾有翻译和编写作品出版,并有小说、散文发表,而这篇文章的描述场景皆是作者的亲身经历。
才女,英年早逝,讲述农村苦难,这一切确实都容易触发读者泪点,并为之感动。可是,一篇旧文为什么能够在作者逝去15年后忽然走红?原先,这篇文章的始发者是大型文学刊物《当代》,而《卖米》是这本刊物早在20年第3期上发表的一篇短篇小说,《当代》将这篇旧作拿来作为对作者的纪念重新发表,这当然是这个公号的自由。但读者如果忽视了它是一篇小说,将它拿来作为当下农民生活的写照,就可能会出现问题。
既然是小说作品,读者对它的阅读评价就必须是以小说的标准来进行,况且是发表在以往发表过《白鹿原》这样的优秀小说的文学刊物《当代》之上,那么它应当是具有必须的水准的。可是,整篇小说读下来,却并无读小说应当有的感觉,故事平淡无奇,语言也无引人入胜之处,它充其量是一篇文从字顺的学生习作。当然,对文学作品的评价,历来见仁见智,况且作者已逝,已经没有办法和我们申辩,倒是从《当代》转载此文的另一个模糊了其小说身份,刻意强调其为作者亲身经历,让人觉得不够“厚道”。也许是主人太想经过此篇来感动读者,但即使我们把它当成一个真实的故事来读,似乎也感动不起来。
这篇文章说的“我”和母亲到场上卖米之所以失败,是因为母亲与米贩在一块零五分一斤还是一块一角一斤上没有达成一致,米贩已经同意以一块零八分一斤收购,但母亲不肯通融,错失了交易良机,最终同意让到一元零五分一斤,却已卖不出去。在这个简单的过程中,母亲显然缺乏市场交易的基本常识,而只是一味认死理,缺乏随行就市的灵活性,最终自我的利益也没有实现。
所以,如果要为《卖米》写一篇读后感,它的重点决不应当仅仅保有感动。《卖米》一文如果有一点可取之处的话,更重要的是告诉我们,对市场交易的陌生,观念陈旧,正在现实地影响着农民的与时俱进。文章经过父亲(这个父亲照例是毫无创意的重病在身,等待米卖掉之后买药)之口指责这些米贩子盘剥农民,听着振振有词,其实表现的可是是几千年落后的重农抑商思维。但这种思维对农民的提高与发展有害无益,农民要摆脱贫困,必须从思想上摒弃这种落后观念。今日,我国正在大力推进扶贫事业,可是“授人以鱼”容易,“授人以渔”难。扶贫离不开对贫困农民的物质帮忙,但更重要的是要帮忙农民摆脱旧观念,学会市场交易,让他们驶上社会发展的车道,而不是永远停留在旧的车道里经过抚摸苦难来博取廉价的同情。
我庆幸在看这本书之间读了张爱铃的另一部作品《小团圆》,了解了她的身世,这让我轻松地理解了她笔下的众多悲伤的人物。张爱玲出生在富庶的大家庭,但家庭关系非常的不美满,这导致她自己的婚姻及一辈子的生活都不美满。她看到了更多的人生丑态,并用她灵动的心灵和充满智慧的笔触记录下来了。
我个人非常喜欢《传奇》这本书,因为张爱玲的文笔太生动,太犀利。她仿佛是一位雕刻大师,用灵动的语言刻画出一个又一个立体而丰满的人物,另人难忘。
《金锁记》里的七巧,为了钱嫁入豪门。她心里爱的是自己的小叔子,可是自己却每天与瘫在床上的活死尸丈夫厮守。她心里充满了怨恨,为了金钱她赔进了自己的青春和爱情。心巧的心里由爱生怨,由怨生恨,并且将这种恨转嫁到自己女儿的身上。“我没有了幸福,其他人也不能有。”这个其他人也包括自己的女儿。她变得尖酸怪谑,不可理喻。她贬低嘲笑女儿的爱情,并挑拔他们之间的关系。这个在旧时代婚姻关系里被压迫的女人成为一个牺牲品,凄凉悲哀的活着。
《倾城之恋》里的白流苏和范柳原,他们之间的爱情并不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地老天荒,书里的故事其实很现实,在兵荒马乱的年代没有人能享受爱情,那是一件奢侈品。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珍惜你我,过真实的日子。
《苿莉香片》里的传庆,陷在自己母亲的爱情故事里,在生父和继母的责难下无所适从,不知道什么是爱,如何去爱。他过着百无聊赖的生活,因为没有人爱他。《第一炉香》中的薇龙,那么卑微地爱着一个不值得自己爱的人,并在梁太太的安排下周旋于各种交际场合,挣钱养着自己的男人。这种变态的爱情是那个变态的社会的产物。
《第二炉香》里的罗杰娶了“纯情”的大家闺秀愫西,她却在新婚之夜从家里跑了出来,告罗杰欺负侮辱她。这样一场戏反复了几遍,一个正常的男人罗杰却要被纯情少女愫西逼疯了。早知当初,罗杰还不如找一个坏女人:)在那个缺乏正常性教育的家庭和年代,罗杰成为了又一个牺牲品。
《心经》里的小姑娘小寒,一直爱着自己的父亲,她与母亲争宠,还与父亲的情人争高下。她用尽各种手段想独占自己的父亲,自己的爱人,但是她失败了。这种变态的爱情在那个变态的年代应该也算正常吧!
张爱玲能写出这样的文字与她的成长经历和环境有关,她是唯一的,没有人再能和她媲美。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年少曾读,体会不深,近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可以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那个瘦巴巴的老太太,真是可怜怜又惨兮兮。有人警告我说,不要读张爱玲的作品,心里会很别扭。其实,不只是她的作品,是她那个时代,都是那样的。新旧交替,旧的抱残守缺,新的蠢蠢欲动,实力相当,所以撞击出一种近似变态的不可理喻,最可悲的是这种状态还可以自圆其说,美其名曰:历史的印记。
曹七巧一辈子不容易,也不快乐。她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她受了一辈子苦,也让她的亲人跟着受了一辈子苦。我想骂她,用最毒的话咒她,可是,她该咒谁呢?
谁都有青春年少,她也有过几天烂漫洋溢的日子。上街买菜,接受年轻小伙的爱慕。然后为了钱财去了姜公馆,受着所有人的冷眼,还要守着死人一般的丈夫。她乖张暴戾,可是她不这样,早就死了。
最不能让人原谅的应该是她毁了儿女的幸福吧。可是这更能说明她有多恨自己不堪的一生。她恨她的出身,她恨姜公馆,她恨她受到的所有不公,只是,她若要报复,能得心应手的只有她的儿女了。
谁也不怨,都是时代进步的牺牲品。
三十年前的月亮和三十年后的月亮有什么不同?三十年前的人或许走不到三十年后,就算走到了,心态也会变了,三十年后,还有不少新人看到的是一轮崭新的新月,时间远去,留下的只能是回忆。
曹七巧死了,再怎么顽固的丑陋,也随着旧时代一起远去了,未来路很长。一切都在慢慢康复。我相信结尾那个传说是真的,也相信长安会幸福,不会像她娘一样,我们总是在向前走的,不是吗?
张爱玲笔下那个的纸醉金迷的旧上海,奢靡华丽,有着当时中国最时新的东西却也还保留着旧社会腐朽僵化的渣滓。《金锁记》为反映其中现象的典型。
曹七巧,一个麻油店主的女儿,嫁给一个身患骨痨残疾的世家大户姜家的二少爷,自身粗俗不堪,不得人缘,哥嫂又不争气,这一切使她时刻处于紧张和焦虑之中。文章围绕着她对于黄金和情欲的追求,就如她对女儿长安说的:你自己要晓得担心,谁不想你的钱?她将自己锁在那黄金做的枷锁中,也许这便是张爱玲金锁记书名的由来吧。
如果不是为省下那笔嫁妆,当她高高挽着大镶大滚得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时,喜欢她的有肉店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以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可因为家里贪财,她嫁给了身患骨痨的瘫痪少爷,正常的生理情欲的不到满足并为其所折磨。她试图勾引姜家三少爷,忍不住地哭诉着天哪,你没挨着他的肉,你不知道没病的身子是多好的……多好的顺着椅子溜下去,蹲在地上,脸枕着袖子,听不见她哭,只看见发髻上插的风凉针,针头上的一粒钻石的光,闪闪掣动着。她的背影一挫一挫,俯伏了下去。她不像在哭,简直像在翻肠倒胃地呕吐。这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她的眼直勾勾的向前望着,耳朵上的实心小金坠子像两只铜钉把她钉在门上玻璃匣子里的蝴蝶标本,鲜艳而凄怆。
终于,她戴了丈夫的孝,又戴了婆婆的孝,等到了分家的那一天,那是她一切幻想的集中点。这些年,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却连金子的边都啃不到,这以后就不同了。但之后却没有什么改变,她仍然戴着那副黄金的枷锁,她不允许女儿长安跟她表哥玩在一起,郑重地告诫她:表哥岁不是外人,天下的男子都是一样混账。你自己要晓得,谁不想你的钱?当她先前唯一存着些感情的三少爷上门并对她调情时,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她甚至觉得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可她一转念他想她的么她卖掉她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随后,精明的七巧用计谋试探着姜季泽,在她自以为得戳穿后,将他赶出门外,季泽走了,那打翻的酸梅汁沿着桌子一滴一滴朝下滴,像迟迟得夜漏一滴,一滴……一更,二更……一年,一百年。真长,这寂静的一刹那。落魄的七巧站在窗前,淌着眼泪目送着向外走的情人,将她渴望爱情却又怕失去黄金的心情描写的淋漓尽致。
这篇小说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叫“金锁”呢,我认为是女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为自己带上了黄金的枷锁,别个爱她,她爱钱,最后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就连她的孩子的前程和幸福都葬送了,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腐败。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烟消雾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从先前的无理取闹而厌恶,到后面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