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安全教育》心得体会3篇(安全教育心得与体会)
今年,学校狠抓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尤其是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安全基础设施的改建和维修。在此基础上,坚持本着“齐抓共管,安全第一”的原则,继续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在日常活动和教育教学中始终贯穿“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基础”这条主线,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科学合理配置,达到人防、物防、技防,特别是人防和技防,将作为20xx年安全工作的重点,做到全员启动,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确保新一年度安全工作顺利完成任务。
1各班要专设安全教育课,可利用班、队会等有利时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2、定期开展学生的.安全宣传活动,除学校集中活动外,各班要开展丰富多彩、直观有效的活动,并达到学校与家庭的互动。
3、利用警民共建、军民共建的有利时机,将法制教育、消防教育、交通安全教育贯穿于各项活动中,对于大型活动,学生要有活动心得和体会。
4、利用安全月、安全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班设专题板报。
5、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如升旗仪式、演讲、团队会、安全知识讲座,家长学校、等教育活动,各班有计划、有记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总之,我们的安全意识时刻不可放松,说得好,不如做得好;说得严,不如管得严。我们要向管理要安全,向道德要安全,快快乐乐生活每一天。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仅仅靠具有某一方面知识的专业人才已无法解决,而是大量需要具有综合性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学技术的不懂法律,就不能很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能更好地利用现有的政策法规来促进科技产业的发展。法学作为一门重要的社会科学,它日益受到高等院校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重视。对大学生加强法制教育,一方面是因为法律已渗透到社会生活、人的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已把法律素质作为一项重要指标来要求自己。
一、学习后对《刑法》的认识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极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刑法有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以及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狭义刑法是指刑法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身具有的﹑贯穿全部刑法法规﹑体现我国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基本精神﹑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过程的基本准则法。新刑法规定了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应原则和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法。
二、学习后对《民法》的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通则》是我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所谓民事活动是指:公民或者法人为了一定的目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如买卖、运输、借贷、租赁等。进行民事活动时,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
三、学习后对《劳动法》的认识
《劳动法》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而制定颁布的法律。从狭义上讲,我国《劳动法》是指1994年7月5日八届人大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从广义上讲,《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以及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相隧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法》作为维护人权、体现人本关怀的一项基本法律,在西方甚至被称为第二宪法。其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等。
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时代的发展的必然要求,任重而道远。我们应该相信学校有决心进一步集思广益,积极探索,常抓不懈,培养新世纪合格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而我们当代的大学生在学习了这些法制知识后,更应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符合时代要求的大学生。在这样一个充满人文教育和关怀的校园里,是多的幸福和畅快啊!
衷心希望我们学校发展的越来越好,我们学校的法制教育可以进行下去,让我们学校的每一个学生都是一名合格的优秀的当代大学生!
种种迹象表明,近年来,银行已成为犯罪分子作案的重要目标。商业银行不断发生违法违规案件,尤其是一些大案、要案,金额巨大,情节恶劣,给银行的信誉和社会形象带来了不利影响,同时银行机构对操作风险的识别与控制能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需要的问题突显出来。为了切实加强对我行安全管理,坚决遏制案件发生,保证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展开了全行上下安全防控学习,经过一段的学习后现将本支行大家的心得体会浅淡如下:
一、案件的发生,无论是对国家和社会,还是对单位和个人都有很大的危害性:
1、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无论哪个案件的发生,最直接收到损害的就是国家和社会,国家蒙受了直接的经济损失,而案件的发生,引发社会对银行的不信任感,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2、给单位业务开展带来严重后果。试想,假如我们自己是客户,而为我们服务的银行经常出现案件,那么我们会放心让这样的一家银行来为我们服务吗?答案是毋庸置疑的,案件的发生,使客户怀疑我们诚信经营和服务水平,
3、如果自己作为银行工作人员,不能把握好自己,将断送了自己美好前途和职业理想。作为一名金融工作从业者,我们都有着更好的前途和发展前景,一旦我们把握不住自己,成为案件的当事人,那么等待我们的将是永远离开这个超期蓬勃的行业,甚至是牢狱之苦。那么我们数年数十年的努力,将毁于一旦,而自己的职业理想,也会在顷刻之间化为乌有。
4、给自己的亲人和朋友带来痛苦。许多案件之中,不光给当事人带来追悔莫及的后果,还给其亲友带来了深深的痛苦。亲人们要承受旁人的冷眼,长时间承受亲人不能团聚的痛苦,至少,是失去了一份稳定的收入来源。
二、懂得了案件的危害性,就要懂得如何去防止案件的发生,我觉得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大家要从思想上重视案件防控工作,树立高尚的职业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感,把自己所从事的银行工作,当作世界上最神圣的工作来完成,从内心做到自己绝不涉及案件。时刻牢记《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邮政金融资金案件责任查究规定》,《邮政金融资金安全检查规定》三个规定。
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执行力必须坚决果断,业务流程必须熟练掌握,风险防范必须牢记心中。这样才能真正达到防范案件风险之目的,才能把我们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三个规定”真正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并不是一句挂在嘴边的空话。看到案例中天水储蓄所平时养成的不良习惯,未随手关闭安全门,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才造就了这一惨案的发生。有章不循,违规操作,检查不细,无数案件、事故、教训,都反应出不执行规章制度,才导致一不法分子有机会钻空子,从而给自身生命安全,企业资金安全,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不是凭空想象出来产物,而是在经历过许许多多实际工作经验教训总结出来的,只有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我们才有保护自已的权益和维护广大客户的`权益能力。
其次,在容易引发案件的环节多家注意。在我们平时工作中有些环节很容易引发案件,如业务处理“一手清”现象;印、证、钱管理;交接班;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和保管等等。
最后,同事之间,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在日常工作中,同事之间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勇于劝阻,必要的时候检举,将案件发生的可能降低到最低限度。这样做,不是对同事的背叛,是在令其悬崖勒马,是在救其于危困。
通过这次活动,我们每个员工通过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剖析,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并对照有关金融法规、银行规章制度自我查找履行岗位职责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差距,明确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通过对相关案例的分析和学习后,大家识别和控制各种风险能力增强,积极规范操作行为和消除风险隐患。对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执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有了近一步的认识,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时刻提醒自己多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因为只有安全了,才能使宝贵的生命不受到伤害,使生活充满欢乐、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