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三年级读书心得【通用11篇】
我看完了《捣蛋鬼日记》,从我在看完最后一个句子的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捣蛋鬼加尼诺·斯托帕尼那调皮的身影还常常在我脑海里手舞足蹈,一边欢快,一边哈哈的笑。《捣蛋鬼日记》讲述的是小加尼诺在成长过程中经过的酸、甜、苦、辣。
《捣蛋鬼日记》是一本让人捧腹大笑的书。这个可怜的加尼诺真够捣蛋的啊!在大半年的时间里,他一直想做些好事,结果却往往弄巧成拙,做成了坏事,惹得大人们暴跳如雷,比如说,他想去钓鱼,却不小心自己掉进了河里,若是是渔夫救了他,就被淹死了;他兴致勃勃表演魔术时,却射伤了客人的眼睛;他想给姑妈一个惊喜,结果却让姑妈火冒三丈;他想让邻居家的小孩长点见识,却惹得小孩的父母义愤填膺;他和同学打赌,却酿成了一场车祸;他玩钓鱼游戏,却钓下了一个老人的牙齿……小加尼诺这样一个聪明的孩子,为什么不讨人喜欢呢?因为他有一个暴君一样的父亲,一个一味溺爱他的母亲,还有言行不一的姐姐和姐夫……很多时候的他总是好心办坏事,以至于有苦说不出!可怜的加尼诺咯,小小年纪就必须每三天一小打,每一周一大打,但更可怜的是,他身边的大人没有一个理解他,都觉得他是坏蛋,长大要吃牢饭的人,但幸运的是,加尼诺很乐观!
其实,许多恶作剧都是因为不小心造成的,而不是故意的。我也有过这样的事情:一次,我帮妈妈洗拖鞋,因为盘子没放稳,满满的一盆肥皂水从水池上翻下来,倒得我全湿漉漉,阳台上像涨大水似的。妈妈骂了我一通,说我帮倒忙,我非常伤心。还有一次,我抢着替奶奶洗碗,因为个子矮,我站在小凳子上洗。洗着洗着,忘记自己站在凳子上,一用力,凳子滑了出去,摔了个仰面朝天,痛得我大哭。奶奶嫌我麻烦,让我走开,不再让我洗了……
我多么想说:在生活中,肯定会发生一些意外,大人们能不能多理解你的孩子,多站在孩子的立场换位思考一下,对他们做些合理的教育,因为你们曾经也是孩子!我相信“捣蛋鬼”那天真、纯洁的童心一定会在大人们的宽宏大量中大放光彩,“捣蛋鬼”的幸福生活会永远持续下去!
与《伊索寓言》的结识起源于那篇短小但趣味横生的《埋在葡萄园中的珠宝》。
那是一个纷繁的夏,我仅是一个幼儿园中班的孩子,中午我们一直不肯乖乖睡觉,老师只好给我们讲故事哄我们入睡:“一个农夫身患重病,即将病逝,但他担心三个儿子不劳作,于是想出了一条妙计,他在临死前,告诉三个好吃懒做的儿子:家中葡萄园里埋藏着珠宝,需要他们自己去挖掘。三个儿子正为日后的生计发愁,听了父亲的话大喜,不分昼夜地挖掘那片葡萄园,最后,三个人累得筋疲力尽,却怎么也找不到埋藏的珠宝,但是三人惊奇地发现,今年的葡萄由于他们的日夜”松土“长得特别好,晶莹如玉,美如甘露。三人顿时觉悟了,事实上并没有什么”珠宝“,真正的.宝藏是要自己通过努力换来的。他们摘下葡萄,到集市上买了一笔好价钱。······”大部分的同龄孩子只听到一半就睡熟了,我却激动的迟迟不能入睡。起床后,忙去找老师,问这个故事的出处。老师笑着告诉我,这个故事出于一本名叫《伊索寓言》的书。从那时起,我就记下了这个名字。上了小学,我学会了识字,缠着妈妈买回了一本标着拼音的《伊索寓言》。步入高年级,我已不满足于那本被我翻看了无数遍的画书,我买回了原版的《伊索寓言》。几位朋友不明白我为什么这么对这本书情有独钟,那些故事看过就罢了,问我为什么在几乎已经会背的程度下还沉浸其中,乐此不疲。我笑了,这其中何止是一个个故事,那是一个个人生道理啊!正是这本书教会了我许多。正如那篇《埋在葡萄园中的珠宝》,它告诉我:劳动创造了财富,有多少付出就有多少收获,有辛勤的耕耘才有丰硕的成果。
也许,这一个个小故事不如童话那般梦幻飘渺,也不如小说这般跌宕起伏。它们那么短小,还未读到尽兴便走到结尾。但浓缩的又何尝不是“精华”?它短小,但吸引人心,发人深省。《伊索寓言》中的大多数故事结构简单,情节紧凑,语言精练,往往只通过一件事就明确的表达出完整的主题。古语道:“半步《论语》治天下。”其实《伊索寓言》可称得上是翻版的《论语》,它比《论语》浅显易懂,却也教会了我们怎样看透恶人伪装的面具,同时又以博大胸怀接纳善人。静下心来,认真的读完这本书,且不说达到“治天下”的境界,至少知道了待人处事的基本原则,而这些最简单的,往往是最重要的。
《麦田里的守望者》以回议的方式写的是一个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十六岁少年——霍尔顿,在第四次被学校开除之后,深夜离开学校,来到美国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人物,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烦人种种丑恶,他想逃离这个现实的世界,但想到自己也许会得肺炎死去,决定冒险回家和妹妹菲芯诀别,他向她诉说了自己的理想和苦闷,他想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霍尔顿决定假装成一个聋哑人去西部谋生,最后,在妹妹的劝说下,他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回到家之后人霍尔顿就生了一场大病。
看完这本书后,最让我觉得难得的是主人公在污浊的环境中仍能保持一颗与世无争的心,他渴望朴实和真诚,他有着自己的思想和灵魂,他有勇气拒绝成人世界的虚伪和肮脏,也许正是因为他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世态人情,他才有了这个相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他希望自己能够为孩子们做些什么,他希望自己没有的童年可以让他人拥有。但是青春期特有的心理:玩世不恭,冲动敏感却又使得他一无所成,他没有能力改变这一现状,只能抱着那些虚无缥缈,不切实际的幻想去自欺欺人,最终他还是向这个社会妥协了。
由于作品的感染力极强,引起了我的思考和共鸣。青春期这是一个由孩童到成人的'过渡期,的德国儿童心理学家夏洛特?彪勒曾把青春期称之为“消极反抗期”。在这期间,少男少女们总有着叛逆的心理,追求新鲜,愤世气俗,不思上进。和赛尔顿不喜欢读书,不喜欢受人束缚,但是除了这些我们还能做什么呢?打架,抽烟,喝酒,一些禁止学生的行为?多么可笑啊,它们也许能满足你一时的好奇和新鲜感,但绝对不会对你的将来有任何一点的好处,只会让你变得庸庸碌碌,一事无成。
每个人都有着对理想的渴望,但是如果不靠奋斗和努力,能换来什么呢?只有空白,任何的梦只有经过汗水的浇灌才会发芽结果。现实是残酷的,生活在这个社会里,不是我们改变环境就是环境改变我们,那么你们选择的是前者还是后者呢?麦田里的守望者也许是那么的简单纯粹,但它也同样需要付出,主人公有着美好的理想境界,却是垮掉的一代,因为他并没有资本去实现。
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我有一本好书沈石溪的《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失去了丈夫黑桑之后,在绝境下产了五只小狼,有一只不幸死亡,剩下了黑仔、蓝魂儿媚媚和双毛。母亲紫岚将黑桑的狼王梦全部寄托在了黑仔身上,但在玩耍时黑仔却意外丢了性命,母亲又分别将希望寄托在了双毛和蓝魂儿身上,但最后因为种种原因,双毛和蓝魂儿也都中了敌人的计谋而死亡。紫岚只能把希望放在了媚的儿女身上,最后为了媚的儿女能平安长大自己和金雕做斗争,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
读了这个故事,你有没有感到母爱是那么的伟大!母亲紫岚将毕生的心血全部给了孩子们,付出了自己的器官及生命,让孩子们变得更强壮、更健康、更优秀,在狼群中树立威信,让孩子能够登上狼王的宝座,紫岚的母爱此刻深深打动了我。但是紫岚的爱也是自私的,她将自己和黑桑的狼王梦让自己的孩子来完成,强迫症她的孩子们变得更好,结果导致一个个全部死亡。
暑假里,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不愧是中国古典文学一座难以逾越的艺术高峰。同时它也代表了古典文学创作的成就。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的家史和《红楼梦》中所写的贾家一样,是个“钟鸣鼎食”之家,曹雪芹身经荣华富贵到贫困潦倒的大悲欢,使他对社会和人生有着清醒透彻的理解!
书中讲述了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贾府,与公子贾宝玉相恋,本来是一段完美的姻缘,却又因为王熙凤从中使用调包计,让贾宝玉娶了薛宝钗,以至林黛玉身亡,贾宝玉心灰意冷,看破红尘,看到此处,我为他们感到痛心!
曹雪芹通过《红楼梦》贾家在政治上的衰落,道德上的腐朽,经济上的崩溃,预示着旧制度必将走向没落的趋势。
曹雪芹从真实出发,写出人物的真实性,复杂性,他书中刻画的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等形象,每个人都有着鲜明的个性。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一位少年的成长经历,是一段意义非凡人生,是一首革命英雄的颂歌。
这本书以十月革命为背景,讲述了一个穷苦的不懂事的少年,在战争爆发后,意外邂逅了一位布尔什维克——朱赫来,他不但教会了保尔英式拳击,还培养了保尔对革命的热情。之后,保尔加入了红军,为革命事业付出了自我的青春,自我的健康。最终,当他双腿瘫痪、双目失明,仍不愿放弃自我,用惊人的毅力创作出了《暴风雨所诞生的》,并拿起纸笔继续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保尔曾这样问过自我:“为了挣脱生命的枷锁,为了能够重新战斗,为了能实现自身的价值,你是否尽了的努力了呢”回答是肯定的:“我尽了的努力!”是的,他真的尽的努力在工作。上级派下的每一次任务,他都认真地出色地完成。为此,死神的黑翅曾先后三次碰过他。在三个月内修好铁路的如期修通、依法洛在法庭上的辩论胜利、与各种“歪风邪气”斗争成功,这些都是他的奋斗写照。正如他所说的:“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这个问题我也曾问过自我。然而,回首往事,有多少岁月在消遣娱乐中逝去,而又有几许时光我在为实现人生价值而奋斗呢!我不禁陷入沉思。虽然当今社会不用再为革命出生入死,可是我们能够尽的努力去实现自我的梦想,能够尽己所能为世界做出一份贡献,来让生活更加充实有意义,来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是啊,虽然我曾无数次对时光从我身边走过视而不见,可是从此刻开始,我要一点一滴地珍惜时光,不再让他们白白流逝;我要跑起来,不再在追梦之路上止步不前;我要炼成钢铁,不再让梦想在我心中一片迷茫。度过的年华虽无法在挽回,但今后,我的未来由我做主,由我百炼成钢,去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来讲仅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是这本书最精彩的一句,也是最振奋人心的一句。这句话就像我的导师,鼓舞我、鞭策我努力实现自我的梦想,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同时,它还告诉了我人生的意义:人生可谓短暂,在这短暂的岁月里,仅有努力丰富自我的人生,才不枉这次“人间之游”。
愿再次回首往事,我不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
星期日,妈妈帮我买了一本漫画书,封面的作者是闪真人,另一封面的作者是加吉鸭,这两位作者的昵称好奇怪哦!
其中幽默地带有一篇《丑哥与帅哥》的漫画,作者把丑哥描写的'无所不能,把帅哥描写的很苦恼。还有一篇《顽皮的故事》,顽皮过生日,朋友只送了一根牙签,生病在家想朋友来探望,却想来了收水电费的人。还有《原始丛林大冒险》里面有两个小朋友和他们的爸爸一起挖陷井捕猎,非常搞笑。
它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真令我爱不释手。当人们有烦恼或寂莫时,就来看一看漫画吧!
《狼图腾》中的精彩内容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奇袭的战术;狼对气象、地形的利用;狼族中的友爱亲情;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小狼艰难成长过程——无不使我们联想到人类,进而思考一个个疑问:当年十几万蒙古骑兵为什么能够远征到欧洲进行大屠杀?中华民族今日辽阔疆土由来的原因?历史上究竟是华夏文明征服了游牧民族,还是游牧民族一次又一次地为汉民族输血才使中华文明得以延续?为什么中国马背上的民族,不崇拜马图腾而信奉狼图腾?中华文明从未中断的原因,是否在于中国还存在着一个狼图腾文化?狼性到底是怎样的?我们是龙的传人还是狼的传人?
于是,我们发出叩问:我们自诩是炎黄子孙,可知“龙图腾”极有可能是从“狼图腾”演变而来?华夏民族的“龙图腾崇拜”,是否只是前人对狼的一种崇尚?我们究竟是龙的传人还是狼的传人?人类社会的精神和性格日渐颓靡雌化的今天,《狼图腾》这一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小说,真正揭示了人性与狼性,千百年来,人们畏狼如虎、憎狼为灾,汉文化中存在着太多对狼的误解与偏见,比如说:起初我以为狼只是喜欢群居的野兽,凭借着数量的优势扑捉一些小动物,苟且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种生物而已。在我心目中狼的地位是很尴尬的。凶猛不及狮虎,速度不及猎豹。同为食肉类哺乳类动物,他们只能去欺负弱小的狐狸、豺狗。它的存在也只是为了衬托虎豹们的勇猛。就好比一部电影,它永远只能做配角,来衬托其他野兽的凶猛、英勇。然而,读完《狼图腾》随着曲折的故事情节,我我才发现我以前的想法是多么的无知,甚至是愚昧。这本书,它会为你诠释什么才是狼,什么才是真正的野性,它会帮你揭开那层神秘面纱!狼,原与狗是一家,但它可比狗少了奴性,多了野性。不会为了嗟来之食而不顾尊严的向主人摇头晃尾,因为狼知道,决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那绿莹莹的闪着狡黠目光的眼,那四根令人闻风丧胆的狼牙,黑的、灰的或白的并不好看的毛色,那强而有力的四肢和尾巴,构成了——狼。
最近我读了美国作者莱曼?弗兰克?鲍姆写得《绿野仙踪》。
书中讲述了善良而勇敢的'小姑娘多萝西和她的宠物小狗托托被一股龙卷风吹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多萝西为了和自己的亲人亨利叔叔和爱姆婶婶团圆,开始了神奇之旅。在这路上,她结识了没有心的铁皮人;没有大脑的稻草人和胆小的狮子。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他们五人结伴同行,去寻求法力无边的翡翠城统治者――奥芝大王的帮助。路上,他们历尽艰险,碰到了许多古怪的人和事:让人沉睡的婴粟花田,乐于助人的田鼠王,可怕的西方恶女巫,会捉人的树……
最终,他们借着勇敢、不屈服的。毅力和珍贵的友谊见到了奥芝大王,并实现了自己的愿望。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就没有事情难住我们。
故事大意:卡乐和四个同班同学以及一条狗组成一个卡乐侦探社来破案,这次全班到古堡旅行,老师们却一个接着一个病倒,卡乐侦探社如果要破案,就得突破两个考验,一是卡乐的姐姐妮可的难关,二是怕坏男孩帮的密告而破坏了一切,所以他们必须要小心翼翼,用神不知鬼不觉的方式来破案。由于卡乐是个侦探,所以他必须把每件事情都查得水落石出才肯罢休。在古堡旅行中,老师们一个个病倒了,卡乐推测有人暗地里在这些老师们的餐点里下毒,而在寻找卡乐侦探社的侦探犬“小菊花”时,再次发现在古堡围墙边的人影,于是卡乐等人便跟踪过去,才发现凶手是园丁维利,顺利阻止了导师和生物老师喝下毒酒,让大家免受了几天苦。
读后心得:我觉得卡乐侦探社的成员愿意陪着队长卡乐冒险,这种精神令我敬佩,而他们偷偷的跑到厨房去,也实在是太大胆了。卡乐侦探社的经历告诉我们遇到问题或困难时,一定要静下心来慢慢的思考,以及相信自己的判断,也要接受别人的意见,才能顺利的度过难关。还有,在从事任何活动的过程中,要懂得顾虑自己及同伴们的安全,也要时时关心同伴,像卡乐和小菊花遇到黑影子时,卡乐决定回到小木屋,这就是一个正确的决定。我相信只要有智慧和勇气,一定可以化险为夷,度过人生中的许多难关。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笛福写的。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叫鲁滨逊的人流落孤岛的故事。
鲁滨逊很小就想出去航海,家人怎么说也不能阻拦他的念头。第一次航海是他遇险了,可是他不灰心又来了第二次,大暴风把他们的船冲散架了,他被冲到了一个孤岛上,从此他就生活在了这儿,一直过了28年,这些年中他碰到了些困难,还会吃人的土人,于他们搏斗。最后和被他救的那个人一起逃离了这个岛。
看完这个故事后,我被鲁滨逊的那种精神感动了,我想:鲁滨逊的意志可真坚定,要是我在这个孤岛上的话,我想,我连一个月都可能活不过去,父母给我吃穿,我哪来的钱去吃冰淇淋,我睡在床上谁给我做早饭可是鲁滨逊却在这个孤岛上生活了28年,可见他是多么的.努力。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
像鲁滨逊这样的人,只是我们没有去发现。他们有可能是清洁工,理发师......甚至就在我们身边的同学或亲人。
让我们永远记住鲁滨逊这个名字,让我们想他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