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实习报告(汇编8篇)
【导语】本文是网友“yinboxieshaoyi”整理的法院实习报告(汇编8篇),欢迎参阅。
法院行政庭实习报告
实习部门:行政庭
实习目的:
1、透过实习从而学会学以所用,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透过对真实案例和整个案件的研究和参与,从而使自己对法律的了解和认识更加深刻。
3、透过法院实习,明确作为法律人的职责,增强自己的社会职责感和使命感。
实习资料:
从20xx年3月1日到4月30日,我在法院实习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虽然时间不长,但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透过对法院审理案件的了解和学习,使我对于法律职业和法官的重要性及我国法律的实施现状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使我坚定了学习法律和运用法律的信心和决心,也为我今后的学习生涯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实习第一天,当我们被分成几对等待各个庭室来领我们时,心中的感觉总是有点怪怪的。最后,我和另外两个女孩被分到了行政庭,我们庭主管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非诉案件和行政强制执行,因此,我们的工作主要是整理文件和装订以前没有整理的卷宗,对于一些非诉案件和诉讼案件也做一些旁听和笔录,由于我们对庭审笔录了解比较肤浅,因此我们只能做一些计较简单的记录最后还要透过书记员整理。在行政庭的这段时间里,我用心协助书记员和庭长的工作,在开庭时负责旁听和整理庭审比率,在没有案子的时候则主要是整理卷宗。庭长跟我们介绍说,在运城市行政案件几乎占到了所有案件的三分之一,而大部分都是以调节来处理,这使我们联想到了很多。
下面就我们在行政庭里的实习资料,简单的介绍如下:
1、旁听庭审
我们在旁听庭审的过程中,接触到了许多可笑又可悲的案子,而法官在整个庭审前后的做法也让我们感受到了他们的认真负责。下面我举一个具体的例子,在我们刚开始的几天里,有一对老年夫妇,男的70多岁、女的60多岁,老太太是代理人,他们在20年前买了一个人家的房子并得到了房产证,在运城市土地局的整改过程中,和他们一同购买房屋的一个人为了重新办理房产证,从他们手里拿走了房产证。两个老人为了也办一个新的房产证找到土地局,但土地局因为他们无法带给卖主的身份证而不予以办理。结果,两人以为土地局不办证是不合法的起诉到我们庭要求土地局作为,但事实上,并不是土地局不作为而是他们的卖主不愿意给他们带给身份证所造成的。两个老人对法官和土地局的解释不相信,硬要土地局将他们的房产证原件归还于他们。这样,两个老人就陷入了目的和方法的不对应,由于两个老人年龄过大,所以在理解力方面有极大的障碍并陷入了重复论证的思维胡同,不停的说自己的理由而听不进任何人好意的劝说。
为了办好这个案子,我们庭的王娜法官主动将案子承担了下来,虽然这个案子已经不再是我们庭的受理范围,但她主动找当事人协调为两个老人解决困难,并多次主动联系阻碍事情顺利进行的第三人,在她的努力下最后使两个老人顺利的拿到了他们所期望的房产证。这件事使我看到了王法官的热心待人和良好品质,真正体现了“法也容情”,体现了一个法官应有的良好品质。透过旁听案件,我对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更深刻的体会到了证据的重要性,更体会到了普法的重要性。我们国家成立的时间并不是很长,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作为一个努力建立法治社会的国家,我们除了应对沉积了几千年的特权思想和官本位思想外,我们要做的还有不断树立广大人民的法律意识。在我国,每年有几十万法律本专科毕业生,而他们的就业状况之差也是无法想象的,但是我国国民的法律意识之差也让人无奈,作为一个泱泱大国,这样的现实既让人无奈也让人悲哀。所以,如何很好的利用这些渐渐成为负担的法律人是很重的事情,在我国建立一个健全的法律体制是十分必要的。
2、作庭审笔录
庭审笔录是以文字记录来反映客观真实状况的文字记载,是法官进行公正裁判案件的有力证据之一,是法庭审理全过程的真实记录。在所有的法律文书中,庭审笔录的作用举足轻重,他不仅仅能作为证据而且也决定了一个法官是否公正审判。
作庭审笔录要求你要持续高度的注意力和集中力,而且要注意详略得当突出重点,一开始我总是把原被告双方所说的话尽可能的都记下可发现那是件很困难的事情,之后书记员王姐告诉我些技巧我才慢慢的学会了很多,此刻虽然我还不能做的很好,但是已经开始有了自己的一些见解和方法。这为我将来从事法律职业带给了必须基础,并使我明白,任何事情都需要慢慢的进行,并且需要很大的耐心和毅力。
3、整理并校对庭审笔录
整理和校对庭审的工作比较简单,主要发现有无缺页、错别字、不当措辞等,虽然说简单但也需要认真、谨慎、细心,我作为一个男生,当然这不是理由,有时候真的就做不了那么细致的活!这让我明白,不管什么职业总有他自己的职业特点,我们有时候真的就就应顺应职业的特点,而不是一味的抱怨职业的不公平。
4、打印文书
打印文书比较简单,但也需要细心,因为司法文书是正式的文件不能有错别字和不当词句。我首先将文书在电脑上打印出来,然后检查打印出来的文档,修改错字和不当措辞我们庭有两个打印机,可惜有一个是坏掉的,刚开始的时候我怎样也搞不懂为什么我弄的好好的就是打不出来,之后经过我仔细的观察才发现原先还要选取打印机,很快我就弄懂了,还教会了庭里其他人,这让我感到很兴奋。在今后的几天里,我根据几个法官的好处一份份打印裁定书,觉得自己的电脑知识最后有了用武之地。
5、调解案件
调解不仅仅需要运用法律知识,而且需要有耐心和热心,由于当事人双方的法律知识都很欠缺,所以讲道理务必从道德和法律两方面来说,而且务必能很好的融合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日常的生活常识,所以调解所需要的知识和理论水平很高。
在我们遇到的调解案件中,有一个老人拿着一大包法律书来和法官讲道理,结果无论法官怎样解释,他都认为法官不懂法,我们几个人听了觉得十分搞笑。我想起,在古代都是靠族长的威望来进行劝解,而双方都会为了自己的面子而不至太争执,但此刻很多人都觉得自己法律学的很好了,这就个调解带来了很大的威胁,因为,由于他们的法律知识不全面,很容易纠结于一个法条而不知变通,更有甚者认为其他不利于自己的法律都是错误的。而在我国由于法律解释的缺乏,对一些法条的理解存在很大的分歧,因此很多人按照自己的理解要求法官判案,而法条也确实存在理解上的问题,这就给司法的公正和稳定带来了必须的难度。
唐太飞老师以前做过一个河东调解制度研究,我认为,法律学者的这种探索就是很好的例子,只有用众多学者的智慧才能够真正使法律走上正轨。但是我们也就应看到,虽然调解能节约很多的司法成本,但是他绝对不能够滥用,此刻很多法院都把调解案件的数量当做是政绩的考核,我认为这种方法很不好,不仅仅会催化法官们超多的把一些不能调解的案件拿来调解,而且也会使法律失去她原先应有的作用。
因此我认为,我们就应从两方面来不断完善我国的行政审判工作:
首先要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透过旁听中那位因证据不足而未得到相应赔偿的农民大伯身上让我明白了增强公民法律意识的重要性。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70%左右,这些人的法律意识得不到提高那30%的人有再强的法律观念也营造不了一个健全的法制社会。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构成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而这良好的法制环境少不了全体公民具备必须程度的法律意识。应对着偏远的地区公民的.法律意识更是淡薄甚至能够说是“法盲”,所以对这些公民的普法教育工作更是重中之重,普及民众法律意识,提高民众法律意识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共同重视。要让百姓去主动吸收枯燥乏味的法律常识似乎是不可能的,除非他需要运用法律常识去解决问题的时候才会去主动的去了解,既然主动学习有困难,那么我们就该用宏观调控的方式去让他们学习。
下面是我的一些想法:
首先我们应当完善我们的法律援助体系,提高法律工作者的素质,使碰到法律问题的老百姓能找到救援的支柱,在救援的过程中学到法律知识。同时基层法院在碰到典型案子时扩大法律宣传,从中老百姓能体悟和了解到一些法律常识。其次,一些新闻媒体和法制频道在加大法制宣传的同时就应思考大众的需求,法制资料的深度适当放浅,贴近百姓生活。再次,一些电影,电视剧多拍些法律类影片,透过影片既做到了法制宣传的作用又能通俗易懂的使老百姓了解案情,增强法律观念,唤醒民众的法律意识。
其次,要提高法官的个人素质。法官的素质决定了案件能否正确的审理,此刻我们很多法官连司法考试证都没有,虽然他们有着丰富的法律经验,但是这样一支不懂法的队伍能把法律实行到什么程度就很难说了,而且很多法官都是行政职务,根本不涉及到法律的事情,我认为这种党政不分的状况,不仅仅使法律无法很好的实行而且也造成了超多腐败的产生,我们正在建设法治国家要做的就是司法独立,如果司法不独立我们的国家建设的再好也会资深超多的腐败,最终腐蚀我们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国家。
实习总结
在法院两个月的实习,我经历了很多,也学到了不少知识。每一天按照法院的作息时间时间上下班,充分的利用好每一天的时间,每一天都有收获和体会。在行政庭里,我用心地协助书记员和庭长的工作,认真的学习,虚心的请教,每一次的实践都令我深有体会和学到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我学会了如何作庭审笔录,整理并校对过各种笔录,打印文书,熟悉了法院内部职能的分工,每一天都过得充实而有好处!
实习给我感悟的同时也令我认识到自身的不足:理论知识掌握的不扎实,理论与实践脱节无法将理论知识很好的运用实践当中。透过这样的实习在找到自身的不足的同时就要学会如何的去填补这样的缺陷,为成为一位真正合格的法律人而不断努力,奋进!
同时我也看到了我国法律的很多漏洞,期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为他的完善尽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临近毕业,终于有了第一次实习。实习依就近原则,在家乡进行。托一个朋友,他的父亲张法官在县法院工作,顺利地进了法院实习,学了三年多法律,总算有了用武之地。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民事诉讼的真实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实习,我在自己的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三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既然实习报告要有一个主旨,我想我实习的特色便在于乡土味十足,不如把自己在基层法院的亲身体验和感悟记录下来,算作对中国法治进程的另类关怀。
日常工作
在学校便以勤快著称,上班时依然如此。我每天7:30左右到,但遗憾的是总有人先我之前,他们一般都是坐在电脑前制作判决文书。我早来的任务是打扫卫生,每天早晨都会扫出大批的烟头,由于烟头的数量与前一天的工作量及案件难度成正比,因此打扫办公室可以算做是对昨天工作的回顾。我的到来虽然只是做一些简单的工作,而且看得多做得少,但同事大都对我另眼相看,称呼我时一口一个高才生。原因很简单,我的学历使我在书记员中,甚至在诸法官中鹤立鸡群。据我所知,全院在职人员中,只有一位副院长的学历可以与我旗鼓相当他是多年前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的。我并没有窃喜,基层法院的法官状况实在不容乐观,虽然不敢对法官的办案质量妄下结论,但这对于中国法治进程的副面作用我想是显而易见的。这里不多说,我的毕业论文对此做了深入思考。
回到日常事务上来。由于在民庭,所以整理和接触的都是民事方面的案子。整理卷宗是一项十分烦杂的工作,没有难度,但枯燥乏味。我很快学会了卷宗的处理工作,不厌其烦的将以前的案件资料整理归档,并阅读了许多发生在农村的真实案例。有的案子十分有意思,有些事在我们看来不值一提,但对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乡亲们看来却意义重大。比如,由于邻居房屋的滴水引起的纠纷相当频繁;前排房子盖得比后排房子高了几厘米,后排房子的主人便不依不饶,诉称有违本地风俗,对其极为不利;有的邻居甚至为争夺门前的一块大石头诉诸法庭,因为那块石头决定着两家宅基地的界定等等。这些争执也许不如商海中的经济纠纷复杂和激荡人心,甚至鸡毛蒜皮,但确确实实关乎着一大群人的生活与生存。我没能在大城市的法院实习,见识记录中国二十多年飞速发展在法律纠纷中的反映,更加熟悉经济法方面的知识与实践,实属遗憾;但在这里,我却见证了广大欠发达地区的法律的真实处境。无疑,近年来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人们会很自然地想起动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给自己讨个说法,这可以从逐年增多的诉讼中得到证实。可惜我没记下一个确切的统计数字,但光看逐年增加的卷宗厚度便可知晓。法治的进程毕竟在前进。但农民对于法律的认识却又让我们不敢沾沾自喜,这个情况下文会展开。
亲历庭审
与其他国家机关一样,法院的上班时间为8:00及14:00,而开庭时间一般会在上班后的半个小时后。因此在这半小时中,处事老练的诉讼代理人更多的时候被人们称作律师会到门口挂着当事人止步的办公室和主审法官寒暄一二,于是民庭里显得一团和气。县里的律师业并不发达,仅有的几家律所就开在法院的对门。虽然有律师加盟的案子并不多,但听说收入颇丰。开庭前主审法官会提前研究一下卷宗,形成对案件事实的几个推断,找出审理中需要注意的疑点,所以此时双方交来的材料就已经开始发生作用。
开庭了,也许是我经历的案子太小,法庭就设在一间办公室里,没有在电视上看到的那样威严气派,气氛也不是很紧张激烈。法官的与神秘并不明显,而我以为他们会穿上庄严的法袍这可是贺卫方教授推动司法改革的一个成果。据他们解释,那样会十分麻烦,而且你可以想象夏天在一个连电风扇都没有的屋子里穿上黑色的法袍是什么滋味。确实,在这样一个近乎谈话的庭审氛围中,加上一件西洋味儿十足的法袍有些不伦不类。庭审中基本是法官在掌握主动权,他问什么,当事人回答什么,很少有自己主动发言的机会,有时还会遭到法官的训斥。课本里讲到的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在这里得到生动体现,法官不必中立,甚至无法中立,那样的话,程序无法顺利进行。实习期间,法院审理一般民事案件多适用简易程序,特点是将普通程序上的内容大幅简化,庭审时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判,我一个人作为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使用此程序时法官会当庭声明不受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的约束。先撇开此种审判方式产生的程序正义的问题,程序能否与现实相符也是程序是否实用之所在。
我担任书记员时,一个重大的难题就是速记,虽然不用当场电脑打字,但对我来说手写也是挑战。书写判决书时,还算得心应手,实在得感谢当初民事诉讼法和律师实务与律师制度课上学到的东西,毕竟练过几回,老师也重点强调了各类文书中特别需要注意的地方,避免了不应有的尴尬。判决书在打印完成后,还要经历一番苦难才会送达到当事人的手上。首先要到文印室复印十余份(考虑到当事人存在上诉的可能),之后去机要室逐份盖章。一般而言,判决书都会是几页构成的,因此需要将那一摞有了字迹的复印纸人工粘成可按份计数的东西。
法在乡下
法官和法律看起来是颇有威望的.,庭审中当事人经常会说:我相信法律会给我个公道。记得有句话叫涉及到利益时,农民要比立法者聪明几百倍,实习中对此有了感性认识。他们一眼就看透了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和权力的体现,他们崇敬的不是法律自身,而是支撑其的权力。因此他们不会关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诉讼要有哪些准备,他们只需要一个权力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无论这个权力是法律或其他什么东西,也无论可以利用这个权力保护的利益是合法或非法的。回想起那些行政权无视司法权的让人笑不起来的案件,看来权大于法的中国法律传统还在继续个人依赖于一个权力来替个人解决各种问题,而不是群起权界的观念负起自我维护权力的责任。从人类历讲,这种心态似乎往往与专制政治密不可分。人们对某些东西过于依赖,于是当发现一直慈眉善目的它突然变成洪水猛兽的时候就只能束手就擒,这在人类的历屡见不鲜。
前面提到,改革开放以来法治状况有了很大改善,人们的法律意识与观念加强了许多,但传统文化的影响挥之不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被认为是最终的和不名誉的。更多的时候,人们把诉诸法律作为一种警告或要挟,口头禅而已,当真正要走上法庭时,谁也不心甘情愿。一次庭审中,张法官履行程序,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接受调解,被告断然拒绝,理由是他没和我商量就把我告到法院了,没啥好调解的。一年官司十年仇的说法在课堂里是听不到的,但并不代表其不存在。的确,法律途径只是解决人际间矛盾的方法的一种,由于对法律自然的敬而远之的心理,如果出现一种不会使人产生抵触就可以与法律起到相同的效果的权力,还有多少人会去选择法律?
有一次去乡下送传票,更使我记忆犹新。我和其他工作人员加上司机一行四人,到县北马村给一对中年夫妇送通知开庭的传票,传唤他们按时到法院参加诉讼。他们早已知道自己被告了,但死活不肯签收传票。我们解释说,签收并不一定要到时参加诉讼,更不意味着你们败诉。又把村支书请来做工作。当时在场的还有被告二十多岁的儿子和儿媳,他们竟也和其父母一样,固执的认为如果签收就意味着承认败诉。他们不知道用法律来解决纠纷是一个更需要当事人参加的过程,没有当事人参与便没有诉讼结果。他们以为,案子已经在法官那里了,事实的调查、举证、如何判决全仰仗法院一方,当事人无需过多参与,只需要等一个裁判结果。本来应是消极的法官和积极的当事人,在他们的眼里反而倒转了。但是他们又不相信法官的与公正,他们认为肯定是原告已经走了后门才使他们败诉的。中国的老百姓真的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我们的司法官们。法治的实现当然要靠制度的建设,但法律知识的普及、法律意识与观念的转变在我们这样一个农业社会同样重要。
最后顺便提到,也许与法治的主旨没有直接关系,但确令人担忧。在协助受理案件中,我不只一次地遇到当事人不会认字的情况,更别提写字了。诉状多是别人代写的,极个别甚至签名也以摁手印代替。庭审笔录,一般都是我念给当事人听,而有时他们既看不了也不听。这不仅仅是司法操作技术层面的问题,文化水平实在又关乎着整个法治的进程,很难想象一个文盲社会怎样建立起法治国家。没有接受过教育,哪来的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如何更新?
尾声
20xx年x月x日,在我历史性的粘好了最后一页判决书后,收起自己的杂物离开了办公室。告别了一直唤我高才生的同事,谢过了朋友的父亲张法官,始于2月18日的基层法院实习宣告结束。
从人类发展史来看,法治的基础在于公民社会而非乡土社会,但无视中国农村的法治现状是不现实的。关在有空调的办公室里琢磨如何推动法治化和以为编部法典就能实现依法治国的行为,固然有其意义;但走出象牙塔,进入乡土,才会发现理论的源泉来自实践。我的报告算作心得,简单的记事发现有许多是老师提到的东西,没有深入,那应该是论文的任务了。
首先,感谢所有为我一个月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谢谢你们!一个月的法院实习,很愉快,受益匪浅!
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将理论付诸实践,让他在自己该在的地方,他才能发光,更好的得到检验!抱着这样的认识,我来到了xx区人民法院。
一、初到法院满腔激情
20xx年7月15日,我们来到xx区人民法院,法院政治部的领导接待了我们,对我们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提出了一些希望和要求,实习生们认真听取了领导们的讲话,个个充满热情。
我被分配到了“速裁组”。“速裁组?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哎!”这是我当时的第一反应。不过没关系,我敢于挑战新鲜事物,就这样,我满怀激情,正式开始了在法院的实习生活······会议结束后,同学们都跟着各自庭的庭长去熟悉了工作环境。我被带到了速裁组办公室,与我的指导老师审判员张老师,书记员童老师见了面。
第一天的工作由此拉开了······午间休息时,还在想着“速裁组”这三字,突然脑子里闪过“民事速裁”,这不就是吗!民事速裁程序是将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契约予以法律保护,并赋予该契约以国家强制力。民事速裁程序自始至终均反映着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法院在速裁程序中仅仅扮演一个引导者、询问者角色。在引导过程中,尽量通过协调,达成双方当事人在实体权利以及诉讼权利方面的各种合意,从而突破民事诉讼法普通程序、简易程序规定的答辩期间等诉讼期间的硬性规定,灵活有效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诉讼纠纷,缩短了诉讼周期,提高了诉讼效率,降低了诉讼成本,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案件各方当事人的损失降到了最 低程度。
想通了,感觉人也舒畅了,接下去的日子,不再茫然!
二、结案日的来临
实习的`这一个月正好赶上法院的结案日,加之下个月是法院并入浦东法院,所以好多的交接工作,案件特别多。
排序、敲章、敲页码、打目录、电脑结案、打印卷宗封面、装定卷宗、涂浆糊、贴封条······到最 后的归档,一份看似薄薄的简单的卷宗,却经过了那么多的程序,足见其严谨性,却也是一件机械化的工作,在机械中寻找快乐,在装定了几份卷宗后,根据其每个步骤的特点,想了个好听的名字给它们,如,我把敲章、敲页码称之为“内装修”,把涂浆糊、贴封条称之为“烤鸡翅”等等。
结案日的来临,就是我们每天都面对着堆积如山的案件,为忙碌的工作添加点乐趣,解除点无聊,这就是我面对忙碌的态度。忙碌中,我们寻找娱乐,实习的一个月,正值上海的酷暑,法院有时到下午2:30才上班,所以,约上三五好友及其他庭的同学,书记员姐姐请我们唱ktv。我们忙碌并快乐着······
三、离开时的不舍
即使很短暂,但是已经相处的有感情了!
一个月,很快!实习就这样结束了,离开的时候很不舍!这一个月,通过实习,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我对自己能够到法院进行实践感到很高兴,对于即将毕业的我而言,这是一次不可多得的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从现实生活中取经的社会实践活动。就像有句话说的:“大学与社会间就像隔着几级楼蹬,你迈出校门前不了解这个社会,就像没点灯就下楼梯一样,一下三蹬踩下,你会闪着”。
在这次实践的过程中,我小心翼翼地走着,努力将这几级“楼梯”缩小距离。从学校到社会的大环境的转变,身边接触的人也完全换了角色,老师变成了上司,同学变成了同事,相处之道完全不同。在这巨大的转变中,我们可能彷徨,迷茫,无法马上适应新的环境。做错事时要受到同事的责难,上司的批评。而在学校,有同学、老师的关心和支持,每日只是上上课,很轻松。常言道:工作一两年胜过十多年的读书。实践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是我从中学到了很多关于做人、做事、做学问的知识,这对于我日后的学习和生活无疑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一、法官的教导
我跟着学习的法官的认真和细致是在法院出了名的,她从来都是一丝不苟地对待工作,大到各项规章制度小到一个标点符号。她都十分严格,不允许出一点差错。她时常指出我的错误和指导我工作、学习,很让我受益。另一个和我同一个办公室的法官也教会了我很多东西,比如各种法律文书的书写格式、开庭笔录的记录方法、和当事人打交道的方法等,还给我讲她以前办案的事情,教给了我许多学校里学不到的社会知识。还有其他的几位可敬的法官们,他们的'勤奋,严谨,饱满的法学知识,丰富的人生阅历,分析问题切入要害的能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对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我向所有指导过我和给我提供过帮助的法官们还有其他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实践活动顺利完成付出的辛劳。
二、实践工作及感想
我最初到法院的时候,我和法官、书记员都有一个熟悉的过程,有时候相视而笑却不知说什么好,弄的大家都有些尴尬,但很快,工作使我们有了共同的话题。
我们从填写各种表格这种最琐碎的事情做起,但在完成这些工作的过程中,彻底改变了我之前认为的“打杂”没用的看法,只要你用心,就会从中学到很多。比如,在整理案卷的过程中,会发现,一个案卷就是一个案件从发生到审结、罪犯被送到监狱的全过程。
案件的审判流程表反映了一个案件的基本信息,从收案、分案到结案都被归入了电子信息档案。检察院会将案件的起诉书及相关材料提交到法院。公安机关关于各种案件的刑事侦查,一个案子并不是简单的几个物证或口供,而是非常详细完整的环环相扣的证据链,从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人体损伤鉴定、价格鉴定、勘验笔录、工作记录、辨认笔录,到电话清单、各种物证图片,确可证明一个案件的始末。律师的委托书、辩护词,还有民事材料、调解书,虽不是每个案件都涉及,却也是一个刑事案件的组成部分。
这次在法院的实习是实实在在,真真切切地进入司法机关跟上人家的上班、下班的工作节奏来进行实战演练。经过实习,我感觉收获非常大,在实践工作中加深了对司法体系个部门工作流程的了解,增强了实际操作能力,尤其是司法文书的写作,进一步促进了理论知识向实际工作能力的转化,学到了很多平时生活中学不到的知识。
在刑庭实习,主要实习科目是刑事诉讼法和刑法,偶尔可能会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刑庭,每天的生活主要就是开庭,写判决书,写审理报告,做笔录。周而复始,日复一日。但是当你有足够的耐力能够坐的住和静下心的话,你会发现在刑庭的实习生活是非常有趣的!
刚来法院实习时,在工作经验方面,我们这些实习生们几乎都是白纸一张,需要一笔一画的开始,一点一滴地观察他人的工作。我们需要做看似不起眼的小事情,主动打水、扫地、抹桌,积极的融入办公室的生活。不少人抱怨说在法院大都要被人差遣,经常要帮人跑腿。不过我觉得,当我们今后走入社会上,谁一开始不被人差遣呢?至于跑腿,我想姑且理解为每个人都要从基层做起吧!在基层只要你努力积极,同样可以学到许多出乎意料的东西,这其中包括一些理论的落实,包括感受工作的氛围,同时也包括在一个小小的集体中的待人处世的方式。
首先,在法院做的事情就是翻阅和整理卷宗,通过阅读卷宗,我从大体上把握一个案件的办案流程,看的越多,就把握的越详细。刚开始时觉得有些无聊,很没意思。而后来慢慢地了解和认识到查看和整理卷宗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这是了解每个案子案情的关键,也是接触各类案件的机会,当我以仔细认真的查阅和整理过一本一本浓缩了法院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地了解了法院的具体工作,以及法官的办案思路。
其次,在刑庭实习做的很多的就是法律文书的制作与书写,这些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庭审笔录、庭审提纲、合议庭笔录等,有时也会帮着书记员填写一些结案登记表、执行通知书、提押票。这些法律文书的制作,毫无疑问都有一个比较模式化的框架,但是其中的内容却是需要你根据每个案子的情节来构建的,这就需要我们十分地仔细和谨慎地去抓住每一个细节问题了。起草判决书就有很多的东西是需要注意的,比如:1、使用的程序不同,判决书的书写就有区别,是简易程序的有的地方就可以简写,是普通程序的很多地方就要详细的写;2、被告人被羁押的场所男犯跟女犯是不同的,被取保候审没有羁押的也是需要注明的。在法律文书书写的过程中,我学到了不少知识,理解了许多理论问题。
再次,在法院实习,的方便就是可以经常去旁听庭审。刑事案件审判中,庄严的法庭、神圣的气氛、严格的程序、激烈的辩论,身处其中,至少可以让人感觉到程序的正义在这里是一种淋漓尽致的体现。在旁听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对整个案件的驾驭能力、清晰的思路、逻辑严谨的语言着实令我羡慕和惊叹。虽然已经学习了两年法律,但在旁听的过程中,我真真切切的感到了我们仅有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在加强理论修养的同时,我们更需要积累实际操作的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法院的保密工作。从我们到法院实践的第一天起,法官就告诉我们凡是在法院听到的、看到的属于保密的东西都不能透露出去。
三、实践总结
实践的时间尽管不长,有时候会觉得自己的工作有些无聊,但现在回想起来收获真不少。不仅学习了法学知识,还锻炼了我的法律实践能力,而且还与法院的各位老师建立起了良好的关系,大大增强了我的人际交往能力,丰富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这真是一次不可多得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锻炼。“在大学里学的不是知识,而是一种叫做自学的能力”。经过实践之后才能深刻体会这句话的含义。我在实践期间的工作,很多都是表面看似枯燥,但是实际上,这些都藏着许多知识,很多时候就看你能不能发现和学习了。
实习人:
专业:法学
法学实习地点:xx人民法院
实习时间:20xx年3月1日~20xx年3月31日
年级:
首先,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河北工程大学文学院院和保定唐县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以家庭暴力为由提起离婚诉讼案
1:案件由来
唐县某村一有夫之妇因有外遇被其丈夫发现,其丈夫因此对该女实施了暴力,致使该女轻伤。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丈夫的暴力行为与夫妻间的感情破裂是否有直接联系,妻子的外遇行为与丈夫的暴力是否有根本联系,何方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
3:原判结果
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民事案件,再细分属于婚姻法中的婚姻纠纷案。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婚姻法在维护夫妻双方的权利方面还有待近一步完善。婚姻本为了双方的利益而建立,应运而生的婚姻法本也应该遵循这个基本原则,法律的内容应该更全面并具体地规定出结婚夫妇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在维护夫妻双方的.共同利益的前提下,还应该体现维护夫妻各方的利益。婚姻本身也是一份特殊的契约,是契约就有着它生效与失效的条件,我认为如果婚姻契约失去了建立它时本来的基础,这样的契约也应该及时结束,法院也应该积极协助离婚案件中的弱势个体,体察并理解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能仅仅凭法条的死规定或某一方当事人的单方意思表示而轻易驳回诉讼请求。其实现实中有很多家庭的建立本身就是不幸福的,其间有些当事人非常想结束并不理想的婚姻,但总要突破重重阻挠,其中除了家人不休的劝说,配偶的威胁与暴力,顾及财产上的不容易取得这些,最后最难突破的屏障就是法院的判决。法官们的出发点本也没有错,不过是怕因为一些人的一时激愤而毁坏了一个原本可以幸福的家庭,所以才驳回起诉,给予他们更多磨和感情的机会。其实,但凡两个人闹到法院去的,两个人的感情已经差不多破裂了,法院的不支持有时反而会是原本可以简单处理的事情更复杂化,因为在法院给予的磨和期内,两个人也许会发生的激烈冲突,夫妻反目动起杀念的很多,现实生活里的夫妻相残大多是在闹离婚期间发生的,如果法院能及时保护弱势一方,及时支持其要求,也许悲剧会因此避免。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首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唐县人民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审理过程中,时限很短,而且开庭审理似乎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但是我认为法官审理时的态度应该适当调整。法官在庭审时的角色似乎与检查院一方成为了联盟关系,对嫌疑人语气强硬也罢,而对其辩护律师也是有几分蔑视与斥责,反而对提起公诉的检察院一方和颜悦色。其实律师,检察员,法官三方在庭审时的关系应该是绝对平等的,法官断案,检查员公诉,律师辩护都应该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应该共同受到统一标准的规范。而当看到法官那副横眉冷对辩护人的神情,我很为做律师的感到不平。
三、一起杀人未遂案
1.案由:本案中的被告为一名邪教痴迷练习者,因为练功入魔,对家人生起杀念欲借此蘖盘九天,在做案中及时被人制止,致使受害人重伤。
2.辩论焦点:a.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系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b.该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司法精神鉴定中关于精神病的规定。
3.原判结果:合议庭多次讨论后,该犯罪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其实关于这样的案子在全国发生过很多起,邪教本身就不合法,是受我国宪法刑法约束的邪教组织,因为这些人痴迷练功身心受到严重创伤最终害人害己,实在令人扼腕叹息。我国刑法在维护国民的安全与打击犯罪方面确实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伞的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犯罪也会以各中不同的形态出现,有些在它发展之处时披着合法的外衣,因此,刑法与宪法的内容也应该做到及时修改,与时惧进,与社会和民众的.生活接轨,才能够真正从根本上及时维护好国民的切身利益。
通过这次实习,我不仅开阔了视野更重要的是突破了纸上谈兵的局限。在学校由于受到各方面的因素,我们很难亲身接触到鲜活的庭审场面,观察到实践的诉讼程序,感受理论应用与司法实践时的评析过程,见识那些与诉讼有关的各种真实文书卷宗、票据。在整个实习过程中,除了接触或感受到了以上东西外,带给我更深刻的感受是,我在探索着应用法律知识到实践中去的过程里,不仅仅丰富巩固了自己的专业知识,更提高了自己独立分析案情的能力,并且大大提高了自己对本专业的兴趣与热爱,为自己将来走上司法工作岗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最后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
“法制信仰 中国立场 国际视野 平民情怀”,这是贾宇校长送给政法学子的十六字箴言,也是每个法律人理应恪守的职业准则。我偶尔静下心去品悟其中道理,却总是陷入惭愧的境地,略带彷徨与不安。或许我做的远远不够,甚至偏离了这些信条所指的轨道。但我明白,只要适时自省,便有希望;只要付出点滴行动,便有可能使希望成为现实。
二零一三年九月份我进入西北政法大学学习,两年之后的暑假,我第一次体验了实习的生活。这是学校要求的,更是自己所期待的。抱着投身实践的兴致和热情,我回家联系当地的县法院后被安排到了执行局。刚开始我对这个部门没有太清楚的概念,只晓得法院的生效裁判需要强制执行时就该执行机构派上用场了。等我慢慢了解后,才知道——噢,原来执行局是这个样子。
且说第一天在法院,正好执行庭张法官准备出差,他就让我随去。在车上我称他张法官时他说直接叫XX哥便好,没必要太拘谨。我想毕竟他还年轻,索性顺其自然。路上我请教了几个法律问题,特别是当我提到自己在学校接触到的一个案子遇上执行难的尴尬情况时,他无奈地表示现实即如此。目前部分案件,裁判生效后,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不但不去主动弥补受损方正当利益,反而想方设法编造各种借口为司法救济道路添置阻碍。水平低一点的会故意赖账或转匿资金,水平高一点的则利用法律漏洞提出异议或干脆买通相关执法人员。这些问题可能出现在强制执行之前,也可能会在执行过程中碰到麻烦。无论如何,现如今司法系统的运作仍面临诸多疑难杂症,执行难便是其一。
谈到执行,倘若具体形容法院此方面的状况,我只能以所见所闻概述之。在执行局的这段时间,我会经常看到一些熟悉的面孔,他们时不时推开这个办公室的门,转眼又去另一个办公室。搞得我刚开始误以为那些人是法院的工作者,甚至可能是和法官经常往来的亲朋好友?这种猜疑很快烟消云散,因为他们过来跟法官交流的内容要么是咨询,要么是诉苦,反正一直提的是自己那事儿咋处理。看来基本上都是当事人,照理说谁会整天闲着去法院溜达。话说当我问法官怎么总是那几个人过来的时候,他无奈地叹息道:“这就是执行啊。”然后他说大部分情况下被执行方都会拖延时间,特别是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时,执行申请人到对方家中催讨一般无果而归。因此法官经常亲自出马,用法律的威严震慑他们,言辞中情理兼顾。即便如此,效果好一点的可能在被扣押财产、冻结账户或划拨资金后完事;效果差一点的则需要法官几经折腾,三番五次躬身“要账”,权力方当事人也会反复到法院“登门拜访”。于是乎,执行局门口总是围着好多“老顾客”就在所难免了。我想,这种现象也是基层法院局面混乱的原因之一。但合理利用此机会树立法官的亲民形象难道不是一种颇有价值的选择吗?
话说回来,基层法院的法官确实常遇麻烦事,比较容易碰到的要数信访了。在实习期间,我没有特意关注上访的相关事件。但唯一清楚的是,当有些人合法权益在执行中得不到有效弥补时,他们无法忍受坐等结果的煎熬,所以通过其它非司法途径寻求救济。上访案件的多少可以作为衡量办案法官业绩水平的标准,在执行方面有些案子一拖就是几年、十几年;另一些案子拖一段时间后当事人就不耐烦了,找政府部门领导,找纪委、检察院等等,联访、非访事件因此而此起彼伏、层出不穷。如今法治社会,随着老百姓法律意识的逐步增强,羞于“打官司”的观念渐渐被敢于“告状”的思想所取代,毕竟要争取回来的权益本来属于自己的,就像电影《秋菊打官司》中主角“一定要讨个说法”的目的,我们不能受到侵害却忍气吞声,否则结果只会纵容不法分子,导致社会不和谐因素潜滋暗长。言归正传,我在执行局见到的当事人大部分倒是礼貌,个别死缠烂打的基本上每次到办公室都是对着法官进行各种“言辞攻击”,可谓“情绪施压法”。此招一出奈他何,法官仍需表现出冷静处理事情的理性姿态,无论彼时内心有几尺火焰在跃跃欲试,也不能任其燃烧掉合格司法者应有的形象或个人素有的“面子”。这样,一般情况下双方的交流还能够顺利进行,起码可以维持下去。但糟糕一点的话,当事人便展开“谩骂式表达”,在法官的无意刺激或添油加醋后,办公室“官民之战”一触即发。当然了,这没有多大直接对抗性——法官当避则避,百姓能攻则攻。最后的结果,我们也说不清。我在执行局目睹一幕情景:一位中年妇女叫嚷着走出办公室,然后不知怎么就躺倒在地板上抽搐了。执行局领导闻声出动,竟然还有录像的同志。好多法官劝说不成,那女的抽搐后哭的撕心裂肺。我没有继续观望,因为我历来不喜欢凑热闹,更别提这些悲凉的事情了。我无法预知其结果,却清晰地感受到司法良药的副作用。这让我偶尔怀疑公正的价值,但很快又重拾当初对法律的那份信仰。我想既然金无足赤,便不能苛求万事皆顺。全国各地法院遇到如我刚提的类似事件或许很多,在部分当事人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时,我们不能仅仅扼腕叹息,还要思考制度之下的改善措施。社会主义的中国,人民利益至上的口号不能空喊,必须让事实证明。
以我现在的学识,谈不上建言献策,但针对目前比较明显的社会乱象,索性直抒己见吧。我觉得司法独立在转型期应该摆在首要位置,即便这是一个极其缓慢的过程。其次是法官整体素质的提高,可通过专门培训、加强考核等;不过根本上是选任方式的优化及严格把关。另外,公检法三机关的相互配合及监督、公益律师队伍的.发展等方面也应该考虑。对于具体改革步骤,本人尚未形成创新思路。皮毛之见,贻笑大方之余,希望能在与周围人交流时抛砖引玉,让更多百姓参与到中国社会的法治建设中。
我在基层法院的执行局社会实践时间不长,却感触颇深。我会珍惜这点经验,不断体会和反思。漫漫求索路,我们需要脚踏实地。而今,我正在朝着法律人的驻地阔步前行。
专业实习是提高自身素质及知识,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个过程。专业实习也是大学生活中所必备的课程,是我们大学生踏入社会的第一步。我的实习是由我院政管系安排的,在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民一庭进行实习。通过实习,我获得了实际的专业工作经验,检验并巩固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实习期间,我了解了一些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这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的职务。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实习期间,我接触了不少的民事案件,通过参加这些案件的庭审,使我对原本掌握不扎实的民法的基本知识有了生动形象的理解,我明白了只有通过理论知识与现实案件相结合,才能更准确的掌握法律的内涵。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
首先,理论和实践是不可分的。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同时,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不少法官和律师朋友,他们对于我的实习进行了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其次,本次实习让我知道法律的学习及案件的审理,远远没有自己想像及书本上说的那么轻松,案件的复杂性不是一两句话就能总结出来的,我自己还要加大对这方面的学习及实践。
再者,在本次实习期间我第一次看见了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通过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
但是通过本次实习,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我们在学校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际中的操作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说在案件审理结束后,我们都认为会是当庭宣判判决结果。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官为了节省时间都是直接写判决书或裁定书,让当事人或委托律师来领,就算代替宣判。远没有我们平常看到的当庭宣判的庄严效果;
2、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强,不知如何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或者是无视国家的法律做出一些法律上明文禁止的事情。因此,我认为对人们进行普法宣传还是很有必要的;
3、我发现在很多基层人民法院里都是一些年龄比较大的法官,新鲜的血液补充不进来,使法院缺少活力和激情。希望我们这些即将毕业的大学生能学有所用,尽快加入到法官的行列中。
因为我是在民庭里实习,每天所接触的案件一般都是劳动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借贷纠纷、离婚案件。在上班比较空闲的时候,我就在研究法院案件报告总结,我发现其中离婚案件占据大部分,这说明了什么呢?不免让我十分震憾!当我看卷宗的时候,我都会十分留意离婚案件的判决书所述的理由,有以下几点:
1、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没有感情;
2、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3、婚外情;
4、吵架问题,夫妻平常的吵架算正常,但如果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那就不正常了。
5、婆媳关系紧张引起夫妻感情不和。
在法院民庭各位审判员及书记员的指导和帮助下,我把在课堂上学习到的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同时我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我希望自己能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地完善自己,不断地自我提高。
这几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是我走向社会的一座桥梁,为以后步入社会打好了基础。通过这次实习,我明白了做事先做人,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尚未真正步入社会的学生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法院的各位审判员、书记员,他们都是我最直接的老师,他们的经历和经验都值得我去学习、体会和借鉴。这是我人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我永远不会忘记,在此,我再次衷心地谢谢我的老师们!
a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的东湖区人民法院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东华理工大学外法系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更多的经验。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刑事案件当堂审理的全过程。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审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尽量以自己所学的知识与案件有机结合起来。案件审理结束,我对审理案件的程序和知识的运用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1. 周某团伙抢劫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东湖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周某团伙抢劫案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被告人如实供述了犯案经过与事实!
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在本案中我们处处都可以看到公诉人的作用。的确,公诉制度真是我们法制社会所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公诉制度的话,那么那些坏人定会逍遥法外!
在本案中,周锦标及其同伙用刀威胁,用袜子捂住受害人的嘴,抢到钱,手机之后,把受害人扔在荒野处,将他们的车开的老远,使的受害人之后难以寻找。本案中,被告人都是专抢出租车,周锦标及其同伙用刀威胁,用袜子捂住受害人的嘴,抢到钱,手机之后,把受害人扔在荒野处,将他们的车开的老远,使的受害人之后难以寻找。其性质及其的恶劣,属于抢劫罪。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这些人都是在青少年的时候不懂法律,为求刺激、挥霍去抢劫。走上了犯罪这条不归路,他们少年时犯罪被判了几年的有期徒刑,因此耽误了他们的美好人生。出监狱后,他们找不到工作,四处游荡,而家人又管不了或者是根本就不去管,最终他们还是选择了重新犯罪。由此案我看到了家庭教育的缺失和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2.交通肇事案
本案中被告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他在明知汽车右刹已坏的情况下,仍然去载运乘客。最终导致出租车因为躲闪一辆横穿马路的自行车时往右打方向盘,但是由于汽车右刹车已坏而撞上了护栏。车上的一对年轻夫妇受伤,而丈夫受到严重的脑伤而在医院死亡。虽然在这个案子当中出租车司机说他在一出事之后就拨打了112和120。该司机就依此认为他是自首的。原告律师认为:“现在的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该种情况的定性,但是在司法的实践中,大家已经普遍认为在对于司机这个特殊的职业来说他有这个义务。则他就是交通肇事逃逸了,那属于该罪的加重情节了。“的确,如果身为司机他就应该为自己的乘客负责。在本案中,自行车违反交通规则横穿马路固然是直接的诱因,但如果司机把汽车修好后再做生意的话也不至于会发生如此的悲剧。所以最主要的责任仍然是在该司机!我们知道在我们平时的生活当中,好多的交通意外都是有行人或司机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而造成的。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进一步认识到交通事故猛如虎!也证明了我们现在的市民的交通安全和遵纪守法的意识实在是太差了,如果人人都作好自己的本分,那么我们的'社会上还会有如此之多的悲剧发生吗?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让我认识到法律工作者所必需的一些素质。理论知识固然不可缺少,但是只掌握了这个并不足以有用,还需要娴熟地运用于社会实际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