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教师方案3篇(高中教师教学)
各处室、各年级组:
根据县教育局有关通知及竹教人字[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xx
成员: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为:xxx具体领导完成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20xx年12月31日在册教职工(以xx年人事年报为准)。
三、分组及指标分配办法
学校将考核对象分成高一、高二、高三、体音美信、教辅管五组,分别由xx、xx、xx、xx负责。优秀指标人数一次性按比例14%分解到各组,其中,体音美信教师集中在组内参与互评,优秀指标单列。因四舍五入余下名额由班子会决定分配。
四、评分办法
1.各类人员得分构成:
⑴高一、高二、高三年级教师考核总分,由组内评议分(10分)、教学质量考评分(40)、考勤分(20分)、学生评教分(10分)、教科研分(10分)、安全责任分(10分)和奖励分七项合成。
⑵体音美信教师的总分由组内评议分(10分)、学生评教分(10分)、考勤分(20分)、教科研分(10分)、安全责任分(10分)和奖励分等六项合成。
⑶教辅管人员的总分由组内评议分(30分)、考勤分(20分)、教科研分(10分)、安全责任分(10分)等四项合成。
2.各项分数的评分办法:
(1)组内评议分:由组内人员按权重相互评分取平均分;
(2)教学质量评分以《竹山二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计分;
(3)考勤分:全勤20分;旷工一天扣10分;旷课一节扣5分;旷自习(会)一节(次)扣1分;上班无故迟到(包括会议)或早退一次扣0.1分。请事假一天,扣0.2分,病假扣0.1分。相关政策规定的假期除外,扣完为止。
(4)学生评教分:满意率100%为10分;99%计9.9分;余类推。
(5)奖励分:奖励分是指本年度,在同类高中高考学科综合考评中获得1、2、3名的学科组教师,在总分中分别奖励2、1.5、1分;或者是在同类高中学年统考中学科综合考评获得1、2、3名的学科组教师,在总分中分别奖励1.5、1、0.5分。
(6)安全责任分由政教处为每位人员赋分。满分为20分,工作中出现安全事故扣10分;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扣20分。无以上情况不扣分。
(7)教科研按附表评分。
3.分数统计计算:组内评分由牵头人组织专人统计计算;教学质量分、考勤分、学生评教分由教务处统计计算;教科研分由教科处统计计算;安全责任分由政教处统计计算;奖励分由教务处、政教处等有关处室按档案和证件据实统计计算,汇总结果公示由办公室负责。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
1、师德较差,在学校和社会上造成较坏影响者。
2、参与“xx功”等邪教组织活动者。
3、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能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者。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考核或被考核领导小组定为不合格、基本合格等次者,如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绝签署本人意见的。
5、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无故旷工达三天以上、挪用学校资金三个月以上者。
6、20xx、20xx年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等次者。
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1、新录用人员工作累计不满半年的,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其他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2、非新录用人员本年度在校工作累计不满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本年度校工作累计满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含试用期),由学校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入前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3、受政纪处分工作人员在处分期内的年度考核等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行。受党纪处分工作人员在处分期内的年度考核等次,参照中央纪委、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执行。同时受政纪和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按其中较重处分的情况确定其年度考核等次。
4、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照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给予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补写评语、不定等次。
5、挂职锻炼的工作人员,在挂职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期不足全年工作日一半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6、派出学习培训和执行任务的工作人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和执行任务的表现确定等次。有关情况由学习培训和执行相关任务的所在单位提供。
7、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8、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不确定等次的工作人员,其薪级工资不予晋升,绩效工资按本单位绩效考核相关规定执行,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较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9、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0、经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离岗创业人员应纳入年度考核人员范围。
11、长期在册不在岗或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依县教育局人事股准假手续为准)或实行教职工聘用单位待聘人员,只考核,不定等次。
七、优先原则
个人总得分相同情况下,教学人员教学质量得分高者、教辅管系列人员校务委员评分高者、体音美信教师组内互评得分高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
本方案与相关规定相冲突的以上一级文件为准,解释权归班子会。
为了进一步强化红寺堡区高中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整合,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教师合理有序流动,全面提高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特拟定本方案。
一、竞聘原则
1、配齐配强高中各学科教师队伍。
2、实行空岗竞聘上岗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
二、岗位设置
共设岗位12个,其中:语文5个,数学1个,英语2个,政治1个,地理1个,历史1个,信息技术1个。
三、竞聘条件
1、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 能够胜任高中教学岗位,有丰富的教学工作经验;
3、 近两年来履职考核合格及其以上,且普通话水平需达二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需达二级甲等以上;
4、具备国民教育一次性师范本科学历;
5、所报岗位专业对口,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竞聘范围
红寺堡区在职在编一次性师范本科教师(包括特岗教师);但竞聘教师在报名时必须有学校推荐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五、竞聘办法
1、由红寺堡中学组织实施,教育局全程监督。
2、采用面试、试讲、说课的办法进行(有必要时可进行笔试)。
3、学科人数不足时,在20XX年招聘特岗教师中择优选用一次师范本科教师。
六、竞聘程序
1、由红寺堡中学成立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竞聘工作。
2、公布空缺岗位。(7月1日)
3、由各学校通知本校符合竞聘条件的教师报名
4、报名时间(20XX年7月2日至4日)
5、面试、试讲、说课。(7月5日)
6、公布面试成绩。(7月7日)
8、公示综合成绩及拟上岗名单。(7月8日)
9、公示期满,学校与拟聘上岗教师签订《岗位聘约》合同,受聘人员上岗履职。
七、报名地点:红寺堡中学
八、其它说明:
各学校高度重视,切实将此项工作宣传到位,必须通知到每一位教师,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为了不影响初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对于符合条件的教师,必须经学校同意后出具推荐证明,方可报名。
目的:
激发我校中老年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资深教师的榜样辐射作用,进一步提升我校的'办学品位,造福社会,助力高淳跨越式发展。
评选条件:
一、师德方面:
1.热爱祖国教育事业,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热爱学生,团结同事;
2.不违规私订或强制学生订购教辅用书并有不当获利;不从事有偿家教;
3.长期遵守劳动纪律,注意个人修养与形象,学生及家长评价良好。
二、任职资历:
教龄满25年,高级教师,在本校工作十年(含)以上;
三、工作表现:
考试类学科:
1.累计担任班主任时间不少于六年;或累计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不少于八年。现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优先参评;
2.在本校承担毕业班教学不少于三届,或承担学业水平测试教学六届;
3.承担过帮扶青年教师任务并取得一定成绩;
4.积极参与校本课程开发;
5.学生评教满意度80%以上;
6.教研组内民意测评优秀率75%以上。
非考试类学科:
1.累计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不少于八年;现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优先参评;
2.多次在本校承担过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或指导学生各类比赛等获奖,至少有一人(次)获县(区)级一等奖及以上;
3.承担过帮扶青年教师任务并取得一定成绩;
4.积极参与校本课程开发,主持或参与校本课程的开设工作累计五年以上;
5.学生评教满意度在90%以上。
6.教研组内民意测评优秀率75%以上。
四、获得荣誉
至少获得过一次县(区)级(含)以上的表彰;
评选办法:
首届评选名额以20人为限。从第二届起,评选名额为10人。
1.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年级、教研组、三心二室);
2.直管部门领导考评;
3.教导处、教科处审核;
4.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考评、审核情况拟定候选人名单上报校长室议决;
5.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对候选人进行民意测评;
6.校长室确定当选名单并公示;
7.列入教书育人奖项目进行表彰。
管理与要求
1.当选教师应视实际承担应有的工作量,至少承担对一名青年教师的指导工作并通过考核;
2.在获评后三年内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师德问题,经校长室决定立即取消称号;
3.获评后连续三年通过相关考核,可在第四年复审中再次授予“优秀资深教师”称号并予表彰。
4.综合优秀资深教师与功勋班主任的考核情况,居前三名者授予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首席教师”称号并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