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合同3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订单合同3篇,以供借鉴。
第__________号
美国____________中国有限公司
广州__________经济技术开发区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浙江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卖方)与美国__________中国有限公司(买方)同意在非排他性基础上就下列产品达成如下条款:
产品及价格
__________系统总价格__________人民币,VAT(__________)已包括在内。
所有的技术细节必须与附录一致。见卖方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的技术方案。
发起会议
卖方必须和买方以及买方的主要承包商一起参加发起会议,该会议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广州__________的广州石化设计院举行。
详细的工程图
卖方在发起会议后一周向买方提供经买方认可的详细工程图(Hard copy and CAD format soft copy)。
卖方必须与买方的主要承包商亲密合作,以便解决技术问题、提供技术数据和附件清单中的'Soft copy件的CAD图纸。
付款术语
在提单和相互同意接受后付90%,电汇方式付款;
保质期后付10%,电汇方式付款;
买方支付合中国境内作为设备买方应支付的所有税费,卖方支付作为设备卖方应支付的所有税费。
交付和装船文件
从卖方工厂的装船将不早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不迟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CIFNansha港。
为了加快速度,卖方不得不以双周进度报告的方式通知买方。
卖方在安排出运前必须取得买方确认。
操作员手册
英文形式的为每部机器配置的一份hardcopy手册和一份CD光碟soft copy 手册与设备交付时同时提供。
迟延交付的损害赔偿迟延交付,每周赔偿合同金额的0.5%,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
包装
设备由卖方小心、适当、稳妥地包装,能经受远洋运输和(或)内陆运输。根据不同商品的特点和需要,包装应该防震、防潮、防水、防锈。卖方对因设备包装引起的短少和损害以及设备到达买方港口之前的短少和损害负责。设备到达买方港口以后由买方负责。
保质期
设备接收后12个月或设备装船后18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提供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购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农副产品(竹笋干)定期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为乙方种植、采摘、烤制竹笋干,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收购甲方种植、采摘、烤制的'竹笋干。在约定期限内甲方不得将其种植、采摘、烤制的竹笋干销售给第三方,乙方不得拒绝甲方提供的符合约定种植、采摘、烤制的竹笋干。
第二条 甲方种植、采摘、烤制竹笋干应符合GBl8406—20xx《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中一、二级要求,不得含有霉变、虫害、腐烂和死笋,并且一级占60%以上(包括60%)。
第三条 甲方为乙方种植、采摘、烤制竹笋干的时间和乙方向甲方收购的时间均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约定保护价____元/公斤,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五条 在约定期限内乙方上门收购甲方种植、采摘、烤制的竹笋干,上门收购费用由乙方承当。
第六条 结算方式为现提现结。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3%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当场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要求。
3、乙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产品的,应当负责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第八条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永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提供方(签章): 收购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根据经济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二条 订货
(一)实际订购以订购单形式确定,每款最低订购数量为╳╳。
(二)订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交货日期以订购单为准。
(三)乙方收到订单,需在 个工作日内对货期进行确认,然后签字回传。 第三条 交货
(一)交货日期: 从下单之日起 天内交货(乙方送货的,到货日期以甲方实际签收之日为准;甲方自提的,以通知提货之日为准)。并以采购订单上的交货日期为准。 (二)交货方式:
1、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厂仓库(运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发货到,甲方自提。
3、乙方发货到,甲方自提。
(三)交货地点:
(四)签收: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时应按送货单进行清点,甲方经办人签收确认。
第四条 包装规格
(一)标准纸箱装包装,纸箱不能破烂。纸箱不回收。
(二)纸箱须标识产品代码、名称,数量。
(三)产品包装物: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包装。纸箱不回收。
第五条 质量与检验标准
(一) 乙方须保证其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或甲方出具的《企业检测标准》之___________________。验收以甲方确认样板为准。凡属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均为不合格品,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
(二)异议:甲方在产品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对产品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立即封存有关的产品,并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收到甲方提出的异议后,应在 天内会同甲方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对有质量瑕疵的产品提出返工、更换、退货等处理意见。
(三)溢、欠装:订货数量在 套(件)以下,交货数量与订货数量误差在 %以内的,按实际交货数量进行结算,按实际交货数量进行结算;超过此标准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按实际交货数量收货及结算。
(四)不合格品处理条款:抽检不合格率高于、等于 %的由乙方三天内收回并处理至符合标准。
第六条 付款条款(注:实际合同只能是以下其中一款):乙方需提供与签订合同一致的单位账号。
A、货到验收合格后60天付款。
B、货到验收合格后30天付款。
C、货到验收合格后5天内付款。
D、其它付款形式(面谈)
第七条 保证
(一)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产品准确的相关资料,并保证乙方不因生产产品而导致对第三方权益的侵害。如有违此保证,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保证其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要求。并保证甲方不因使用所提供的产品而导致对第三方权益的侵害。如有违此保证,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通知
本合同签订后,除另有约定外,双方对合同内任何约定的变更、中止的请求或声明、任何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事件等均应在合理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对方,并承担被通知方由此已发生的'损失,必要时双方须对变更内容进行书面认可。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所指的“损失”,得包括相关的生产成本、预期利润、支出(包括因产品原因造成的赔偿、为减少前述损失而发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以上损失为累加计算的。
(一)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部分产品金额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及拒付货款,甲方因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货款金额 %违约金。乙方有权不按订单日期交货。乙方因此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在乙方开始生产后对产品的质量和数量等要求变更的,当按本合同第八条的要求通知乙方。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如合同一方因人力不可预测、不可抗拒之原因,导致本合同未能得到正确履行的,不属违约,但应在上述原因发生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上述原因的影响持续超过 天者,另一方有权中止合同的履行,发生之损失各自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对于任何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得循平等协商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寻求解决方法,对无法达成一致解决意见者,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人民法院诉讼)。仲裁(诉讼)期间,除因仲裁(诉讼)导致无法履行的条款外,其它条款的履行不受影响。
第十二条 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盖合同章(或公司公章)后生效,双方在合同履行中达成与本合同相关的补充和修改协议如、质量标准协议、采购订单、补充协议、备忘录、会议纪要等,应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解释
本合同除双方约定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进行解释。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五条 合同一经签字盖章,即告生效。订购单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若国际方面涉及到产品相关原材料价格有较大浮动时,乙方必须提前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单价变动经双方确认后方可生效执行。
第十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签名:
签名: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