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合同10篇 公路工程施工协议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公路工程施工合同10篇 公路工程施工协议,以供参考。
本协议书由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年___月__日生效,至___年___月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份.双方各执___份。
业主:_____(盖章)______监理单位: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本协议书由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年___月__日生效,至___年___月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份。双方各执___份。
业主:_____(盖章)______监理单位: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一、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合同索赔实现难由于公路工程建设规模大,受地质环境、社会环境影响大,其变更索赔也比较多。按理说,施工单位通过工程索赔来弥补工程损失,是理所当然的。很多时候受行政干预等因素影响,索赔工作难以进行,或者不能及时进行,往往要拖到工程竣工后。
二、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2.1把好合同签订关
在中标后30天内须签订施工合同,并在规定期限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合同必须为书面形式。合同一点签订,便受到法律的保护,它将是双方行为活动的准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展开工作。作为施工单位,应该重视合同的签订、合同条款等,避免因合同签订失误而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该注意以下方面:
①合同签订必须确保盈利的基本目标,也就是合同签订的价款必须与中标文件一致。若业主单位有意压价或者提出返利等不合理要求时应该予以拒绝。当然,施工单位也应该从开拓市场、维持生存等多角度考虑,单个项目合同签订应该符合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的要求。
②公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最好是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标准合同文本内容完整、合同条款十分齐全;对双方的责、权、利十分明确的规定,且比较均衡;风险较小,容易分析;施工方可以获得一个合理的工作环境。因此,公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应该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
③重视合同法律性质。分析国内外承包工程的许多案例可以看出,许多施工合同失误是由于承包商不了解或忽视合同的'法律性质,没有合同意识造成的。合同一经签订,即成为合同双方的最高法律。
④注重风险分析及合同审查。合同签订前,施工企业应该全面认真分析合同潜在的风险,将自身的权益、责任彻底弄明白。合同签订前的风险分析十分重要,必须全面考虑,若盲目签订合同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2.2加强合同履约
合同时工程项目管理的依据,是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之间的联系纽带。施工承包合同一旦签订,就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施工企业应该按照合同文件要求履行义务,合同规定工期内,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指标,完成施工任务。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业主进行计量。由于合同双方的利益不同,因此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易产生分歧,给合同管理造成困难。因此施工单位应该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积极主动研究合同条款,熟悉合同内容,进一步认清自己的责任、权利、义务,利用合同来化解双方利益冲突。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企业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①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度、工期、质量要求、工作任务等组织施工,确保在合同工期内移交给业主一个满意的工程。
②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进行工程计量。公路工程计量支付通常是按月进行,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及时搜集整理计量资料,并向监理提出中期支付证书,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工程款索取工作,确保工程款及时到帐。
③当工程发生变更时,应该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提出工程变更申请,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④施工单位必须合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的质量、工期,由此才能全部结算包括质量保证金在内的全部工程款项,从而实现盈利最大化同时赢取良好社会效益,利于企业发展。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书由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以下简称“监
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
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
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
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年___月__日生效,至___年
___月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
份.双方各执___份。
业主:_____(盖章)______监理单位: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1.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下列词句或用语,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一般应具有如下含义。
1.1.1 项目业主建造工程和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对象,具体情况在专用条件中指明。
1.1.2 工程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一项或若干项永久工程(包括向业主提供的物资和设备),其概况在专用条件中说明。
1.1.3 服务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所承担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亦称监理服务。
1.1.4 业主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
1.1.5 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提供监理服务并具有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亦指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派驻到项目所在履行监理服务的机构。
1.1.6 一方:业主或监理单位。
双方:业主和监理单位。
第三方:一般是指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或个人。但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也可以是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它当事人。
1.1.7 监理合同一般应包括: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的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以及双方签认的其它文件或附件。
1.1.8 项目建议书被业主认可并接受的监理单位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或监理规划。
1.1.9 日:即历法日。
1.1.10 月:根据公历从某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日开始至下一个月份相应日期的前一日截止的时间段。
1.2 解释
1.2.1 监理合同中的标题只是为了查阅方便,不应作为监理合同本身的内容予以理解,也不应用于对监理合同进行解释。
1.2.1 为了文字简练,监理合同中有些词句成用语可能会有多种含义,阅读时应视上下文的实际需要而定义。
1.1.3 如果监理合同中所包括的文件之间出现矛盾,应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或双方最后确认的文件为准。
2.监理单位的义务
2.1 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合同规定的形式、范围与内容履行与项目有关的监理服务,其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
2.2 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务
2.2.1 正常的服务是指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的监理服务。
2.2.2 附加的服务是指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在监理合同附件a规定的正常服务之外增加的监理服务。
2.3 职责
2.3.1 监理单位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根据适合的专业技术规定和国际惯例公认的行业工作准则,谨慎而勤奋地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应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详细规定并加以说明。
2.3.2 如果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来自于业主和第三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文件,该合同文件必须成为本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两者之间如出现矛盾,则应编制补充说明文件一并列入监理合同。此时监理单位应:
2.3.2.1 根据监理合同文件和工程合同文件履行监理服务;
2.3.2.2 根据职责范围,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独立公正地行使上述合同文件赋予的权力;
2.3.2.3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的授权,可对相应的工程和合同事宜进行变更,但未经业主的书面批准,不得变更工程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工程标准和第三方的责任与义务。
2.4 监理人员
2.4.1 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员,必须能够适应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工作,其主要监理人员的资质应在项目建议书中详细描述并得到业主的认可。
2.4.2 为了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在项目建议书中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业主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
2.4.3 监理单位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主要监理人员时.应事先得到业主的同意。
2.4.4 业主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能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监理服务的派驻人员。
2.4.5 即使是业主要求或同意更换的监理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2.4.6 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监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
2.5 业主财产
所有由业主提供给监理单位使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均属于业主财产,监理单位在使用时应予以爱护。当监理服务完成或中止时,监理单位应将上述设施、设备尚未使用的物品的清单提交业主。如果在专用条件中规定由监理单位负责移交上述设施、设备和物品,此项工作可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入监理单位的服务费用报价中。
2.6 保密
在监理合同有效期间或监理合同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经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泄露业主与本项目、本工程、本监理合同有关的保密资料。
3.业主的义务
3.1 监理工作条件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供履行服务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其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明确。
3.2 资料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规定,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资料。
3.3 决定
业主应在监理合同附件b规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答复的重大问题做出书面决定。
3.4 代表
业主应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监理单位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更换该代表或变更其授权时,必须提前7日通知监理单位。
3.5 授权通知
业主必须将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单位及业主授予监理单位的权力,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6 设施和物品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规定,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与监理单位后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设施、设备、物品及其相应服务。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备全部或部分上述设施、设备和重要物品,必须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规定,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放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
3.7 辅助工作人员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要求,向监理单位免费派遣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辅助工作人员。上述人员应服从监理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并对自身的行为负责。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聘全部或部分上述人员,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入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
4.责任和保障
4.1 监理单位的赔偿责任
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台同的规定并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应向业主赔偿,赔偿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不承担责任。如果监理单位与业主或第三方对有关经济损失共负责任时,应按责任比例计算赔偿。监理单位的上述责任赔偿,均应按照本合同条件第4.4条的规定办理。
4.2 业主的赔偿责任
业主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造成监理单位经济损失的,应向监理单位赔偿,赔偿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4.3 赔偿责任的期限
业主或监理单位任何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的赔偿,都应在赔偿事件发生后的28日之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如果该事件具有持续性,则应在事件首次发生后7日之内提出索赔意向,并每隔7日提供一次该事件仍在持续发展的证明材料,直至该事件结束后28日之内提出正式的索赔文件。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单位均有权对上述索赔不予受理。
4.4 赔偿的限额
鉴于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了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依据本合同条件第4.1条和第4.2条支付赔偿的最高限额,双方在此一致同意放弃超过该限额的剩余赔偿要求。但本合同条件其它条款规定的补偿和由于任何一方故意违约而引起的索赔,不受该限额的限制。
4.5 保障
4.5.1 在监理单位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的提下,业主应保障监理单位免受因履行本监理合同而引起的外界索赔或干扰。
4.5.2 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由监理单位按照业主认可的形式向业生递交履约担保书或履约保证金。如果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监理合同时,业主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金。
4.6 保险
4.6.1 监理单位应在监理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单位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
4.6.2 业主可在专用条件中规定,要求监理单位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对监理单位的责任、第三方的责任以及业生为监理服务提供的财产等进行保险。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
5.监理会同的生效、终止‘变更‘脊柱与中止
5.1 监理合同的生效
监理合同生效的时间,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5.2 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和有关期限履行和完成监理服务。如果非监理单位的原因,致使监理服务时间需要延长,双方应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5.3 监理合同的终止
监理合同终止和失效的时间,按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方式确定。监理合同失效后,双方均不再受本监理合同的约束。
5.4 监理合同的变更
5.4.1 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监理合同进行变更。
5.4.2 业主可书面要求,改变本合同条第给2.1条和监理合同附件a拟定的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但必须在双方一致的基础上,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进行变更。上述变更导致增加或减少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其有关的监理费用和服务时间亦应做相应的调整。
5.4.3 因业主或第三方的'责任阻碍或延误了监地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及时将该情况与其可能产生的影响书面通知业主,如有必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进行相应的变更。上述情况导致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监理单位完成相应服务的时间亦应予以延长。
5.4.4 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物价变动等因素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变化,其调整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5.4.5 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变动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增加或服务时间的延长,业主应据实向监理事垃给予补偿。
5.5 监理合同的暂停与中止
5.5.1 出现根据本监理合同的规定不应由监理单位负责的情况,且该情况已使监理单位不能继续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时,监理单位应立即书面通知业主。并且:
5.5.1.1 不得不暂停或减缓某些监理服务时,则上述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
5.5.1.2 全部监理服务已无法继续履行时,监理单位在书面通知业主28日之后,有权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1.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监理合同不能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时,双方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或延误各负其责。
5.6.2 业主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监理服务或中止本监理会同时,必须在56日之前发出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安排停止全部或该部分监理服务并将相关费用开支减至最小。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3 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业主可书面要求监理单位予以解释。若监理单位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业主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并视情况没收监理单位的全部或部分履国约担保金。
5.5.4 业主拖延支付监理服务费用,并已超过专用条件规定期限的28日,或根据本合同条件和5.5.1.1条或第5.5.2条的规定,暂停监理服务已超过6个月,监理单位可书面更求业主予以解释。若业主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监理单位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或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5 监理合同的中止,不得损害或影响双方根据本监理合同应有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
5.6 转让和分包
5.6.1 没有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责任和权力予以转让。
5.6.2 没有业主的同意,监理单位不得将监理服务的任何部分予以分包。监理单位因监理服务的需要,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不属于分包。
6.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6.1 监理服务费用
监理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和内容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规定。
6.1.1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c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支付正常服务的费用。
6.1.2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基于此费率和价格,向监理单位支付附加服务的费用。如果该费率和价格明显不适用,双方可根据本合同条件第5.4.1条和第5.4.2条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并商定新的费率和价格。
6.2 支付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规定。
6.2.1 业主在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向监理单位支付到期应付的款项,则应按照专用条件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给监理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时间自未付款项的应付之日起算。该补偿不影响本合同条件第5.5.5条规定的监理单位的权力。
6.2.2 业主对监理单位要求支付的款项中的任何部分有异议,应在7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说明理由,但不得借此延误对监理单位其它应得款项的支付。本合同条件第6.2.1条的规定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单位的一切曾经有过争议的款项。
6.3 货币
业主支付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的费用,其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等事宜,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7.其它
7.1 合同双方的关系
合同双方互为权利和义务主体,双方应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本监理合同。业主和监理单垃均应按照监理合同公正地行使权力和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
7.2 语言和法律
本监理合同使用的语言或主导语言及合同所遵循的法律,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7.3 奖励
业主欲就工程质量优良、工期提前、投资节约或监理单位提出的具有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对监理单位予以奖励,则应在专用条件中写明奖励的办法。
7.4 利益矛盾
未经业主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获取本监理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利益,不得参与与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业主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7.5 版权
7.5.1 对监理单位拥有版权并已用于本监理服务中的所有文件,业主有权在合同项目中使用或复制,但未经监理单位的同意,业主不得将上述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它项目工程或服务之中。
7.5.2 如果在专用条件中没有另外规定,则监理单位有权出版与本项目或本工程监理服务有关的资料。但未经业主同意,上述出版物中不得涉及业主的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济情报
7.6 通知
本监理合同涉及的通知均为方面形式,并在送达协议中注明的地址时生效。无论发送方采用何种方式递送通知,收受方都应用书面回执确认。
8.争端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监理合同过程中发生争端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问题,或通过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经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根据专用条件的规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职务:总经理
根据关于路网管理中心、营运公司与通力公司的授权职责,鉴于高速公路养护工作必须具备维护的及时性以确保道路畅通,而乙方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及能力,且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属于自有资金、自有项目,养护工程以年度预算的形式下达项目及相应资金,现甲方因工作需要,将抢险二期工程承包给乙方实施,甲方作为统筹管理主体,由甲方履行该工程的监管职责。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三方责任,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及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相关养护工程作业安全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丙三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4承包范围: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1.5承包方式:单价方式
1.6预计工期总天数:142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预定于20______年07月25日开工;
交工日期:本合同工程暂定于20______年年12月15日交工。
第2条工程质量要求
2.1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及本合同约定和甲、丙方的合理要求进行施工,各项指标应达到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2.2乙方只对所承担的工作内容负责,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丙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3三方对工程质量若有争议,由三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3条三方的责任和义务
3.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3.1.1履行甲方职责,牵头成立业主项目管理部,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资金动态的监管以及协调各方关系。
3.1.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等有关设计文件,并组织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
3.1.3按有关规定组织交(竣)工验收工作。
3.1.4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督促丙方参照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办理结算。
3.1.5在工程实施期间,负责项目管理部费用的落实以及管理。
3.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3.2.1乙方指派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配合甲、丙方处理好各种关系,并对本项目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等工作。
3.2.2严格按照行业标准《DZ0240-20______年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及《綦万高速公路RK24+800滑坡抢险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等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丙方和监理工程师对程序及质量的监督,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和交付使用。
3.2.3乙方对承包项目范围内工作实行自行运行、全权管理、责任自负。接受甲、丙方或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及质量检查评定。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返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3.2.4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遵守高速集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施中维护甲、丙方的信誉。
3.2.5负责施工作业区域安全生产和按相关单位审批的施工作业区影响的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并协助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3.2.6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器材堆放整齐,及时清理建筑垃圾,保持现场清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3.2.7负责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自检资料,项目完工后完善所有交(竣)工资料。
3.2.8缺陷责任期内,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缺陷,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乙方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甲方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
3.2.9按有关规定参加交(竣)工验收及交接工作。
3.2.10向甲、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交(竣)工并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承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
3.3丙方的责任和义务
3.3.1丙方委派工作人员作为项目代表,由项目代表负责协调各方关系,协助办理相关的工程签证等手续;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
3.3.2履行丙方职责,协助甲方成立业主项目管理部,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监督与管理。
3.3.3负责与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完善有关文件资料。
3.3.4按有关规定参加交(竣)工验收及交接工作。
3.3.5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会同甲方审核完成工程量,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办理结算。
3.3.6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3.3.7负责项目的档案管理,档案资料接受审计。
第4条隐蔽工程验收
4.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的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进行隐蔽验收24小时前通知监理工程师,通知内容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4.2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36小时。
第5条暂停施工
5.1监理工程师认为在确有必要时,可书面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3日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5.2乙方按监理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5.3乙方在接到监理工程师要求复工的书面通知后,应及时复工。
5.4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停工,相应顺延工期;
5.5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6条工期延误
6.1对以下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6.1.1工程量增加和设计变更;
6.1.2不可抗力;
6.1.3国家法定节假日;
6.1.4非乙方原因;
6.1.5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第7条质量缺陷责任
7.1质量缺陷责任内容:由乙方施工的全部范围。
7.2质量缺陷责任期限:自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2年。
7.3质量缺陷保证金费用:工程质量缺陷责任保证金按照工程完工结算价的5%计留。在乙方履行了质量缺陷责任的前提下,当质量缺陷责任期到1年,由丙方向乙方无息支付工程完工结算价的2.5%,质量缺陷责任期满,由丙方向乙方无息支付工程完工结算价的2.5%。
7.4质量保修期:自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5年。
第8条交(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的完善
8.1验收时间
8.1.1在工程完工后,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初验材料及交(竣)工验收申请,提请甲方尽快组织外业验收并移交场地。
8.1.2甲方接到验收申请后,甲方应及时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组织外业验收并接收场地;若在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未到场验收,视为甲、丙方已认可验收并接收场地,交付使用。
8.2验收标准
8.2.1按照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及项目设计图纸进行验收,各项指标应达到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并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8.3交(竣)工资料
8.3.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善所有交(竣)工资料。
8.3.2资料保证金:按合同(暂定)总额的1%暂扣,在乙方完善所有交(竣)工资料,经业主项目部通过资料验收确认并履行签字流程后,丙方再予支付。
第9条合同费用
9.1本合同为暂定单价合同。暂定单价详见后附工程量清单,合同(暂定)总金额:贰仟零叁万贰仟捌佰壹拾肆元整(¥:20______年281400元整);最终工程结算金额=按工程完工后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甲方最终审定的单价。
9.2合同费用组成:
9.2.1合同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税金、利润等各项费用。
9.2.2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是指施工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等(详见《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______年〕16号),单列在工程量清单中;其费用在最终结算时按工程实际总造价的1.5%计取,并由乙方包干使用。
9.2.3工程量清单中交通组织费是乙方在施工期间为保证交通安全、道路畅通而设置的临时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牌等费用;在工程量清单中单列,由乙方包干使用。
第10条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10.1预付款的支付:
10.1.1动员预付款: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并经业主项目部履行签字流程后,丙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金额的10%,作为乙方前期进行组织施工管理的动员准备费用;当期中支付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30%后开始扣回。月扣回动员预付款按每月完成合同价格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直到所有预付款项全部还清,但必须是在80%的合同价格被核付之前全部还清。
10.1.2材料备料款:
a、材料预付款支付条件
乙方有权得到永久性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条件是:
(1)乙方已出具材料费用凭证和支付单据;
(2)材料经监理工程师按规范要求检验合格同意进场,并已到达工地,乙方已妥善存储;
(3)材料的品种、数量应在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的主要材料清单范围内。
b、支付材料预付款所付资料:
(1)材料进场报验汇总及清单;
(2)发票或凭证;
(3)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自检试验报告或质量保证书(进场材料报审单);
c、获得材料预付款的材料及支付比例
根据甲、乙、丙三方约定,乙方有权得到材料预付款必须是按施工计划购进的限制在材料清单所列钢材(含钢筋、型钢、预应力钢丝、钢绞线、钢板)、商品砼等主要材料的70%。
d、材料预付款的扣回
当材料已用于本工程施工之中时,材料预付款应从工程进度支付月报中逐次扣回。材料预付款从支付的下一期支付开始,分两次等额扣回,即从材料预付款支付后的第二期和第三期和支付中等额扣回。
10.2进度款的支付:按月进度支付,即乙方每月按照完成的工程量报送业主项目部及监理审核,经业主项目部和监理审核确认当月已完成的工程量并履行签字流程后,支付前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丙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月估算价值的85%;材料预付款从支付的下一期支付开始分月等额扣回。
10.3工程结算款的支付:工程完工经甲方现场外业交(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于15个工作日内向业主项目部递交经项目代表、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工程计量结算资料,经业主项目部确认并履行签字流程后,丙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5%;
10.4质保金的支付:余5%作为质保金,在乙方履行了质量缺陷责任的前提下,当质量缺陷期到1年后,由丙方向乙方无息支付工程完工结算价的2.5%,质量缺陷期满,由丙方向乙方无息支付工程完工结算价的2.5%。
第11条工程变更
本暂定单价合同签订后,工程量在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量以内时,最终单价以审定单价为准;工程量若有变更或新增,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1.1合同清单中已有的项目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变更项目按最终审定的价格变更相应价款;
11.2合同清单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变更项目可以参照类似最终审定的价格变更相应价款;
11.3合同清单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重庆市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及《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取费,如无双方认可的价格,则以最终审定的价格执行。
第12条违约、索赔和争议
12.1违约
12.1.1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总价的5%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2.1.3.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且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外业验收,导致工程无法完成交(竣)工验收工作;
12.1.3.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且无正当理由不督促丙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价款;
12.1.3.3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2.1.2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总价的5%赔偿因其违约给甲、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1.2.1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经整改仍不达标的;
12.1.2.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12.1.2.3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2.3.3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总价的5%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2.3.1.1丙方不按合同约定且无正当理由不组织外业验收并接收场地;
12.3.1.2丙方不按合同约定且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结算价款;
12.3.1.3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2.2索赔
12.2.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2.2.2甲、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甲、丙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乙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乙方的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甲、丙方索赔:
12.2.2.1索赔事件发生后10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12.2.2.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0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12.2.2.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10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12.2.2.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10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乙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2.2.2.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乙方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12.2.2.3)、(12.2.2.4)规定相同。
12.2.3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甲、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丙方可按第(________)条确定的时限向乙方提出索赔。
12.3争议
12.3.1甲、乙、丙三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三方同意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3.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三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2.3.2.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三方协议停止施工;
12.3.2.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三方接受;
12.3.2.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12.3.2.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13条其他约定或补充条款
13.1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三方可协商补充,需要有文字根据的,要有三方签字的备忘录。
13.2三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14条合同订立地点、份数及时效
14.1合同订立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
14.2本合同一式拾贰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丙方执肆份;各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丙三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部门负责人:______________部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部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承包甲方 大灵线岳门湾段路面大修 工程,总承包金甲、乙双方共同签署本合同,并履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同内容、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
1、乙方同意承包门湾段的工程施工任务,其主要工程项目见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
2、工程质量:工程交工验收应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合同期限
(1)、乙方必须于20xx 年 9月 5日前开工, 20xx 年 10 月 1 日前全部完工。合同工期为日历工期,包括各种因素和自然条件影响日在内。如因甲方原因,经书面签证,工期可顺延,但不再同意追补投资。
(2)、乙方同意项目的维护期为十二个月。自交工初验合格,监理工程师签字之日期起计算,工程在一年内发生损害,经分析损害原因,如由施工质量而造成的,乙方应对此承担责任(包括经济责任)。
二、合同造价
___元整,(其中人工费_________ 元,材料费__________元,机械费 __________元),此次按单价合同管理执行。
三、工程施工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和指定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管理制度、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
2、乙方应使用符合规范要求的原材料,在施工中如发现乙方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甲方有权制止其使用,并要求清运出场,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3、施工所需的一切机械设备均由乙方自备,其性能应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 ,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其停止使用和更换设备。额 壹佰万元 ,为了保证该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期, 本合同的合同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壹佰万元
4、在甲方交给乙方的图纸和设计文件中,若有错误和矛盾之处,乙方应及时按变更设计程序书面报告,甲方确认后给予书面签证。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作到文明施工,规范管理。施工机械、工程原材料摆放有序,竣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
6、乙方在施工中,每道工序完成后都应得到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认可后,再进行下道工序。否则,对于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权令其返工,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结算与付款
工程交工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时,工程付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最后一次性付清。
五、附则
1、在施工中乙方应做好施工安全保障工作以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施工现场要设置相应符合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标志,确保施工安全。如因标志设置不全或不符合国标而发生的安全等纠纷,由乙方负全责。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签章(字)生效。
3、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后,经验收无缺陷或缺陷已修复,且甲方支付完全部工程款,合同终止。
4、工程量清单附后。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就公路维修工程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施工里程:。
二、主要工程数量:
1、浆砌挡土墙
2、路基填心
3、清运塌方
挡土墙尺寸;根据现场实际确定并结合挡土墙通用图。
三、工程费:
1、浆砌挡土墙单价___元
2、路基填心单价___元
3、清运塌方单价___元
工程总金额按实际发生计量。
四、工程质量要求:按公路工程技术规范进行施工验收。要求本工程项目:
1、保证工程施工各工序合格。
2、保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为100%,在施工中,甲方施工人员发现乙方偷工减料、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及时返工或补救,直到符合要求。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工程费用支付:甲方按乙方的施工进度支付工程费,工程完工后支付整个费用,乙方凭税票结帐。
六、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施工期限: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单位: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更好地按照公路规范施工,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明确三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义务,遵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安西镇马牯山—热水村东坑小学(K0+000+K10+400)
二、工程地点:信丰县安西镇
三、工程承包范围:水泥路面硬化
四、合同依据
1、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路施工规范路面规定执行。
2、根据项目建设主管单位和签证单位提出的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五、承包方式和义务
1、本工程按图纸设计施工,采取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水泥路面万元/公里,砼路面标号C30,总工程量约公里,以实际实做实收工程量核算总造价,砼路面建设包括:①18公分厚水泥砼路面层,宽度4。5米;②10公分厚水泥稳定层,宽5。0米;③路肩培土,两边宽各75公分;(甲方应协助乙方在路边就近提供土源)
2、甲方向乙技术交底并提供设计图纸,乙方应派出公路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管理,并按照规范施工,使工程达到部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以上要求。
3、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派出人员协调好征地、料场等影响施工、交通、民事纠纷事宜。协助乙方办理用水用电手续,费用乙方自付。提供施工所需取料场及储料场、搅拌站场地,保证乙方免费取料。
六、施工期
1、工程有效施工期120天,开工日期20_____年8月8日,竣工日期20_____年11月30日。
2、乙方不得以无正当理由的任何方式延长工期或停止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剩余工程。在施工中因土地征用、民事纠纷、停水、停电、路桥等:不可预见因素,延误工期,延误一天则顺延一天并给予乙方停工补偿,但必须有甲方或鉴证方的签证。
七、工程技术、质量技术
本工程为路面工程,其技术力量除设计图纸有明确要求外,均按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验收。经鉴证单位和甲方代表人员验收认可同意后,才能用于工程中,没有甲方或监理人员的同意,工程的任何部位均不得覆盖或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不予以签证。因自然灾害所影响的路面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严禁将不合格的材料运行工地,如经发现,甲方有权视情节约予处罚,乙方将不合格的材料运出工地,其费用由乙方自负。
八、安全、环境保护、交通维护
1、乙方应做到安全生产,施工中发生的工伤及事故,甲方不负责,概由乙方负责。
2、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避免用地范围外的任何损失和环境危害。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供电、邮电、通讯等各方面的公共设施的保护。
4、甲方应维护好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畅通,如确需封闭交通,应经双方和县交通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5、热水桥、桥梁已经出现裂缝,如因此桥梁而影响安全及停工,则由甲方负担。
九、施工管理及技术管理
1、鉴证单位依照_______________部颁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为依据的各项要求和质量标准检查,合格后进行计量和验收。
2、鉴证单位依照_______________公路工程技术规范为依据的各项要求和标准派监理人员进行管理和技术监理。
3、监理人员有权随时对施工地段的.任何部位进行抽检,在抽检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
4、乙方应提供本工程的所有试验和施工检验资料以及竣工资料。砼路面所需沙石均已定原产地供应,但需经_______________门察看检验认可后均可使用,如不能使用需往外地采购沙石,价格按实际增加.
5、对上述各项检查措施与管理办法,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予以拒绝,否则甲方有权将其全部工程收回,并处罚乙方工程造价2%违约金。
十、临时工程和设施、机械设施
在施工中,乙方所需任何临时工程设施(如工棚、材料、仓库等)在预算时包括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税金,乙方不得以任何何理由要求增加。
十一、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
1、工程按进度计量,乙方应按施工要求做好项目所需试验资料和完成工程数量申请上报,甲方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项目,按甲方乡村公路要求评定标准初验合格后才能签证计量支付金额。
2、工程资金来源:(镇村共筹资金含上级_______________门补助)
3、工程量按实际完成施工量计算,实做实收。
4、支付办法:乙方开工前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柒万元正,工程开工后每浇一公里,甲方付乙方工程款柒万元,依次类推,工程安成一半甲方应付给乙方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如甲方未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停工。
5、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及时申请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一个月内应付给乙方总工程款90%,半年内付乙方全部工程款。
6、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门补助金中预留贰万元质量保证金。到20_____年12月30日止全部退回保证金。但因自然灾害出现的问题乙方不负责。乙方到当地税务部门按工程款结算金额纳税后结算,按国家税率征收。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担保单位认可后达到一致,自愿签订,双方应遵循。
以上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项目负责人、鉴证单位各执一份,存档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协议书由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____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业主:(盖章)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下列词句或用语,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一般应具有如下含义。
1.1.1 项目 业主建造工程和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对象,具体情况在专用条件中指明。
1.1.2 工程 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一项或若干项永久工程(包括向业主提供的物资和设备),其概况在专用条件中说明。
1.1.3 服务 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所承担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亦称监理服务。
1.1.4 业主 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
1.1.5 监理 单位受业主委托提供监理服务并具有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亦指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派驻到项目所在履行监理服务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