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机二手转让合同(合集5篇)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一、甲、乙双方将一台沃尔沃210B型挖机让给乙方,价格为壹佰贰拾捌万元整(¥:元)。
二、此协议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属甲、乙双方自愿交易自由买卖。
三、此机售机之日起以前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以后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付款方式为首付陆拾捌万元整(¥:元)尾款(¥:元)在3个月内付清。
五、甲方所售挖机如属偷盗、抢、租赁抵押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且甲方必须全额退还乙方购机款,并支付乙方违约金贰拾万元。
六、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产生法律效益。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购货人:
供货人:
第一条产品名称:挖掘机规格:型号:品牌:价款:
第二条验收方法:
第三条货款付款办法:
第四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第五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的补偿金。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按下列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
订立挖掘机买卖合同人: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其所有的量)转让给乙方,该车车号为 ,发动机号为 。甲乙双方就相关事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该车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现金交易,一次性付清。
2、挖机的分期付款从协议生效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3、该车转让之时,乙方应对该车进行全面检查,试车,验收。验收接车之后,该车归乙方所有,该车的安全、车况等所有相关事项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以及见证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签字盖章生效。并且为本转让协议做客观见证,别无其他任何责任。
5、双方若发生任何纠纷问题,首先协商解决,不能协商的情况下,可向本协议签署所在地的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甲方于 20xx 年 4 月 28 日将两台小松二手挖掘机、一台二手破碎器以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整 )售给乙方,具体协议如下:
一、该合同标的物属甲、乙双方秉承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愿交易,自由买卖。
二、该两台二手挖机型号为:
1、小松PC360-7ME一台
2、小松PC300-7/TR300一台(含配套破碎器一台)
三、该合同内标的物在合同签订、买卖手续办理结束之日以前的任何债权债务、经济纠纷、民事纠纷、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事宜,所有责任由甲方负责。
三、该合同内标的物在合同签订、买卖手续办理结束之日以后的任何债权债务、经济纠纷、民事纠纷、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事宜,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机械手续双方当面看清,(手续只有购机发票复印件4张;PC360-7ME合同复印件一份、液压破碎锤质量保证书复印件1张、服务报告复印件1张,无其它任何资料)。
五、购机款项以双方约定的两种付款方式进行:
1、现金人民币: ,由乙方(陈金成)名下人员 的个人账户转入到甲方 财务人员 个人账户,甲方并已确认收到该款项。
2、因甲方欠乙方股权转让款未付清,剩余未付挖机购买款 ,甲方在乙方股权转让款内扣除,该款项不计利息。
六、甲乙双方如有一方反悔,则必须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 元。
七、挖掘机、破碎器外况及发动机状况程度乙方自行了解清楚,签字购买后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此协议属双方自愿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有任何分歧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双方均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买方:北京天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卖方:李广益(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将二手挖掘机一台出售给甲方,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二手挖掘机整机总价人民币五十二万元(含破碎锤、随机工具、有关单证和资料),型号:挖掘机现代305-9T,破碎锤 40。
(二)交货地点:北庄镇抗峪村委院内。
(三)运输方式:乙方负责联系车辆,甲方承担运费人民币一千元。
(四)付款方式:整机运送到抗峪村委会院内后付款三十万元,待试用一周,确认该机无故障(主要包括发动机、液压泵、破碎锤,不包括易损件),支付余款二十二万元。如果出现发动机、液压泵、破碎锤,主机故障,乙方无条件把已付款24小时内退回甲方。乙方收款账户:中国农业银行
卡号:xxxxxxxxxxxxxx
开户行:北京农业银行密云分行
(五)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依法向密云县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北庄镇抗峪村地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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