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优秀14篇】
合同编号:
出租人:签订地点:
承租人: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在、间数、建筑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租金(大写):。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第九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定金(大写)元。承租人在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
应负损害赔偿责任。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章):承租人(章):
鉴(公)证意见: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账号:
经办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季度结算。每季季初1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坐落于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一、租房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月租金为元整,缴租为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整),
以后应提前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正式入住时,应及时的更换房门锁,若发生因门锁问题的意外与甲方无关。因用火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的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类的灾害所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职责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乙方交保证金元整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6、备注;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水;吨气;立方电;度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经甲、已双方实地看房后,自愿协商达成租房合同如下:
一、乙方租借甲方的房屋(1室1厅1厨1卫),期限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满后无条件搬出同时结清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完好地交还甲方提供使用的物品,同时甲方退还居住使用押金给乙方。
二、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是,须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租费:每三月付壹次,先付后住,乙方在承租内必须提前一个月支付第二次房租。租住使用押金叁仟元(包括家具物品保证金)。同时,甲方出具收据凭证给乙方。
三、乙方在租期内,应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沭阳有关治安管理条例。服从社区管理,争做文明市民。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如住手续。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租住使用的房屋,必须保障其安全,可用,可住的原则。乙方在租期内必须承担水,电,煤,宽带,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不得拖欠。
五、乙方在租期内,不得破坏房屋结构,不得转租,转让他人居住使用等,甲方发现有权收回租房,不退任何费用。
六、租赁期间,甲方在出租期未满而停租,应赔偿乙方一个月的房租金,乙方在承租期未满而退租,应赔偿甲方一个月的房租金。甲、乙双方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解除合同的不作违约。不可抗拒因素不做违约。
七、乙方逾期支付应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十五日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任何费用。
八、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搬出全部设备、物品,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搬迁后三日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主动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九、甲方提供给乙方物品如下:
《常用物品清单列表》
以上清单物品经双方清点交接无误。如乙方造成甲方的财务被盗。去向不明,火灾及损坏等,需照价赔偿。
十、租赁期间,房间内一切设备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如无法维修复原,由乙方照价赔偿
十一、在租期内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擅自中途终止本合同,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造成对方损失,必须赔偿对方有关的直接损失,直至请求法律保护。
十二、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需注意防火防盗,如有相关事故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写明。
十四、备注:。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租方内物品及日常费用交接清单一式份《常见物品清单列表》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甲方姓名: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联系电话:
经双方协商同意,由乙方租赁甲方楼房一套,具体事项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月租金元。
三、租用期间的水、电、暖、气、收视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所租用的房屋不得自行改造。转让租用期间,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如有损坏、缺失等,由乙方修理或赔偿。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配置所用房屋的钥匙。如钥匙丢失,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换锁等费用。
四、乙方搬家前,应将房屋清理干净,否则,承担房屋清理方面的人工费。
五、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交付房租,不得拖延。合同期满,如继续居住,应提前天通知甲方,并交付预付款。再经双方协商后,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六、乙方搬家前,应提前天通知甲方及居民小区综合治理办公室,由甲方对所租房屋的`清理情况和是否有损坏、丢失等进行查看和应交清的水电等费用。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甲方将号门市房平方米租赁于乙方,租赁期年,年租金万元。
一、租金自甲乙双方签订租赁房屋合同时起,租赁房屋合同生效,具有法律生效责任,双方认真履行合同内各项事宜。自签订租房合同时起,乙方须将租赁房屋租金交付于甲方万元人民币。以后年租金每年按%递增。
二、自租赁甲方门市房起,具有门市房使用权,乙方需装修房屋,如改变内部房屋格局,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改变房屋格局,装修费由乙方自担。但租赁期满如不再租赁,须经甲方检查房屋,如发现房屋在乙方租赁期间主体结构遭到,须按市价进行补偿。
1、乙方租赁甲方门市期间,乙方须认真守法经商,要遵守消防、防火安全,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及所涉及的一切法律程序,经营期间出现一切问题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在租赁甲方房屋期间及合同期满后交付甲方时,乙方不准将甲方门市房租赁别人。
3、待乙方租房合同期满后,如不再继续租赁,将门市房交付给甲方时内部装修不得拆除。
4、在乙方租赁甲方门市房期间,房屋水费、电费、气费、环保费、卫生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因乙方拒交费用而与收费单位发生重大矛盾出现严重影响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把费用补交完并解决处理好纠纷,如乙方拒绝交费,甲方有权收回门市房,余下租金不退。
三、甲方在乙方租房合同签字时起,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条文下),甲方具有监督乙方使用房屋的权利,如发现乙方在经营期间出现严重违反租赁门市房合同中事宜,甲方有权收回门市房,余下租金甲方不退给乙方。
四、(略)
1、在甲方将门市房租赁乙方经营使用期间,如发生不是人为的天灾使房屋遭到损坏,甲方不追究乙方的`责任,余下房租退还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爱护使用及租赁屋中的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乙方承担租赁物及水、电、气、门窗、卫生间、阁楼等维修保养义务。
3、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转租给第三人使用,并由甲方与第三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甲方和乙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失效。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转租,甲方有权单方收回门市并解除合同。
4、合同期间,因乙方自身原因不想继续使用该门市,甲方不予退还剩余租金,并且乙方有义务将钥匙、水卡、电卡返还给甲方。
5、租赁房屋期满后,如乙方再租甲方门市房时,须经甲、乙双方协商重新签订租房合同。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位于路口东南角门面房两间租赁给乙方作为办公室使用,具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同期限为两年,自 20年1月6日起至20年1月6日止。
二、年租金为人民币五仟元整,共计租金一万元,在合同到期6个月之前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租金。
三、租赁期间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后,在不影响屋架整体结构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进行装修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本合同到期后,甲方若使用,甲方有权收回房屋,若甲方不用,乙方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和睦相处,未尽事宜双方及时沟通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互信、互利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号门面租赁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门面具有合法产权。
2、甲方租赁给乙方的门面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门面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门面内有:给排水设施、供配电设备、闭路电视线路、宽带网络线路、固定电话线路。其中水电为开通状态。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期它费用
租金:
1、合同有效期内租金共计为人民币。
2、每一个租赁期按年计算:
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租金为元
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租金为元
水电费:
3、合同有效期内,每月的水电费按实数向收取水电费的单位或个人如实缴纳。如因拖欠上述费用造成对乙方的停水、停电甲方概不负责。
4、甲、乙双方确认,按水费,电费,上述吨/度数起算水电费,甲、乙双方均无异议;水电费由甲方负责收取,并加收手续费用:水0。2元/吨,电0。1元/度。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出租方(甲方): 性别:年月日出生
承租方(乙方): 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乙、一、甲方将位于铜陵县顺安镇明湖村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20xx年3月13日至20xx年3月15日,计12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3000元,按年交。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
效。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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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支持企业发展,甲方愿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特立本合同,以便双方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屋坐落地址:
第二条出租房屋、面积、租金等:见附页
第三条租赁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
至 年月日为期 年个月
第四条费用及交纳
一、租房押金
1.租房押金交纳标准为50元×租赁房屋总面积。
2.乙方租赁房屋总面积为平方米,应交纳租房押金 元。
3.租房押金应自本合同签字的同时由乙方向甲方交纳,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及(企业孵化与综合服务协议书)(编号:)各项条款的基础上于合同期满之日起7日内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押金;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退租部分房屋,租房押金不予调整,直至乙方全部退房迁出时,由甲方一次性退还押金。
4.乙方提前退房,甲方有权按每提前一个月扣除租房押金总额的十二分之一归甲方所有,具体数额依此类推。
5.乙方在任何情况下欠交租金时,甲方有权直接抵扣租房押金充抵租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索。
6.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以租房押金抵扣。
二、租金
1.租金应自本合同签字的同时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纳,以后的交纳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前十天,标准见附页。
2.若乙方迟交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滞纳金,收取标准为:
逾期一个月内的,甲方有权收取日租金的10%乘以迟交天数作为滞纳金归甲方所有;逾期一个月以上,不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收取日租金的20%乘以迟交天数作为滞纳金归甲方所有。逾期超过二个月的,甲方可以采用协商或法律手段追回乙方所欠各项费用(含滞纳金),其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逾期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用房屋内的一切财产(物),自留置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应完全履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对留置的财产(物)依法进行处理,由留置所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收取违约金或留置乙方财产后,不影响乙方项下义务的履行或甲方其他权利的行使。
3.若乙方提前退房,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同时甲方将向乙方收取45天的房租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用以弥补因乙方提前退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自乙方按合同交纳租房押金和租金之日起,按合同向乙方提供室内设施完好的房屋,否则,按本合同第四条项下的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责任。
2.甲方负责房屋自身的维修(不包括房屋的附属设施),除乙方人为造成的房屋损坏和不可抗力外,保证房屋不漏雨、倾斜、倒塌等。
3.承担出租房屋的房产税。
4.合同期内,在乙方正常履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按租房押金的计算方式向乙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房押金和租金。
6.出现其他违约情况时,依法承担责任。
第六条乙方义务
1.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租房押金及租金。
2.使用房屋前,检查好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甲方责任外,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3.维护房屋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
4.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须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批准后的方案若需更改须重新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并承担由此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须恢复原状,不能(愿)恢复的,向甲方支付恢复所需的费用,该费用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同时承担由于恢复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
甲方有权批准或不批准乙方所提方案。
5.不得将所租房屋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6.承担承租地域内所发生的事故责任(包括安全生产、用电、防火防盗等),对事故造成的相邻各方及甲方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依法经营,若发生诉讼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乙方被财产保全导致甲方房屋被查封),乙方应当具实承担。
9.三资企业承租房屋,除应当接受本合同中乙方项下所有义务外,应当依法向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交纳土地使用费。
10.乙方不得占用大楼公用面积或在公共区域随意摆放物品,如乙方有特殊需要,需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11.乙方不得在承租场所内从事不符合(企业进驻国际创业中心申请审批表),或未经甲方允许的非高科技开发经营的项目。
第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乙方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请求赔偿;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甲方项下的义务时,乙方也享有相应的权力。
第八条合同期满前,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当在本合同期满30天前向甲方提出继续承租的要求,经甲方重新进行资格审查批准后延续原合同期限或签定新的租赁合同;如在合同期满前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本合同到期自行终止。
第九条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关系如需恢复,须重新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如须经有关部门登记备案,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与(企业孵化与综合服务协议书)(编号:)一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留二份,乙方保留一份,自双方签字加盖法人公章之日起生效,效力相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享有。
甲方: 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杨远琼,女,身份证号码xx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曲靖市麒麟区南宁南路49号区种子公司职工宿舍2单元1楼2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本房屋租赁期限为 年,由乙方接房前付清 年租金,月租
金为人民币 元/月,合计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整)。剩余下半年租金乙方若在次年 月底以前不能付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收视费及其它由乙方居住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口头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1000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
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按手印):
合同签订日期:二〇xx年五月十日
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概念
租赁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将租赁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为此支付租金并于使用完毕后归还租赁物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具有租赁合同的一般特征,应适用《合同法》有关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与一般租赁合同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合同标的物是属于不动产的房屋,由此也带来某些法律规则上的特殊性,如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同住人享有同住权以及在承租人死亡后可以承受合同,房屋租赁要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等。
(二)法律特征
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房屋租赁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这一点将其与买卖合同区分开来。后者是以移转物的所有权为目的。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仅移转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仅能依合同约定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而不得处分。在承租人破产时,租赁房屋不得列人破产财产,出租人有取回权。
2.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为双务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获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获得房屋使用权,故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房屋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房屋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还产生争议。而且,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关系,与物权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赁期限过长,也有害于租赁房屋的改良。因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与其他合同的区别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一种比较古老的合同,特征比较明确,在实践中一般不会发生歧义。但是,在现代社会,房屋租赁合同可表现为更多形式,故仍有产生混淆的可能。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均应遵守本办法。”即将以房屋使用权出资行为也纳入了房屋租赁合同的范围。有些地方立法将很多性质不同的合同都认定为房屋租赁合同。例如,浙江省建设厅发布的《关于<浙江房屋租赁管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的通知》规定:房屋租赁包括以房产为资本进行联营、人股、承包、带营业执照出租。以物抵租、以修抵租、以息抵租等均属支付租金行为。因此,有必要区分一下租赁合同和相关合同。
1.房屋租赁合同与合建合同的区别
合建合同是指由一方提供或者多方提供建设资金,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共同作为房地产建设主体向有关部门申报相关手续,共同建设,并按照约定分割建成的房屋或者房屋销售的款项的合同。合建主体在房屋建成时,是房屋的共同所有者。而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一方是房屋的所有者或者拥有授权人,另一方为承租人,其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前对房屋不享有权利。所以,合建合同的主体之间不是租赁关系。实践中,存在这样的合作行为: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并承建,约定房屋建成后,由提供土地的一方取得所有权,提供资金并承建的一方则对部分房屋享有若干年的使用权。这个合同实际上不是合建合同,而是一个混合合同,既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也有租赁合同的内容。
2.房屋租赁合同与合伙、联营、入股的区别
有人认为,为联营提供场所,即房地产的产权人将房地产的使用权部分或全部让渡于联营组织或者其他非产权人使用,并从中获取利益,这种联营合同实质是一种租赁合同。人股人人股时房地产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只是把房地产使用权在一定时间内转移于他人使用,这种入股亦是一种租赁关系。
我们不赞同这种观点。首先,《关于<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的通知》规定的立法意图为避免借联营之名,行逃避租赁税收之实,可以通过行政措施进行管理和制裁。至于合同的法律性质,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认定。在认定合同性质时,不能仅局限于合同名称,而应就其本质进行分析。其次,联营合同当事人与租赁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同。联营合同中,提供房屋使用权的当事人一般共同参与经营活动,享有对经营活动的管理经营权利,同时有承担联营活动风险的义务。提供房屋的联营一方对联营企业的债务亦负有连带责任,并有参与管理联营企业的权利,同时联营财产具有相对独立性,联营一方不能随意处理合伙的财产。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财产为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任何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无权为其个人目的占有、使用其出资的财产。即使是法人型联营,联营一方将其所有的房屋的使用权出资,则该房屋的使用权在联营企业存续期间为联营企业的财产。联营一方让渡使用权只是一种出资方式,联营者获得的是企业的股权。而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不参与承租人的任何活动,也不承担承租人活动的风险,他只对承租人负有提供房屋、房屋的瑕疵担保以及房屋维修义务,同时享有收取租金的权利,并对房屋享有最终的处分权。
总之,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以房产为资本进行联营、合伙和入股即为房屋租赁。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个月。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0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100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2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个人租房协议书:
一、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
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
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个人租房协议书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