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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买卖合同锦集11篇

2024-03-20 15:13:03合同

手机买卖合同锦集11篇

手机买卖合同 篇1

  卖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买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根据、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本合同所述车辆的转让及过户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车牌号码:

  厂牌型号:底盘号:

  发动机号:出厂日期:。

  2、车辆状况:全新,车辆状况良好。

  第二条车辆价格、付款时间及方式

  本车价款为:。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前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全额支付本车价款。

  上牌相关费用:

  第三条车辆交付

  1、车辆已于年月日交付给乙方。

  2、交付车辆时所附相关凭证为:《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车辆保险单、购车发票等。

  第四条办理过户、转籍相关事宜

  过户、转籍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如需要,甲方可予以协助或共同办理。

  机动车管理部门规定需要缴纳的过户、转籍手续费及相关税费等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缴纳。

  3、过户、转籍时间:年月日。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

  2、在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尚未办理完成前这三年内,乙方保证不将此车辆转让、出租或出借给第三方。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4、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5、其它双方应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等。

  特别约定

  1、乙方确知本合同所转让车辆只能在年月日之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在此之前乙方不得提出过户要求,如乙方确实需要提前办理车辆的过户手续,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办理。

  2、车辆交付给乙方至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前这年内,因乙方实际占有、管理并使用车辆,在占有、管理、使用车辆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处理。

  车辆过户前因管理、使用车辆所发生的保险费用、维修费用、保养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付清车款,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如甲方愿意无偿转让本合同车辆,则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合同或由甲方出具车辆无偿转让证明。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车辆如信息不真实,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协助义务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有权以车辆全额市场价为原值要求乙方承担车辆折旧费用。

  4、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定时间:

  签定地点:

手机买卖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出售方)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身份证号:

  甲方现有一辆色车,车主,车牌号,

  发动机号车架号码,登记日期,乙方已现场核对一致,于年月日时有偿转让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本车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成交。

  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按车价款%(≤20%)人民币元(大写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

  三、本车使用性质,随车交付证件(产权证书、附加费,购置税(费)证,行驶证正、副本,身份证复印件,路费收据,机动车辆登记证书)由乙方现场过目清点确认后交接。

  四、甲方需对以上所有证件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历不明或被抵押、查封等其它甲方因素而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

  五、本车甲方不作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异议。

  六、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签字成交后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本车由自费于工作日内(过户、转籍)完毕,甲无偿提供(过户、转籍)所需证件,在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出现车辆专章、欠费、罚款等无法办理业务,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费用。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时起生效即成。

  备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手机买卖合同 篇3

  买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双方以合同法为依据,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手机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概况

  1、名称:

  2、品种:

  3、规格:

  4、重量:

  5、颜色:

  6、数量:

  7、单价:

  8、总价:

  二、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行业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

  三、包装

  1、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

  2、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3、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四、合同履行

  1、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

  5、接货单位:

  6、交货时间:年月日,如乙方不能及时交货,需及时与甲方联系,商量延长交货期限。

  7、价款支付:

  合同签订时,甲方先支付定金元,待乙方交付手机时,等甲方验收完毕后支付剩余价款。

  五、验收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试验人员:

  六、产品异议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接受的,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罚金付给甲方。

  (4)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

  (3)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4)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八、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完成交货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4、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

  5、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协商一致的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地址: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地址: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年月日

手机买卖合同 篇4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移动手机号码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移动手机号码以( )元整人民币转卖给乙方。

  二、甲方从合同生效时不得以各种理由,收回,使用此手机号的所有功能。

  三、合同生效时,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元人民币。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五、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和管辖。

  六、本合同由双方签字有效,需要留下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手机买卖合同 篇5

  订货单位:以下简称为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为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价格、质量

  另附产品规格书于附件,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乙方需对生产的产品实行质量三包,质量三包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按照甲方的采购标准和LOGO方案执行。

  第三条 货款的付款结算方式及交货

  1.付款方式:甲方下达正式订单当日以现金预付总价款的30%为定金,余款到帐后发货2.发货时间:所有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确认收到甲方货物全款后三个工作日内负责发货

  3.本合同款项支付方式:现金

  4.甲方首批订单数量不得低于2000台(含2000台)

  第四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条款

  1.乙方应保证合同下所供货物是按照甲方的要求标准生产的全新的质量合格的产品,是目前合同规定的产品, 货物享受原厂维修服务。

  2.保修期限:在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为免费保修期,乙方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货物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

  1.产品的交货单位:乙方

  2.交货方法

  (1)深圳市范围内,由乙方送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3)深圳市范围外,甲方自提自运,运费由甲方承担。

  3.运输方式:由甲方定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甲方公司(经理)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1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计划;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

  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六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1.交货时间:订单30天内交货

  2.如乙方不能及时交货,需及时与甲方联系,商量延长交货期限。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货到验收

  2.验收手段:现场验收

  3.验收标准:符合甲方的规格标准

  4.负责验收和试验:经理验收,技术人员配合试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甲乙双方进一步协商解决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15天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货品,则按逾期处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货款总额百分之一/一天计的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金额5%的违约金。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时间内未能调换的,按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处理。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的违约金,乙方并有权按法律法规(程序)向甲方索赔损失。

  第十条 其他

  1.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未作选择的,视为选择1):

  (1)、提交清远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手机买卖合同 篇6

  需方(甲方):

  地点:

  供方(乙方):

  签约时间:

  本着诚信守约、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物资,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清单

  

  二、质量与售后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

  三、送货及验收

  1、送货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129号。

  2、送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付款之日起一周内收到货物。

  3、货到一天内验收,验收条件以双方签定的合同为准。

  4、发现质量问题,自签收日起,7天内乙方无理由退换。

  四、付款方式

  由双方确认共同签订合同后发货前,甲方通过淘宝网店,一次性付清元(大写:贰万玖仟肆佰伍拾元整)。乙方在收到款项之后当天发货,并保证产品质量及售后保障。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条款

  1、乙方应保证合同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质量合格的厂家正品,是目前合同规定的产品,货物享受原厂维修服务。

  2、保修期限:在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7天包退,15天包换,一年为免费保修期,乙方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货物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货品,则按逾期处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货款总额百分之一/一天计的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金额20%的违约金。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时间内未能调换的,按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处理。

  3、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失。

  4、机身的易碎保修贴、销售卡、发生模糊,撕毁、涂改的;包换期内发生商品外观磨损及附属配件缺少的;非承担报修责任的第三方拆动、改装、改版造成损坏的,出现以上情况,则由甲方自行负责。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乙方:物流运输途中产品破损、天气原因、自然灾害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他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传真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手机买卖合同 篇7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现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1.甲方愿意以人民币元购买乙方的二手手机。

  2.乙方保证该二手手机来源为合法。

  3.乙方承诺保证该手机为正品,发票已丢失,但手机不是非法来源。

  4.交易前,甲方已检查手机各项性能,无故障。交易达成后,手机如出现故障,送修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备注:如该二手手机出现因来源问题而引起的法律纠纷(非法来源包括抢夺、盗窃等),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同时全额赔偿该机出售时的金额给甲方。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手机买卖合同 篇8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当事人订立: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双方本着友好、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购买二手机械等事

  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委托内容

  第一条∫曳酱蛹追酱购买 压路机壹台 ∽芗踎元整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 元整后甲方负责调试整修》延糜梢曳匠械*∈S嗷蹩頮元整付清后方可提车∪缥ピ家曳剿交定金不予退回。

  第二条〈顺凳舳手车∥奕包服务〖追娇商峁┘际踝裳。

  第三条〖追教峁┑腳压路机配置为发动机》⒍机号〕龀П嗪牛

  第四条∫曳礁肚迦部购车款后才具有该设备的所有权。 若有异议〖滓宜方应先协商,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调解。

  2、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甲方终止合同,则定金不再退还,归乙方所有。

  2.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或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履行其义务,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3.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若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违约,退还总制作费的千分之一。

  4.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5.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手机买卖合同 篇9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就厂房及机器设备连同附属物件买卖合同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愿将其独资设置于化工厂的厂房及厂内设备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全部出卖与乙方而乙方愿依约付价承买。

  第二条本件买卖价金共计价金人民币万元整。

  前项价金于合同订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结清与甲方,甲方应给乙方出俱收据。

  第三条甲方授受前条价金同日由甲方会同乙方至合同第一条所载工厂地址,将工厂建筑物(包括所著门窗户、扇厂、内隔屏、添造物、电气、自来水设施等在内)及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全部逐件验对交乙方保管。

  第四条甲方对于买卖标的物交付同时应告知乙方,所交接标的物上的瑕疵。

  在交接时,甲方应将厂地使用权证明、厂房设计施工资料、设备技术资料和发票等工厂手续交与乙方。

  第五条甲方于合同成立同日将出卖工厂的工商登记证并其他有关证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义变更或继受的手续。

  第六条本件买卖成立后,乙方在办理手续时倘若手续上应甲方另出立字据,或需要甲方的盖章等时;甲方应无条件应付,不得刁难推诿或借故向乙方要求补贴加价等情况。

  第七条本件买卖标的物甲方保证为自己所有,确与他人毫无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后如有第三人提出异议时,甲方自应出来抵御并据理排除一切障碍,绝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亏损。

  第八条甲方保证本件买卖标的物全部所有权并无与他人经过订立买卖合同及抵押权、典权、质权等他项权利的设定,没有为任何债权提供保证。

  第九条如甲方违反前二条合同条件之一时,乙方除依债务不履行的规定行使其权利外,并得依法追究甲方的.责任。

  第十条本件买卖标的物及工厂有关营业水电以及厂地使用费用,自合同签订日以后由乙方负责缴纳。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交纳。否则甲方应赔偿因此致乙方受损害的责任。

  第十一条自本买卖合同订立日起,甲方将工厂占用范围内土地租赁的权利和义务转让与乙方。

  第十二条甲方出卖工厂以前厂方有对内外未清的债权债务,乙方不为承担或受让,该项债权债务仍由甲方取得或偿还。

  第十三条本件买卖标的物清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甲方):买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手机买卖合同 篇10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移动手机号码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移动手机号码以()元整人民币转卖给乙方。

  二、甲方从合同生效时不得以各种理由,收回,使用此手机号的所有功能。

  三、合同生效时,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元人民币。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五、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和管辖。

  六、本合同由双方签字有效,需要留下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手机买卖合同 篇11

  卖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买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根据、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本合同所述车辆的转让及过户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车牌号码:

  厂牌型号:底盘号:

  发动机号:出厂日期:。

  2、车辆状况:全新,车辆状况良好。

  第二条车辆价格、付款时间及方式

  本车价款为:。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前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全额支付本车价款。

  上牌相关费用:

  第三条车辆交付

  1、车辆已于年月日交付给乙方。

  2、交付车辆时所附相关凭证为:《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车辆保险单、购车发票等。

  第四条办理过户、转籍相关事宜

  过户、转籍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如需要,甲方可予以协助或共同办理。

  机动车管理部门规定需要缴纳的过户、转籍手续费及相关税费等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缴纳。

  3、过户、转籍时间:年月日。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

  2、在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尚未办理完成前这三年内,乙方保证不将此车辆转让、出租或出借给第三方。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4、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5、其它双方应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等。

  特别约定

  1、乙方确知本合同所转让车辆只能在年月日之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在此之前乙方不得提出过户要求,如乙方确实需要提前办理车辆的过户手续,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办理。

  2、车辆交付给乙方至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前这年内,因乙方实际占有、管理并使用车辆,在占有、管理、使用车辆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处理。

  车辆过户前因管理、使用车辆所发生的保险费用、维修费用、保养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付清车款,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如甲方愿意无偿转让本合同车辆,则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合同或由甲方出具车辆无偿转让证明。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车辆如信息不真实,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协助义务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有权以车辆全额市场价为原值要求乙方承担车辆折旧费用。

  4、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定时间:

  签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