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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施工合同(通用5篇)

2024-03-17 08:11:58合同

绿化施工合同(通用5篇)

绿化施工合同 篇1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一、工程名称:

  xxxxxxx小区绿化施工及养护工程。

  二、施工地点及范围:

  本工程位于xxxxxxxxxxxxxx,绿地总面积约xxxx平方米。

  三、施工工期:

  本工程施工分两次施工:

  1、绿地草坪及适合秋季栽植乔灌木自进场之日起至20xx年x月x日完成;

  2、秋季不易成活部分乔灌木留在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全面竣工。

  3、根据实际施工需要,以上工期最终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四、工程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绿化设计图纸施工,甲方按图验收;

  2、本工程两次施工,中间跨冬季,以最终全面竣工完成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植物越冬乙方应做好植物防冻工作(包括植物缠干、覆盖、喷洒植物防冻剂等)保证植物有效成活。

  3、乙方进场苗木必须达到清单、图纸及附件苗木图样要求规格、形貌且无虫害;对大树及景观造型树种要求造型自然、饱满、优美,进场前提供树样照片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安排树木进场种植。

  4、绿化地种植前对地形细部整理,造型要自然;土方整理过程中发现的砖石块要清理;草坪铺设前要全面对铺设部位整平、松土保证植物快速生根。

  5、草坪应按地形铺设,要求平整度高,整体性强。

  6、行道树要求分支点一致、不偏冠。

  7、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则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列入结算。

  8、施工过程中按图施工,如因甲方要求增加苗木种植数量或变更规格的,则必须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施工,工程量据实列入结算,乙方不得自行更改苗木数量及规格。

  9、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养护期,乙方必须免费养护两年,养护期内如出现苗木死亡乙方应在每秋季、春季各补植一次,未在甲方通知限期内补植的,乙方应按需补植苗木价格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乙方施工过程中注意卫生清理工作,保持小区道路整洁,注意保护小区设施的成品保护及地下管线的避让。

  五、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1、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xxxxxx元整(大写:x元整;含税造价),包括苗木、运输、种植、养护、验收等一切费用。

  2、养护期间如有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规格要求补植。

  3、附xxx小区绿化工程量清单定价表。

  六、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秋季苗木及草坪栽植完成进行中间验收无问题,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部分工程造价,经甲方审核后支付已完造价的80% ;

  2、第二次付款,工程全面竣工工程验收合格,经审查确认总造款后,甲方支付至总造价 80%(剩余 2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3、工程质量保证金分两次支付:1养护满一年支付 10% ;2养护满两年经复验合格后余款一次付清(分期付款不计利息)。

  4、每次拨付工程款时,乙方应提供xx地税局出具发票。

  七、其它事项:

  1、乙方进场后应指派现场项目经理、技术员对施工全过程协调、调度、技术控制;服从甲方施工现场人员的指挥。

  2、甲方提供苗木种植、养护用水接口,水费由乙方承担,从工程决算造价中扣减(施工期水费由甲方承担)。

  八、安全责任:

  安全施工费已包含在乙方施工造价内(不单独另外取费),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安全规定、安全施工法律施工,如因乙方施工原因出现安全事故及第三人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承担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赔偿费用。

  九、争议条款:

  如合同履行期内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至xx区人民法院处理。

  十、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

  日 期 : 日 期 :

绿化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公平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甲方就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内容与乙方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

  二、 承包工程内容:

  三、 承包及付款方式:包工包料,暂估价为 万元,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支付进度款。

  四、 工 期:20xx年 月 日开工到20xx年 月 日竣工。

  五、 工程质量

  1、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市政工程施工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

  2、 隐蔽工程必须接受业主单位派驻工地代表检查验收和质量监督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 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验,发现不合格工程部位,必须无条件返工,直到合格为止。

  六、 工程造价

  1、 工程承包预算造价执行(20xx)《浙江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定额》;材料价格按施工当期的《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浙江省建设维修工程造价信息》计取;工程量按实计取;人工费按相应规定调整。

  2、 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工作量由乙方编制竣工决算,甲方报审价部门审核后,结算工程承包款项。

  七、 工程款拨付

  1、 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后,其余工程款付清。

  八、 施工安全

  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绿化施工合同 篇3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方案设计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执行“20xx河北省建筑、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基价”及相关费用文件进行造价,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按最后确定方案执行报价。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全部工程施工完成后,于五日内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总价款的70%的工程款。

  2、余款为工程总价款的30%作为质保金,在工程苗木保活期(12个月)满后,甲方在十日内交工程质保金支付给乙方。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30天(日历从进场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20xx年3月31日。

  3、竣工日期20xx年4月30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保活期(12个月)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河北华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河北鹏瑞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绿化施工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现就南宁市二塘至武鸣县高速公路段间的现有绿化带景观树的替换与种植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承包期限

  合同工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合同期限需要延期,由双方另行商定,如果没有达成延期商议,以当地气象信息为准。

  二、承包形式

  本工程由甲方负责将树木苗种运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由乙方负责种植并养护(浇水、驱虫)的管理形式组织施工。乙方负责养护的时间为合同期竣工后一个月,由甲方在该月份下旬进行验收。

  三、种植范围

  全程共计约公里的高速路中间绿化带范围(注:路程为环城高速入口二塘→贵州/武鸣/河池→都南高速→武鸣/灵水/中国—东盟经济园区→都南高速出口→武鸣)。

  四、种植要求(品种及价款)

  1、乙方负责在该高速公路绿化带中央将原有的树木挖出并照原坑每间隔6米种上新的小叶榕或小叶女贞。(每天种植不少于800米,以签订日期起第二日计算);

  2、甲方运送树木的车辆在到达乙方指定的位置后,由乙方负责将挖出的树苗沿路搬上甲方的.车辆。甲方提供的树苗送到乙方指定的高速公路施工路面上时,由乙方负责种植和一个月期间的养护;

  3、树苗的挖出及种植单价为共计为43元整;

  4、乙方负责自行运土铺设,土坑口规格50cm×50cm,深50cm;

  5、乙方在施工期间要严格放置警示安全牌以及维护好绿化环保的施工作业,为上述不按

  五、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

  1、绿化面无积水,树种成长率98%以上,长势较好,无病虫害;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绿化材料应符合指定的品种、规格和等级;

  3、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绿化的养护管理,树根面无积水。

  六、付款方式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需交纳3万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押金,该笔押金在乙方进场施工

  15天后,甲方将其款退回给乙方。如果签订合同后乙方迟迟不进场、延误工期或施工多次中断,甲方有权没收其押金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

  2、甲方在乙方签订合同后的第一个月每5天以转账方式预付给乙方元人民币,第二个月每5天以转账方式预付给乙方元人民币。种植工程竣工后结清60%的种植工程款。种植验收合格后10天内付20%工程款,剩余20%在养护期限届满验收合格后结清尾款。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按乙方要求分批将树苗运到乙方指定位置。甲方运输树苗(包括将新树苗运到乙方指定位置和将替换树苗运离开)等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

  2、提供一台喷水车及一名司机给乙方调配,因喷水车辆故障维修、事故处理及司机工资等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环境;

  3、甲方必须在乙方种植树苗竣工后三日内负责种植竣工验收。在护理期限届满前三天内进行护理验收;

  4、非因乙方种植的原因导致的树种死亡的,由甲方负责提供多余树苗给乙方种植。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将挖出的树苗及运来的新树苗沿路上、下车搬运;

  2、乙方种植树苗验收达不到标准或是乙方种植不当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每段时间会派现场代表进行质量监督,工程质量出现质疑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听侯处理意见。工程量之外及工程量变更,签证认可;

  3、乙方负责派项目经理对工程实施全面负责,做好施工组织计划,按进度施工,工程量变更向甲方通报情况,按甲方的总体安排如期优质量完成工程任务;如乙方一个月内完成甲方奖励2万元给乙方;

  4、洒水车辆运输所产生的油费及过路费由乙方支付,洒水车产生的其他费用乙方不理。

  八、违约责任

  自签订合同起工期为2个月,如乙方恶意未按期竣工,每延长一天,处以500元罚金,如工期连续延长,则取消该合同。遇有不可抗拒因素(包括台风、下雨等天气原因造成无法作业的)或甲方原因,工期顺延。

  甲方违约责任:如上述条款中甲方构成根本违约的,甲方需向乙方方支付已经履行种植的树苗对应的工程款,并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乙方违约责任:无权要求甲方支付未种植的树苗的工程款,并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九、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理人:

  日期:

  乙方:

  代理人:

  日期:

绿化施工合同 篇5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项目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工程—洛江区虹山乡虹山村造林项目

  二、工程内容:

  1.包括土地平整、造地形等(不包括土方)

  2.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养护12个月(落叶树今冬明春种植,按具体树种种植器算);

  3.施工过程中,由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则须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结算;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乙方按合同规格要求补植。

  三、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小写)元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

  1.向乙方提供原始地形资料,地下管线图纸,资料及图纸的准确性由甲方负责。

  2.向乙方免费提供场内施工过程中水、电、住宿由乙方自行解决。

  3.向乙方提供负责人名单,以便双方有关人员衔接工作,并协助乙方协调与当地有关部门的关系。

  4.保证工程竣工后及时支付建设资金。

  5.甲方应在乙方开工前清除施工场地的范围内影响工程施工的障碍物,不能影响乙方方正常施工。

  (二)乙方:

  1.负责办理施工场地内的树木移伐手续,甲方配合提供相应材料。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经甲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计划,组织施工并按合同规定时间完工。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生效,乙方入场开工。因工程变更发生的工程款,按工程决算价格,甲方完工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90%。养护期满支付剩余工程款,至此本工程全部结束。

  六、验收:

  工程验收乙方在施工竣工后,应尽快通知甲方前来组织验收,甲方应在收到工程验收通知后三天内到场验收。若甲方在收通知书后10天内未能按期到场,则认定验收合格。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因甲方违约造成合同终止,甲方除应向乙方支付已完成工程的款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剩余工程款总额15%的违约金。乙方有权不开工或停工。

  2.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乙方除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其余合同额10%的违约金。

  3.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自逾期之日起,每日甲方乙方支付本期应付剩余款项的%滞纳金,直至款项付清为止。

  八、附则:

  1.安全: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并接受甲方安全监督。凡在施工现场中因乙方过失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乙方有责任义务将事故报告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及有关部门。

  2.不可抗拒(如洪水、雷电等)或人为破坏、盗窃、造成的苗木损失或死亡,由甲方承担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章后立即生效。在竣工、验收、结算完后,合同自行终止。

  4.本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

  6.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我,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本协议条款及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应法律规定解释。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