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购货合同6篇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责任,更好的确保工程项目按期、按质完成施工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并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钢材供货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名称:
三、钢材承包:甲方现将本工程使用的全部钢材发包给乙方供货,工程约300吨。按“付款方式”中协议付款及时情况下,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计划单及时供货。
四、钢材单价:按上海西本新干线网站中南京地区每日报价,每吨加价150元结算,(不含税)。定尺钢材重量计算按国家 标准计算重量,线材按标牌或过磅。
五、钢材质量:每批所进钢材均必须由甲方随机抽样送检,确保符合县建设局建筑材料检测中心的检测标准,保证合格,乙方应提供各个型号钢材质量证明书,甲方应先检测合格无误后使用,否则乙方不予负责,若未经检测使用视同该批钢材产品质量合格。
六、钢材接收:甲方指定、等人为甲方签收钢材代表,上述人员任意一人出据收料单或在送料单上签字,甲方均应认可(可代钢材款欠条)。
七、付款方式:乙方前期为甲方垫资40万元,之后甲方应先付下批应购钢材所需款项,乙方根据数量及时供货。垫资金部分期限5个月(不计息)即年月底甲方应确保付清所垫钢材款,否则按月息5%结算利息给乙方,(即每万元月息500元计算)但仍不得超过年春节前,确保全部结清。
八、运输卸货:在道路畅通情况下乙方包送料到工地,卸货及卸货安全保障等一切事务由甲方负责。
九、责任保证:如因钢材款未及时到位暂停供货影响施工的由甲方负责。付款及时到位但钢材供货未及时到位的由乙方负责。如甲方在中途使用其他单位或个人的钢材,乙方有权停工并限定甲方在七日内将所欠全部钢材款结清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本协议一经签字,及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不得违约。如在执行中发生争执和纠纷,应先双方协调仲裁,解决不了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材料款结清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需方)
乙方:广州市黄埔区三湘建材经营部 (代购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开发的 建设工程的钢材采购达成如下条款,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 因甲方开发的 工程建设的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定购该工程所需的各种型号、规格的钢材共计 吨。
第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现行国家标准执行。产品厂家:韶钢、裕丰钢、广钢、涟钢、冷钢、湘钢、萍钢等国标钢材。
第三条 交货地点、方式及期限:
⑴乙方送货到甲方 项目施工场地。
⑵甲方指定,联系电话:为收货经手人,乙方指定:为供货经手人,联系电话:如因客观原因,收货经手人不能到场收钢材的,甲方得另行指定收货经手人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对另行指定的收货经手人的行为承认其法律效力。
⑶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向乙方报送的钢材计划分期分批按时供货,装卸、运输、过磅费用每吨 元由乙方承担,货到付清。
⑷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报送用材计划,并经乙方送货经手人签字认可,如未经乙方送货经手人签字认可,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到货,其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⑸乙方将钢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甲方的收货经手人应及时对乙方所送钢材的数量进行核对,同时依据本合同第五条之规定对当次验收的钢材价格进行确认并在送货单上签字后作为结算依据。非因乙方代购钢材有较大质量问题或所送钢材规格与甲方报送的用材计划不符合外,甲方不得拒绝收受货物,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用、装卸费用;
⑹盘圆按电子衡称过磅重量计算,螺纹钢和圆钢按理论点条计算。每次乙方代购总量与甲方报送的计划供货总量允许误差在±10%的范围内,在此范围内,视为乙方代购数量符合甲方报送的计划供货量。
第四条 货物验收: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钢材的次日起2天内(法定节假日顺延)将乙方所送钢材送交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如甲方通过检验发现乙方所代购钢材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在检验结果出来的当日起2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由乙方签字予以确认。甲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乙方代购钢材的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如乙方代购的钢材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在甲方履行通知义务后,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天内调换货物,并由乙方承担装卸、运输费用。
第五条 钢材价款结算、付款方式及期限
⑴甲方向乙方订购的各种型号、规格的钢材价格按供货当日,甲、乙双方的收、供货代表在供货单上签字注明的价格视为甲、乙双方确认的执行价格,该价格为不含税的钢材代购结算价格,甲方最终以此价格结算给乙方代收代付,由甲方尽纳税义务。
⑵甲方承诺委托乙方代为与第三方进行各种型号钢材选购洽谈,乙方可以不披露该第三方的信息。
⑶本合同采取乙方向甲方按量结算货款的形式,每月的20号结算并支付所有代购的钢材款项。
如甲方以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时,应按照中华人民银行规定的该期内最高贴现利率承担相应的利息。乙方委派为本合同货款结算经办人,甲方将款项转到广州市黄埔区三湘建材经营部账号,否则由此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独立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⑴在甲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乙方应按甲方报送的计划按时送货,如因乙方无法定免责理由未按时送货所导致甲方工地停工2天以上时,则由乙方向甲方承担壹万元的经济损失。
⑵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代购的货款及佣金,否则,乙方有权停止送货并有权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并由甲方承担逾期未支付的货款总额每天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确实无法协商一致,则由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 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签订地点: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并自觉履行。
一、 产品名称、材质、型号、数量、金额。
1、甲方向乙方采购螺纹钢、盘螺、线材等建筑用钢材,在乙方保证供应的前提下,合同签订后甲方所需材料均应向乙方采购,如在合同供应期间甲方在无特殊情况下超过一个月未从乙方提货或私自采购螺纹钢、盘螺、线材等建筑用钢材则视为甲方违约, 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三款执行。
2、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运输方式:甲方到乙方仓库内自提,运杂费、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一票结算。
三、产品计量方式:螺纹钢理计交货。盘螺、线材磅计交货,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甲方可以对乙方所供钢材进行全部或部分复磅,如磅差在%以内(含%),则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如超过%,甲方应通知乙方协商处理。
五、结算方式和付款时间:
1、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电汇或银行转账】分为现款和赊销两种提货方式。
(1)、现款:先款后货,乙方支付相应货款后,甲方交付相应货物。
2、乙方出具提货单后,货物货权转移给甲方,否则为乙方所有。
六、质量要求及异议处理
1、乙方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配送材料,产品质保单应在交货的同日交付;没有质量保证书原件的,乙方提供质保书抄件。
2、钢材如有质量异议,甲方应在提货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保管好有异议的货物,并提供异议产品的批组号、序号、生产日期等相关资料(建议保存好产品出产牌号)及书面通知,否则乙方不予受理。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派人员或会同生产厂商前往处理;对有异议钢材如经检验乙方所供钢材为不符合合同约定品牌的.产品或以次充好的,乙方应及时予以退换,并承担相应的运杂费、复试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若因钢材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对有异议钢材经检验为产品在出产时就已经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将协助甲方要求生产厂商进行处理,如对有异议的钢材经判定为合格的,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甲方数量异议应在提货时当场提出,异议钢材应保持包装完整(即不拆包),甲方在接到异议通知起及时到现场处理,经双方现场确认后,按实际签认(螺纹钢按实际数量理计为准)。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须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或者文件是真实的。如乙方违背此诚信原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若甲方在合同供应过程中,按本合同以上条款执行,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货源供应,如乙方无理由停止供货,则应赔偿甲方违约金5万元.若甲方在合同供应过程中私自从外面采购螺纹钢、盘螺、线材等建筑用钢材则应赔偿乙方违约金5万元。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的纠纷原则上采取平等、公平、互谅的原则进行协商,并形成书面文件。
2、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名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开户行: 开户行:
账户号: 账户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间: 时间: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钢材购销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一、品名、品种、规格、材质、数量
二、质量标准
三、产品单价及总金额
四、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五、质量检验及验收方式
六、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九、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份。
供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供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甲方(购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销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供方: (乙方)
需方: (甲方)
第一条:合同条款
产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及供货时间。
: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上述单价为材料到现场加工好的单价,包括原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各种税费、利润等费用。该单价包括本合同明示和隐含的全部工作内容、责任、义务和风险。
第二条:质量标准
:加工所用原料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钢筋的出厂、运输现场交验等环节中,乙方应确保其质量符合技术标准要求,以甲方供应的施工图纸为准,如有更改,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条:供应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钢板套,需求计划和供货时间计划.
:如果乙方不能按甲方提供的需求计划和供货时间计划,向甲方交货的,乙方应在该计划要求的供货时间前十天通知甲方,方便甲方调整施工方案。
第四条:运输
:由乙方组织运输工具将钢筋运至甲方工地过程中,途中一切安全等事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乙方的运输工具在进出现场的过程中造成甲方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责任因甲方造成的,则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交货验收
:钢筋数量以甲方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钢筋的验收:按要求加工制作,在场内进行质量自检,合格后交甲方签收。
第六条:结算和付款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预付材料款50%,下余按计划进度送料数量付款:
:甲乙双方每月20日前核对加工数量,乙方提交正式发票后办理结算手续,结算手续办理后10天内支付货款
第七条:双方权利和责任
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按时和乙方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支付货款。
:提供场内通道,方便乙方货到工地,卸货由甲方负责。
:按照甲方要求的加工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及时供货。
乙方权利和责任
:服从甲方的现场验收,对对加工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不合格的,乙方应自费运出工地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应确保自己雇佣的员工的运输车辆安全及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为他们的运输设备购买保险,购买保险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提供甲方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如钢板、钢筋原材质保书等。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 甲方应每月提前10日将次月钢材用量(大计划)报给乙方。甲方应提前三天将下周钢材用量(小计划)报给乙方,乙方以及时安排备货。甲方已下定单货物不得退货。
1:若因供方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或未按甲方计划进料时间及时供货,导致甲方工程停工或规格代换的经济损失及质量事故,供方将承担其相应的经济损失及责任。
:若因供方不能提供某些规格产品,而由需方负责寻找的该规格的钢材,供方必须承担相应的价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解决,若双方确实无法协商一致,可依法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事宜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签证书、合同书以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明示或者隐含的责任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将 工程所有的废旧钢材全部由乙方回收,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工程进度中,所有废旧钢材由乙方来全部收购,每一 吨钢材按收购当日螺纹二级钢B16—B25的挂牌价的50%(百分之五
二、乙方在协议签订后,先预缴 万元订金给甲方, 乙方在收购完废旧钢材后,按其数量甲方和乙方进行多退少补。
三、双方在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将废旧钢材以“任何理由”出售 或兑换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果甲方违约则甲方以乙方所缴纳订金的两倍赔偿给乙方,且必须用现金一次性支付。
四、主体完工,甲、乙双方必须在一个月内结清帐,如果是甲 方违约,乙方按每天10%向甲方收取违约金;如果是乙方违约,甲方按每天10%收取违约金。无论钢材涨价或降价,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协议,否则后果自负。
五、如发生工程停工,甲、乙双方在一个月内办清一切手续, 否则乙方按每天10%收取违约金。
六、订金作为抵废钢材款,不足部分现金支付。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至甲、乙双方帐结清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