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买卖合同通用14篇
立契约书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今就连续性商品交易事宜订立契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将其制造下列内容的商品连续卖给乙方,乙方买进。
商品内容:合成清洁剂、肥皂、牙膏、洗发精。
第二条货款的支付方式,以每月底甲方所交货物的数量为准,乙方于第二个月底前以现金支付。但如获甲方的同意,乙方可以九十日内的支票支付甲方。
第三条乙方若有不支付货款、支票无法兑现、停止付款或违反本合约条款的情况,则无需通知催告,乙方即失去货款债务期限的利益,并需一次付清本合约所规定的一切债务。
第四条本合约不预先订定期限。
第五条乙方就第一条的产品保证,以甲方所定的批发价销售,并指导其所属的零售店亦当以此价格销售。
前项甲乙双方,及乙方所属的零售店间,得另根据甲方所定的条件订立再销售价格合约。
第六条乙方的销售地区约定为,如欲于上述地区外销售,必须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乙方于甲方要求时,为履行本合约的债务,需依照甲方的指定,采取下列一种或同时二种的方式。
(1)推举甲方同意的连带保证人。
(2)提供不动产作为担保,并根据事先约定付清款项以避免甲方行使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3)提供保证金。
(4)寄托有价证券。
(5)乙方的赊帐债权让转予甲方。
(6)交付库存的甲方制品。
第八条乙方违反本合约的条款,或依据第三条债务失去期限的利益,与发生下列的情形时,甲方为顾及其未来。可解除本合约
(1)乙方的信用有重大变化时。
(2)乙方的公司组织上有重大变化时。
第九条若发生与本合约有关的争执,双方同意以甲方总公司所在地的法院为第一审法院。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与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公司名称(甲方):
公司地址:
负责人: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公司名称(乙方):
公司地址:
负责人: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连带保证人(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年月日
合同编号:
买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卖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
2.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按照标准执行。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
2.计量单位和方法:。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
4.保险:。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
2.验收方式: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检验机构按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总价:。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
货款的支付方式:;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3.预付货款:。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附加条款:
1.。
2.。
3.。
第十三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等单位。
甲方:
受权代表: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
受权代表: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依照《经济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 产品,满足甲方需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品种属于无公害种植,没有残留农药,质量合格的优质产品,不能以次充好,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提供甲方要求规格的,甲方可另行采购)
二、乙方在供货中,依据甲方需求的品名、规格、数量进行采购,按市场批发价销售给甲方 产品,每周二由甲方对 市场进行价格调查,确认产品批发单价,双方每三天确认一次单价,在三天内,无论市场上的单价上浮或下降,都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单价为准,乙方不得更改。
三、交货方式:甲方经营中所需的产品,乙方必须准确、及时地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货点。乙方送货必须做到及时,保证甲方的正常营业,乙方不得断货或缺货,否则由甲方对乙方每次进行200元罚款,同时因此造成甲方在营业中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金和罚款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如乙方多次发生同类事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掉乙方当月货款。
四、结账方式:货到经甲方检验合格后,由甲方开除收货单双方签字确认。每月18号作为结账日,每次结账乙方凭双方签字确认收货单结上月货款。
五、本合同每月有乙方提供的份,与本合同等效。
六、合同的有效性和有效期:
自年日开始至年月束。如有效期限届满前20日内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意见,本协议可视为自动延期壹年。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经签字盖章立即生效。若协议一方未按合同执行,造成另一方产生任何经济损失,未执行合同方则需对执行合同方按实际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双方所签署的所有附件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相同的有效期限。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日 期:
甲方(出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1、甲方转让给乙方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系座落在高密市齐鲁纺织城育龙公寓小区,号楼单元户平米
2、房屋转让价格(不包括按揭银行的余款):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甲方以总价款元整的价格将该房屋转让给乙方。
2、本合同1条款由双方所确定的转让价格包括以下费用:
1、该房屋的价款:
2、甲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施工时,对该房屋所建设和添置的与该房屋不可分离的附属物的价款:
3、因该房屋转让所产生的`交易税款不包括在内。
3、应缴税费的承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缴纳的税费,双方另有约定的,按双方约定执行。
4、房屋的交付:
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两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并使用。
2、甲方逾期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每逾期一日,应按乙方支付房款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5、房屋产权证书的过户及办理:
1、甲方应于本合同订立后20日内,与该房屋的按揭抵押银行联系帮助乙方办好变更手续。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按揭断供银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2、甲方承诺最迟于收到乙方全额方款,依照本合同30日通知乙方共同至高密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该房屋的产权证变更过户手续。
3、甲方逾期履行以下合同义务时,每逾期一日,应按该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甲方逾期履行1条款的银行变更手续;
2、甲方逾期通知乙方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手续时;
6、房屋使用费的分担:
1、本合同所述的房屋使用费是指一方使用房屋时应交纳的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电视费等因房屋使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2、甲乙双方按如下约定分担各方的房屋使用费: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之前发生的全部使用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接收该房屋以后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7、其他:
1、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2、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3、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有高密市人民法院仲裁解决,胜诉方为解决争议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和通讯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4、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5、本合同标题仅为方便阅读,不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亦不作为本合的解释之用。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通过方式,取得市区(县)地块的土地使用块,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经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房屋,房屋用途为。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房屋分摊的土地使用面积转让给乙方。
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面积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上述面积已经房地局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价款合计为(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乙方预付的定金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本契约签定日内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
银行帐号: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年月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契约后三十日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资料到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地产权属资料。
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七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人民币计算。
第八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约定付款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甲方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契约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大写数字)种方式解决纠纷。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契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区(县)_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年,自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_______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商品房外销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市外证字第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__。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_____________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房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上述面积已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____币___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小写__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____年__月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年__月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契约后三十日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
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七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金额的万分之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契约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_______利率计算。
第八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约定付款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本契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契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双方凡因履行本契约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大写数字)方式解决纠纷。
(一)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契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
甲主(签字):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代理人: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略)
附件二(略)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两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房产出让于乙方事宜,缔结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房子坐落于 ,建筑面为 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公共部分及公用分摊面积为 平方米,该房子土地运用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甲方赞同以 元/建筑平方米将房产转让于乙方,乙方认可现有建筑面积,当测绘面积与现有建筑面积有差错时,甲乙两边不再追查,转让金包定总额为 元。
第三条:因该房产系 单位分房,现甲方尚未获得房子产权,经两边协商,乙方于 年 月 日付出甲方 元作为该房子运用权转让金,待房子产权断定并经房产部分准于上市后,本运用权转让金即转为房子的生意价款。
第四条:乙方交给甲方房子运用权转让金的一起甲方应腾房并将该房交于乙方运用,如甲方单位提出异议由甲方和谐解决。
第五条:本房子现有水、电、暖气、煤气、闭路电视隶属设备,如甲方单位收取费用,该费用由甲方承当,其他设备费用由乙方承当。
第六条:乙方赞同甲方单位选择的物业单位进行处理,甲方按本来际运用时间承当有关物业处理费用,房子交给乙方运用后费用由乙方承当。
第七条:甲方房产在有权上市销售后,在乙方催告处理权属改变登记 日内,应持房产证与土地运用权证及其他有关证实与乙方共同处理有关权属改变登记。各自费用由甲乙两边分别承当。
第八条:在权属未改变曾经,甲方不得再行就该房产进行生意、典当等处置行动。
第九条:本协议收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应依照约好将房子交给乙方运用并确保甲方运用,房子补葺等疑问如需甲方单位处理乙方应予帮忙。
第十条:如甲方未依照约好交给房产于乙方运用,甲方除返还乙方付出的运用权转让金并付出运用权转让金的利息(依照日万分之四的利率自付出转让金之日起核算)。
如乙方在运用房产至处理房权改变手续前,甲方提出回收房子运用权,甲方要付出乙方的运用权转让金、利息(核算方法同上)及房子的增值价值外,还要承当乙方添加的隶属设备及房子装修费用(不折旧)。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两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两边签字承认后收效。
甲方:
乙方: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自有房屋一处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的.了解,愿意购买该房,特制订本合同如下:
一、此房坐落于,产权所有人,产权证号,房屋建筑面积㎡,使用性质:。
二、该房价为万元,人民币大写:。先交付元,人民币大写:元定金,其余房款在房屋交易公证时结清,公证时应再付剩余房款元,人民币大写:元,同时甲方交钥匙交房,现场交接,房款两清。
三、甲方保证在交接前对该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如签约或交接后,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室内外设施以看房时为准,不得转移,更换或更改,交接验收时也应该按合同验收,签署房屋交接单,并需验看水表、电表、煤气表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甲方负责维修。
五、甲方需结清交易之日前所欠的一切费用,如:房费、暖气费、煤气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等。
六、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事宜的相关手续,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方承担,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不得违约,如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乙方违约定金不退,甲方违约双倍赔款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生产厂家:生产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的厂家均可。产品质量要求:卖方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GB-淀粉卫生标准、GB-食用油卫生标准。
第三条包装要求:卖方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食用油GB317-国家标准对标签、包装的要求并有“QS”标志。
第四条交货地点:柳州圣益仓库
第五条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买方须先支付货款。在买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额货款前,买方需保证货源充足。
第六条验收:买方在收到提货凭证后两个工作日内到仓库验收相应货物。若买方对所收货物的质量及数量有异议,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逾期不提出者,即视为货物质量、数量验收合格。若买方在收到提货凭证后两个工作日内自行提货的,应对其欲购入货品的质量等级承担检查义务,货物一经出库,即视为对质量等级无异议。路途发生的货品合理损耗由买方承担。
第七条费用负担:货物交收过程中所发生的运输、包装、过磅、入库、出库等费用由卖方和买方自理。
第八条违约责任:违约方赔偿受损方购货金额的10%作为补偿。
第九条合同期限:自年2月28日至年9月28日止。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买方和卖方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一、定货规格 乙方需向甲方订购D精品果:
(1)76~80件;
(2)81~85件;
(3)81~90件;
(4)91以上的件,按照乙方要求供货,每箱精品果均为每件元,合计箱,总合计元。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若乙方提前定货,需向甲方,按照预定货量总金额的50%的预交定金,为乙方存放XX期限为年月日为止。
2.甲方按照乙方的定货数量妥善保证货源,不得有假冒伪劣产品,假一赔十。
3.甲方为乙方提供可靠物流服务,物流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违约责任
1.按照定货合同,乙方在预定期限内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有权索取交给甲方的预付款。若期限结束,乙方未能履行此合同,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的预付款,并追究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按照定货合同,甲方在预定期限内应保质保量,按时交货。若甲方在预定期限内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退还乙方的预付款。若期限结束,甲方未能履行此合同,乙方有权索取交给甲方的预付款,并追究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法律效力
1.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和本协议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提交仲裁机构。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方自愿将甲方所有位于老隆镇福荣街供电大楼宿舍706号房产转卖给乙方。现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老隆镇福荣街供电大楼宿舍706号房产及屋内所有家俬(沙发一套、饭桌椅一套、床3张、衣柜3只、桌3张、热水器及厨房设施若干)一同转卖给乙方。转买价为人民币贰拾壹万玖仟元整(。00元)。
二、过户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意全程无偿陪同乙方办理公证手续和过户手续。
三、付款方式:分两期付清,第一期: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日止付拾万元(¥。00元)。第二期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付清尾款人民币壹拾壹万玖仟元整(¥。00元)。
四、付清房款之日,房产权、房产证及屋内家俬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交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交付甲方购房定金两个月内,甲方不得再次转卖房屋。如甲方再次转卖须赔偿乙方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六、如乙方到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重新处理房产,并扣除乙方贰万元整(¥200。00元)。
此合同一式四份,双方两位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20年月日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交易房屋的基本情况
1、位于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徽园“绿色港湾”。
2、该房屋面积约为平方米,房屋类型为高层全框架结构,最终面积、结构和成交价格以单位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第二条、房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1交价格,另加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转让费为最终成交价格。乙方须于签定本合同后将人民币叁拾万零肆仟元整(¥)作为该房屋款转至甲方,以后补缴费用由乙方自付。
2、乙方付款后,甲方开具给乙方的.收条的单位缴款收据作为已付款凭证。
第三条、房屋交接
1、单位正式公布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书面通知,并移交房屋钥匙给甲方后,甲方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
2房屋产权资料,该房不得出租不得转卖。
3、甲方因该房而造成一切经济损失(房屋的税收、退休后半价电费),由乙方负责补偿。
第四条、责任与权利
1、甲方获得该房屋的房产证后,甲方保证转让上述房产已征得其他产权共有人的同意。
2、乙方享受甲方单位对该集资房的部分优惠条件,(实物补贴除外)。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合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第一条甲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车牌号码厂牌型号:;发动机号:
车架号::初次登记日期::最近一次年检有效至,车辆使用性质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过户费、手续费等一切其它费用)元;大写:乙方应与并以现金的方式在验收完后向甲方支付清全部车款。
第三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手续。
2.甲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陈述完整、真实。
3.甲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相关的收款证明。
4.购车之前,本车辆所违章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该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过户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俩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电话:电话:
年日月
甲方(出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1、甲方转让给乙方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系座落在高密市齐鲁纺织城育龙公寓小区,号楼单元户平米
2、房屋转让价格(不包括按揭银行的余款):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甲方以总价款元整的价格将该房屋转让给乙方。
2、本合同1条款由双方所确定的转让价格包括以下费用:
1、该房屋的价款:
2、甲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施工时,对该房屋所建设和添置的与该房屋不可分离的附属物的价款:
3、因该房屋转让所产生的交易税款不包括在内。
3、应缴税费的承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缴纳的税费,双方另有约定的,按双方约定执行。
4、房屋的交付:
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两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并使用。
2、甲方逾期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每逾期一日,应按乙方支付房款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5、房屋产权证书的过户及办理:
1、甲方应于本合同订立后20日内,与该房屋的按揭抵押银行联系帮助乙方办好变更手续。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按揭断供银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2、甲方承诺最迟于收到乙方全额方款,依照本合同30日通知乙方共同至高密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该房屋的产权证变更过户手续。
3、甲方逾期履行以下合同义务时,每逾期一日,应按该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甲方逾期履行1条款的银行变更手续;
2、甲方逾期通知乙方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手续时;
6、房屋使用费的分担:
1、本合同所述的房屋使用费是指一方使用房屋时应交纳的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电视费等因房屋使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2、甲乙双方按如下约定分担各方的房屋使用费: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之前发生的全部使用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接收该房屋以后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7、其他:
1、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2、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3、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有高密市人民法院仲裁解决,胜诉方为解决争议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和通讯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4、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5、本合同标题仅为方便阅读,不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亦不作为本合的解释之用。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