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文档专家,晒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办公范文 > > 合同 > 正文

二手房租赁合同5篇

2024-03-12 12:32:37合同

二手房租赁合同5篇

二手房租赁合同 篇1

  出租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承租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坐落于市,房屋结构为,房屋用途为,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车库面积平方米。

  2、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方式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3、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

  4、该房屋租赁情况。

  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格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套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币]

  总金额元,大写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时间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项以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

  本合同鉴定之日起天内,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

  2、分期付款:

  合同签订之日起几天内,房屋及相关权属证明交付时,权属证明过户后。

  3、其它方式:

  第四条交房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交房:

  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天内,甲方将房屋及房屋钥匙、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权属证明一并交付给乙方。

  其他方式。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累计应付款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最后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息按利率计算。逾期付款超过天,甲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元整,合同限期继续履行。若乙方在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的第条处理。

  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元整,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退还给甲方。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交房的,乙方有权按累计已付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按计算。逾期交付超过天,乙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元整,合同继续限制履行。若甲方在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的第条处理。

  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元整,合同终止。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甲方保证该房屋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拖欠任何费用,保证已清除该房屋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转让该房屋之前,确认该房屋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取得房屋权共有人同意。

  第八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三个月内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甲方积极给予协助。如因甲方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天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整。

  第九条该房屋转让交易发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转让后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让。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1、甲、乙双方签字。

  2、经公证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乙双方、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及契税部门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签定地点:签定地点:

二手房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卖人)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买受人)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人民币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

  乙方在年月日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的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年月日,付人民币万元;

  第二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万元。;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年月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

  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

  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第九条、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所有权按的转移时间。

  第十一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二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执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现住址:现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二手房租赁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 市公司

  乙方: 房常云

  一、乙方租用甲方在区滨河路国泰花苑的办公楼一层(租用面积为65平方米),进行物业管理。

  二、租金租期:经甲乙双方协商于年月日至年月3日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年,每年租金为1000元,租金为预付上交,协议签字后预付每年全年租金。在租用期间甲方对乙方租金款年不变。

  三、房屋设施使用保护要求

  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要求乙方做到:

  (1)房屋建筑主体不得随意拆建和改建;

  (2)对房屋门窗内装修格局要保护好,正常使用及时维修完善;

  (3)对房屋内设施要正常使用、保管,损坏后及时维修和更换,但不能丢失,丢失的由乙方按样赔偿。

  四、租用责任:乙方在租用期间对甲方的所有财产负全部责任,

  第一是保护,

  第二是不能发生火灾,如出现一切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价格双方协商,请法律仲裁部门鉴定。甲方对自己的财产有权随时检查,并对乙方提出要求,但甲方不干预乙方的经营权。

  第三,乙方租用期间对经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负,如:水、暖、电等等。

  第四,乙方在租用期间属自己增值的物品,由自己保管使用,到期后自己带走。

  五、上述条约双方共同遵守,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具有法律保护权。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二手房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位置、面积、装修及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共平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

  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租赁期满日之前通知甲方,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租赁期满,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为每月元整(小写:¥),租金按月/季度/半年/年支付。

  乙方应于每期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甲方有权要求收取现金,或者要求乙方将上述租金打入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2、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元整(小写:¥)。

  第五条租房押金:

  1、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赁该物业的租房押金元整(小写:¥)。

  2、租赁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租,租房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或按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应如数(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房屋交付及费用承担:

  1、甲方应于年月日交付该物业予乙方使用,甲方交楼时应当结清所有欠款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办结后经甲乙双方验收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2、租赁期间,因使用该物业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费、燃气费、清洁费、车位费等相关其他杂费均由乙方承担,若有未列名费用,甲乙双方可以相互协商,在本合同备注条款注明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甲方出租该房屋,不出具租房发票。

  因租房产生的任何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房屋转租:

  1、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该物业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的除外,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

  如乙方未按约定私自转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租房押金。

  2、因转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双方责任:

  1、甲方应确保交付的该物业及其物业内所有附属设备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各种相关规定。

  乙方对该物业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应尽合理使用义务。

  2、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没收租房押金并单方解除该合同。

  若甲方或乙方需要对该物业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3、乙方故意拖欠租金、欠缴相关费用或提前退租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租房押金。

  甲方在收取乙方租房押金后却提前解除合同的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中其他约定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向其双倍返还租房押金。

  4、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有权没收该物业,乙方应于天之内无条件迁出该物业,若乙方拒不交回该物业钥匙及迁出该物业,甲方有权在物业管理处人员见证下进入该物业,并视为乙方放弃存放在该物业内的全部物品的所有权。

  5、甲方收取乙方的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出具收款收据,转账支付的,转账凭条可作为交付相关款项的证明。

  6、如因不可抗力(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甲方须在三天内退还乙方租房押金(不计利息)。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各方均可向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提别条款:

  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签字之前已对合同相对方的身份信息进行了确认,并查看了房屋产权证书及身份证明文件,且对此并无异议。

  出租方: 承租方:

  年月日 年月日

二手房租赁合同 篇5

  出售人(卖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邮编:

  买受人(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邮编:

  居间人(居间方):

  备案证书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通信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经纪执业人: 联系方式: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买受人、出售人、居间人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针对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居间具体事项

  出售人和售买人委托居间人促成订立《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标的为 房产。

  出售人委托的具体事项,包括出售人委托居间人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机会或者订立《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提供相应的服务。

  买受人委托的具体事项,包括买受人委托居间人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 居间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具体内容

  (一)接受买受人购房委托,并提供相关信息给买受人,另外还要陪其看房。

  (二)负责查验出售人和买受人的资格,以及房地产产权信息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

  (三)负责将出售人的卖房目的,以及该存量房(二手房)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事项准确的传达给买受人。

  (四)接受出售人的售房委托,并为出售人尽快寻找适合的买受人。

  (五)为出售人和买受人签订《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提供相应的服务。

  (六)为买受人咨询银行抵押贷款等相关事项的具体操作方法。

  (七)负责将买受人的买房目的等准确地传达给出售人。

  (八)为出售人和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应的服务。

  (九)积极配合出售人和买受人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三、居间服务时间的确定方式

  居间人提供的居间服务应从接受出售人的委托时开始,至出售人和买受人签订《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时结束。

  四、出售人和买手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对有关的买卖内容进行确定。

  (二)出售人和买受人在居间人没有促成《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签订时,有权拒交支付佣金。

  (三)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在签订《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之前向相关人员了解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

  (四)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要求居间人解答有关税率、现实税种等问题。

  (五)出售人和买受人不应泄露居间人提供的相关秘密信息。

  五、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向出售人和买受人报告订立《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订立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居间人应按照出售人和买受人的委托,将所知道的.相关信息告诉出售人和买受人。

  (三)居间人负责将现行税种、税率等情况告诉出售人和买受人。

  (四)居间人在促成《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订立时,有权要求让出售人和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佣金。如果出售人和买受人因故 订立该合同,并且不是居间人的过错,那么居间人有权要求出售人和买受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五)居间人应保持对相关事宜进行保密,而不得私自向他人泄露。

  六、收取佣金的具体规定

  居间人在出售人和买受人签订《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时,应向买受人收取该存房量成交价的 %作为佣金,即 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向出售人收取该存量房成交价的%作为佣金,即 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另外,居间人向出售人和买受人合计收取的佣金应低于该存房量成交价的%。

  七、其他相关规定

  居间人应出售人和买受人提供交易结算资金的专用存款账户,并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进行划转。其中,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

  (一)出售人和买受人经协商决定使用居间人提供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二)出售人和买受人经协商决定进行自行结算,签订相应的《交易结算自行划转声明》,供相关机构备查。

  八、违约责任

  (一)居间人如果故意隐瞒该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且是出售人和买受人利益遭到损害的,那么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解除该合同,居间人应退还全部佣金,并且承担相应责任。

  (二)出售人和买受人应按照该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中约定及时支付全额佣金。

  九、该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与其他文件发生冲突时的解决办法 出售人、买受人、居间人三方在该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果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则应以该合同为依据。

  十、合同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办法

  该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附件共计 份,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办法

  在出售人和买受人履行该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生了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出售人和买受人未能协商成功,则可以按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

  该合同一式三份,出售人、买受人、居间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失效

  该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自出售人、买受人、居间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售人(卖方) 买受人(买方)

  第3 / 4页

  出售人代理人姓名: 买受人代理人姓名:

  出售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买受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姓名: 身份证号:

  房地产经纪职业人注册账号: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姓名: 身份证号: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