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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草种子购销合同15篇

2024-03-07 08:56:53合同

牧草种子购销合同15篇

牧草种子购销合同 篇1

  供方: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拟定本合同条款,双方自愿共同遵守执行。

  一、供方按照需方种植要求,向需方提供农作物种子,种子品种、数量、单价及质量标准要求(质量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如下:

  二、供方责任和义务:

  1、供方保证所供种子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要求。

  2、供方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交货。 3、供方开据种子质量保证单及发票。

  三、需方责任和义务:

  1、需方保证按时收货,及时付清货款。

  2、需方在收到货物后应及时核对品种、数量、规格,并对种子发芽率、水份、净度进行复检。双方约定,种子品种、数量、规格在双方交接货物现场核对完毕,发现问题供需双方当场解决;种子发芽率、水份、净度的复检,在需方收到种子后15日内复检完毕,复检如发现问题,需方应在收货后的20日内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及时处理。超过上述约定期限,供需双方即视本次供应的种子全部为合格品,以后由此发生的责任供方概不承担。

  3、种植过程中,因土壤、水肥或雨雪天气、气温偏低等因素影响出苗,供方概不负责。

  四、种子抽样及鉴定:

  1、双方在交、接货时同时取样封存样品,以备日后种子复检、鉴定。供需双方派出的交、接货人为双方委托取样人,双方承认其所取样品真实有效,所封存样品代表本次交易货物的全部数量。

  2、如发生种子质量纠纷,鉴定和诉讼由种子种植地县级种子管理部门、法院仲裁。

  3、双方封存样品为唯一复检、鉴定依据,除非双方同意,其它方式鉴定无效。鉴定、诉讼费用先由提出异议的一方垫付,最终由有过错一方承担。

  五、交货数量:

  以交、接货时,双方查验核对数量为准。

  六、交提货时间、地点、运费承担:

  供方按照需方要求,保证于 年 月 日前,将合同约定的全部种子运至 运费由供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

  供需双方遵循现款现货交易原则,签定合同时,需方向供方支付全部货款额的%做为货物定金,剩余货款。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止 年 月 日有效。合同的补充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九、双方签字:

  供方: 需方: (盖章)(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供方代理人: 需方代理人:

  签定时间: 年月日

牧草种子购销合同 篇2

  供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需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一、产品名称、商标、含量规格、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标准及要求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

  四、送(取)货方式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六、合理损耗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及费用负担

  八、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需方: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鉴(公)证意见:

牧草种子购销合同 篇3

  供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农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5.种子质量标准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6.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单位)负担。

  三、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四、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六、交付定金数额及时间: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

  八、双方一般责任

  供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约定按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收购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违约责任:

  十一、《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持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预约方(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挂:图文传真:

  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

  承约方(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挂:图文传真:

  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审核机关(章)年月日

  鉴定意见:

  经办人:

  鉴定机关(章)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牧草种子购销合同 篇4

  收购方(甲方):

  销售方(乙方):

  为加快发展农业产业经营步伐,以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真正做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与公司签订的《沼液灌溉利用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牧草、果蔬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所交售的牧草或果蔬必须是经过甲方提供的沼液灌溉生产的。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牧草质量

  (1)无泥土或塑料等夹杂的杂质。

  (2)无霉变或腐烂的杂草。

  (3)无化学药品的污染。

  2.果蔬质量

  (1)无霉变或腐烂。

  (2)无化学药品残留。

  第三条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生产计划安排,将按时、足量、符合质量验收标准的牧草、果蔬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场所:一牛牧场内 ,验收合格后称量入库。

  第四条 交货时间:牧草收割时或农产品成熟期;交货地点:一牛牧草;计量方法:以交货地的称量为计价重量;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检验方法:甲方在收购当场对乙方的牧草、农产品进行检测;检验时间:与交货时间相同;检验地点:与交货地点相同。

  第六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在收进乙方牧草或农产品后日内支付货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货或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和外观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牧草种子购销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处互惠的原则,依据《民法典》和《种子法》的有关条款,就种子供销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订购的品种为销售区域:

  一、质量指标:

  二、运输:乙方要求货运方式为 :

  三、甲方为乙方供应的种子是经过严格检验和产地检疫,无虫害,霉菌,细菌或病毒性疾病和其他杂物,保质保量供给乙方所订购的种子;在收到乙方购种款8小时内为乙方及时发货,并将发货清单,票据随货寄出。

  四、乙方购种时需注明品种名,编号,数量及收货人详细地址,姓名,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及运输方式,在签定供货合同后,及时将货款付给甲方。在收到甲方所供种子后请及时复核数量和重量,进行芽率的抽检,1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此期间若无异议甲方则视为种子合格。

  五、违约条款:

  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及时为乙方发货;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拒不发货。

  交货的时间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范围内。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种子,由于种子本身遗传基因复杂和栽培环境的影响可能会发生变异,如果发生与种子相关内容不符的质量和数量问题,甲方负责所供种子单价以内的责任,但不承但因仓储,运输,管理栽培不当,栽培技术及异常环境气候因素引起的表现性状失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发生其他质量纠纷需根据《种子法》协商解决。

  六、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遵守本协议条款的认真落实。

  七、协议有效期:全同签定之日起至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附件也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盖章并签字后生效(传真件有效),订购单不够时可书写附件。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手机: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牧草种子购销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订购乙方种子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从乙方处订购合格种子公斤。

  二、乙方须保证花卉种子质量标志:

  1、水份≤14%

  2、纯度 ≤ 96%

  3、芽率 ≤ 90

  4、净度 ≤ 98%(要求用75mm筛片清洗)

  5、种子加工前在甲方监督下,乙方将碎种、等不合格种子清洗干净。

  6、乙方需甲方指定包装袋,容量为10kg/件塑料袋包装。

  三、价格约定

  1、乙方产地提货价 元/斤(大写:)

  四、交货日期

  要求乙方在4月1日前将加工好的合格种子按甲方要求装车,装车费由乙方承担。

  五、交货地点

  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六、甲方对乙方的.种子加工过程进行监控,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指导。

  七、甲方支付乙方定金元,如乙方提供的产品达不到甲方要求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并终止合同,乙方除退还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元定金外另付给甲方违约金万元,如种子质量达标,甲方无故拒收,甲方付给乙方违约金万元。

  八、发货前双方对种子经销扦样封存备检。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签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牧草种子购销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5.种子质量标准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6.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单位)负担。

  三、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四、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六、交付定金数额及时间: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

  八、双方一般责任:

  供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约定按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收购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民法典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违约责任:

  十一、《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持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人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编码:编码: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牧草种子购销合同 篇8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xx县种草方案,供方积极组织需方草种货源,双方本着诚实守信、认真实施好项目为基础,服务地方畜牧业发展为目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种子质量标准:以国外供货商提供的种子质量检验报告或国内官方检验报告为准。

  二、付款方式:需方于货到后三十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三、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合同签订后,供方按照需方要求的供货时间,将货物运至xx县生态畜牧业发展中心,运输费用由供方负责。

  四、需方收到货物后应验收,如因运输造成的损失,需方应及时向供方提供详实的证据,由供方追索承运单位并进行赔偿或经济补偿;如因货物质量明显与合同指标不符,需方须在收货后45日内持xx省牧草种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据的检验证明和真实样品,可以向供方提出赔偿要求;如因需方储运、种植管理技术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供方责任。

  五、免责条款:供需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六、如发生合同争议,供需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和互谅互让的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供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原件或传真件签订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牧草种子购销合同 篇9

  供方: 合同编号: 地址: 合同签订地:

  授权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 需方:

  地址:

  授权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种子质量以标签为准。

  二、供方义务:

  1、供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规格、质量交付种子。

  2、供方所出售品种不含检疫性病虫害。非检疫性病虫害或种植地所感染病虫害供方不承担保证义务。

  3、如果属进口种子的,供方应附中文标签。 三、需方义务

  1、需方保证按合同提货及付款。

  2、需方应按合同第七条第3项规定进行复检。

  3、需方保证依据第七条规定操作,如有违背则由需方承担对供方及第三方的全部赔偿责任,如供方已承担则有权向需方追偿。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运费的承担

  1、供方仓库交货,需方必须在供方通知提货后期满之日种子的风险转移至需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逾期提货,需方还应承担逾期的仓储费用。运费由需方自担。

  2、提货地点:

  五、结算方式和期限;

  需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向供方支付元,如果是分批提货的须于 年月 日前之前将合同约定数量的`种子全部提完,并付清所有货款。付款地为供方主营业地。如以银行承兑汇票形式支付,则交货日期与承兑日期间的利息由需方自付。如逾期付款,供方有权拒绝发货,需方按法定违约金承担责任。(需方在分批自提货物之前,须将所提货物的全额货款支付给供方,货款两清。)

  六、抽样及鉴定

  1、双方在交提货时必须同时取样封存,以备日后种子的复检和鉴定功能,取样费用由供方

  承担。需方派出的提货人员为其委托取样人,并承认其取样有效。所封存样品代表本次提货的全部数量。抽样协议为本合同附件。

  2、如发生种子质量纠纷,仲裁或诉讼中的鉴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四条进行,鉴定机构为“新疆自治区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双方封存样品为唯一鉴定依据,除非双方另行约定。鉴定费用由提出异议的一方垫付,由有过错一方负担。发芽率、净度、水份三项指标以室内检验为准,纯度指标以“种植鉴定”为准。

  七、特别约定

  1、供方及需方应按种子储藏要求进行仓储(包括低温、干燥、防霉、防蛀等),在仓储期间应建立定期抽检档案备查。

  2、需方应确认本合同中各品种已在当地经过试种,并适应当地气候及栽培条件。供方标签所书品种特征和栽培要点仅供参考,需方须因地制宜种植

  3、需方收到甲方交付的产品,需及时验收,在收货后14日内将验收结果(包括对产品的数量、包装完好率,以及发芽率、净度、水分等质量指标提出异议)邮寄或传真回甲方。超过规定时限内未报,甲方则视此批产品为合格,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但质量指标中纯度指标除外。纯度的复检应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长周期内完成。如不复检或在以上复检期内未提出局面异议,视为种子已达合同标准。

  4、如需方在上述时限内提书面异议,则需方保证在提出异议后7日内负责将货物依照供方指示退回,供方承担退货运费及清退货款,否则,视为需方接受该批种子,需方应按《种子法》第四十七条办理相应批准手续,供方将不再承担一切责任。

  5、由于种子是有生命物质,发芽率会随时间或不当储藏而下降,供方标签所注质量指标仅在复检期内有效,需方(或种植者)在其售前(或播种前)应进行发芽率实验,以确保合适播量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如发芽率下降,应加大播种量。 6、由于各地气候及栽培条件不同,品种表现可能有变化。供方仅对纯度、净度、发芽率、水份四项指标在复检期内负责,该四项指标之外原因所造成的损失,供方不承担责任。 八、诉讼条款

  1、本合同所产生的法律纠纷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法院管辖。

  2、本合同所产生的法律赔偿责任,供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仅对本合同需方承担法律程序及实体上的责任。 九、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为《封存样品协议书》

  供方:新疆康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二零一二年月日

  封存样品协议书

  1.------------单位购康地种业公司-----------种子----------公斤。按照国家标准GB/T,由供购双方共同抽取规定重量的样品,该样品具有代表性,并是双方认可。

  2. 样品一式二份,双方共同对样品进行封缄,并填写以下内容:

  样品编号------------。

  封缄单位------------、康地种业公司。 封缄日期------------。 封 缄 人------------。 代表种子数量--------公斤。

  封缄时把样品种子装入规定的封样袋内,封好后如不启封,无法把种子取出。在封样袋上签名、盖章。

  3. 双方将封存样品在适宜条件下(低温、干燥)下保存一个生长周期。此封缄 样品可作为质量纠纷供检样品,是复检或仲裁检验的依据。

  供方:新疆康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二零一二年月日

牧草种子购销合同 篇10

  销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核桃种子购销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向甲方购买核桃种子斤,价格元,合计金额大写元整。(小写:)。

  2、质量要求:甲方承诺核桃发芽率%以上。系本地核桃种子,直径在cm—cm之间。

  3、发货时间:。

  4、包装、上车费运由方承担。

  5、结算方式:年底确保发芽率%付一半,年月底无冻死苗木现象全部付清。

  6、违约责任: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7、纠纷处理:应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8、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所达成的协议作为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牧草种子购销合同 篇11

  需方(甲方):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供方(乙方):

  签订地点:

  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烟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标的、价格和数量,烟酒购销合同。

  二、交货时间和数量:

  甲方以传真或电话形式通知乙方每批交货数量和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乙方不得随意变动甲方订单。

  三、质量标准:

  1:感官指标:

  1)、外观和感官标准:黑褐色,有油性光泽,无大块的矿石、土渣及其他杂质;

  2)、烟煤中不得有大量的石块等异物;

  2:理化指标:

  5700卡标准:

  1)、 水分≤% 2、灰分≤14% 3、挥发份≥28% 4、发热量≥5000卡 5、含硫量≤2% 3:扣罚标准

  1)、 水分:每超出理化标准1个百分点,甲方扣除该批次烟煤货款的2%,超标部分不够一个百分点的,按一个百分点计算;

  2)、 灰分:每超出理化标准1个百分点,甲方扣除该批次烟煤货款的2%,超标部分不够一个百分点的,按一个百分点计算。

  3)、 挥发份:每超出理化标准1个百分点,甲方扣除该批次烟煤货款的2%,超标部分不够一个百分点的,按一个百分点计算。

  4)、 发热量:允许偏差100大卡,低于5000大卡,每低于理化标准100大卡,甲方扣除该批次烟煤货款的2%,低于标准不足100大卡的,按100大卡计算。

  5)、含硫量:含硫量超过标准规定,直接退货处理。

  四、标的物包装、计量标准:乙方提供原煤为散装,计量以甲方公司的地磅计量为准。

  五、验收方式:

  1、取样:甲方和乙方送货人共同对到货烟煤进行随机抽样(乙方卸货后半小时内通知甲方化验室取样),取样分两份,一份用于化验,另一份由甲方和乙方送货人共同签字后由甲方封存。

  2、甲方化验室按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质量标准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乙方凭合格的验收报告办理入库手续;

  3、乙方烟煤存在质量问题符合合同第三条第三款约定的扣罚标准,乙方也同意扣罚入库的(乙方须在化验单上签字确认,乙方拒绝签字的不影响甲方按标准扣罚),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办理入库,在结算时按标准扣罚;

  4、甲方经化验烟煤严重不合格的,直接按退货处理。乙方应当自甲方发出书面退货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把烟煤拉走,乙方拒绝退货的,甲方不予结算货款,同时每天按烟煤总货款的1%向甲方收取仓储费用,仓储期间烟煤的损毁灭失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对甲方的化验结果如有异议,必须在收到化验单后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处理意见,否则视为认同甲方的化验结果和处理方式;

  6、乙方申请复检的,甲方可以复检一次,复检后仍有异议的,以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结果为准,检验合格的,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据此做出是否收货处理。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

  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相关费用(如运费、装卸费、打堆费等)。在交付甲方入库之前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后,乙方依据甲方的入库单载明的数量、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乙方收到甲方开具的合格发票后在最近付款日,以银行电汇形式支付货款,节假日顺延,合同范本《烟酒购销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到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每逾期一天按总价款的5%承担违约金,甲方如果不能按时付款,需做出合理的书面说明,并确定付款时间。

  2、乙方到货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8点至下午5点(正常工作日内),除此时间段外,禁止到货。

  3、烟煤中如有大量的石块等异物,甲方可以扣除相当于异物重量10倍的煤炭货款。

  九、甲方发现乙方有弄虚作假、抬高烟煤价格等现象的,取消乙方供方资格,所缴纳保证金不再退还。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工厂内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乙方负责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厂区工作期内人员、财产安全,因乙方人员或乙方工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入库数量以甲方厂内称重数量为准。到货验收合格后,甲方将依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是否通知乙方对煤质进行调整,若通知乙方进行调整后,乙方未能及时调整到位,甲方将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3、乙方在公司预留(伍万)保证金作为本次烟煤合同保证金。

  4、原则上合同期内价格不许变动,若因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价格、质量、数量无法执行的,甲乙双方应首先向对方书面提出,并友好协商解决。

  5、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的同时指定往来单据的签收人,乙方指定的签收人为乙方的送货人和司机均视为乙方的合格代理人,乙方不得以送货人和司机没有代理权为由对抗甲方。

  6、乙方不得向甲方人员贿赂,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合同保证金及货款。

  7、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单位 :

  委托代理人:

  乙方单位: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开 户 行 :

  开 户 行 :

  帐 号 :

  帐 号 :

  税 号 :

  税 号 :

  年月日

  年月日

牧草种子购销合同 篇12

  需方:

  供方:

  为了增强供需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利益,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以利双方信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材质、数量、金额及配置

  第二条:交货运输说明

  一: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货款支付后天内到达现场。

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方式及费用:货到需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现场的吊装由需方提供;

  四:需方负责提供安装基槽、吊装、垫层、抗浮、挖坑、回填土、检查井等内容,供方负责全程技术指导。

  第三条:验收标准

  按现行行业验收标准验收。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签订合同预付货款 ,成品出厂前一次性付清余款。

  二:需方将货款转到供方的银行帐户,货款总金额在20xx元(含)以下的,可以现金形式结算,20xx元以上的须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如客户违反此规定,由客户自行承担损失。

  第五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一:商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达到规范要求。

  二:满足需方设计施工图上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保修期限:化粪池保修一年。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在需方货款未付清之前,化粪池的所有权归属供方,由供方处置。

  二: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三: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可有效。 四: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其它事项

  一:需方免费提供组装过程中的用水、用电。

  二:在组装过程中的安全由供方自负。

  第八条:本合同由供需双方共同签订,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预付款到位之日起生效。

  需方: 供方:

  单位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即合同生效日期):年 月日

牧草种子购销合同 篇13

  一、双方当事人

  供方: 需方:

  二. 交货地点:由供方运到重庆。

  三. 包装标准:包装箱完好无破损。

  四. 验收标准:以供方提供的审样标志验收收货,布袋外标识按电脑设计。

  五. 结算方式:需方预付前500套所有货款和后20xx套的.帆布袋款,合计:元。余下20xx套货款元在20xx年8月1日前汇到供方帐号。

  六. 违约责任: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其他未尽事宜按(合同法)规定执行。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电话: 电话:

  税号: 税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牧草种子购销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合意签订酒水《购销合同》一份,约定甲方从乙方处采购1000件仰韶酒、750件洋河大曲,总价值人民币万元。现针对此酒水《购销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另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合意自愿解除于 年 月 日签订的酒水《购销合同》,该酒水《购销合同》中双方未履行部分均不再履行。基于该酒水《购销合同》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之间、甲乙双方与第三方之间的.一切纠纷与法律责任均由甲方独自承担,与乙方无关。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原酒水《购销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牧草种子购销合同 篇15

  收购方(甲方):

  销售方(乙方):

  为加快发展农业产业经营步伐,以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真正做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与公司签订的《沼液灌溉利用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牧草、果蔬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所交售的牧草或果蔬必须是经过甲方提供的沼液灌溉生产的。

  第二条质量要求:

  1、牧草质量

  (1)无泥土或塑料等夹杂的杂质。

  (2)无霉变或腐烂的杂草。

  (3)无化学药品的污染。

  2、果蔬质量

  (1)无霉变或腐烂。

  (2)无化学药品残留。

  第三条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生产计划安排,将按时、足量、符合质量验收标准的牧草、果蔬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场所:一牛牧场内,验收合格后称量入库。

  第四条交货时间:牧草收割时或农产品成熟期;交货地点:一牛牧草;计量方法:以交货地的称量为计价重量;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检验方法:甲方在收购当场对乙方的牧草、农产品进行检测;检验时间:与交货时间相同;检验地点:与交货地点相同。

  第六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在收进乙方牧草或农产品后xx日内支付货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货或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xx%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和外观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