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文档专家,晒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办公范文 > > 合同 > 正文

餐饮服务合同【12篇】

2024-03-06 14:31:37合同

餐饮服务合同【12篇】

餐饮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为搞好甲方经营管理,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甲方聘任乙方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甲方股东会同意,甲方聘任乙方为甲方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二、经营目标

  乙方经营管理,必须完成下列经营目标:

  (一)总体目标

  每年实现利润万元,今后年度每年递增万元,利润任务分解到每月,逐月考核兑现。

  (二)分类目标

  1、客房部(含培训中心)万元/年;

  2、餐饮部(含茶座)万元/年;

  3、桑拿万元/年;

  4、水电部万元/年。

  出现的突发事件,项目经理未能及时果断处理,造成企业重大损失或因管理不善或决策失误,严重损害企业信誉度或造成企业巨大经济损失的,将给予项目经理元人民币的处罚;

  三、乙方报酬

  乙方报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和利润分红四部分组成,计算方法为:

  报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红利。

  基本工资每月元,岗位工资每月元,效益工资按照当月每万元营业利润奖励元计算,上述三部分当月考核兑现;红利按照公司进行年度分配、提取后的净利润%计算,逐月考核年底决算后兑现。

  通知解除合同后,当甲方后续总经理未至接管时,乙方必须认真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做出危害甲方利益的事情(如损坏甲方声誉恶意破坏公司财物透露公司机密等),当接管总经理到岗后,须做好各方面的交接工作。

  四、乙方权力

  总经理对执行董事和股东会负责,享有下列权力:

  (一)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获取经营管理报酬;

  (二)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执行董事和股东会报告工作;

  (三)组织实施股东会和执行董事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聘任合同

  (六)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提请执行董事和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部门经理、财务负责人;

  (八)聘任或者解聘除由执行董事和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

  (九)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十一)批准单笔元以下费用;

  (十二)执行董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乙方职责

  1、对完成公司整体经营目标负总责;

  2、全面执行股东会和执行董事作出的各种决议;

  3、拟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各项内部管理方案报股东会同意后监督实施;

  4、协调公司的各种外部事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5、按月向执行董事和股东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接受执行董事和股东会质询并作出解释;

  6、接受公司执行董事、监事和股东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7、做好公司工商、税务等各种证照的办理年检等工作;

  8、做好公司法、公司章程、执行董事和股东会确定的其他职责。

  六、乙方禁止性行为

  1、不得利用职位谋取私利;

  2、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以公司名义与自己或者自己的近亲属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3、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4、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5、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

  6、不得从事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乙方完成经营目标,甲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的,按照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执行股东会及执行董事作出的各种决议不力或者拒不执行的,由股东会给予警告、罚款、扣薪或者解聘处理。

  2、对公司经营目标负总责,未完成经营目标的,按照比例扣减应得红利,同时由股东会作出警告直至解聘的决定。

  3、对公司安全保卫负总责,因安全保卫工作不力造成公司损失的,由股东会给予罚款、扣薪、责令赔偿损失直至解聘的处理。

  4、从事本合同约定禁止性行为,赔偿公司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股东会给予警告、罚款、扣薪直至解聘的处理。

  八、本合同聘任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甲方未提出解聘乙方的,本合同按照原条件延长年。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内容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餐饮服务合同 篇2

  甲方:餐饮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惠、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甲方旗下位于路段三楼的酒店就餐时,用餐后可由乙方授权的签单代表人员在甲方上述两酒店签单挂账。

  二、本合同第一条所称签单,是指乙方(消费方)在酒店消费时可不必当场支付餐费,由乙方(消费方)指定签单人员在甲方收银处进行签字确认后记账。然后由乙方(消费方)按时清帐,指定签单人员签字确认后的次数和金额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

  三、乙方缴纳 元保证金后,即可在甲方上述两酒店享受 元的签单挂账。且乙方用餐费用可享受 折的`优惠额度( 除外)。

  四、结账方式为月付。每月三十号之前,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当月用餐账单明细及相应发票与乙方结账。

  如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迟延履行利息以每日万分之 计算。

  乙方逾期 天仍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后,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上述两酒店的签单挂账权利或直接解除合同。

  五、合同签订后 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授权的可签单人员名单、签字字样以及近期免冠照片(或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附件附于本合同之后。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是为乙方享有签单挂账权利的最终人员。

  六、合同存续期间,如乙方签单人员发生变更,或遇乙方住所地搬迁,须提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重新协商确认,变更后的可签单人员方有签单挂账的权利。

  如乙方未书面告知甲方签单人员变更,原享有签单挂账权利的人员在被取消该权利后的签单行为仍被视为有效,所签单消费的餐费仍须由乙方支付。

  七、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民事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双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后,乙方如未书面告知不再续签,本合同自动续展 年(月)。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餐饮 乙方:

  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餐饮服务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工作内容:乙方在甲方餐厅从事服务工作。

  第三条 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照前款执行的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第十条 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甲方采用以下第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元,试用期间工资元。甲方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元,试用期间工资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日。

  第十三条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具体缴纳比例和方式为:

  (一)基本养老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

  (二)基本医疗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

  (三)失业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

  (四)工伤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五)生育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八条 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

  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可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立即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时,甲方应当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岗位,乙方仍不能从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在对乙方进行培训后,或者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后,乙方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 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在解除本合同后,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终止、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者在疑似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内;

  4、乙方若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乙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同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乙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7、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害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六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乙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劳动合同终止。甲方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甲方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经济补偿金标准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涉及的经济补偿金,甲方应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算;不满6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三十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其医疗补助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赔偿办法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按本合同第二十九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具体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七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乙方姓名: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餐饮服务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协议期限:

  委托乙方负责学校的饮食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服务范围

  1、负责全校教职员工的正常供餐;

  2、负责全校餐饮行业承包租赁户的管理。

  二、服务标准

  (一)供餐标准

  1、早餐:主食种以上:稀食种以上:小菜种以上。

  2、午餐:主食不少于种;备有免费汤,夏季免费供应绿豆汤。

  菜品:

  (1)低档菜(元/份):个以上(占菜品的%)

  (2)中档菜(5元,~元/份):个以上(占菜品的%)

  (3)高档菜:个以上(占菜品的%)

  3、晚餐:主食不少于种;备有免费汤,夏季免费供应绿豆汤。

  菜品:

  (1)低档菜(元/份):个以上(占菜品的%)

  (2)中档菜(元~2元/份): 个以上(占菜品的%)

  (3)高档菜:个以上(占菜品的%)

  (二)卫生标准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制定饮食管理安全卫生制度,随时检查落实餐饮卫生制度,杜

  绝食物中毒。

  2、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制度,严把“四关―进货关、加工关、卫生关、出售关”;

  3、协同口岸检疫局、卫生防疫站对餐饮的.监督检查;

  4、办理好每年的卫生许可证和餐饮人员健康证。

  (三)价格标准

  1、租赁食堂按市场价;

  2、校办食堂由成本和赢利两部分组成。其中,赢利在当月应控制在2%以内,全年盈亏持平:

  成本由下表比例构成:

  成本构成:

  原材料费炊具设备(大型设备除外)、维修费%煤气费%卫生、防疫费%水电费%劳保办公费%人头费%管理费%

  三、经费:自收自养。

  四、违约责任

  1、未达到供餐标准每次罚款元;

  2、未达到卫生标准每次每处罚款元,造成食物中毒等恶性后果,除赔偿损失外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价格检查一般按月检查,未达到价格标准,除没收超标所得外罚款元。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餐饮服务合同 篇5

  甲方县楼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地:县人民中路。

  法定代表人郭,公司执行董事。

  乙方

  为搞好甲方经营管理,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甲方聘任乙方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甲方股东会同意,甲方聘任乙方为甲方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二、经营目标

  乙方经营管理,必须完成下列经营目标:

(一)总体目标

  每年实现利润80万元,今后年度每年递增10万元,利润任务分解到每月,逐月考核兑现。

(二)分类目标

  1、客房部(含培训中心)30万元/年;

  2、餐饮部(含茶座)40万元/年;

  3、桑拿部5万元/年;

  4、水电部5万元/年。

  三、乙方报酬

  乙方报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和利润分红四部分组成,计算方法为:

  报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红利。

  基本工资每月200元,岗位工资每月400元,效益工资按照当月每万元营业利润奖励元计算,上述三部分当月考核兑现;红利按照公司进行年度分配、提取后的净利润10%计算,逐月考核,年底决算后兑现。

  四、乙方权力

  总经理对执行董事和股东会负责,享有下列权力:

(一)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获取经营管理报酬;

(二)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执行董事和股东会报告工作;

(三)组织实施股东会和执行董事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提请执行董事和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部门经理、财务负责人;

(八)聘任或者解聘除由执行董事和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

(九)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十一)批准单笔200元以下费用;

(十二)执行董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乙方职责

  1、对完成公司整体经营目标负总责;

  2、全面执行股东会和执行董事作出的各种决议;

  3、拟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各项内部管理方案报股东会同意后监督实施;

  4、协调公司的各种外部事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5、按月向执行董事和股东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接受执行董事和股东会质询并作出解释;

  6、接受公司执行董事、监事和股东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7、做好公司工商、税务等各种证照的办理、年检等工作;

  8、做好公司法、公司章程、执行董事和股东会确定的其他职责。

  六、乙方禁止性行为

  1、不得利用职位谋取私利;

  2、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以公司名义与自己或者自己的近亲属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3、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4、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5、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6、不得从事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乙方完成经营目标,甲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的,按照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执行股东会及执行董事作出的各种决议不力或者拒不执行的,由股东会给予警告、罚款、扣薪或者解聘处理。

  2、对公司经营目标负总责,未完成经营目标的,按照比例扣减应得红利,同时由股东会作出警告直至解聘的决定。

  3、对公司安全保卫负总责,因安全保卫工作不力造成公司损失的,由股东会给予罚款、扣薪、责令赔偿损失直至解聘的处理。

  4、从事本合同约定禁止性行为,赔偿公司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股东会给予警告、罚款、扣薪直至解聘的处理。

  八、本合同聘任期限为一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甲方未提出解聘乙方的,本合同按照原条件延长一年。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内容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县楼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二○年月日

餐饮服务合同 篇6

  发包方:,男(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男(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兴建有金帝商务宾馆,餐饮、娱乐、住宿为一体,餐饮系列乙方承包经营,为互利共赢,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所有的金帝宾馆一楼餐厅6间,厨房1间(面积约180平方米),附属设施及装饰齐全一并交与乙方经营使用,餐具、餐桌、餐椅、空调等相关用具设备由乙方自己筹备(详见乙方自筹财产清单)。

  二、乙方承包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3年,承包期外本合同自行终止。

  三、乙方承包经营期内,每年向甲方交承包费人民币叁万元整。

  四、乙方承包费交付与甲方时间为每年10月1日一次性付清。(以收据为准)

  五、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部门应办的各种执照证件及应缴的税、费由乙方自办自缴与甲方无关。

  六、水、电甲、乙双方共同用一总表,乙方按月分别承担三分之一的水、电费。

  七、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包或转让他人经营,同时对甲方交付与乙方的各种设施和财产进行保养与维修。

  八、乙方承包期满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另续签合同,若甲方不再发包或乙方不再承包,单方必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告知对方。

  九、甲、乙双方终止合同后,乙方自筹备的餐具等相关设备(见财产清单)可自行处理,也可与甲方协商作价一致后转与甲方。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补充条款,补充后的条款与本合同生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条款若单方违约付对方违约金5000元。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餐饮服务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为甲方的“东升餐饮”的筹建提供咨询顾问服务事宜,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提供顾问服务的内容

  “东升餐饮”筹备开业前的顾问服务

  负责“东升餐饮”管理系统、服务流程设计;

  负责制订“东升餐饮”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提供菜牌、菜谱内容的制做方案及设计;

  负责员工工装选样的建议;

  负责提供后厨菜品的设计及制做方法的传授;

  负责为“东升餐饮”的装饰装修提供咨询意见;

  负责为“东升餐饮”的后厨设备的采购提供咨询意见及建议;

  负责为“东升餐饮”各功能区的设置提出设计方案;

  协助甲方进行员工招聘工作;

  负责确定“东升餐饮”各岗位的设置及岗位职责的制订;

  负责为甲方制定营业方案及营销措施;

  提供菜品原材料的采购渠道供甲方选择;

  为其他与“东升餐饮”开业有关的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开业后一年内的顾问服务

  1、在“东升餐饮”开业后一年内,由乙方负责为“东升餐饮”经营提供经营管理咨询顾问服务。乙方应不定期到“东升餐饮”进行巡视,并对“东升餐饮”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对于甲方提出的咨询要求应立即予以解决。

  2、帮助解决经营中的管理问题、技术问题及经营问题,对经营方式提供建议。

  第二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正式营业前的管理咨询顾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六万元整;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管理咨询顾问服务费用80%,计肆万八千元整;余款壹万两千元在“东升餐饮”开业日后三日内支付。

  2..2开业后一年内的顾问服务费用的计算方式如下:“东升餐饮”开业日至次年的该日的净利润的10%。该项服务费应在开业日之次日(依据双方确认可行性财务预算报告净利润5%)支付给乙方,余留净利润5%以当年度双方确认财务报告为依据,报告出台后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承诺及保证

  甲方保证如期支付款项。

  乙方保证尽期尽责地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管理咨询顾问服务工作,并保证在收到甲方的咨询请求后48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和相应的咨询意见。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请法院仲裁解决。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餐饮服务合同 篇8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经营一家餐饮,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名称:地址: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自20xx年5月21日起,至20xx年5月21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尤俊平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乙方邵海宏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五条盈余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按月分配盈余。

  第六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如有一方不再继合伙经营下去,则属于违约合同,应向另一方补偿人民币元。补偿后,另一方可以继续经营本餐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在双方签字人员的经营下,不得有其他未签字人员干涉。

  第七条

  此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餐饮服务合同 篇9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就餐饮服务项目,委托乙方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餐饮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坐落位置:具体以总平面图标明的位置为准。

  3、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项目委托方为甲方,服务提供方为乙方。

  第三条委托服务经营事项:提供餐饮服务。

  第四条委托期限

  委托服务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第五条房屋及设备折旧费及其支付

  1、本合同所指的房屋及设备折旧费是指乙方根据本中招标项目要求所投报的房屋及设备折旧费中标价;

  2、根据乙方此次投报的房屋及设备折旧费中标价,房屋及设备折旧费年合计人民币元。

  3、支付方式:每年按个月计,乙方须在每月10日以前,按月向甲方支付上月的房屋及设备折旧费。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食堂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提出的食堂年度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并根据合同实施奖惩。

  3、承担食堂冷气使用费的50%和乙方一年内超出元(不含元)的部分费用。

  4、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管理失误或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有责任积极指导和协助乙方做好饮食服务工作。

  6、甲方有权核查饮食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该项目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

  2、乙方不得将本项目整体或部分责任及利益对外转让或发包。

  3、对本项目内的房屋及配套设施、厨房设备及其配套设施以及其它相关设备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项目范围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建立健全本项目管理档案。

  5、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完好。

  6、乙方每月须向甲方提供月报表,每半年就财务开支情况向甲方作出说明,同时须按时交纳房屋设备折旧费。

  7、承担食堂全部的水电费和燃气费。

  8、承担食堂冷气使用费的50%(一年内元,含元)超出部分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1、根据规定,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须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合同期满后或不属乙方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的本合同终止,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4、如乙方不能完成投标质量指标的要求或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属乙方责任的火灾、食品中毒等重大事故,履约保证金则被罚没并承担经济和法律全部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凡在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事项,办理完相关交接验收手续;

  2、甲、乙方对《招标文件》以外相关项目或《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餐饮服务合同 篇10

  甲方:

  联系方式:

  法定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法定地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公司餐厅经营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厨房、餐厅,负责水电,并为乙方餐厅厨房员工解决住宿。

  二、承包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应对乙方的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并且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不良之处。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标准,严禁提供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2)乙方必须保持形象、做好餐厅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餐具必须消毒,甲方可随时检查,并可要求乙方整改。

  (3)厨房及餐厅的残渣和垃圾须倒在甲方指定的地方,不得乱倒。

  (4)乙方要定期清理厨房死角杂物、疏通排水沟、餐厅范围内外卫生,保持用餐良好环境。

  (5)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且在工作期间穿戴统一服装。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当使用厨房的各项设施。

  (7)食堂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均由乙方负责。

  四、伙食标准

  中、晚餐费共计元/月。每餐标准为1荤2素,汤、米饭自助。

  五、结算方式

  1、乙方计算每月餐费的凭证(由甲方发放给员工餐卡、并以餐卡作为就餐依据和记账依据)。

  2、甲、乙双方每月日为结账日,甲方收到乙方的票据后在天内一次性结清乙方的`所有有关款项(现金或者现金支票支付乙方)。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人员中毒,经相关部门鉴定,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如乙方因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如乙方仍不能达到其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如乙方要终止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如未按规定终止合同的,应承担元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末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

  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餐饮服务合同 篇11

  甲方(业主方):

  乙方(提供咨询顾问服务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为甲方的“东升餐饮”的筹建提供咨询顾问服务事宜,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提供顾问服务的内容

“东升餐饮”筹备开业前的顾问服务

  负责“东升餐饮”管理系统、服务流程设计;

  负责制订“东升餐饮”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提供菜牌、菜谱内容的制做方案及设计;

  负责员工工装选样的建议;

  负责提供后厨菜品的设计及制做方法的传授;

  负责为“东升餐饮”的装饰装修提供咨询意见;

  负责为“东升餐饮”的后厨设备的采购提供咨询意见及建议;

  负责为“东升餐饮”各功能区的设置提出设计方案;

  协助甲方进行员工招聘工作;

  负责确定“东升餐饮”各岗位的设置及岗位职责的制订;

  负责为甲方制定营业方案及营销措施;

  提供菜品原材料的采购渠道供甲方选择;

  为其他与“东升餐饮”开业有关的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开业后一年内的顾问服务

  1、在“东升餐饮”开业后一年内,由乙方负责为“东升餐饮”经营提供经营管理咨询顾问服务。乙方应不定期到“东升餐饮”进行巡视,并对“东升餐饮”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对于甲方提出的咨询要求应立即予以解决。

  2、帮助解决经营中的管理问题、技术问题及经营问题,对经营方式提供建议。

  第二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正式营业前的管理咨询顾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六万元整;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管理咨询顾问服务费用80%,计肆万八千元整;余款壹万两千元在“东升餐饮”开业日后三日内支付。

  2..2开业后一年内的顾问服务费用的计算方式如下:“东升餐饮”开业日至次年的该日的净利润的10%。该项服务费应在开业日之次日(依据双方确认可行性财务预算报告净利润5%)支付给乙方,余留净利润5%以当年度双方确认财务报告为依据,报告出台后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及保证

  甲方保证如期支付款项。

  乙方保证尽期尽责地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管理咨询顾问服务工作,并保证在收到甲方的咨询请求后48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和相应的咨询意见。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请法院仲裁解决。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餐饮服务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协议期限:

  委托乙方负责学校的饮食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服务范围

  1、负责全校教职员工的正常供餐;

  2、负责全校餐饮行业承包租赁户的管理。

  二、服务标准

(一)供餐标准

  1、早餐:主食种以上:稀食种以上:小菜种以上。

  2、午餐:主食不少于种;备有免费汤,夏季免费供应绿豆汤。

  菜品:

(1)低档菜(元/份):个以上(占菜品的%)

(2)中档菜(5元,~元/份):个以上(占菜品的%)

(3)高档菜:个以上(占菜品的%)

  3、晚餐:主食不少于种;备有免费汤,夏季免费供应绿豆汤。

  菜品:

(1)低档菜(元/份):个以上(占菜品的%)

(2)中档菜(元~2元/份): 个以上(占菜品的%)

(3)高档菜:个以上(占菜品的%)

(二)卫生标准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制定饮食管理安全卫生制度,随时检查落实餐饮卫生制度,杜

  绝食物中毒。

  2、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制度,严把“四关―进货关、加工关、卫生关、出售关”;

  3、协同口岸检疫局、卫生防疫站对餐饮的监督检查;

  4、办理好每年的卫生许可证和餐饮人员健康证。

(三)价格标准

  1、租赁食堂按市场价;

  2、校办食堂由成本和赢利两部分组成。其中,赢利在当月应控制在2%以内,全年盈亏持平:

  成本由下表比例构成:

  成本构成:

  原材料费炊具设备(大型设备除外)、维修费%煤气费%卫生、防疫费%水电费%劳保办公费%人头费%管理费%

  三、经费:自收自养。

  四、违约责任

  1、未达到供餐标准每次罚款元;

  2、未达到卫生标准每次每处罚款元,造成食物中毒等恶性后果,除赔偿损失外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价格检查一般按月检查,未达到价格标准,除没收超标所得外罚款元。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