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承包经营合同模板【优秀6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甲方将集体所有的鱼塘承包给乙方,用于养殖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将位于冯铺村的亩鱼塘承包给乙方。
二、土地用途
作为养殖业,但乙方可以适时以合理的方式调整和优化。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
现地址: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为了提高鱼塘经济效益,甲方经研究决定,将鱼塘进行发包,本着平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 鱼塘共计 亩交给乙方承包了养殖,鱼塘路边自建房屋 间及场地交给乙方经营农家乐(注:农家乐为餐饮服务行业)。
第二条 乙方在鱼塘和农家乐所有经营收益纯利的 20 % 归甲方所有。
第三条 承包期限为 年,以后每年 元/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止。
第四条 在承包期间,乙方所承包鱼塘用电须服从电管站管理,要安全用电,开户、电力设备安装、材料费用以及鱼塘用电电费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五条 鱼塘用途
1、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第六条在承包期内,乙方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雇工拆除,所需一切费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条乙方承包的只是鱼塘的水面,鱼塘基面使用权仍属甲方,乙方只能作暂时使用。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青苗费、土地补偿费和其他补偿费归甲方。乙方在接通知30日内必须交出鱼塘。
乙方施工的建筑物要在承包期满后30天由乙方自行拆迁,逾期不处理的则归甲方所有。如需修筑塘基的由乙方自行维修整治,但承包期满后不得拆除,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第八条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第九条 乙方必须按合同所定期限缴纳承包款,逾期30天未完成的,作自动退包处理,甲方有权没收押金并终止合同,收回鱼塘重新发包。
第十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1.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2.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
30天的;
4.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在承包期间,如要转让给他人承包,须经甲方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第九条 。
第十二条 风险责任:
1、农家乐属于服务行业,所涉及的食品安全、卫生许可、税务、工商等一切相关事项的办理由乙方自行解决,涉及到的一切法律事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在承包期间,乙方必须办理齐全相关手续。
否则一切事故、灾害及人为造成的损失,及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交,但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实行抵押承包的原则,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在15天内交纳承包押金给甲方,即押金金额为万元,作为履约的保证。承包合同期满,若乙方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退还抵押金给乙方(按当时银行利息%)。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全部承包押金。
3.若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办法:当地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现将水产养殖基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养鱼,商定如下:
一、转租鱼塘土地面积亩。
二、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年。
三、承包租金: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四、付款方式:每年月日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押金元 (元),押金元抵年的鱼塘租金。剩下的元于年月日前交清年的租金。
五、乙方应准时交租,如超过月日未付清租金,甲方有权收回鱼塘,并且押金不退。
六、在承包期间,乙方负责维护甲方的建筑物,如遇国家征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国家补偿金建筑物补偿款甲乙双方各得一半,鱼塘青苗费甲乙双方各得一半。
七、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原承包合同的严肃性和充实原合同内容的完整性,确保乙方的权利和经济不受损失,经甲乙双方进一步协商,特签订以下补充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原合同的义务尽快解决群众阻挠乙方经营活动的行为,以便乙方的承包经营活动能顺利进行,维护原承包合同的严肃性。
二、乙方交纳承包金第一期的期限延期到甲方完成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工作并经双方书面确认后十天内交清,后各交纳期期限均按阻挠担误的时间顺延,总承包截止期同时相应顺延。
三、今后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和本补充协议的义务,防止阻挠、刁难乙方经营活动或侵占乙方利益等行为的.发生。如再发生类似上述等影响乙方经营使用和使乙方受经济损失的行为,甲方首先按合同承担全部责任,并以乙方经济损失总额的伍倍赔偿给乙方。除非乙方提出终止合同,否则,交纳承包金期限及总承包截止期按本协议办法顺延,延长期限合法有效。
四、本补充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与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冯庙居委会窑厂鱼塘(五口鱼塘)发包给乙方。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五口鱼塘进行整理,保证鱼塘底面平整,堤坝稳固,发包给乙方使用,并负责四周堤坝使用环境,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10年,即从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
第三条承包金额和缴款方法:承包金为平均每年8万元整(合计80万元),乙方第一年交甲方6万元,以后每年递增5千元直至最后一年全部缴清,每年的承包金应于当年年底前一次性缴清。
第四条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承包的鱼塘需要用电,由甲方提供电源,乙方按照甲方指定地方安装电表和漏电开关才能用电。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电费由乙方负责缴给甲方,电价为甲方使用电费电价同价。甲方保证乙方生产经营道路畅通。
第五条甲方将鱼塘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有自主经营权管理权,但不得破坏鱼塘。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承包权。
第六条乙方对鱼塘基础设施的投入,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第七条在承包期内,乙方享有国家优惠政策,甲方给予支持。在承包期内乙方若经营困难可另行发包,甲方不得干预。
第八条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乙方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有关青苗、鱼苗、基础设施的补偿归乙方,其他补偿归甲方。
第九条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条乙方对鱼塘四周堤坝除甲方植树外有管理使用的权利。
第十一条在承包期内,如遭遇不可抗拒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将事故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如有一方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经镇司法所鉴定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鉴定机关一份存档。
第十四条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如因生产需要从塘底取土,必须在乙方休鱼期内进行,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发包方:环保砖厂(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环保砖厂的效益,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承包项目及范围
1、甲方同意将儒溪棋杆环保砖厂的全部机械和财产全部承包给乙方使用。
2、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
二、承包期限
1、本合同的承包期限为十年六个月。
2、本合同的承包期限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三、承包款及支付:本合同的承包款分二段计付。
1、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的承包款为51万元人民币。其中砖厂合伙人为三人,即魏黎明、李雄和李艳,按每人17万元分配。由乙方留下自己分得17万元后,在20年月前,向甲方支付另二位合伙人的承包款共计34万,现由甲方向魏黎明和李艳按份分配。上述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月息2分计息,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2、第二阶段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的承包款为45万元,除乙方留足自己应得的15万元合伙分红外,乙方还须向甲方缴纳承包款30万元,该款在20年月底前付50%,20年月初五日前付清剩余的全部承包款。此后按每年20万支付到20年月日止。
四、砖厂财产的交接
1、由甲乙双方对现有机械设备和固定资产进行清点造册,登记签字交接,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期满时,由甲乙双方对财产进行验收和接收,由双方签字认可。
3、乙方在合同期满时,必须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能够正常运转和使用,如有损坏和遗失,照价赔偿。
4、乙方在合同期内添置的易耗品,按照“来添去丢”的原则,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予接收。
五、有关约定
1、乙方在合同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合同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性开支和税费由乙方负责。
3、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注意安全生产,严守操作规程,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4、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借款和用甲方财产进行任何抵押。
5、合同期内,乙方自主聘请的工人,由乙方自主管理,支付报酬和待遇,所有人员与甲方无任何法律上的关系。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字,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单方违反,罚违约金万元。
七、本合同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存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