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4篇(“租赁合同”)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租赁合同4篇(“租赁合同”),以供借鉴。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切实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 区 ,总面积约20xx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10年,从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800元/亩,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20xx年至20xx年租赁费为1200元/年、亩。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滥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耕地租赁示意图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字()第____号
合同鉴证编号:___字()第__号
甲方(发包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现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甲方经民主议定,将______的使用权进行招标出租,乙方参加竞投中标。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承租的项目名称:_________总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提供给乙方承租经营的生产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详细清单)
第三条出租期限___年__月,即从_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四条乙方的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照__方领取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
第五条租金和支付方式:
1.租赁期内,乙方向甲方缴交租金的总金额为(大写)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_分(_____元)。即每年承租金额为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_分。
2.租金的支付方式:每年的租金应于当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缴交完毕。
第六条在租赁期内,乙方所承租的___需要用电必须服从电管站的管理,并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装上电表和漏电开关,才能用电,一切费用由__方负责。电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在租赁期内,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扩建建筑物的,需征得甲方同意,由甲、乙双方另行订立合同,报合同鉴证机关备案。
第八条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破坏四周环境,在生产经营期间,必须处理好一切污染物、垃圾等。凡造成环境污染要负责一切赔偿责任,并要停产、停业整顿。
第九条在租赁期内,乙方需要办领有关证照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甲方提供____给乙方租赁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经营或使用,不允许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承租财物。
第十一条在租赁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有关属乙方投资的机械设备或属乙方的建筑物的搬迁费归乙方,土地补偿费、建筑物的拆迁费、属甲方投资的机械设备的搬迁费和其他补偿费归甲方。
第十二条乙方在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出租的项目:
1.乙方擅自将承租的项目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租经营者的(若遇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租的项目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的;
3.乙方利用承租的项目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租金(包括部分拖欠)达___天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十三条风险责任
1.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有关工商、税收以及上级规定应缴交的各种规费等费用均由__方负责,与__方无关。租金仍按租赁合同规定缴交。
2.乙方在租赁期间,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本租赁合同实行抵押出租的原则,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在___天内按租金总额___%作为承租押金给甲方,即押金金额为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_分,作为履约的保证。租赁合同期满,若乙方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退还抵押金给乙方。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承租押金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_分,并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2.乙方若中途退租,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承租押金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_分,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3.乙方逾期缴交承租款,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拖欠承租款总额每日__%计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租赁期满,乙方限于____天内将承租的生产资料返还给甲方,返还标准____________。返还完毕,甲、乙双方应在承租的生产资料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逾期每天赔偿____元。
第十七条纠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经__________鉴证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会计入帐一份,合同鉴证机关一份。
第十九条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意见: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单位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租用建筑周转材料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物名称、数量、租金单价(如不够用可另附表格)
效依据。其上下车费及运费由承租方负责。若由出租方代装代运,其费用由承租方负担。以上周转材料的质量数量验收地为交货地。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到归还完物资为止。
本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租赁保证金元。
第四条 租金的交纳期限及结算方式
租金计算从承租方提货之日起至归还验收完为止。每月结算一次。出租方按月提出租金结算单,承租方每月 日前领取上月租金结算单并在每月 日前付清上月租金。
如承租方对结算的租金数额有异议,经双方核对后,于下月结算租金调整,当月租金不得拒付。如逾期五日(含五日)未付清租金,出租方按未付租金总额每天收取 1‰的违约金。在出租财产未全部还完并付清全部租金之前,承租方不得以租赁保证金抵租金。租赁保证金于租赁财产还清且租金付清后无息退还承租方。
付款方式可采取通过银行汇款、支票转帐或现金支付方式。
第五务 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和丢赔(见附表)
租赁期间周转材料的维修与保养,由承租方负责。归还时周转材料若需维修与保养,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维修保养费,如造成难以修复的损坏或丢失,由承租方按损坏丢失财产的 赔偿(损坏丢失财产 的租金计算到支付赔偿款之日止第六条指定领返料经办人
1、承租方指定专人 为领退料经办人。若指定人员不能到场或更换)办理。
2、出租方应按GJ130-200标准提供合格的产品。承租方应按GJ130-200标准检查搭设使用周转材料。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违约责任
l、未按时按量提供承租方所需租赁物,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总额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和其它相关费用,应向出租方偿付欠费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如有将租赁物变卖、抵押等行为,出租方除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全部租赁财产,还有权要求承租方按变卖、抵押租赁财产价值100%承担违约的责任。
3、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失败时,诉讼至合同履行地法院。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份,出租方持 份,承租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另行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日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承租方(甲方签章):出租方(乙方签章):
年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