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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租车合同10篇

2024-02-18 11:23:00合同

个人租车合同10篇

个人租车合同 篇1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同意将贵G车租给甲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乙方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贵G

  车况:(经双方签定)

  二、租用期限:车辆移交时间20xx年11月12日自20xx年11月12日起至20xx年11月18日止。

  三、租车用途: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使用。

  四、租金及结算方式:

  每天使用租金300元,共计7天,合计支付租金贰仟壹佰元整(¥2100元)。

  六、双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租车必须具有合法的营运车辆及手续。

(二)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三)乙方需保证车辆正常运营,各手续齐备、无故障。

(四)甲方必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发的驾照。

(五)甲方有权对车辆进行合理调配,乙方在租赁期间需无条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车辆,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二)乙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不符合合同要求,应负责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甲方无故辞退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一份,承租单位一份。

  甲方(承租方):乙方(出租方):

  年月日

个人租车合同 篇2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车(牌号)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

  车况(附行车证复印件):

  二、租用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车用途:

  四、租金及结算方式:每天的租车费用为,从租车之日算起,半年结算一次。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有权自由安排车辆一切外出活动,无须再告知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无理干预承租方的正常使用,否则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出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应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正常养护,更换配件,因出租方没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正常保养,造成的车辆损坏、报废等一切后果,由出租方负责。

(四)出租方在承租方单位工作期间,承租方必须优先租赁出租方提供的汽车,但出租方必须保证车况能够满足工作的需要。

(五)承租方在租车期间负责提供油料及驾驶员。

  六、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给承租方车辆,每迟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必须符合承租合同的要求,如未按要求提供给承租方车辆,给承租方造成不便或损失,由出租方赔偿。

(三)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租车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闽车架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二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 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 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八条 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个人租车合同 篇4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

  一、车辆及驾驶员

  甲方租用乙方的车型为:车牌号:,乙方为该车辆驾驶人。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期为个月,到期后如甲方需续租,该协议条款可继续有效。

  租金每天元(含驾驶员报酬),凭正规票据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后支付。

  若租期满一年甲方仍需租用,租期、租金双方另行商定。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油费、过路费和停车费。保险和维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3、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4、甲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享有的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车辆的使用权归甲方。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车辆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时应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需保养维修或临时他用时,应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后方可。

  4、乙方在租赁期内服从甲方管理,车辆每天使用时间由甲方确定。

  5、车辆在租赁期内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员驾驶,发现一次,扣除一个月的租金。

  6、车辆在租赁期内需有乘座人员保险,如没有保险,乘座人员发生伤亡,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其它

  1、因车辆状况原因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有关合同的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诉。

  3、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租车合同 篇5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自然人):

  甲、乙双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二、车辆租赁费每月元,租赁时间不满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满半个月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甲方每月为乙方油卡存入统一规定数量油费,其他费用包括年检费、养路费、车船费、保养费、修理费、保险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租赁费在年底统一结算。

  三、协议期限为:乙方从年月日起将车型为,车号为号的车辆承租给甲方使用至年月日止。该车辆的起始里程为公里。甲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情况提前10天通知乙方终止租赁合同。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

  五、乙方应听从甲方车辆调动,在乙方人员不能担任司机出车的情况时,如果甲方安排其他人员使用乙方车辆,乙方不得拒绝。

  六、在车辆租赁期内,出现一切交通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内有使用乙方车辆的权利;

  2、按协议约定如期结算车辆租赁费;

  3、甲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者、或不满一年的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4、甲方不承担本协议期间乙方使用租赁车辆给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

  5、如在核对里程与用油量发生较大差异时,甲方有权停止租赁乙方的车辆。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担协议期内车辆的年度检验费、养路费、车船费,以及正常维修保养费(包括汽车机油、离合器油、刹车油、冷却液)、修理费、保险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2、乙方不准酒后驾车,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

  3、乙方应听从甲方调配,无故不配合出车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在签订协议时为甲方提供完整的保险并交纳材料复印件。

  5、乙方每月30号将车辆里程数报甲方,以便甲方核对车辆里程与用油情况。

  6、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车交给无驾驶证者使用。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由平谷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车辆保险单复印件》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个人租车合同 篇6

  承租方:

  出租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车(牌号)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

  车况:(经双方签定)

  二、租用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车用途

  。

  四、租车形式

  以月份为单位租赁,出租方负责提供合法的营运车辆及驾驶员,承租方负责提供燃油及驾驶员食宿。

  五、租金及结算方式

  月租金元(×30天),修车时间的租金按天计算扣除。

  六、双方权利、义务

  (一)出租方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技术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运营。

  (二)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与承租方无关。

  (三)出租方需保证车辆正常运营,尽量减少修理时间,不得耽误承租方使用。如车辆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10天以上者,承租方有权辞退车辆,从停止工作之日起终止合同。

  (四)承租方有权对车辆进行合理调配,出租方在租赁期间需无条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听从承租方调配或消极怠工,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出租方对车辆行驶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提出,并有权拒绝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七、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车辆,每迟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不符合合同要求,应负责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出租方应遵守承租方施工规定,如发生损坏正在施工中的道路、及承租方其他物品,出租方应对承租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四)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份,出租方份,承租单位份。

  出租方:承租方:

  年月日

个人租车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送达地址:

  一、乙方义务:

  1、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并禁止转租和让他人驾驶。

  2、租用甲方型、颜色为小轿车车,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或甲方家属,乙方只有使用权。

  3、向甲方提交保证金元,于年月日付清。

  4、租车时间为天,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每日租金元,共元,于年月日结清。

  5、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费(加92号汽油)、停车费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6、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结清燃油等费用后,方可退还保证金。

  7、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或使甲方在事后受到索赔,则甲方可以在事故发生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向乙方行使追偿权。

  8、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

  9、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如发生损伤,负责修复完好。

  10、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

  二、甲方义务: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工具。

  2、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保证金、租金均不退。

  3、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个人租车合同 篇8

  出租方:

  地址:邮码:

  电话: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地址:邮码:

  电话:法定代表人:

  需遵守以下协议: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牌汽车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个人汽车租赁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年为人民币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出租方:(签章)

  代表人:

  承租方:(签章)

  代表人:

  年月日

个人租车合同 篇9

  出租人:

  承租方:

  一、出租人将辆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

  二、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出租人权利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出租人不承担由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5.承租人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人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六、承租人权利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人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人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人。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七、违约责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个人租车合同 篇10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