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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必备13篇】

2024-02-17 20:53:50合同

股权转让合同【必备13篇】

股权转让合同 篇1

  甲方(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 月 日在省市区签订:

  1. 饭店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饭店,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的股份总数为:。

  2. 甲方为一家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饭店,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甲方系目标饭店股东,合法持有目标饭店万股股份,占目标饭店股份总数的%;

  3. 乙方为一家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饭店,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4. 甲方拟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目标饭店的万股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让甲方拟转让的目标饭店 股份。

  5. 为此,经甲、乙双方就上述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1条 股份转让

  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饭店的万股股份,上述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元,总价款为万元。

  价款支付

  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其根据第条应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以下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户名: 。

  账号: 。

  开户行: 。

  第2条 股份转让前后目标饭店的股份结构

  本次股份转让前,目标饭店的股份结构如下:

  第3条变更事项

   因股份转让行为,目标饭店的股东名册、章程等相关事宜也应做相应的变动。甲方应乙方支付本协议项下的.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日内,促使目标饭店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相应修改股东名册及饭店章程,并完成饭店章程的工商备案手续。

   自乙方支付本协议项下的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乙方即成为目标饭店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乙方取得股东身份,不受相应变更手续的影响。

  第4条承诺与保证

   甲方作出以下承诺和保证:

  4. 甲方保证其持有的标的股份合法有效,该等标的股份不存在冻结、查封、质押等情形,未涉及任何争议、诉讼等情形;

  4. 甲方保证,本协议构成对其合法、有效且具约束力的义务,其签订、交付和履行本协议,完成本协议所述之交易,以及履行本协议条款、条件和约定取得了合法授权,不会违反《饭店章程》或其为缔约方的或受其约束的任何重大合同、安排或谅解的任何约定。

   乙方陈述、保证并承诺如下:

  4. 乙方向甲方保证其有足够的、合法的资金完成本次股份转让行为,并将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股份转让款;

  .2 本协议构成对其合法、有效且具约束力的义务,其签订、交付和履行本协议,完成本协议所述之交易,以及履行本协议条款、条件和约定取得了合法授权,不会违反其内部规章制度或其为缔约方的或受其约束的任何重大合同、安排或谅解的任何约定。

  第5条违约责任

  由于本协议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承诺与保证存在实质性方面的不真实的情形,均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按过失程度承担违约责任;如各方均有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6条协议的解除

   各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解除本协议。

   如果因为任何一方出现严重违约行为,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或给守约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同时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第7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异议或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的约束。

   任何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而产生的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加以解决。如协商未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8条 附则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和条件构成各方完整和有约束力的义务,未征得其他方同意,不得对本协议的规定、条款进行修改、扩充或解除。对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应由各方同意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合法程序批准。

   本协议以中文作成,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股权转让合同 篇2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甲方转让股权给乙方的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供遵守:

  第一条 公司概况

  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公司注册资本万元,现有实际股东为、、,其中持股比例为50%、持股比例为40%、持股比例为10%。

  第二条 股权转让比例、价款及支付

  1、甲方自愿将其持有的%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受让,转让价款为万元整()。

  2、前款约定的转让价款,乙方应于年月日前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股权变更登记

  乙方依约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后,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完成股权变更的手续,将股权变更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人员名下。

  第四条 相关费用承担

  股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承诺

  1、甲方保证股权真实,无纠纷,无股权瑕疵。

  2、甲方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已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取得了公司股东会的同意,公司其他股东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 股东权利义务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按持股比例分享利润、承担风险。

  2、乙方逾期付款导致甲方解除本协议的,从协议解除之日起,甲方收回股权,并重新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的,乙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收回股权,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将该期间产生的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2、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条件成就时,任何一方拒绝或者拖延办理的,经催告后十日内仍不办理变更的,违约方应每日按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书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中签订的文件如与本协议约定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转让方):

  住址:

  电话:

  乙方(受让方):

  住址:

  电话: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3

  签订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合营他方:有限公司是由和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其中:占有股份--%,占有股份%。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将甲方在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协议: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甲方): 名称:有限公司;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2、受让方(乙方): 名称:有限公司;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二、股权转让的份额及价格(甲方)同意将其在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股权价值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乙方)。

  三、股权转让交割期限及方式 自本协议由审批机构批准生效之日起日内,乙方以(形式)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缴付给甲方。

  四、股权进行上述转让后,乙方承认原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愿意履行并承担原甲方在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及责任。

  五、原甲方委派的董事会成员自动退出有限公司,并由乙方重新委派董事。

  六、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如数缴付出资时,每逾期一个月,乙方需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给甲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的,除向甲方缴付违约金之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 仲裁机构或其它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八、有限公司的合营他方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在有限公司所享有的优先权,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而进行的转让。

  九、此协议经股权转让双方和合营他方正式签署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合营他方:

  法定代表:

股权转让合同 篇4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在合同签订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该公司依法有效存续。

  2、甲方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该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该股权),是该公司的合法股东。

  3、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由甲方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权作价 万元人民币转让予乙方(以下简称该转让),据此双方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股权转让

  1、甲方依据本合同,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及依该股份享有的相应股东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被转让股份,并在转让成功后,依据受让的股份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股权交付

  1、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该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证明。

  2、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如甲方于15日内不能办理完毕前款规定的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应的价款,则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给乙方。

  三、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转让该公司%的股份的价款为人民币万元。

  2、支付方式:

  (1)自甲方出具其持有该公司%的股份的合法、有效的证明之日起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

  (2)乙方于转让成交之日(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

  四、甲方声明、承诺和保证

  1、甲方系该公司的合法股东,全权拥有本合同项下该公司%的股份,并具备相关的有效法律文件;

  2、甲方承诺未以被转让股份为自身债务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甲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不会导致任何违反其与他人签署的合同、单方承诺、保证等;

  4、甲方已经取得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批准、授权或许可;

  5、甲方承认乙方系以甲方的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为前提条件,同意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6、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以后将持续、全面有效。

  五、盈亏分担

  本合同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该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六、费用负担

  本合同规定的股份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公证费、手续费等,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有关对方的一切形式的商业文件、资料和秘密等一切信息,包括本合同的内容和其他可能合作事项予以保密。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行为,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实际可行的补偿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积极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事宜,因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提请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一、一般规定

  1、本合同经双方签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部分条款或内容被认定为无效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合同自双方签或盖章后生效,自生效之日起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变更;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股权转让合同 篇5

  甲方:法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提供融资单位或基金公司(具体收购单位名称按照签约为准)居间介绍给甲方,以使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现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居间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义务

  甲方或(及)其关系人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后日内,向乙方支付居间费(¥元正)。乙方提供酬金收取凭证(不包括发票)居间费用有甲方安装乙方要求转入指定银行帐号

  2、乙方义务

  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介绍融资或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融资或出资方以信托、出借、贷款、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订贷款或融资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转让的金额约为¥大写( )超出转让金额部分的居间费用双方协商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该公司股东介绍给甲方,积极撮合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

  3、甲方权利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披露该公司股东,甲方或(及)其关系人与该公司股东就受让该公司100%股权达成协议。

  4、乙方权利

  乙方有依照本合同收取居间费的权利。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发生争议或(及)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乙方有豁免权。

  5、名词解释

  甲方“关系人”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具有以下关系的个人或组织:①甲方直系或旁系血亲、姻亲;②甲方任职或拥有股份、份额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③甲方通过关联交易、合同等实际控制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④其他由甲方实际控制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6、违约责任、纠纷处理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双倍的居间费。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居间费。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方、乙方应提交无锡仲裁委裁决。因仲裁发生的仲裁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6

  转让方:身份证号码: (简称甲方)

  受让方: (简称乙方)

  四川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甲方自愿将其持有的公司 %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持有的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二、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甲方承诺:截止到年月日,公司所负债务共计 万元,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股权转让后,因甲方债务披露遗漏,导致乙方或公司承担在股权转让前的债务,乙方及公司有权向甲方追偿。具体债务清单附后作为本协议附件。

  四、权利与义务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并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协助完成该股权的变更登记。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 万元违约金。

  六、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方承担。产生的税费属于各自应当承担的部分由各自承担。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执四份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7

  签订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合营他方:有限公司是由和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其中:占有股份--%,占有股份%。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将甲方在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协议: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甲方): 名称:有限公司;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2、受让方(乙方): 名称:有限公司;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二、股权转让的份额及价格(甲方)同意将其在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股权价值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乙方)。

  三、股权转让交割期限及方式 自本协议由审批机构批准生效之日起日内,乙方以(形式)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缴付给甲方。

  四、股权进行上述转让后,乙方承认原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愿意履行并承担原甲方在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及责任。

  五、原甲方委派的董事会成员自动退出有限公司,并由乙方重新委派董事。

  六、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如数缴付出资时,每逾期一个月,乙方需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给甲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的,除向甲方缴付违约金之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 仲裁机构或其它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八、有限公司的合营他方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在有限公司所享有的优先权,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而进行的转让。

  九、此协议经股权转让双方和合营他方正式签署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合营他方:

  法定代表:

股权转让合同 篇8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深圳市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xxxx年x月x日在深圳市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xxx万元。其中,甲方占xx%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公司xx%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xx%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约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xx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xx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xx%的股权以人民币xx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或银行转帐)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调解中心进行调解。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方签字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经主管审批机关批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生效。

  九、本协议书一式xx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工商局、见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9

  转让方(甲方)营业执照: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电话:

  受让方(乙方)营业执照: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xx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xx公司%的股份共元出资额,以万元转让给乙方(大写:),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二、双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规定,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三、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四、费用承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的全部费用,按规定由甲、乙双方承担。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六、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公司股东代表大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10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

**年**月**日在深圳市设立,由甲方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币**万元,其中,甲方占**%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章程规定,甲方应出资**币 **万元,实际出资**币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以**币**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 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公证处公证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营公司、深圳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年**月**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11

  有限公司股东:、经协商,就公司股东内部转让股权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第一条股权转让

  股东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辞去XX公司的一切职务。上述公司的任何期间的任何盈亏都与无关。

  1、原股东甲方将其在公司的全部股权,折人民币,占注册资本%转让给股东。

  2、股东乙方在公司的股权由原先的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为人民币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第二条转让款支付

  1、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有关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转让价款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3、乙方应将上述款项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若甲方变更收款账户,应提前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三条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承担。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XX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订日期:年月日

  转让方:

  受让方

股权转让合同 篇12

  出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二、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币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的股权以币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天内按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次付清给甲方。

  三、甲方声明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四、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五、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方承担。

  六、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2、本合同的违约金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损失仅指一方的直接的、实际的损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因本合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以协商方式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十、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存档份,交有关机关备案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方:

  年月日

  受让方:

  年月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13

  姓名 ,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男, 身份证号码:

  二、 投资

  1、 投资总额人民币万元(大写2、 投资情况:

  (1) 出资人民币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2) 出资人民币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3) 出资人民币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4) 出资人民币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三、 采用共同协商的经营形式

  股东分别负责不同的工作内容,共同负责公司的一切经营事物,并享用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检查权。公司的盈亏共同按照比例分担责任。真正做到相互监督,相互检查,相互信任,透明办事,共同把公司经营好,把公司业务做大、做强。

  五、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一) 权利

  1、股东会出席权。股东会原则上是、四人共同参加,如果其本人实在不能到会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但会议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方可执行。

  2、表决权。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

  6、查阅权。为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实现共同的经营目标,股东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活动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帐簿。

  7、红利发取权。股东有权按出资比例分取经营所产生的红利。

  8、优先认缴出资权。公司新增资本或投资新项目,股东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活动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帐簿。

  9、股东有临时会议的提议召开权。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如有要求,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10、股份转让权。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但股东要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时,必须经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其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期转让的股份额,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其转让。

  11、股份的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

  12、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公司清算完结后,公司财产在按照法定清偿后,如有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照其股份比例请求分配剩余财产。

  13、其他权利。如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公司法或其他的法律、法规赋予股东的权利规定。

  (二)义务

  1、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实物,其它产权功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定价额的,应由该出资的股东交补其差额。

  2、壹年内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股东在协议签订后,壹年内不得退股或转让股份,壹年期满后,股东有意要退股或转让股份的须得到其他原始股东同意,但股东要向原始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得全体原始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其转让的原始股东应当购买该期转让的出资额,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其转让。如转让或退股原始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 新投资人入股,经全体合伙人通过方可加入持股成为股东。在入股的第一年内不得退股及转让;

  3、遵守公司章程和义务。公司章程是由股东共同制定的,既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也是股东行为的准则,因此,公司章程对每个股东都具有约束力。

  4、以其所交纳的出资为限承担公司责任的义务。

  5、对公司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

  6、保守公司经营相关核心内容的义务。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 股东会职责

  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利机构,有权行使以下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政策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投资项目,职务任免、薪酬待遇等相关事项。

  3、 审议公司基本的管理制度。

  4、 修改公司的章程。

  5、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八、 股东会的表决方式:

  股东大会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和多数通过相结合的协商表决方式,有效表决按优先顺序依次为:

  在所占股份等同的情况下,以人数占多的股东一方通过为准。在对下列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才能形成决议:

  1、改变公司的名称和经营项目。

  2、处分公司的不动产。

  3、转让或处分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增加新股东。

  九、 税后利润的分配

  按照下列顺序先后进行分配:

  1、 按规定所交的滞纳金和罚款。

  2、 弥补上年的亏损。

  3、 发放员工奖金后按个人投资股份比例进行分红。

  十、 退股要求

  1、声名退股。即自愿退股,要求是投资人在入股一年后如出现退股事由,应当提前30天通知其他股东,在客观上不会给公司经营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经得全体股东同意后可以退股。

  2、当然退股。即法定退股,是指投资人因某种客观情况并非基于投资人自愿而退伙。如投资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无民事能力人;个人丧赔偿能力;被法院强制执行没收在公司的全部个人财产份额。当然退股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股生效日。

  3、除名退股。是指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将某一投资人从公司当中除名,退回(或不退回)

  其全部(或部分)股资,使其退伙的法律行为。将投资人除名的事由为: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执行公司经营事务时不正当行为;以公司经营事务的便利谋取私利;其个人行为给公司经营带来很坏的声誉影响;缺乏诚信并恶意诋毁和损害其他股东的正当利益。造成的损失由其全部负责赔偿,并且视情节轻重经股东会讨论,扣除其股资的50%(或全部股资)。

  公司经股东大会讨论决定除名的,必须以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书之日起,除名生效,在公司退还(或不退还)其股资后完成被除名人退伙形式。如被 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在接到除名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保护。 退股(退伙)的结果是退股人脱离由原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不再参与分红经营事宜,其他股东应当与退股人进行退股结算,根据退股时公司的财产状况退还其财产份额(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如退股人退股时,公司财产少于公司债务的,退股人应当按照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亏损部分。

  十一、 其他

  本协议书共 份,除留一份在公司备查外,各投资人自持一份,经全体投资人签名(按手印)后生效,至公司破产、解散或个人退股后失效,其他未尽事宜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并签字后生效。如有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 年 月 日

  股东: 年 月 日

  股东: 年 月 日

  股东: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