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运输合同【精彩8篇】
甲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交通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吨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5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装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有关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 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作照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国家规定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全船运费为元,一次计收。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托运方:
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额(元):。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
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
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
向托运方、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人或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人的权利义务
1、人的权利:
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人的义务:
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X、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承运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各项经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协作的原则,经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
2、项目经营范围:。
3、项目经营地址:。
第二条、合作时间
合作期限为年,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重新签订协议。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出具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检、报关、装箱、转运、代垫代付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书面依据。
2、甲方委托乙方代订舱时,甲方提前以邮件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正确、齐备的订舱委托,委托将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托运单内容将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委托信息只作为预录信息,准确最终的报关数据以装完箱的实际数据后为准)。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检、报关,甲将提供乙方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的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箱单、报检委托书、许可证、报关委托书、核销单、手册及相关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将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装拆箱等事宜。
5、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危险货物运输时,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严格按照《危规》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书、属性说明并进行相应的包装。
7、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冷藏货物运输时,将提前通知乙方,并负责对货物进行预冷。
8、甲方接到乙方的配载通知单后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将在货物装船三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正单,注明日期,如由此产因甲方原因的额外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9、甲方依本协议规定的付费时间、付费方式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运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委托单后,应立即办理订舱配载等手续,并及时将有关配载信息反馈给甲方。如果货物未能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2、乙方需在海运提单日期后日内将提单及时交至甲方手中。在海运提单日之内将核销单等退税单据正本单据寄回给甲方,如由此延误导致甲方无法退税,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与损失。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但因乙方的原因使客户的货物延误运输,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货物在运输途中除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外,而是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丢失或损坏的,将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应的损失。
第五条、收益分配
甲方将于每月日-日之间整理账单,乙方应及时以邮件或者传真形式通知甲方本月费用明细单。核对无误后,甲方将通知乙方开具发票。每月日之间为甲方付费期,甲方将凭乙方提供的合格、有效海运费发票将其上月日-本月日内委托乙方安排出运所有货物的美元费用和人民币费用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违约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
第七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届时双方无异义自动顺延年。
甲方(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交通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吨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5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装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有关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 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作照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国家规定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全船运费为元,一次计收。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订立合同双方:
____委托____交通厅海运局计划外托运____,乙方同意承运。根据《合同法》和____海上运输管理规
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吨位船舶一艘,应甲方要求由__港运至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货物于__天内集中于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第三条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__小时内装完货物。
第四条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第五条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方负担。
第六条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第七条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____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运输费用
按__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全船运费为__元,一次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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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装船费用,按__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第九条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份,交__等部门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__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公证处公证。
甲方______
代表人: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
乙方______
代表人: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
__年__月__日订立
甲方:地址:邮码 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地址:邮码 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交通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协议,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乙方调派吨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5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装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有关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 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作照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按国家规定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全船运费为元,一次计收。
九、费用结算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代表人: 年月日
托运方:XXXXXXXXX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XXXXXXX 船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同意甲方托运XXXXXX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XXXX吨船舶一艘,船名XXXXXX,编号XXXXX ,船舶有XXXXX 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XXXXX 港运至XXXXXX港XXXXX号码头,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货物包装要求
乙方将货物用XXXXX 材料包括,每包体积XXXXX 立方米,重量XXXX吨。(或XXXXX 型号包装集装箱。)
第三条货物集中与接收时间
甲方应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内将货物集中于XXXX港XXXX号码头。由乙方联系港口接收集货,货物由甲方看守。
第四条装船时间
乙方于XXXXXX年XX月XX日将船舶抵达港,靠好码头,于XX月XX日XX时至XX时将货物装完。
第五条运到期限
乙方应于XXXXXX年XX月XX日XX时前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
第六条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电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XXX 元,由XXX 方负担。
第七条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目的港码头,自下锚时起于XXXX小时内将货物卸完。
第八条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派员监装,指导照章操作,保证完全装货,装完船封好舱,甲方派押运员一人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
第九条运输费用:
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XXXXX 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 计XXXX元,全船运费XXXX元。
港口装船费用,由甲方与该港办理;卸船费用,由甲方与到达港办理。
第十条运费结算办法: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XXX 年XXX 月XXX 日前向乙方预付运输费用XXXX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甲方应于XX年XX月XX日付清运输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时集中货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时装货,按时起航,每延误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XXXXX 元。
2 、甲方未能按时卸货,每延迟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XXXXX 元。
3 、甲方未按时付清运输费用,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未付部分运输费用XXXXXX% 的违约金。
4 、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乙方XXXX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期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甲方违约金XXXXX 元。
2 、乙方船舶起航后未电报通知甲方准备卸船时间,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 、乙方违章装,卸造成货物损坏,应赔偿实际损失,并向甲方偿付损失部分价款XXXXXX% 的违约金。
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甲方XXXXX 元违约金,并退还甲方的预付款。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 、在装,卸货物过程中,因气候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乙双方签证,可按实际时间扣除。
2 、因XXXXX 级以上风暴影响,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双方都可以申请海上(水上)运输管理机关裁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
代表:XXXXXXXXXXXXX 代表: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XX开户银行:XXXXXXXXXXXX
帐号:XXXXXXXXXXXXXX帐号:XXXXXXXXXXXXXXXX
XXX 年XXX 月XXX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长期委托乙方派船装运煤炭,经双方协商,根据《合同法》和《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的要求,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年煤炭装载数量约万吨。
二、甲方每次煤炭运输前,提前五天通知乙方派船准备。乙方船舶抵达指定港口装货,如因甲方资源不足,造成船舶亏吨,亏吨的差额运费应由甲方承担,如发生资源落空或空返,甲方应支付计划全程运价款的30%作为赔偿金。
三、船舶每次留港时间,起运港及到达港的.货物装卸均为甲方负责向港口申请安排,并由甲方保证两港的安全泊位。装货港为24小时,卸货港为24小时,两港合为48小时。留港时间指船舶抵港报时起算(包括锚地)至装、卸完毕为止。如超过上述期限,甲方应支付给乙方滞港费,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费,超过12小时按一天计费。
四、运价:每次船舶运费按登记载货吨及实际航线计算,每吨按市价计算,每航次另外确认一份运价通知单。
五、运费结算方式:每次运输任务完成后,乙方按实装量在七个工作日之内与甲方结算运输款。
六、甲方应向乙方安排的运输船舶提供符合安全、适装、适卸条件的码头进行作业,以及相关资料。乙方保证安排的运输船舶具备从事货物运输应当具备的各种证书,具保证证书真实、有效、齐全。
七、费用负担:乙方负责支付船舶港务费、引航费、移泊费、停泊费、系解缆费、开、关舱费,船用水电费。甲方负责支付两港的货物港务费、交通建设费、理货费、海事监费、装卸费等其让费用。
八、货物保险由甲方负责,并承担一切保险责任,与乙方无关。
九、煤炭运输合同甲乙方暂定二年,自签订合同日起计。
十、以上合同条款,一方更改后,须经另一方重新盖章后有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或经电报、电传、传真确认)。如发生争议,仲裁和判决机构为甲方所辖地海事法庭。
甲方:
乙方:
日期: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