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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合作合同11篇

2024-02-05 08:09:21合同

店铺合作合同11篇

店铺合作合同 篇1

  变更前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变更后股东:(以下简称乙方)

  经股东等各方面协商同意,变更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愿将公司连同以公司名义入住的淘宝商城旗舰店全部股权出让与乙方。

  第二条:乙方补偿甲方部分费用如下:

  公司、淘宝商城、注册商标、运营等全部补偿价为人民币万元整。

  共计价金人民币万元整。

  全部契约金额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乙方确保充分了解公司法,已经确保对于甲方公司的现状了解清楚,包括公司名下的淘宝商城具体规则了解清楚。

  第四条:甲方确保公司及商城的如下信息:

  1、公司本身资质健全,年检合格,各项证件及公章完备;

  2、确保淘宝商城的评分及乙方登陆后台看到的信息完全真实,确保品牌归公司所有;

  3、确保所有证件完全有效;

  协议一经签署,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毁约。例如:甲方不想转让了想赎回;或乙方自己经营不善,出售假货等等;或者淘宝修改规则造成的商城事故及其他未知事故均不能成为毁约的理由。

  第五条:执照变更前的亏损、民事责任、债务等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营业执照、税务、银行等变更后,产生的的一切事物由新公司承担;新公司产生的任何亏损、民事责任、债务等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协议时间及争议

  本协议从签署之日起至营业执照变更完毕之日止。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实事求是的态度处理。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股东签字(章)

  乙方股东签字(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店铺合作合同 篇2

  本文今天为大家介绍的是店铺装修合同格式范本,供各位查看,希望看完后让您有所收获。更多精彩内容更新尽在,敬请关注。有限(以下简称甲方)为统一和提高(以下简称乙方)的店面和产品形象。为乙方营造更好的销售环境,经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自协议签定之日,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店面整体设计及装修。装修内容包括:门头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安装;产品形象墙的设计、制作、安装;产品展示架的设计、制作、安装;店内主体色调的制定、粉刷;店内棚顶吊旗的设计、制作、安装;甲方为乙方提供样板一套、安装工作服四套及各种证书和产品说明。

  2.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人民币元整。

  3.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年内不得兼营其它品牌或与甲方有冲突的产品,否则将扣除乙方的装修保证金。

  4.甲、乙双方合作满年后,乙方能很好的维护甲方的产品形象,并无违约情况,甲方将如数返还乙方的装修保证金(返款方式以地板兑现)。

  5.本协议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

  6.本协议修改由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甲方: 乙方: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

  返

店铺合作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住址: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帐号: 帐号: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元整(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为元,第三年为元,第四年为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二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三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天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治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治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治理规定,擅安闲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治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治理,执行营业场所治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假如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难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难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店铺合作合同 篇4

  甲方:身份证号:住所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住所地址:

  丙方:身份证号:住所地址:

  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甲乙丙三方为了规范合伙项目的行为,保护合伙项目及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伙目的与经营范围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企业名称;经营场所以店面租赁地址为准。合伙经营范围:产品系列等。

  第二条合伙期限

  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出资方式风险提示:合伙人出资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资。每种不相同的种类都必须折价为相应的股份,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比例不明确闹纠纷。

  另外,对于合伙人出资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等。对这些事项约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

  1、甲方:出资额为万元,以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出资额为万万元,以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3、丙方:出资额为万元,以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本合伙出资共计币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合伙项目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项目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项目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首期出资比例为约定出资额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工作日内缴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合伙项目组达成以下一致

  1、叁方合伙注册公司、经营部或项目组,共同出资经营叁方共同商定经营的其他品牌系列,为商超、终端渠道、门店、企事业单位等渠道提品供应与经营协作服务,公司经营费用包括产品进货费用、门店租金、物业管理费、商超费、办公费用、人员工资及涉及公务经营的开销,从合伙项目实报实销。

  2、公司在合同期内不能给第三方运营。

  第六条盈余分配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1、合伙叁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项目的利益分配、亏损,如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决策程序遵循协商一致及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七条债务承担

  1、合伙项目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进货款等)由合伙财产偿还。

  2、合伙项目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项目的债务承担,如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合伙项目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八条合伙人的职责风险提示:合作伙伴的职责

  在合作初期,创业合作者要明确合作伙伴的各自职责,不能模糊,要能拿出书面的职责,因为是长期的合作,明晰责任最重要,这样可以在后期的经营中不至于互相扯皮,成仇,好多的创业合作中会有问题,就是因为责任明细不够。

  1、拟定合伙人之间分工任务,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约定合伙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5、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6、制定增加合伙项目出资的方案。

  7、每月指定具体经营负责人理出合伙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合伙各方有权互相查阅账簿。

  8、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

  9、合伙人互相监督执行不同分工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情况。

  10、被委托执行某项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全体合伙人可撤消该委托。1

  1、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九条项目事务的决定项目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项目不动产。

  2、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3、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4、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5、合伙人增加对合伙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6、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条禁止行为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一条入伙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可以退伙的情形风险提示:退出机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当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比与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样补偿,是谁承担这些要提前书面明晰,签到合同里,项目的后期合作双方都能顺利的结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义气用事,以为大家是朋友不必计较的心态,合理的退出机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1、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三条当然退伙的情形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四条除名退伙的情形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五条退伙程序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公司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出资的转让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项目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项目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因为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质,决定有关合伙企业的法律不可能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规定的十分具体,所以建议各合伙人在协商合伙协议时,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便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地执行,要求违约者依协议承担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在经营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或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对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约定为:承担100%赔偿责任;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店铺合作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于年月日将位于的店铺(室内建筑面积:平方米,户外建筑配套使用面积为平方米)转给乙方合作使用。

  二、该物业所有权属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乙方只有经营权,月租金为元人民币,管理费元,每年月租金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与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每月按时交纳租金管理费及各项费用。未按时交纳租金的商户,丙公司将给予元以上的违约滞纳金处罚。

  三、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协议签订后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等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店铺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四、乙方在使用店铺当中不得进行非法活动及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否则将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五、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作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元),酒水及各种饮品费用另议。

  六、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其他一切未尽事宜以甲方与公司签订合同为准。

  八、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店铺合作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地址的“x面馆”入股经营管理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形成如下合同,以此共同信守:

  第一条 面馆经营说明:

  a. 合伙名称:“xx村x面馆”

  b. 经营地址:

  c. 经营场所面积: 平方米(一楼店面过道为公共使用通道)。

  d. 合伙经营项目盒范围:面点、炒菜等等及其他服务等。

  第二条:入股比例:甲乙双方各占“x面馆”经营的50%股份。

  第三条:面馆厅租金:面馆租金为1000元/月,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从每个月的收入中进行支付。如收入不足时,由双方平摊支付。

  第四条:盈亏约定:合同签订每个月甲、乙双方按股权比例分摊盈利或亏损。

  第五条: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以甲、乙双方出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第六条: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退伙约定:合同签订一年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提出退伙。如一定要退伙,退伙的一方需要净身出店。合同期内,不得转让自己手头的饭店股份占比。如果需要引入第三合伙人,需要甲乙双方共同同意,并从新签订多方协议。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经过甲乙双方约定:经营,购进常用货物:如设备,面粉,等经营用品,需要双方一起同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负责议价由甲方/乙方(2选1)负责。

  第九条:其他说明

  1. 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2.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3. 双方的经营协议由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月日开始正式有效,至年月日结束,其间双方承担相应的权责。

  4.从合体签订日期起,面馆前面的固定资产归 方所有。后续添加的相应的固定资产由双方共同资产。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店铺合作合同 篇7

  甲方:住址:身份证号:

  乙方:住址: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私下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的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50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x万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x万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50万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x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x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7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签字日期:签订地点:

店铺合作合同 篇8

  合作方(甲方)姓名:

  合作方(乙方)姓名:

  店铺名称:

  店铺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个人情况的审核,同意乙方将 (产品) 加入在位省(市、自治区)市(地区)县(区)街道 号的 (店铺名称)内进行销售。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所有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作为一个经营者,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三条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由签约日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任何一方要提前终止合作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合作协议书》;在续约前若有第三方要求与甲方合作,乙方有优先权。

  第四条由于乙方所销售的产品与甲方店铺销售的产品为错位产品,不影响甲方产品的销售,不存在于抢生意之说,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私自从其它渠道拿与乙方同种产品在店内进行销售。

  由于乙方是借用甲方的店铺①乙方愿意以每月租金为 元支付给甲方,甲方腾出 平方的地方(靠近门口)做为乙方进行营业的柜台,就此柜台在协议有效期甲方不得随便占用更不可更改使用面积,甲乙双方的产品销售互不干扰

  ②乙方愿意每月从自己产品月销售总额(根据一个月下来的收据)中提取 %作为租用甲方店铺之租金付于甲方。

  ③乙方以帮助甲方销售甲方所经营的产品每月销售总额达为 元作为租用甲方店铺之租金相互抵消,若乙方未达甲方要求的的月销售总额,乙方将按月销售总额的差额部分的 %支付于甲方。(以上3条任选一条)每月租金(包括水电费)支付(合计)日为每月月底最后一天。

  第五条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为了共赢,相互帮助销售对方产品,各方按照帮对方月进行销售的月销售总额的 %提成作为劳动酬劳。(此条款仅供双方愿意进一步合作时作为参考,同时与第四条中给出的3条参考建议不相冲突)

  第六条附加条例:

  第七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人民法院裁决。饭店合伙经营协议书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第九条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或是有需要补充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条例中予以更改、修正或是补充,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条例中的更改和修正或补充,在本协议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店铺合作合同 篇9

  因乙方决定将公司生产经营事宜与丙方共同合作,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乙方与丙方协商一致经甲方同意确认,对有限公司合作经营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亏损。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服装有限公司服装生产及销售第叁条 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合作方式、期限

  1.合作人乙方佳公司现有设备财产(详附件)出资,计人民币元。按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塬则由丙方经营管理。合作人(丙方)为履行经营管理义务,愿出资现金人民币伍拾万元,并以出资为限承担亏损。

  2. 合作人(丙方)。各合作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付乙方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协议人同意指定乙方管理上述及经营期的资金.

  3.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不得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现有设备由乙方所有,新增设备由乙方丙方共同所有。但合作期间乙方所有的设备不计提折旧.如生产经营需再次投入资金,另立投资协议,各合作人签字确认生效。

  第五条 分配与债务承担

  分配,按约定比例分配,乙方占50%,丙方占50%,其中由乙方按每月丙方签名确认的财务报表,出具利润分配确认书给丙方,并由乙方每半年分配一次利润给丙方。

  2.债务承担本合作协议订立之前债务由乙方承担,债权由乙方所有。本协议订立之后的债权债务以各合作人的分配为据,按比例承担。

  3、经营风险的承担甲方仅具有注册登记人身份,已全权委托方乙方及丙方经营,与甲方无关。投入资金全部由乙丙两方投资,独立经营,独立管理,自担风险,自负责任,自负盈亏,涉及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与责任由丙、乙两方承担。甲方不干涉甲、乙两方的合法经营。

  第六条 出资的转让及煺资

  1.各协议人出资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年期间不得转让,也不得要求煺还出资。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其他合作人的权利

  1. 乙方为合作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对外代表公司,不参与生产经营日常事务的具体管理。其主要权责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其所订合同所产生的收款承担收款及收款不能的赔偿责任。.

  ②决定重大财务支出,按月按定额拨付资金到财务账户给丙方作为日常开支。

  ③保管公司印章及财务章,支付合作债务,承担合作终止的债务.

  ④按约定时间支付合作人报酬及应分配的利润.

  2.合作人 担任厂长职务,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其权限为

  ①履行厂长的职责,对所有资产进行管理,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 件,确保安全生产及承担资产安全责任

  ②履行厂长的职责,对合作事务的生产,行政事务进行日常管理及审批;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地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纪的活动。如因违法或违规经营,企业受到有关部门查处而造成停业、歇业或被取缔的;因经营形成对外拖欠债务、工人工资等情况的;因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疏忽,造成治安事故或消防事故的;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承担赔偿责任

  ③按乙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组织生产及组织交付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生产所需塬材料;对生产产品的质量及期限承担责任.

  ④具有月预算定额内日常财务开支审批权。凡涉及5000元以上的开支、费用需 签字方可生效。但不得以本合同项下公司名义对外举债,不得对外签署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签署的文件;不得持有本合同项下公司的财产及印章. 丙方的对日常事务进行监控.

  ⑤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报乙方批准。

  3.丙方 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其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其权限为协助丙方 对合作事务的生产,行政事务进行日常管理.对乙方报告生产工作.

  4.丙方 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其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其权限为

  ①监督丙方各合作人的工作情况;

  ②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关系.

  5. 由丙方 负责业务工作的日常具体事务. 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

  6. 由丙方 负责处理财务及主持财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

  7.由 任总经办主任,负责各印章的加盖及报关事务及日常行政事务. 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

  8.合作人的共同权利

  ①参予合作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作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作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禁止合作人经营与合作竞争的业务。

  3.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5.不得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

  第九条 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作期届满;

  ②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③合作期间地亏损达到100万元;

  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如双方不能就继续合作达成协议或合作终止,丙方应无条 件煺出,并交付资产给乙方.超出乙方现有资产部份应按投资比例返还给丙方.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塬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市人民法院

  甲方:

  乙方:

  日期:

店铺合作合同 篇10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利用扬州XX公司商务平台。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合作经营南京XX高速公路东南段配电房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特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经营人的规范

  甲乙双方应尊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维护扬州XX公司对外形象及利益。甲乙双方都应相互诚信,和公司及客户签署的各项协议及各项开支,双方都不可隐瞒。

  二、合作经营项目:

  南京XX高速公路东南段配电房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

  三、甲乙双方经商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甲方负责本项目货物的制造、设备安装期间所需资金的注入。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有关本工程的各项工作

  (3)乙方必需按计划要求保质保量按照合同及甲方的供货要求

  2、乙方:

  (1)乙方负责本项目合同的跟踪、购买标书、编制投标文件和业主签订合同协议书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有关本工程的各项工作

  (3)乙方应根据工程要求进驻工地组建本工程项目部,及时完成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四、利润分配:

  1:甲方按照新扬XX的`报价XXX元,按5%的业务费用付给乙方。超出本合同范围的款项,除去安装费、供电局的开支、后公司增加的管理费

  (原先投标前是1。5现为

  以及公司一切按合同增加2%的个人所得税和其它用于本项目的开支后。甲、乙双方利润均分。

  2:应收款项到达公司账户内,先给所有现在单位的材料科后,甲方应负责按上述利润分配约定及时付款给乙方。

  五,解决合同方式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为本项目所有应收款项到账,利润分配完成。

  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

店铺合作合同 篇11

  合伙人(甲方): 出生于 年 月 日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 出生于 年 月 日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丙方): 出生于 年 月 日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三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 店铺,为明确各方的权利

  第一条 合伙经营项目

  1、店铺名称:

  2、注册人:

  3、经营范围:

  第二条 出资形式及出资比例

  1、合伙人(甲方)以 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占投资总额 %;

  2、合伙人(乙方)以现金、管理及劳务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

  3、合伙人(丙方)以 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占投资总额 %;

  第三条 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工资分配:合伙人乙方每月薪资为 元,于每月初发放。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合伙人股份比例进行分配,按季度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第伍条第一款合伙人股份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4、几合伙人不承担其中之一合伙人本经营协议外的所有的债权债务。

  第双条 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合伙人各方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火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两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他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五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 店铺注册人。主要负责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 负责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等事务。

  3、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决定合伙店铺的重大事项,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不得损害合伙店铺的利益。

  第六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1、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2、合伙经营的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以合伙名义进行相关的业务活动或者私自从事本行业业务,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原合伙注册店铺业务。

  2、合伙人因其他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或指定的法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的终止

  1、经三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和合作关系;

  2、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店铺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三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是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店铺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店铺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签署地管辖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店铺,对外为合伙店铺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4、本合同经三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