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销售合同【精品15篇】
立合同人:(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第三条 验收方法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第六条 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X%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订单
1、订单的形式(订单合同式样如附件):订单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发出;
2、订单的内容:订单内容应包含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收货人、运费承担等。
3、订单的送达: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订单签订方式确认并成交。乙方应使用指定的电子邮箱或传真号向甲方发送订单,否则该订单对甲方无效;双方接收订单方式如有变动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具体每批交货数量、价格和时间以订单为准。
4、订单的生效:订单内容经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5、现场卸货由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元。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验收方法
甲方随时或定期派质检人员对进场材料进行质量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材料,甲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收货并责令清运出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乙双方因检验结果发生争议,由甲方驻地监理部门最终检验确认。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其它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份。
购货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平等交易、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品及服务等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消防材料购销合同范本大全。
第一条?合作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器材及灭火器的换药及维修服务,乙方对甲方所购消防器材及维修的灭火器实行全程跟踪。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
协议中产品质量及灭火器的换药及维修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并保证能通过消防验收。
第三条?交货
?乙方供货时须提供《供货清单》并加盖公司印章,详细填写所有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和金额。
?乙方应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甲方收到乙方货物时,如发现错装、缺件以及其他缺陷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2日内无偿更换及补齐,以达到协议中的标准。
第四条?报价和结算
乙方所品价格依据双方确认的价格表执行。
双方约定以人民币支付,支付方式为形式,乙方同时提供等额合法发票。
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结算价款。
第五条?采购内容及价格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和期限
?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协议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就变更事项,双方应另立补充协议,合同范本。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
?协议中一方有以下违约行为,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
①乙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协议,中途停止供货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停止供货的。
②乙方供货的产品有质量缺陷,经甲方通知后,未在有效期内及时更换的。
③甲方无故终止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第八条?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本协议产品质保期自通过验收之日起24个月。如由于乙方责任需要更换或修理部分的质保期从再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为24个月。
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对甲方在乙方所购消防器材及维修的'灭火器实行全程跟踪服务,每年至少上门协助检查壹次。甲方如有需求可随时电话预约,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到达。
甲方须严格按照灭火器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保管、储存灭火器;经常检查压力表,一经开启,即使喷出不多或压力表低于绿线区必须及时重新充装维修;必要时可通知乙方上门指导。
甲方享受乙方签约单位干粉灭火器维修的配件费用全免待遇。
第九条?不可抗力
?本协议中所指不可抗力是指签订本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事件。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书面证明,经双方协商是否变更或延期执行协议。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违约责任
乙方如延期交货或交货数量不足者,乙方应偿付甲方此批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
?乙方所发产品有不合规格、不符合质量要求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办理收货手续,且无代为保管责任,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
?在产品保质期内,乙方所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发生损坏,乙方负责无偿修复或更换,但甲方非正常使用或人为原因导致的除外。
甲方根据本协议第条的约定解除协议的,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解除协议的通知后一周内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设备已经交付的,乙方在返还货款后一周内自行取回设备。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所有因本协议或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开拓市场的精神,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责任和权利
1、甲方所销售的细木工板、饰面板、石膏板等一切板材应必须经过国家技术质量检测部门的检验,是符合标准的国家绿色环保材料,应具有检验报告。
2、甲方所销售的材料有多种,乙方有选择购买权。
3、甲方负责解释有关产品的知识,保证产品质量的说明。
4、 若因甲方的材料原因而引起的质量问题,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甲方应按双方事先约定好的价格进行销售。
6、甲方须按照当月的销售额为乙方做出相应的返点(返点暂按 %),其返点金额在每月甲方与乙方结算时冲减。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相关人员必须了解产品的使用性,做到准确的应用。
2、 现场材料验收,包括等级、品牌、数量等相关数据。
3、 乙方有权得到所购材料的相关资料。
4、 若甲方未能履行承诺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供货方式
乙方或乙方相关人员至甲方的店面购买材料,甲方须开出三联单据,由乙方材料采购员签字,运费由甲方承担。
四、产品价格
1、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合同附件——价格表所标准的价格。
2、若价格有变动,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调整价格。
五、结算方式
甲方凭乙方材料采购员签字单据每月结算一次,日期为每月30号。
六、共同责任
①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所售给乙方的产品必须标有“装饰”的商标。
②甲方应在其店面标注“材料配送中心”的字样,且要明显。
七、此合同尚有不足之处,甲乙双方将进行协商解决和完善。 注: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价格
(1)成品卷管10mm×米×22米(合计元)
(2)成品卷管12mm×2米×5米(合计元)
(3)钢材、槽钢、彩瓦、付料(合计元)
(4)水泥38吨(合计元)
(5)砂石料30m3(合计元)
(二)由乙方加工制作塔牌一处()(加工费元)
总计元
(三)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备注:
购货单位:
供货单位:
年 月 日
供货方:(以下简称供方)
需货方:(以下简称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供需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
需方为满足 建筑工程的需要,约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向供方购买螺纹钢、线材、圆钢等建筑用钢,不少于吨,规格、品种以工程施工实际情况为准。
合同有效期内,供方为本合同指向的工程项目钢筋唯一供应商。该工程项目位于。
二、订价方式:
供需双方根据钢筋进场当日市场同规格行情价每吨加价元确定该批钢材的结算价格,此价格为到场结算价。开票金额按总工程钢筋材料的%开具,货到场地由需方安排工地负责吊卸。
三、质量标准:
供方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提供建筑用钢材。
四、供货和签收、对账方式:
需方应提前半个月向供方提供需方工程钢材半月到一月内使用计划,作为供方拟定钢材供货计划依据。
需方指定 (身份证号码:,电话: )为需方货物接收人,负责供方所有到场钢材交接工作。钢材进场前,需方需将指定的货物接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货物接收人签名样本交于供方。
在施工期间,需方将实际施工所需要的产品名称、规格、品种和数量详细开列出需求清单,发货前三天将需求清单,用书面通知或E-mail、传真方式通知供方,供方E-mail:,传真: 。
接到需方三天内需求清单后,供方应及时将钢筋运至项目工地。施工场地交通由需方负责保障和协调。
需方工地昼夜收货,所供材料到达需方指定工地现场后2小时内,需方货物接收人按需求清单和送货清单对所到钢材的单价、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清点核对。需方货物接收人核对认为有差错时,应立即电话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电话通知12小时内派人员到现场重新清点核对。
线材按过磅重量计算(磅差±%),螺纹钢、圆钢以理算重量计算。
所供钢材需方核对无误后,需方接货人应当即在供方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需方拒绝接货违约。送货回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供方指定、为对账人,(其中一人即可),需方指定、为对账人,(其中一人即可)。
五、验收方法:
1、供方提供每批次进场钢材所相应厂家质量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方质保书专用章。
2、钢筋表观质量应该符合国家标准。
3、钢材到场24小时内,需方必须对到场钢材按质量监督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测,结果以复检为准;初检时发现问题应在24小时内电话通知供方参与复检,并对到场钢材妥善保管;供方在接到电话通知后48小时内未参与复检视为默许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检测期限为钢筋进场需方签收后五天内,钢筋进场五天内需方无有效检测结果向供方书面反映质量问题时,该批钢筋需方视为质量合格。到场钢材检测不合格时,该批钢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
5、钢材到场应先检后用,供方对于需方使用、保管、保养钢材不善造成的所有质量问题、数量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供方第一车次钢筋进场之日起,满吨时即日对账一次,自第一车次钢筋进场之日起满个月的二天内全额付清上述吨货款,此后每满吨对账结算一次,并于二日内付清货款,若半个月内未满吨的,按半个月时间为准对账结算并二日内付清货款。
七、有关责任:
1、需方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拒绝接货,则需方应向供方支付该批次钢材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赔偿供方损失。
2、需方临时变更需求清单时,供方交货日期相应顺延;在已发货的条件下,需方临时变更需求清单须事先征得供方的同意,未对供方造成影响的前提下,供方应满足需方需求。
3、需方需要供方推迟时间发货,应在原交货期限前 5 天通知;同时,推迟时间发货的该部分钢材遇价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推迟时间不得超过5天,否则视为需方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或拒绝接货处理。
4、变更到货地点时,需方应在交货前5天通知供方,并征得供方同意。
5、变更接货人,需方应在交货前5天通知供方,交货前需方应将新的接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需方授权书交于供方。
6、供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交货时,需方可以另行采购,供方还应向需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的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7、对于复检不合格的钢材,需方应在收到检测报告的当日将结果通报供方,同时有权拒收并要求退货,供方应无条件退换并承担退换钢材所产生的费用。
8、需方逾期付款为需方违约,供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供货,逾期超过十天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逾期天数以月息百分之赔付供方,超过一个月,需方应承担逾期支付货款总额%的违约金,并还应向供方支付逾期货款本金日千分之的违约金,从逾期之日开始计,该违约金不封顶。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只限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雪灾)的影响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如果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条款:
双方提供的电话、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长期处在畅通状态。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两份。
供货方:{盖章} 需货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 方: 合同编号:
需 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交货时间: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产品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时间
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
(小写)¥
二、质量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装卸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六、验收标准、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七、随机技术资料,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八、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本合同如需提供担保,可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双方进行协商。协商结果以“补充件”的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十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供 方: 合同编号:
需 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交货时间: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产品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时间
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
(小写)¥
二、质量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装卸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六、验收标准、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七、随机技术资料,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八、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本合同如需提供担保,可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双方进行协商。协商结果以“补充件”的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十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买方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供应商为有限公司株洲冶金低位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经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订单总额为人民币140万元。表中列出了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和总价。
第二条、受理方式;乙方应保证经甲方现场验收后质量合格,如有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负责处理和解决
第三条、货物和费用等的支付结算方式
第四条、交付规则
1、交货方式:甲方提供一定的材料验收场地,保证货运道路畅通。石头应通过称重进行测量,以称重清单为准。甲方应派人称重进行抽样检查。
2、交货地点:株洲冶炼厂低货位工地
3、交货日期: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4、运费:包含在货款中
第五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的经济责任
1、如产品的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与本合同规定不符,甲方同意使用,并按质量计价。如不能使用,乙方负责保修、退货和更换。如因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迟交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迟交违约金。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必要时甲方应按数量补足差额。如果甲方不需要,可以退货。退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需要而乙方未能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能交货货物总值5%的罚款。
3、如果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乙方应负责修理或重新包装,并承担修理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果甲方要求不进行修理或重新包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包装价值2%的罚款。
4、当产品的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总价的万分之三的罚款。
(2)甲方的经济责任
1、如甲方中途变更产品的颜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规格,则甲方应支付变更部分货款总额(或包装价值)的%的违约金。
2、如果甲方中途退货,应提前与乙方协商。如果乙方同意退货,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退货总额%的罚款。如果乙方不同意退货,甲方仍应按合同规定接收货物。
3、如甲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材料,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期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款,但乙方可延期交货。如甲方未能提供上述应一直提交的材料,则视为中途退货。
4、对于甲方提出的材料,如甲方未能在规定日期提货,则应支付乙方延期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款。
5、如甲方未能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三,作为延期违约金。
6、如果甲方拒绝接收乙方交付或交付的产品,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运输费用和罚款。
第六条、产品价格需要调整的,必须经双方协商,报物价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在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前,仍按原合同价格执行。如因乙方价格问题影响交货,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部分总价的万分之三的罚款。
第七条、甲方、乙方或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与双方协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解除合同总额的%。
第八条、乙方因生产材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产品品种、颜色、规格、质量和包装的,应提前天与甲方协商。
第九条、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如果一方独立变更或修改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接收货物,并要求独立变更或修改本合同的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条、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不履行或延迟履行及部分履行合同的原因。取得对方主管部门的证明后,本合同不得履行、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和仲裁。一方当事人不服仲裁的,可以在收到仲裁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所有订单均由乙方交付并由甲方无误地接受,付款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后作废。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在本合同后附加章程。所有章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向双方主管部门报告。
承包商:
甲方:有限公司株洲冶金低区位项目部盖章
乙方:有限公司公章
经办人:(盖章)经办人:(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支行;建行支行
账号账户:
甲方(买方):
地址:
电话:
乙方(卖方):
地址: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防水材料(以下简称为货物)销售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货物的基本情况
1、货物名称:
2、商标:
3、规格型号:
4、数量:
5、单价:
6、合计:
第二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增加销售量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以甲方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数量为准,并按照约定的单价执行。
第三条、质量和包装要求
1、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2、应当能达到防压坏、防潮的基本要求,或符合乙方提出的其他要求。
第四条、付款方式
1、按月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计元的预付款,每月日前支付上月供货货款的%,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余款于年月日前付清。
2、按供货量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计元的预付款,乙方每供货达到后日内,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余款于年月日前付清。
3、甲方无正当理由超过约定的交(提)货最后时限日仍未通知乙方交付剩余货物的,应当在日内按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总量办理结算支付货款。
第五条、交(提)货方式、时间和地点
1、交(提)货方式:
2、时间:年月日。
3、地点:
第六条、货物的验收及检测
1、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应当出示生产许可证。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进口凭证。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2、甲方应当在货物交接时对货物的品种、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并将验收情况在发货单上记录签字。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在收到货物后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3、甲方有权要求从货物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
4、双方对于封样以及复检的办法,按执行,没有相关规定的,复检的项目与测方法是:。样品采集与封样的方法是:。双方约定的复检检测鉴定机构为,检测费由甲方承担。但经检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5、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已对货物实际使用的,视为对货物的认可。
第七条、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提前日就送货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货人等情况与乙方进行确认,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并支付货款。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示的方法,对货物妥善保管、搬运、使用。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损毁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2)乙方应当对货物的保管及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
(3)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保质期限或有效期限。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付款的千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暂停供货。逾期付款达到应付货款的%以上并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提)货的,应当比照乙方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货物交接地点或收货人错误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交货期限顺延。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交货价款的千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交货后被甲方依合同约定拒收或退货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请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自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日内,以快递签收、公证送达等方式通知对方,否则丧失解除权。
第十条、通知与送达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文件、资料,均按下列地址送达:
甲方:。
乙方:。
一方变更地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原地址为准。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寄件人应当在邮寄详情单上注明文件名称及简要内容。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向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3、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出示各自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将复印件交付对方备案。如果合同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4、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日内提供书面证明。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供方:xxxxx(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xxxxx(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设备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如下表:
二、质量标准:国家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管件及出厂质量报告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吨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乙方组织运输工具到甲方仓库交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乙方自付,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货人出据的证明结账。若遇便车,乙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20xx年4月5日前提(供)。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20xx年3月25日前付定金伍万元整;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管件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20日-30日凭实发管件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除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3、承担《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5、6项规定的责任。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2、所交管件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3、承担《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总价
甲方严格按照乙方工程所需,供给乙方的产品及产品价格,总货款为人民币元。
第二条 订单
1、订单的形式:订单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
2、订单的内容:订单内容应包含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收货人、运费承担等。
3、订单的送达: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订单签订方式确认并成交。甲方应使用指定的电子邮箱或传真号向乙方发送订单,否则该订单对乙方无效。双方接收订单方式如有变动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具体每批交货数量、价格和时间以订单为准。
4、订单的生效:订单内容经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条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乙方提供材料验收场地,保证货运道路畅通。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运费由方承担,货品装卸由方承担。
第四条 验收方式
由乙方现场验收,甲方应确保质量合格,如出现问题,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小时内负责处理解决。
第五条 经济责任
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甲方应负责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乙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货,则甲方应付给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的罚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
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
2、乙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退货的,应由乙方偿付甲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甲方不同意退货的,乙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如乙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甲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罚金。
4、乙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甲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计算付给甲方,作为延期罚金。
5、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六条 付款方式
货品到达当日且验收合格,乙方须付与甲方合同总价之%,为人民币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所订条款,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注销或更改,如任何一方要求注销或变更合同视为违约,违约一方须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总额%作为补偿金。
2、如确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在取得对方主管部门同意后,本合同可以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共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本工程结束后自动解除。
甲方(盖章):
银行账户: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盖章):
银行账户: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原材料,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原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质量标准
第二条包装要求
1、乙方负责包装,无破损,保护原材料质量。
2、包装物由乙方提供,不回收,不计费。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风险负担;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采取运输方式,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
4、风险承担:交货前原材料所有权及毁损、灭失的等风险由乙方负担,交货后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过磅及化验
1、过磅:原材料重量以甲方的磅秤过磅单为基准。
2、化验:原材料化验以甲方化验出具的质检报告单为基准。
第五条验收
1、初验收:原材料到达甲方指定地后三日内由甲方进行初步验收,初验收包括检查原材料的外包装、形状、外观、色泽以及过磅等,初步验收后甲方在收货单签字确认,但此行为并不表示验收合格。
2、复验收:初步验收后3日内甲方对原材料进行化验,化验后出具质检报告单,复验收合格后或让步接收后视为交货。如果原材料存在不易被检验出来的隐蔽(内在)质量瑕疵问题,甲方应在发现该质量瑕疵之时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乙方须在三日内予以更换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总价款:(人民币)(¥元)。
2、付款方式:货到票到付款,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汇结算。
若乙方未依照约定的期间出具全额增值税完税发票,则甲方有先履行抗辩权,不支付下余货款。
乙方开户信息如下:
乙方向甲方进行廉洁、保密承诺,承诺诚信经营、禁止商业贿赂,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保证本合同的全面、适当履行,具体见附件二廉洁、保密承诺书。
若甲方员工或委托人向乙方索取附件三廉洁、保密承诺书中的财产性或非财产性利益等,乙方应当立即向甲方进行检举、揭发。甲方对检举属实和严格恪守廉洁、保密承诺书的`乙方予以保守秘密,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要约邀请权。
第八条违约责任
1、若乙方逾期交货,则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且每迟延一日,则应向甲方支付总价款7%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超过30日仍未交货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2、若乙方逾期交货,则逾期后,乙方应优先保证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并不得向第三人供应货物。否则,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3、若乙方哄抬价格或乙方人员与甲方人员串通,或与第三方串标等手段致使原材料价格高于市场价格3%(含3%)的,乙方除应退还高出部分的价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5%的违约金;若原材料价格高于市场价但未超出3%的,则应当退还高出部分价款。
4、乙方承诺所交付的原材料与第三人无产权瑕疵,未被国家有权机关或仲裁机构进行裁决、查封、扣押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
5、若乙方违反附件三廉洁、保密承诺书的廉洁承诺,则应向甲方支付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获悉甲方的技术、经营等保密信息须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具体见附件三廉洁、保密承诺书)。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
7、若因乙方违约致甲方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则甲方在实现债权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签订及通知方式
1、本合同采取传真方式签订:先由双方电话进行磋商,然后甲方撰写合同签章后(传真号码:)向乙方(传真号码:)要约,乙方接收合同传真件签章后再回复传真进行承诺;
2、本合同在履行中,甲方委托业务人员(公民身份号码:)与乙方委托业务人员(公民身份号码:)采取电子邮件或者书面方式进行沟通交流,甲方的电子邮箱账号为;乙方的电子邮箱账号为。他人或者采取他种方式均不作为对双方具有拘束力的意思表示。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包含一个附件:分别为附件一: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制件(签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制件(签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制件(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订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及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双方往来的特快专递、传真件、电子邮件双方确认其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合同编号:
购货方(甲方):
开户银行:
账号:
供货方(乙方):
开户银行:
账号: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平等协商,就乙方在合约期内为甲方供应原材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总价:
货物名称:单价元 数量 总价
金额小计(大写):
规格品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第二条、质量标准
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原材料的合格率在95%~100%之间。每批成交的原材料的合格率在签订购销合同后抽签随机确认。不合格原材料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付与验收
1、合同货物的交付地点为:乙方厂内。
2、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为签定合同起日,即年月日前。
3、因合同货物交付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货物的付款方式采用方式。
2、甲方必须于签定合同起日,即年月日前付清货款。
3、如果甲方采取分期付款,分期付清,以日为一期,首期应付全部货款的 %,每期应付全部货款的 %。
第五条、违约责任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 %。
1、乙方迟于交货期7天以上,每延长一天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相当于货款 %的损失费(最高不超出合同总金额的.100%)。甲方迟于付款期7天以上,每延长一天甲方需向乙方赔偿相当于货款 %的损失费(最高不超出合同总金额的100%)
2、乙方迟于交货期32天以上,甲方有权退货并向乙方索赔相当于货款 %的损失费。甲方迟于付款期32天以上,乙方有权将合同货物从甲方处取回并向甲方索赔相当于货款 %的损失费。
第六条、争议解决
1、因本合同产生之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合作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并对双方当事人均有强制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中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全部履行完各自相应的责任后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及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对双方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和发展。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遵义市指挥中心、训练基地、作战后勤保障旅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遵义市新浦新区
3.合同范围:围栏工程的材料、运输和供应
二.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金额:
三.结算和支付方法
从材料进场之日起,每两个月支付一次预付款,并预留一个月的预付款。如果甲方不需要材料,应在半个月内按实际收到金额结算。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乙方提交所有车辆信息,包括驾照、行驶证、身份证等。并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交付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如果乙方不配合或不服从甲方的正常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
2.乙方的权利;根据合同、发票和收货人,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收取材料费用。
3.甲方的义务;按照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材料费。
4.乙方的义务;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以保证材料的质量要求。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工作,服从甲方的正常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运输的水泥和标准砖必须免费向甲方提供出厂合格证及相关资料。如乙方未能履行上述义务,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
违约责任——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应在4小时内通过短信回复确认购买内容并发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如果材料到达现场较晚,甲方有权拒收。
2.乙方到达甲方收货人清点验收货物时,如发现货物数量不足,甲方有权从所有未结算的列车中扣除短缺数量进行结算。
3.乙方不得无理阻碍现场材料的正常运输,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应负责协调运输引起的所有干扰。
5.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和违反法律法规,乙方应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6.如乙方未履行或不当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履行义务时出现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7.如甲方未能按期付款,乙方有权阻止甲方施工。
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补充或修改,可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