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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劳动合同(优秀8篇)

2024-01-29 08:01:02合同

工程劳动合同(优秀8篇)

工程劳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工程单项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范围:

  3、工作内容:

  第二条:劳务分包方式

  1、本工程实行单价承包,按单体计量。

  (含人工费、辅助材料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费、利润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3、工程数量:按图纸设计工程量计量。

  第三条:工程期限

  合同工期:根据项目部及甲方施工进度计划及阶段目标要求。

  第四条:工程进度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提出的计划安排,服从统一调度。

  2、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总体施工计划要求,提供自行施工部分的详细施工时间安排。

  3、计划竣工日期:。

  第五条:工程质量

  1、质量标准的评定以总承包合同的要求及适用本项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相关的技术规范为依据。

  2、分项工程合格率为100%;单位工程验收优良品率95%以上;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案次)次。

  3、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各项施工报检一次性合格,如果因那一项报检不合格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处以相应的处罚。

  第六条:工程结算程序及方式

  1、新项目开工,劳务作业队进场之前,必须要先报价签订好劳务协议再进场。

  2、班组在签订协议的同时要缴纳元整保证金,此保证金待工地本班组劳务内容结束后经过相关单位验收合格,方可无息退还全部保证金。

  3、所有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只能从财务借支每月职工基本生活费(借支标准为元-元不等)是根据地区环境来定。基本生活费和开支每月号左右发放一次。

  4、如果有个别特殊情况的人员借支(必须是在本工地干活满2个月的人员)借支同时要班组长和借款本人双签字并按手印。

  甲方:

  乙方:

工程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企业类别: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年龄:

  性别:民族:

  户籍所在地:省市区(县)街乡(镇)村

  户口种类: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

  国籍及护照号码:

  现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款。

  一、本合同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日)。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始,其中试用期为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一):

  (二):

  (三):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第二条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条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无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

  三、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一)

  (二)

  (三)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工时制度。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方享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期限及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保险和福利待遇事项约定如下:

  (一)

  (二)

  (三)

  (四)

  (五)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

  第七条劳动纪律

  一、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按本合同的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守商业秘密具体事项在本合同第十四条中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二)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已修改或废止的。

  第九条本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条本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合同,续订合同手续应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七)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八)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有关部门确认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甲方依据(五)至(八)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符合本条一款、二款(五)至(八)项规定的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符合本条第二款(五)项还应按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一)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一、二款规定的;

  (二)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乙方解除合同:

  (一)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证明

  终止、解除本劳动合同后,甲方应按规定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第十三条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行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各自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如下: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受到损害,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一、

  二、

  三、

  四、

  五、

  第十五条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鉴证,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续订劳动合同

  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本合同。

  (一)续订期限执行下列第款:

  1、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始,终止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二)补充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乙方(签):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变更劳动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作出如下变更:

  (一)

  (二)

  (三)

  (四)

  (五)

  甲方(盖章):乙方(签):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国内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企业类别: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年龄:

  性别:

  民族:

  户籍所在地:省市区(县)街乡(镇)村

  户口种类: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

  国籍及护照号码:

  现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款。

  一、本合同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日)。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始,其中试用期为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一):

  (二):

  (三):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第二条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条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无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

  三、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一)

  (二)

  (三)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工时制度。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方享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期限及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保险和福利待遇事项约定如下:

  (一)

  (二)

  (三)

  (四)

  (五)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

  第七条劳动纪律

  一、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按本合同的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守商业秘密具体事项在本合同第十四条中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二)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已修改或废止的。

  第九条本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条本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合同,续订合同手续应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七)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八)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有关部门确认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甲方依据(五)至(八)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符合本条一款、二款(五)至(八)项规定的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符合本条第二款(五)项还应按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一)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一、二款规定的;

  (二)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乙方解除合同:

  (一)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证明

  终止、解除本劳动合同后,甲方应按规定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第十三条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行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各自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如下: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受到损害,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一、

  二、

  三、

  四、

  五、

  第十五条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鉴证,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天津市企业(事业)单位劳动合同书

  天津市企业(事业)单位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企业类别: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年龄:

  性别:民族:

  户籍所在地:省市区(县)街乡(镇)村

  户口种类: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

  国籍及护照号码:

  现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款。

  一、本合同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日)。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始,其中试用期为月(日)。

  天津市企业单位劳动合同样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企业类别: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年龄:

  性别:民族:

  户籍所在地:省市区(县)街乡(镇)村

  户口种类: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

  国籍及护照号码:

  现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款。

  一、本合同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日)。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始,其中试用期为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一):

  (二):

  (三):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第二条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条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无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

  三、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一)

  (二)

  (三)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工时制度。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方享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期限及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保险和福利待遇事项约定如下:

  (一)

  (二)

  (三)

  (四)

  (五)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

  第七条劳动纪律

  一、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按本合同的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守商业秘密具体事项在本合同第十四条中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二)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已修改或废止的。

  第九条本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条本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合同,续订合同手续应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七)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八)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有关部门确认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甲方依据(五)至(八)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符合本条一款、二款(五)至(八)项规定的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符合本条第二款(五)项还应按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一)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一、二款规定的;

  (二)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乙方解除合同:

  (一)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证明

  终止、解除本劳动合同后,甲方应按规定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第十三条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行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各自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如下: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受到损害,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一、

  二、

  三、

  四、

  五、

  第十五条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鉴证,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续订劳动合同

  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本合同。

  (一)续订期限执行下列第款:

  1、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始,终止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二)补充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乙方(签):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变更劳动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作出如下变更:

  (一)

  (二)

  (三)

  (四)

  (五)

  甲方(盖章):乙方(签):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工程劳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承接甲方委托的电力安装工程。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方式: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负责工程的施工和联系供电部门进行验收等相关工作。

  三、承包费用:

  根据该工程的设计和预算资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约定,合同按供电部门所测线路每一公里8。5万元计算,按测出的公里数为工程总金额。

  四、付款方式:在乙方拿到供电部门设计方案后,三天内甲方全额将工程款全部付给乙方。

  五、施工期限:

  甲方在土石方工程和其他辅助工程完成后,通知乙方进场,从进场之日起,预计日内完工(遇雨顺延)。

  六、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到供电部门办理用电申请、签署用电协议及其他有关用电手续。

  2、甲方设置业主代表,代表甲方对本工程进行监管。

  4、甲方参加主要设备材料的现场检验和竣工验收。

  5、甲方派专人协调关系、配合乙方施工,保证乙方的施工正常进行。

  七、乙方责任:

  1、负责工程的施工,联系验收等事宜。

  2、负责工程建设中乙方提供的材料的质量。

  2、如因施工技术及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存在问题导致工程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负,但由甲方负责提供的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等除外。

  3、按约定工期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人力运输、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青苗赔偿和民工组织及费用等。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4、乙方只负责线路部份的一切材料和费用,不负责线路以外厂区要用的一切保护设备。

  八、物资供应由乙方负责

  九、安全管理

  甲、乙双方全部负责制人员进场后,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现场规定,服从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若发生人身及设备安全事故,由各方自行负责。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十二、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付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工程劳动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之有关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为加强施工中的协调配合,共同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经双方共同协商,签 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内容及范围:模板制作、安装、拆除、脚手架搭、拆、运至指定地点堆放等全部施工过程。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安全、包质量、包进度、包文明施工。

  五、甲方责任:

  1、负责施工现场的总体协调,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提供乙方施工人员临时生活用房、生产用电。

  3、提供施工图一套和乙方施工所必要的控制点、线。

  4、提供模板工程所需要要的租转料具。

  5、向乙方下达工程进度计划。

  6、按合同约定时支付乙方工程款。

  六、乙方责任:

  1、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调动,遵守工地规章制度,严格

  2、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验收,如达不到质量标准,乙方应无条件及时返修,耽误工期,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按甲方的日、周、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按期完工。施工期间乙方不得中途退场,农忙不得放假。乙方对自身施工人员作调剂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令乙方退场,而且一律不予结算。

  4、乙方应对模板施工全过程负全面责任,其工作内容如下:

  a、熟悉施工图纸,施工放线,领退料具,班组自查,保养机具,每班作业完毕后的场地清理,安全文明施工。

  b、脚手架搭拆、模板制作、涂刷隔离剂,吊运、安装、校正、拆除、分类堆放到指定地点等。

  c、清理锯悄刨花、模板表面水泥砂浆、铁钉及杂特

  d、完成属于模板施工过程中的其它工作。

  e、自备小型手动工具,如:手电锯、电刨、电钻、锤子、板手、卷尺等。

  5、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防障作业,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制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6、合理利用材料,禁止乱锯、乱扔模板用料,除对拉螺栓按规定损耗以补充外,钢管、模板、扣件逐层翻运,除正常损坏

  七、质量验收:

  1、按国家现行有关规技术规范、规程及甲方有关技术交底验收,其质量评定必须达到优良标准,如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负责返工。

  2、乙方应保证在模板材料合格,砼浇筑正常的情况下,模板拆除后达到水砼标准,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漏浆、缺角、阴阳角不方正、门窗洞口不垂直、砼胀模等,偏差不大时由乙方组织人员返修,如乙方未按要求予以修整或偏差过大时,甲方根据存在问题范围、程度、数量等,给予不同程度的罚款。

  4、节点质量要求:

  a、外墙角、楼梯间、电梯井井等不能有错台、移位、漏浆现象,如出现每处罚款1000元。

  b、所有门边、护角、洞口、梁底边、暗柱边不能出现漏浆,跑模,出出现漏浆,每处罚50元,跑模50元/m2。

  c、柱、墙垂直度允许偏差为±5mm,阴阳角为90度直角,达不到要求每处罚款500元。

  d、柱、墙、板、大梁,不允许留有对拉螺栓、模板堵头,如出现每处罚款50元。

  e、在乙施工区域同侯须保证工完料清,材料运至指定堆放地点,

  八、工程单价、结算及付款方式

  1、单价:按建筑拆开面积计算,±以下按拆开面积 包干计算,±以上主楼按拆开面积 元/m2包干计算,施工在主体结构图纸中的内柱、梁、墙以及女儿墙、阳台栏板、雨蓬、挑檐、压顶、后浇、花架、楼梯均在乙方施工范围之内(如乙方不愿意施工,按合同单价的3位扣除)如果在施工途中退场,停工按合同第六款第3条规定处理。

  2、特殊情况的配合、小型工具费、超高费以及劳保福利和管理费用均含在包价之内。

  3、甲方向乙方临时借工按每工工)。

  4、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工程施工至±0时,结算一次,付结算款的 ,以后每 或 层结算一次,付结算款的 %,主体封顶,模板拆除后,质量达到要求后,付至 %,余款等主体工程款验收后 天内付清。

  九、其它:

  1、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材料、劳动纪律等规章、奖罚制度,按总包方针对本工程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为抢进度,需要乙方配合其它施工时,乙方必须无条件元计算(不分普工、技配合。报酬由甲方当天用现金支付给乙方。

  3、甲方下达给乙方质量整改通知书、技术交底、工期计划和签订的安全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现场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价款结清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劳动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范围:

  三、工程概况:

  五、承包方式:

  六、工程付款方式:

  1、按工程进度拔付工程款80%元。工程结束,工程劳务款一次性付清。

  2、按工程总量的30%完成率支付工程款,总方量。30%为,拔款为元;60%为,拔款元;90%为,拔款为元。100%完成,全部一次性付清。

  3、工程结束,工程劳务款一次性付清元。

  七、工程结算方式:单价每平方米元,工程结束按实际方量结算。

  八、乙方按甲方要求施工,具体要求: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款结清后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定日期:

工程劳动合同 篇6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话:

  地址: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紧急联系人: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包含于合同期内。合同期限如需变动,需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二、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在班组从事工作。乙方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小时、每周不超过小时工作制;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2、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协商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五、劳动报酬

  乙方工资按以下第种方式,按工期进度结算:

  1、按时计酬,日薪元或月薪元;

  2、按建筑面积计酬,每平方米元;

  3、其它:

  若按工期进度结算工资超一个月的,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甲方须按月先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元,待工程实际完成结算工资时扣减。

  六、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

  七、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甲方可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合同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二)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4、乙方因其它情况需要辞职,需在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应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其他事项

  合同一式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存份,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和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日期:年月日

工程劳动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企业类别: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年龄:

  性别:

  民族:

  户籍所在地:省市区(县)街乡(镇)村

  户口种类: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

  国籍及护照号码:

  现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款。

  一、本合同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日)。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始,其中试用期为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一):

(二):

(三):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第二条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条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无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

  三、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一)

(二)

(三)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工时制度。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方享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期限及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保险和福利待遇事项约定如下:

(一)

(二)

(三)

(四)

(五)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

  第七条劳动纪律

  一、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按本合同的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守商业秘密具体事项在本合同第十四条中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二)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已修改或废止的。

  第九条本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条本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合同,续订合同手续应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七)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八)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有关部门确认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甲方依据(五)至(八)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符合本条一款、二款(五)至(八)项规定的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符合本条第二款(五)项还应按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一)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一、二款规定的;

(二)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乙方解除合同:

(一)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证明

  终止、解除本劳动合同后,甲方应按规定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第十三条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行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各自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如下: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受到损害,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一、

  二、

  三、

  四、

  五、

  第十五条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鉴证,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工程劳动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甲方公司发展需要,需聘用专业级工程师,经过真诚友好协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并作为甲方公司的兼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具体条款如下: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壹年。即从签订协议书之日起往后推壹年。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合同期间,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职称证书申报甲方公司的企业资质及年检。

  2、在证书使用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工程师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甲方使用完应在三日内交还乙方本人保管,甲方如需使用乙方证书时,甲方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3、合同期间,乙方工程师证书由甲方代为保管,乙方如需使用乙方证书时,乙方需提前七日通知甲方。

  4、甲方应根据协议要求,支付乙方的聘用工资。

  5、签定协议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单位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签定协议后,乙方应于年月日向甲方提供有关工程师证书及身份证等资质申报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2、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时,乙方需配合甲方并及时提供有关身份证、职称证明文件、学历文凭等证明材料。甲方需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有义务及时(7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的工作,须退还相应工资。(甲方需提供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3、及时提醒甲方支付聘用工资及提供银行帐号。

  四、聘用工资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商定,甲方同意每年支付乙方元整聘用工资(税后)。甲方确认收到乙方证书和签订协议后即支付乙方元整聘用工资。

  五、解聘

  1、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负责。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需要变动协议,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

  2、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协议,甲方应提前出具解聘证明、并返还乙方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明文件,不得无故刁难。

  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资格证丢失应负责为乙方补办;甲方须继续支付乙方聘用工资到证书发下来为止,大学文凭(原件)因甲方过失而丢失损毁,甲方应赔付乙方10万元整;

  2、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七、本协议所指金额均为税后金额,如本协议发生缴税情况,均由甲方承担,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之一。

  八、争议解决办法:原则上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