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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合同汇编10篇

2024-01-28 20:27:38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汇编10篇

个人借款合同 篇1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乙方借款用于沿河路八组旧城改造,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款,则与甲方无关。

  二、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肆拾万零捌仟元整(小写:¥元)。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20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一次性主动以现金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条交给乙方。

  五、借款利息

  自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八加收违约金。

  六、允诺条款

  甲方自愿用其承租的飞扬超市租金来实现乙方合法权利,到期不能归还乙方的贷款,乙方有权处理租金。

  七、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照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2、甲方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乙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按借款总额的30%赔偿违约金;

  2、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法定程序处分甲方承租的飞扬超市租金;

  3、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约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

  现金¥元;

  大写:

  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借款人:

  身份证号:

  年月日

个人借款合同 篇2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年月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

  借款期限:

  还款日期:年月日。还款方式:现金/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附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 篇3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出借人)

  (签字、盖章)

  年月日

个人借款合同 篇4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个人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万元(¥),乙方于年月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所有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由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个人借款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i仲裁机构解决。

  六、本个人借款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借款合同 篇5

  甲方(借款方)

  乙方(用款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合作合同,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是:甲方出借资金,获取固定15%年息(分12个月支付,每个月支付%),不承担投资亏损风险,不分享固定利息以外的盈利;乙方出资风险保证金,承担证券投资交易责任及投资亏损风险,在保证甲方取得固定月息%的前提下获取投资的全部盈余。具体细则如下:

  一、指定帐户:

  在 证券公司 营业部,甲方所开立资金账号: 股东名称: 上海证券股东代码: 深圳证券股东代码: .

  双方将资金共同存入甲方帐户,甲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整,乙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整(甲方资金的15%)作为风险保证金, 乙方承诺不用于除权证及庄股的交易,投资具有价值的股票,双方并保证各自资金来源的绝对合法性。甲乙双方共同向证券营业部申请办理甲方壹年内正常交易下资产禁取手续。甲方在乙方操作期间不得挂失,不得撤消指定交易,不得转托管,不得提前支取。除平仓需要,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更改交易密码。如擅自更改密码及上述违约行为,则支付对方5%违约金。

  二、帐户操作:

  合同期间,甲方将该帐户交易密码提供给乙方操作交易,甲方有权监控帐户资产市值,甲方无交易操作权,如甲方违约则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并且支付乙方为本合同已经支付利息的3倍作为违约金;合同期间若甲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若帐户盈利,则甲方支付乙方为本合同已经支付利息的3倍作为违约金。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并退还乙方为本合同已经支付利息的2倍作为违约金。若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全年15%利息的剩余部分。

  三、利息结算:

  签署合同当日乙方即支付甲方下月固定利息人民币 元(既甲方投入资产总额的%),如乙方满一个月未能按时支付甲方下月利息(既甲方投入资产总额的%),则视为乙方终止合同,甲方即有权更改密码并平仓,剩余资产全部归甲方所有。

  四、风险控制:

  当该帐户的资产总值下降至108%市值既 万元时,乙方必须当即补足资金至 万元,既115%市值。当资产总值下降至108%而乙方没能及时存入资金,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修改密码强行平仓,终止合同,平仓所得部分归甲方所有。

  五、收益结算:

  帐户资产市值高于人民币 元(既甲方投入资产的125%)时,乙方有权随时将高出125%市值部分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六、期满结算:

  乙方应将甲方证券账户中的所有资产变现。双方并办理解禁手续。同时甲方将甲方存入资金以外属于乙方的`风险保证金及盈利全额划到乙方指定帐户,否则从次日起甲方按当日资产总额日千分之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七、保密条款:

  双方互相均赋有为对方保密的责任和义务。除国家有权机关的查询、审计、稽核等原因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合同内容。乙方资产运作属于高级商业机密,甲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乙方操作状况,如甲方向第三方透露资产操作情况导致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资产状况,否则视为违约。

  八、合同期限:

  壹年。既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双方同意续借则应于本合同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协商,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按此合同为准签署下年度借款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则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合同签定地为 市。自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 篇6

  合同签订地: 合同编号:

  甲方(借款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电话:

  乙方(出借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电话: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电话:

  第一条 具体约定

  (一)借款方向出借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出借方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款项以银行转账形式交付给借款方,借款方开户银行/账号

  (二)本合同借款用于 。

  (三)本合同借款期限 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 %(百分之 )。利息每月支付一次,本金在借款期限到后5天内归还,出借方开户银行/账号 。

  (四)借款方保证在借款期内按时还款付息,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

  (五)借款方以 抵押,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出借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第二条 保证条款

  (一)丙方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等。

  2、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归还任意一笔借款本金及利息的;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八)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借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包括逾期付款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第四条 其他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 篇7

  甲方: ,身份证号码为 ,现住 ;

  乙方: ,身份证号码为 ,现住 ;

  甲方因资金不足,特向乙方请求借款。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叁拾万 元整),于 20xx 年 月 日至20xx 年xx月xx日连本带息共计:xx万元整还给乙方。

  二、如不能按期偿还,每日追加xx元整。

  三、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个人借款合同 篇8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向乙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整)。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

  乙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如业务发展需要,乙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

  第三条 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自甲方划出资金之日起计息,借款利率为。

  2.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结息方式:

  (1)按(月/季)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每季度末月20日)。

  (2)借款期限届满时,利息与本金一并清偿。

  第四条 还款方式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

  (1)乙方分期偿还借款:

  归还期限还款日期还款金额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乙方一次性偿还借款。

  2.甲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以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将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还款金额)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 号:

  第五条 借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借款的担保方式为,由甲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担保合同。

  第六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乙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以及乙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甲方应当予以保密。

  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乙方提前还款的,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利息计算至实际还款日。

  第七条 乙方保证

  1.乙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八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乙方法人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甲方要求乙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2.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甲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计算,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甲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计算,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借款合同 篇9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车号为发动机号为:,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抵押款。

  抵押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抵押款为元整

  第三条、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其它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抵押权人:

  日期:年月日订立

个人借款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借款人(以上简称甲方)

  有效证件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小写);(大写)万仟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每学期、学年度发放贷款的利率,根据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档次进行确定,按结息。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计息方法变更,贷款人无须通知借款人,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或计息方法也做相应调整。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借款用途

  此贷款只能用于甲方在校期间的学杂费及生活费用。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做他用。

  第五条 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 甲方应在乙方开立个人储蓄或信用卡账户,并留有足够的余额,授权乙方于约定的还款日自动从该账户中扣收应偿还债务。

  第七条 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的学杂费部分由乙方按学年度分次划入甲方就读学校所指定的账户(或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储蓄或信用卡账户),甲方借款的生活费用部分由乙方按学期分次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储蓄或信用卡账户。

  年月日发放贷款元,期限月,利率(月)

  年月日发放贷款元,期限月,利率(月)

  年月日发放贷款元,期限月,利率(月)

  年月日发放贷款元,期限月,利率(月)

  年月日发放贷款元,期限月,利率(月)

  ?第八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一次性归还贷款本息法/月均还款法/递增还款法)归还。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息由财政贴息50%,其余50%由甲方按偿还。

  第九条 还款计划

  甲方从支用借款的次月开始,按偿还贷款本息。(如甲方享受贷款宽限期,利息从支用借款的次月开始按偿还,贷款本金自宽限期满的次月开始偿还。)还本付息日为当月的20日。

  采用月均还款法,按照现行利率,甲方每月应归还贷款本息额每学年度确定一次,每学年度内每月应归还贷款本息为:

  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

  第十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采用如下第 种方式担保:

  (一)由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为.

  (二)由提供抵押担保,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编号为.

  (三)由提供质押担保,并另行签订《质押合同》,编号为.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偿债能力明显下降,或抵押物、质押物贬值、毁损、灭失,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更换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质物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

  第十一条 提前还款

  甲方在合同生效一年后,若有足够的资金来源,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在还款日前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对提前还款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利息。

  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十二条 甲方声明与承诺

  甲方声明如下:

  (一)甲方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本合同基于其真实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书面材料均为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甲方承诺如下:

  (一)接受乙方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二)甲方承诺当发生如下事件时将及时通知乙方:

  1.住所发生变化;

  2.个人财产状况发生恶化;

  3.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形。

  (三)甲方不迟于每一笔本息到期前天存入足额资金以备支付。

  第十三条 扣划

  甲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的任何款项,可由乙方从甲方开立在中国银行各机构的账户上直接扣划。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如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息,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乙方达成协议,乙方有权就逾期部分按每日万分之的比例计收利息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就挪用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的比例计收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在公开报刊及有关媒体上公布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违约行为,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立即到期:

  (一)甲方逾期未付本金或利息超过日;

  (二)甲方逾期及挪用款项总额达元人民币;

  (三)甲方在第十二条中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所作的承诺;

  (四)借款人在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址后30天内未将变更后的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址通知贷款人;

  (五)甲方在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六)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在担保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影响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七)甲方或保证人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八)抵押物、质押物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或冻结,甲方未按乙方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九)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十)甲方受到司法或行政处罚,以至影响债务清偿的。

  第十五条 费用

  与本合同订立、履行及纠纷解决有关的费用,均由甲方支付或偿付。

  第十六条 转让和权利保留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乙方给予甲方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日通知合同对方当事人。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八条 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司法管辖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如下第种方式加以解决:

  (一)依法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九条 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1.;

  2.;

  3.;

  4..

  第二十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方及乙方授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 特别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甲方已经与乙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乙方已提请甲方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乙方已经应甲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做出相应的说明。

  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公章)

  授权签字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介绍人(盖章)   见证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