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供货合同(9篇)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供货范围、数量、金额及交货时间货币:人民币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用户签字确认图纸和相关国家标准生产,并指导需方安装调试(派1名技术或售后服务人员到现场进行口头指导);质保期为两年,自交货之日起计。设备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需方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的部件或者整台设备,直至取消本合同,供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并应赔偿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交货时间、地点
供方所提供货物的时间应满足需方要求,高压环网柜及低压开关柜在年月日前生产完毕,集中表箱及商业表箱在年月日前生产完毕,接到需方通知后三日内到货;交货地点为项目施工现场地面。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和丢失时,供方应在双方协商确定的补货期限内尽快补货。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简易包装。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照供应图纸和国家相关标准,提出异议期限为需方签收货物后十五日内。
八、随机样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配件及专用工具按合同及公司规定,随设备供应。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需方在合同生效后5日内付给供方合同总金额10%的预付款,货到现场并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5%;余款(即:合同金额5%)作为质保金,两年质保期满后内全部付清。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无。
十一、合同的更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均须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方为有效,合同的变更部分构成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无。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技术条件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称及花色:
规格(毫米)及型号:
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第三条验收方法: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第六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不符本合同规定或不按甲方要求验收、计量、签单时甲方要求乙方退换货,并承担退换货的费用。如甲方不要求,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价值的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2.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3.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罚金。
4.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付给乙方延期罚金,乙方不按约定的质量要求的除外。
5.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甲方定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定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甲方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部门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2项处理:
(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共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建材供销一事,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供给甲方建材一批,质量规格如下: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第二条甲方在建材入场后,必须先检验合格后,方能加工使用,否则,甲方提出的一切质量问题及其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乙方根据甲方的材料进货单供货给甲方(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必须把提货计划天前通知给乙方,乙方组织车辆供货,直发或库提。
第四条乙方保质、保量及时供货给甲方,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结算付清乙方所供建材款项。
第五条违约责任
违法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第六条合同终止
甲方和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第七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执行本合同或延迟执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执行或延迟执行的证明。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后生效。各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其他用于执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建筑材料公益事宜达成以下合理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地点:
第二条:材料名称及指标
品名价格(元)计算方式市场单价
大沙吨
石子吨
第三条:计价方式
1、市场价格是指当前时期,当地建筑市场询价,公认的市场合理价格。如市场价格有变动,乙方应提前5天与甲方协调,如因价格方面未能达成统一协议,甲方在10内将乙方货款结清,甲方有权选择另一供货商,乙方不得干涉。
2、最终结算按甲方实际验收合格的签收票据数量为依据。
第四条:付款方式
1、主体完工后的15日内支付总材料款的70%。
2、主体全总封顶后支付材料款的剩余部分。
3、工程内外装饰完工后的15日内,乙方剩余的材料款一次性全部结清。
4、而上述材料乙方一律不承担发票、税金,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交货方式
1、由甲方通知乙方供货时间,品种数量由现场实收数量为准,运至甲方施工指定的地点,并卸放整齐,并保证材料数量、质量。
2、如甲方施工现场道路的问题让乙方运输车辆未能按时间地点到达,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3、如因乙方资金不足或其它原因,材料不按时到达,导致甲方工地因材料停工误工,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材料款中扣除此费用。
第六条:质量标准和验收方式
1、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要求的标准和质量,文明供货。
2、乙方所送的材料甲方抽样送实验室复试,如发现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让乙方更换合格的产品,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付款,乙方可以停止供货,甲方需付乙方每日5%的违约金,甲方无权选择其它的材料供应商
2、乙方交货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供给甲方等建筑材料确保质量。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不含税)备注总计:大写:
第二条质量要求乙方所供材料必须达到国家相关合格标准,提供合格的证明检验报告,符合项目施工图纸及发包方的要求。
第三条供货规定乙方根据甲方的材料进货单供货给甲方(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必须把提货计划提前天通知给乙方,乙方组织车辆供货。凡在约定的日期内未能发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交货地点及运费负担甲、乙双方约定交货地点为,由乙方负责承担货物的运输费用运送到甲方施工单位,由甲方自行解决卸车问题。
第五条付款及结算方式、时间
第六条经济责任
(1)乙方的责任
1、材料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
2、对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甲方保持随时更换的权利,已定的产品甲方可以退换。
3、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4、由于乙方所供材料质量、技术性指标问题导致维修或返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工期延误及给甲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来承担。
5、货物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500元延期交货的违约金,延期超过20天甲方有权另找供货商,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已经违约或已无法按时履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乙方采取补救措施仍无法履约或者不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找供货商,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如果发现乙方超领甲方材料款,乙方应及时返还,否则,甲方有权处以乙方每天1%超领款的罚款。
(2)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材料颜色、品种、规格、质量,应提前给予乙方通知,并顺延交货日期。
2、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付给乙方延期违约金。
3、甲方在未付清乙方货款以前,不得到其他地方再去提货,若经乙方发现甲方到其他地方提货一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付清所欠货款,并视甲方行为违约,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甲方如中途退货,应在交货前7天告知乙方,否则乙方可不予退货。退货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等款项。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保密责任乙方对甲方所供货物资涉及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方可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和责任。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双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生效条件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建筑材料公益事宜达成以下合理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地点:
第二条:材料名称及指标
品名价格(元)计算方式市场单价
大沙吨
石子吨
第三条:计价方式
1、市场价格是指当前时期,当地建筑市场询价,公认的市场合理价格。如市场价格有变动,乙方应提前5天与甲方协调,如因价格方面未能达成统一协议,甲方在10内将乙方货款结清,甲方有权选择另一供货商,乙方不得干涉。
2、最终结算按甲方实际验收合格的签收票据数量为依据。
第四条:付款方式
1、主体完工后的15日内支付总材料款的70%。
2、主体全总封顶后支付材料款的剩余部分。
3、工程内外装饰完工后的15日内,乙方剩余的.材料款一次性全部结清。
4、而上述材料乙方一律不承担发票、税金,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交货方式
1、由甲方通知乙方供货时间,品种数量由现场实收数量为准,运至甲方施工指定的地点,并卸放整齐,并保证材料数量、质量。
2、如甲方施工现场道路的问题让乙方运输车辆未能按时间地点到达,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3、如因乙方资金不足或其它原因,材料不按时到达,导致甲方工地因材料停工误工,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材料款中扣除此费用。
第六条:质量标准和验收方式
1、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要求的标准和质量,文明供货。
2、乙方所送的材料甲方抽样送实验室复试,如发现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让乙方更换合格的产品,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付款,乙方可以停止供货,甲方需付乙方每日5%的违约金,甲方无权选择其它的材料供应商
2、乙方交货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一、材料名称:
二、质量标准:
1、贴膜后玻璃安全防爆、耐酸碱。
2、贴膜后玻璃强度增加,不起泡不打摺。
3、玻璃破碎时被膜粘牢,不会飞溅伤人。
4、质保期年。
三、供货时间:年月日起,年月日止,共计天。
四、供货数量费用及付款方式:
1、单价为元/米
2、总供货量米,费用:元整。
3、合同签订当天甲方支付元为定金,余款元,待全部货到后付清提货。
五、甲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应及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材料费用,不得拖欠,否则甲方应承担由于延期付款和拖欠材料费用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承担对乙方造成的损失。每延期付款一天,应赔付对方总材料款的`千分之三。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作好膜的包装工作,保证材料质量。
2、乙方应按约定如期供货,不得延误。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如期供货,每延期一天,应扣罚总款的千分之三。
七、其它约定: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违约,否则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且在三日内一次付清。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关于祥欣小区4、8、11楼的石子、毛石、土沙、清水沙的供货达成如下条款:
一、供货品种和价格:2-4石子送到工地价格 每立方36元
1-3石子送到工地价格 每立方45元
毛石到工地垒成价格 每立方54元
土沙到工地价格 每立方18元
清水沙到工地价格 每立方24元
二、付款方式:乙方要求在本小区4楼购一套120平米左右房子,价格比售楼部价格每平米少50元。余款甲方向乙方付清。
三、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四、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工程进度的用料要求如因供料不足造成工地停工,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赔偿。
五、未尽事益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建筑材料供货合同8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供 货物一事,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所供材料名称、颜色、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
第二条、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材料必须达到国家相关合格标准,提供合格的证明检验报告,符合项目施工图纸及发包方的要求。
第三条、供货规定
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采用如下第 种方式供货;
1、乙方一次性供货,具体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
2、乙方分批供货,具体分为 批供货;
第一批货物数量为 ,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批货物数量为 ,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批货物数量为 ,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第四条、交货地点及运费负担
甲、乙双方约定交货地点为 甲方施工现场 ,由乙方负责承担货物的运输费用及到达交货地点的卸车费用。
第五条、付款及结算方式、时间
第六条、经济责任
(1)乙方的责任
1、材料颜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500元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工期延误等一切经济损失责任。
2、对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甲方保持随时更换的权利,已定的产品甲方可以退换。
3、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5% 的罚金。
4、由于乙方所供材料质量、技术性指标问题导致维修或返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工期延误及给甲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来承担。并且甲方有权处以乙方 3000 元的罚款。
5、货物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 500 元延期交货的违约金,延期超过20天甲方有权另找供货商,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已经违约或已无法按时履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乙方采取补救措施仍无法履约或者不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找供货商,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如果发现乙方超领甲方材料款,乙方应及时返还,否则,甲方有权处以乙方每天1%超领款的罚款。
(2)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材料颜色、品种、规格、质量,应提前给予乙方通知,并顺延交货日期。
2、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付给乙方延期违约金。
3、甲方如中途退货,应在交货前7天告知乙方,否则乙方可不予退货。退货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等款项。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签订地:西安市高新区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4、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甲方(供货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需货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丙方(担保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丁方(担保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戊方(担保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照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依照《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供货合同;丙、丁、戊三方,在充分了解本合同内容基础上,自愿依照《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本合同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担保。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现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不低于人民币元。
1、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称及花色
规格(毫米)及型号
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2、具体货值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计算数量以乙方指定接货、验收人签字的收货单为准;如实际货值低于约定货值即元,则按约定货值结算;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即验收人为:、
3、乙方于需货前3天,向甲方出具订单,说明本次需要货物的规则、名称、质量要求、数量等要求。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产品包装由甲方负责,包装应满足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通常情况下不致货物损坏。
第三条验收方法
货物运送到乙方指定工地后,乙方应即时组织第一条指定的收货人即验货人收货验收,对于货物不符合约定的,可以拒绝接货,接货后发现问题的应当在24小时内书面提出意见;超过24小时或货物己经被实际施工使用的,视为合格。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乙方每接收一批货,应当于24小时内给付本批货值65%的货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继续供货,乙方行为视为违约,甲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立即向乙方追索尚欠的全部货款。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货物包装并运至乙方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运输费由乙方负责,于每次乙方付款时全额支付。
5、运输责任:
如运输过程中,因产品包装等甲方问题致使货物损坏,由甲方承担责;如因交通事故等其它原因由乙方承担法律后果。
第六条经济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甲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乙方所下订单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乙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的罚金。
2.乙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甲方不同意退货的,乙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甲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甲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乙方应付给甲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乙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甲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
5.甲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乙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此批货值的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须向对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丙、丁、戊三方,自愿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担保,三方均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戊方并自愿将其名下房产抵押给甲方做为担保物(须办理抵押登记),三方保证在乙方不按合同履行时,承担乙方应承担的一切法律后果,担保责任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完本合同或承担完法律后果时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发生诉讼,双方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甲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乙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共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电话:
开户银行帐号:
年月日
乙方:(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电话:
开户银行帐号:
年月日
丙方:
丁方:
戊方:
合同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