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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公司车辆租赁合同【7篇】

2024-01-23 19:11:54合同

个人与公司车辆租赁合同【7篇】

个人与公司车辆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赣车架号为 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 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 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与公司车辆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请求并承诺:

  1、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全家户口本(个人承租者)、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

  2、租用甲方型、颜色为小轿车(面包)车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向甲方提交保证金元,租金于月日结清。

  4、租车时间为天,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

  5、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1、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2、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3、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罚金。

  4、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500—1000元处罚金。

  5、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1)违法、违规活动;

  (2)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

  (3)盈利性运输;

  (4)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

  (5)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

  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元的违约金。

  6、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元

  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承诺: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2、租用车辆为每日24小时限驶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元人民币,4小时以内按半个计算日计算,4小时以上按一个计算日计算。

  3、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500—5000元罚金。

  4、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5、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6、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甲方:乙方:

  法人:法人: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字地点:签字地点:

个人与公司车辆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公章):身份证号码:

  乙方(公章):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一、租赁事项

  1、甲方租用乙方客车一辆,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甲方员工上下班接送任务。

  2、车辆要求:。

  3、租用客车行驶路线:。

  4、原则上甲方用用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甲方节假日休息。具体时间及线路见附件。

  5、甲方节假日如需用车,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予安排。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为年。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继续租赁。若双方确认继续租赁,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赁费用

  1、甲乙双方同意,每单班租费为元,每天每班计元,如甲方要求加班,则按上述运价结算。

  2、每月按实际发生班次结算租车费用,先租后付,乙方于次月日前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发票给甲方,甲方于五日内付款。

  四、特别约定

  1、乙方承诺:如客车驾驶员存在超速行驶、闯红灯、服务态度恶劣、因乙方驾驶员原因导致漏载甲方员工等情况,甲方随时要求乙方更换驾驶员。

  2、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约定,若一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被视为单方违约,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3、乙方车辆不能按时接送甲方员工的,每次扣款元;如一月累计发生次以上(含次)的甲方可要求更换客车驾驶员,乙方则必须更换驾驶员,如因天气等不可抗力而影响正点接送的除外。

  4、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约定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

  1、在合同期内出现上述合同终止或解除情况的,任何一方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以便双方能通过协商给予以解决。

  2、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联系方式:

  乙方(公章):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与公司车辆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xxxxxxxxx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xxxxxx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xxxxxxxxx车架号:xxxxxxxxxxxxxxxxx车牌号:xxxxxxxxxxxxxxx制造厂家:xxxxxxxxxxxxxxxxxx

  出厂日期:xxxxxxxxxxxxxxx发动机号:xxxxxxxxxxxxxx

  三、租赁期限:自xxxxxxxxx年xxxxx月xxxxx日开始,计划租赁至xxxxxxxxx年xxxxx月xxxxx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xxxxxxxxx年xxxxx月xxxxx日

  2、交车地点:xxxxxxxxxxxxxxxxxx

  3、验收方法:承租方检查相关手续(行驶证、油卡、气卡、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xxxxxxxxx元,大写。

  2、结算方式:每年12月31日前统一结算。

  六、费用的承担

  由承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费用及办理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

  七、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天然气等)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八、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个人与公司车辆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

  签订地点:

  合同履行地:

  承租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及责任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车辆类型、期限、租金标准及交纳方式

  1.出租方将 牌汽车 辆,车辆号牌,从 年 月 日时起租赁给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时止,租赁期共 年 月 日 小时。

  2.车辆每天租金 元,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 公里,超出部份每公里租金 元,超时部份每小时租金 元,超出6小时妈以一天计算。

  3.车辆每月租金 元,每月(按30天计算如使用不足30天按30天结算)行驶不得超过8000公里,超出部份每公里租金 元,超出月天数按每天租金 元。

  4.承租方接收租凭车辆时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使用车辆天数的全额租金。

  5.承租方接收租赁车辆时向出租方预付押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预付的押金在车辆归还时可抵扣违章押金20xx至3000元,违约金及依照本合同约定由承租方应承担的其它费用。

  6.承租方租期在一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日期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二天未交付租金的视为违约。

  第二条 出租方权利和责任

  1.向承租方提供的租赁车辆必须各种证照,规费缴讫齐全有效并符合我国法规对机动车辆上路行驶的各项规定。

  2.应在本合同签订完成及收到承租方足额租金与押金后将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按合同约定方式使用。

  3.有权在租赁期间对车辆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并在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随时随地收回被租车辆,将不予退还押金,并追究承租方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3)承租方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4)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并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三日。

  4.应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协助承租方处理其因使用承租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

  5.出租方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星期后且未收到任何的交通处罚单的情况下才退还违章保证金。

  6.承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因超速被自动抓拍或其它交通违法行为的,承租方不积配合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的,一旦涉及到扣分、罚款等处罚的,出租方将有权不予退还违章保证金。

  第三条 承租方权利和责任

  1.有权选择欲租车辆和决定性签订本合同。

  2.于合同规定的租赁时内拥有承租车辆的使用权。

  3.对承租车辆前已存在的车辆操作和责任不承担维修和赔偿义务。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燃料费、过路费和过桥费、停车和保管费、违章处置金等费用。

  5.在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因违法、违规、违章或其他事故造成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或处罚,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同时,还应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在签订本合同后,承租方若将承租车辆交与第三方使用,必须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相关责任及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承租方若遗失所租车辆的证照,应承担补办费用人民币1000元。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意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若合同期满未办理续租手续,逾期二天(含二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200%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仍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报案由此产生的后果及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承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因超速被自动抓拍或其它交通违法行为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四条 租赁车辆维修、保险及损伤赔偿条款

  1.如无其他约定,出租方应承担租赁车辆的正常维护和保养并负责车辆按期检审。

  2.承租方承租期间超过一个月,应在承租车辆每使用5000公里或车辆检审期,到出租方指定地点进行保养和检审,承租方不按要求进行保养或检审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接收车辆时应仔细检查车辆状况,车辆一旦离场,车况即以离开时《租赁车辆交检表》为准。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正确使用所租车辆,在每天 使用车辆时应例行检查水、气、油等情况,行驶中注意相关仪表指示,若车辆出现异常,故障应检查排除或停用并通知出租方共同解决,未经出租方许可,不得自行维修,否则由于操作不当或擅自维修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出租方在租赁车辆时,造成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的,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支付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免赔部分与车辆折旧费,车辆加速折旧费相当于事故车辆核定修理费的30%,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或免赔,则所有事故损失及相关修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以上情况下,造成车辆停驶修理的,修车时间按租车时间计费,由承租方承担车辆停驶费。

  6.除不可抗力外,在承租期间承租方所租车辆若发生被盗、被骗、报废或其他形式的损失,在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前,承租方必须在一个月内赔偿出租方车辆损失,车辆损失费的计算方法为车辆购买价(含量购置税费)扣除使用年限折旧费,在承租方赔偿出租方后,承租方有权获得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的车损款项。

  第五条 担保人条款

  1.承租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担保人的,担保人应提供身份资料、担保凭证,经出租方考查同意后,担保人须签字认可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履行担保责任。

  2.担保人就承租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任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1.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都应向另一方付合同未履行的部份租金的50%作为违约金,同时还应承担自身损失部分。

  2.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约定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附件一、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必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附件一: 承租方须知

  1.承租方必须是法人或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公民。

  2.承租方必须出示自己的身份,法人证明或相关产权证明,同时承租方指定的驾驶员应出示驾驶证,出租方有权办理相关核查手续。

  3.承租方指定驾驶员应已掌握车辆操作和驾驶技能,出租方一般不作驾驶操作介绍指导。

  4.承租方只能在云南省界内使用所租车辆,如需超出,必须取得出租方书面许可,否则,承租方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并处以1000-5000元罚款。

  5.车辆租期以24小时为一个租赁日,租期超过6小时即以一天计算,不足一天的按小时计算,则每小时加收租金的10%,以此类推,月租按30天一个租赁月。

  6.承租方不得将承租车辆作为教练车或进行场地、极限测试及破坏性驾驶,否则须承担相应责任并交付出租方5000元的违约金。

  7.承租方不得拆换承租车辆上的设备零件或更改车辆仪表读数与出厂标记,否则将交付出租方20xx-9000元不等的违约金。

  8.承租方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车辆的要求,汽油车必须使用93#及以上标号的无铅汽油,否则造成的损坏完全由承租人负责。

  9.承租方应自己仔细阅读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并完全理解。(注:保险公司报案电话区号+)

  费用结算单

  出租方(签字盖章):

  承租方(签字盖章):

  担保人:(签字盖章)

  地址:

  指定驾驶员: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个人与公司车辆租赁合同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辆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车架号:车牌号:制造厂家:

  出厂日期:发动机号:

  三、租赁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计划租赁至年月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年月日

  2、交车地点:

  3、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

  2、结算方式:租赁费一次性付清。

  六、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与公司车辆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请求并承诺:

  1、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全家户口本(个人承租者)、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

  2、租用甲方型、颜色为小轿车(面包)车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向甲方提交保证金元,租金于月日结清。

  4、租车时间为天,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

  5、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1、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2、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3、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罚金。

  4、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500—1000元处罚金。

  5、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1)违法、违规活动;

(2)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

(3)盈利性运输;

(4)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

(5)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

  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元的违约金。

  6、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元

  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2、租用车辆为每日24小时限驶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元人民币,4小时以内按半个计算日计算,4小时以上按一个计算日计算。

  3、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500—5000元罚金。

  4、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5、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6、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