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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屋租赁合同精选9篇

2024-01-23 08:37:38合同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精选9篇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议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合法性不给乙方造成纠纷,如因房屋不合法性原因造成的纠纷,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租赁期限、用途。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2、该房屋租赁期为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满双方无异议可再重新签合同。)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权作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第三条租金:

  1、该房屋租金为元/月。

  2、租金每月乙方向甲方预付一次。

  第四条乙方应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对于使用过程中老化、破损的设施应及时的修复,维护,使其达到安全状态。乙方在装修时,不能对甲方房屋结构造成任何安全隐患,如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乙方应立即修复和经济赔偿(装修来修去丢)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变东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同期限内仍为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货时行违法活动。

  6、不按时向甲方交纳房租。

  第六条

  1、因国家政策或需要拆除征收、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2、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七条乙方应该注意防火防盗,接受甲方的监督。如因乙方在租赁该房屋内发生的任何原因引起的火灾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八条

  1、乙方向甲方交纳押金元(元)无违约本合同约定退租时退还。

  2、租期内乙方必须按月向水电部门结清水电费用。

  第九条本承租房屋的四五楼另行为宾馆,在不影响双方经营前提下,双方可共楼梯出入,以便消防的畅通。

  第十条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位于深圳市的房屋(以下简称出租房屋)出租给乙方作居住使用。该套房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最短租期为一年,若乙方不再续租需提前一个月告之甲方。

  第三条

  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拖欠租金超过天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向甲方支付2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押金,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合同到期后,甲方应将押金返还乙方。

  第五条

  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电费、燃气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数字电视费等因使用房屋所产生的费用。(水: 、电: 、煤气: )

  第六条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的用途、不得转租,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居住以外的用途,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甲方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出租房屋不得进行干扰、妨碍。

  第八条

  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

  第九条

  乙方应正常、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附属的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或附属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第十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

  乙方擅自转租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的各项义务,不得无故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终止(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日内迁离出租房屋。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在逾期期间应加倍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如不在此房屋内居住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房屋地址:楼内的一间。用于普通住房。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按年付款元。另付押金元,共计元。

  (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以及其他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必须交清欠费。

  四、本协议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出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在、间数 、建筑面积平米、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大写):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九条出租方(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定金(大写)元。承租人在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沈阳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该房屋租金(□年/□月)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房:(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地址: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区路(村)街(坊)号的房屋,建筑面积M2,(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区住宅幢号的房屋。建筑面积M2,(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一九年月日起至一九年月日止(即:年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并于当月(季)初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名盖章)

  承租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签订于深圳

  经办单位:(签名盖章)

  经办人:

  年月日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将市路小区楼住宅用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租金、押金及付款方式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乙方每个月支付次租金给甲方。在上期房租到期前天内支付。押金为元整。租赁期满且乙方不再租赁的,甲方在乙方缴纳水费、电费、燃气费、采暖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且确认屋内家具家电等设施没有损坏后退还给乙方。

  三、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该房屋用途为住宅用房,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3.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家居家电等设施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并赔偿损失。

  4.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个月检查次,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5.房屋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燃气费、采暖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使用造成的相关费用等由乙方支付。

  6.乙方如不能按时交付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不到合同期退房的,押金不退。

  7.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向对方交纳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8.租赁期满,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个月告知甲方。

  四、其他约定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物品如下:(1)床铺个、(2)柜子个、(3)电脑桌个。(5)空调台(型号)(6)热水器台(型号)(7)电视台(型号)(8)房间钥匙把、(9)燃气IC卡张、(10)橱柜含灶具烟机套()(10)座便器、洗手盆、花洒等。(11)窗帘等。

(二)当前的水、电、气等表状况:(1)水表户号现为度;(2)电表户号现为:度;(3)燃气户号现为度。

  五、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从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生效。乙方入住日为年月日。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字手印)乙方(签字手印)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的带阳台的单间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2017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计3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420元,按季度算。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季租金,同时支付一个月押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费等费用负担三分之一。租赁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租赁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半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3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00元。

  七、现金等贵重物品乙方必妥须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八、乙方不得把社会闲散人员带入房内,对自身安全负责。

  九、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