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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担保合同【精选10篇】

2024-01-21 10:51:21合同

借款担保合同【精选10篇】

借款担保合同 篇1

  甲方(保证人): 乙方(债务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址: 签订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所附的文件资料,同意为乙方向的借款(以下称债权人)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的范围

  1、根据乙方与债权人签订年字第号《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有关规定,乙方向债权人借用本金人民币元整(大写:),利率为%。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甲方愿就上述款项为乙方向债权人提供担保。

  2、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年。

  第二条 保证方式

  1、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如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及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

  2、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如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且确定无力偿还,以至在主合同经诉讼或仲裁,并就乙方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清偿时,甲方就其不足部分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及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

  3、超出甲方保证范围及保证期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甲方的保证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或甲方代为偿还或债权人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代位求偿权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 款的约定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它费用和损失等。

  1、甲方的抗辩权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甲方仍有权抗辩。

  2、甲方的义务

  甲方保证乙方依照合同规定按期偿还全部合同项下的金额,包括主债的本息、违约金及其他负担。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甲方将承担乙方的全部偿付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履行保证合同;

  2、乙方应按担保额的%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并在甲方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之前一次缴清;

  3、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日内向甲方清偿本合同第三条 约定的全部款项。上述书面通知对乙方有法律约束力。超出日的,甲方有权委托相关银行从乙方账号上代为扣还相关款项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必须承担主合同规定的主债务履行届满以后的逾期利息,变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它费用等。

  5、所有借款之用途必须符合主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它用。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处分已向甲方(1)抵押的抵押物;(2)质押的质物;(3)质押的质权。

  7、应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报送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债权债务情况,借款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等财务报表及文件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8、如需举新债或实施可能影响甲方作为保证人利益的其它重大经济决策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企业若发生合并,分立,合资,合营,重组,兼并,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实行承包,租赁以及因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转制变更时,均应提前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同时甲方有权参与上述各种情形下清产核资和有关合同,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拟定。

  10、如需变更乙方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住所,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应提前天通知甲方并不得因此而影响甲方作为保证人的利益。

  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实施出租,出售,转移,转让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而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

  1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主合同(或改变资金用途等);不得擅自将债务转让第三人。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对主合同到期乙方未能按主合同要求还本付息的,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担保责任的,从到期之日起,甲方按约定担保费加倍收取担保费,并每超出个月,再增加一倍收取担保费。

  2、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规定担保额的%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 第12项约定的,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双方义务与责任不因为任何一方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合同,合同,文件等情形免除。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等情形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与责任。

  第七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借款委托保证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址: 住址:

  编码: 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借款担保合同 篇2

  保证人(甲方):

  委托保证人(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住址:

  乙方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经过调查分析,同意为乙方向 (以下简称贷款方)以保证方式提供贷款担保;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和保证方式。

  甲方愿意就下述三点进行保证:

  一、保证范围:

  乙方与贷款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二、保证期间:

  主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年。

  三、保证方式:

  甲方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甲方按主合同约定代偿乙方在主合同中未履行完毕之所有债务。

  第二条 甲方的代位求偿权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向贷款方清偿了所有债务后,即取得了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为乙方代偿的所有债务,自代偿付款日起所有债务的利息(利率以人民银行公布的该项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以及甲方为乙方代偿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第三条 甲方的抗辩权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甲方仍有抗辩权。

  第四条 乙方的优惠

  因乙方是下岗失业人员,是国家政策扶持的对象,故甲方优惠在贷款期限内免收乙方担保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能按主合同要求归还债务,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担保责任,甚至代偿的,从主合同到期之日起,甲方在银行利率的基础上加 %收取担保费。

  二、乙方未能按主合同要求归还债务、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之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保证金额 %的违约金。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借款担保合同 篇3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担保方(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应按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 %,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1 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2 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3 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4 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

  .5 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保证人(盖章)   债权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借款担保合同 篇4

  借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其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特向乙方申请万美元(或其它外币)外汇贷款。按照贷款办法和有关规定,业经乙方审查同意,为明确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借款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确认向乙方借得现万美元(或其它外币),买方信贷万美元(或其它外币)。

  第二条 借款期限 现汇。(从第一次用汇之日起到还清本息止)买方信贷。按本合同所附的用款计划(略),乙方保证及时提供。如因甲方未按计划用款而造成乙方组织外汇资金的利息损失,甲方按乙方规定支付外汇承担费。

  第三条 贷款利息率为年息,现汇为%(或按中国总行公布的浮动利息计息),按月浮动;买方信贷为%,按天计算。在借款期间,每半年计息期应计的利息,如甲方未能支付,由乙方直接借记甲方借款账户内,实行复息计算。由于计息增加的贷款额,不占用贷款额度。

  第四条 借款使用:在引进的技术设备成交后,应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办理进口开证,审单付款等事务。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外汇,不挪作他用,如果发生挪用,其挪用部分,乙方加倍加收利息。

  第五条 借款偿还:甲方在借款期终止日,全部清偿贷款本息。甲方因故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时,由担保单位负责按期归还借款本息的外汇额度和相应等值的人民币(包括延期偿还的罚息)。对逾期未还的贷款部分,甲方同意加付%的罚息。

  第六条 本合同所附的《用汇、还汇计划》和《还汇(款)保证书》及甲方担保单位出具的保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在法律上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七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借款使用的有关情况、报表、资料,为乙方检查信贷工作提供方便。双方应积极合作,努力促成项目的早日建成投产。

  第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到期结清本项债权债务时终止。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有关单位)备案。  

  甲方:(公章) 乙方:中国行(公章)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借款担保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贷款方:

  借款方:

  担保方: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 贷款 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 期

  金 额

  利 率

  用 途

  日 期

  还款本金

  第二条 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 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 作担保。

  第八条 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 补充条款。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公证处一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章)

  代表人:(签字)

  借款方:(章)

  代表人:(签字)

  担保方:(章)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借款担保合同 篇6

  借款人:电话:地址:邮编:

  贷款人:电话:地址:邮编:

  抵押人:电话:地址:邮编:

  年月日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

  第二条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本项贷款用于,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第四条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有权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保证金存款账户上按偿款期逐期扣还当期应偿还款本息金额。不足偿还部分,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七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八条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九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请次数不超过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一个月。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十条借款人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借款期内,借款人或保证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合同自动失效。

  借款人:(盖章)借款人:(签字)

  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贷款代表人:(盖章)(授权委托人)

  保证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授权委托人)

  签约地点:签约日期:

借款担保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贷款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贷款期限为:个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贷款分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年月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

  2.制造厂家:。

  3.型号:。

  4.件数:。

  5.单件:。

  6.置放地点:。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

  8.抵押期限: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借款担保合同 篇8

()农银借合字第号

  经中国农业银行(下称贷款方)与(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年月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种类)贷款(大写)元,用于,还款期限至年月日,利率按月息‰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算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 期 用 款 计 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 期

  金 额

  日 期

  金额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和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份,按规定加收%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并以(详见清册),上述财物的所有权归(借款方或第三方),现作价元,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财物。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无特定理由的,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财物,从中优先受偿。对不足受偿的贷款,贷款方仍有权向借方追偿。

  第五条抵押财物由保管。抵押期间,借款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抵押财物,不得重复设置抵押。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抵押财物的保管方应当保证抵押财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期间,发生抵押财物毁损、灭失的,由保管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均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七条贷款到期,借款方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未与贷款方达成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至贷款全部清偿前,贷款方按规定对未清偿部份加收%的利息。并随时可以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八条在借款方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九条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十条其他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持一份。

  借款方

  借款单位: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贷款方

  贷款单位: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制表单位:中国农业银行

借款担保合同 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因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经丙方自愿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现各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借款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由丙方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义务。

  第二条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提供人民币元,乙方出具借款凭据。

  第三条乙方应于年月日向甲方归还上述借款,每逾期一日按借款总额的%向甲方承担预期违约金,直至所有债务完全履行之日止。

  第四条丙方保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归还借款、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及违约金和其他费用全部清还之日止。

  第五条丙方对上条所列事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追偿通知之日起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增加合同项下借款金额,应征得丙方书面同意。丙方代乙方清偿本合同借款、违约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乙方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乙方财产状况的变化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亦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第九条在甲方债权尚未完全实现之前,若乙方、丙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乙方、丙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的,应在变更后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条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各方均已充分注意和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对本合同文字和内容均无疑义。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份。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

  (单位公章)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借款担保合同 篇10

  借 款 人:

  出 借 人:

  担 保 人:

  反担保人:

  借款担保合同

  编号:20xx年(银邦)借字第 号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号) 出借人(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 担保方(以下称丙方): 河南省银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紫荆山路60号金成国贸大厦13层1307室 法定代表人: 李小平 联系电话 :0371 反担保方(以下称丁方):

  1、反担保人: 地址: 身份证号:

  2、反担保人: 地址: 身份证号:

  3、反担保人: 地址: 身份证号: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期限、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息 %,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收据为准。收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 ,借款人应按约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条、提款和还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在本合同生效并办理完合同约定的登记备案手续或将担保物交付相关权利人后3日内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或汇入丙方账户后转汇入甲方账户。

  本合同项下借款还款付息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

  1、每月 日付息,到期偿还本金。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3、具体还款付息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还款付息时间表。

  二、担保条款

  第四条、 担保方式、期间、范围

  为确保乙方资金的安全,丙方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6个月

  3、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等费用。

  三、反担保条款

  第五条、 反担保方式

  为确保丙方在承担保证责任后追偿权的实现,丁方各担保人向丙方提供以下反担保:

  1、反担保人:

  反担保方式:

  2、反担保人:

  反担保方式:

  3、反担保人: 反担保方式: 上述丁方各担保人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为连带共同保证。丁方各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方式既有抵押(质押)担保又有连带保证担保的,为连带共同担保。

  丁方具体担保人信息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二:担保人信息明细表;抵押(质押)物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三:抵押(质押)物明细表。

  第六条、反担保期间

  丁方各担保人提供连带共同保证时,保证期间为丙方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2年。

  丁方各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方式不一致时,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丙方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2年,其他担保方式以法律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反担保的范围

  丁方各担保人反担保的范围为:

  1、丙方履行保证义务代甲方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全部款项;

  2、上述代偿款自代偿之日起的利息;

  3、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

  4、丙方实现追偿权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交通费等费用。

  第八条、登记、交付 丁方担保人提供的抵押(质押)反担保需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在本合同生效后3日内办理。需将质押物及权利凭证交付丙方的,在本合同生效后3日内交付丙方占有。

  四、权利义务条款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约定及时付息还本;

  2、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准确;所提交的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所陈述的事实无虚假;

  3、甲方保证借款已取得公司股东会(或家庭共有人)的同意,并向乙方和丙方提供公司股东会(或家庭共有人)同意借款的书面文件。

  出借人(甲方)

  签(章)字

  告贷人(乙方)

  签(章)字

  告贷人的担保人(丙方)

  签(章)字

  签约地址:

  签约时刻: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