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电子版合同(合集10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位置、装修及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2、该房屋室内现有设备包括:防盗门1扇、床1张、电视1台、空调1台、洗衣机1台、
冰箱1台、热水器1台、油烟机1台、衣柜1个、鞋柜1个、茶几1张、椅子2张、遥控器2个。其他:。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该房屋租赁用途仅为乙方个人住宿,不得擅自另作他用。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如乙方未按约定私自转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租房押金。因转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乙方要遵守深圳的暂住条例,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要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并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4、租赁期内,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原状,无法恢复的应酌情赔偿。
5、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半个月主动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确认续租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后,乙方退出时,如有家居杂物等布置不搬者,甲方将视其为废弃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四条租金、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整。乙方每个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每次租金必须提前7天支付。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元整作为押金。租赁期满后,租房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或按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
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3、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水、电费、宽带费、物业费、有线电视费,以上费用与房租一同支付,甲方应提前7天将交付费用告知乙方。
4、乙方必须已约交付租金及其他约定费用,如有拖欠达15天,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欠租金和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5、支付方式:乙方可选择现金支付或网银支付宝转账付款。
第五条房屋交付及费用承担:
1、甲方应于年月日交付予乙方使用,甲方交房时应与乙方结清所有押金、租金等费用,办结后经応双方验收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2、租赁期间,因使用该房屋产生的水电费等相关其他杂费均由乙方承担,若有未列名费用,甲乙双方可以相互协商,在本合同备注条款注明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甲方出租该房屋,不出具租房发票。因租房产生的任何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应确保交付房屋及房屋内所有附属设备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各种相关规定。乙方对该物业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应尽合理使用义务。
2、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没收租房押金并单方解除该合同。
3、乙方故意拖欠租金、欠缴相关费用或提前退租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租房押金。
4、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有权回收该房屋,乙方应于合同终止或解除当天之前无条件迁出,若乙方拒不交回房屋钥匙及迁出,甲方有权进入该房屋处置屋内所有物品。
5、甲方收取乙方的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出具收款收据,转账支付的,转账凭条可作为交付相关款项的证明。
6、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7、其他补充事项:
甲方(签名):
签约日期:
乙方(签名):
签约日期: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厂房租赁给乙方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甲方将位于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期限自年月日。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享有有限租赁的权利。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期为。
2、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金,租金一年一交,乙方就应于每年的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年的租金。乙方不得拖欠租金,如因资金问题拖欠租金,乙方须向甲方提前协商,如甲方不同意,乙方应按协议交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各类税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如逾期不付,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协议,对乙方不再作任何补偿。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维护,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屋结构,装修、维护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2、租赁期间,如因甲方房屋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房屋损失,乙方不予以负责。如造成乙方人员或设备损坏,甲方应进行相应赔偿。且甲方有修缮的义务,不能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生产。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不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厂房转租。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因市政动迁等原因所得的补偿归甲方所有。
2、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租金及其其它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等因素除外)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市镇镇海社区大门东3号,建筑面积1022。
第二条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年租金为人民币7500元,乙方每年缴纳一次租金。
第四条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1.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亲戚也不例外)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
3.租赁期间,乙方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间若有变动,应提前至少一个月告知对方,做好准备。
第六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字盖X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位于;建筑面积平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住人数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及租住人数。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续签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付,在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日内支付。
第五条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押金元,租赁期满,房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1、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2、乙方应当按时交纳以下费用:煤气、水、电。
第八条房屋的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2、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验收时双方应当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房屋时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如一方支付对方相当于两个月房屋租金的,也可以解除合同。但由乙方主张的,不退还押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分租、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租住人数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拖欠房租超过日。
未按时交纳本合同第七条应缴纳费用超过元或日的。
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乙方交纳的押金不予退还,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3、因上述原因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
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水表现为:度;
电表现为:度;
煤气表现为:度。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更好提高单位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县城中路汽车站运达商场靠车站东大门一间面积为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元月一日起至2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即:两年)。
三、年租金万元整,乙方于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须提供税务发票。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的违约金。
六、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七、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损失,甲方按全年租金总额%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十、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十一、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另赔偿违约金元,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公司名称:
住所/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公司名称:
住所/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房屋的合法所有人(或有权代理人),乙方愿意承租该房屋,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租赁事项: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地址:
房屋用途:住宅/商业/办公等(请具体注明)
房屋面积:
房屋结构:(如:几室几厅)
带有的设备及家具清单(如有):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起始日期:
租赁终止日期:
续租和解约的条件及程序说明(如有):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金额:
租金支付方式:月付/季付/半年付/年付等(请具体注明)
租金支付日期:
租金逾期的违约金及相应处理规定:
第四条 押金
押金金额:
押金用途及退还条件:
押金如何支付及是否计息:
第五条 房屋维修责任
房屋内损坏及故障的维修责任承担:
维修费用支付责任的`规定:
第六条 保险责任
是否需要租赁保险及具体责任划分(如果需要,请具体注明):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的处理方式和责任:
甲方违约的处理方式和责任:
第八条 附属设施使用权
是否包含使用公共设施的权利(如:停车位/游泳池/健身房等,请具体注明):
第九条 其他事项
双方对于租赁合同其他事项的补充说明:
第十条 合同生效和解释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的解释、修改及争议解决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甲方(出租方)签字:日期:
乙方(承租方)签字:日期: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交。每月月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简称:甲方)地址:电话:
承租方:(简称:甲方)地址: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市区路(村)街(坊)号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甲方将座落在市区住宅幢号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年月日)。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并于当月(季)初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承租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
单间。用于普通住房。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元,共计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七、其他说明
水电数字由甲乙双方与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水,)
甲方(签章):电话(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千百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不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第八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费;
2.物业管理费;
第九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押金(协商拟定)。
第十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天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
(2)
(3)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度;(2)电表现为:度;(3)煤气表现为:度。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