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合同【必备15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丹水镇丹水村三里庙村苗木栽植工程;
2.工程地点:丹水镇丹水村三里庙村;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栽植红花草30万棵,二花65万棵,栀子16万棵;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期限:20xx年10月16日---20xx年11月16日
第三条 工程合同造价:
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元,即人民币伍拾叁万壹仟陆佰伍拾元整(含税金)。
第四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甲方在工程施工前支付乙方合同总造价的30%;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0%时,甲方应在十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50%工程进度款;
3.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在十日内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70%工程进度款;
4.工程验收后甲方七日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工程结算后十日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0%工程款;尾款待苗木养护期结束后十日内一次付清。否则按银行逾期付款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苗木养护期:六个月。
第六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督检查;
3.工程竣工后,由甲方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
(1)办理土地征用、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等协调工作;
(2)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3)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乙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
(2)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3)在交工前应负责管理,并清理好场地;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机构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养护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为凭。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表人(签名):
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确保该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参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水
4、承包方式:
5、方米元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竣工日期为50日内。
第三条工程延误
1、乙方应及时按期开工,如遇施工现场不能开工的情况下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2、施工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停工,应提前24小时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视情况决定是否停工。
3、如遇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停工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第四条甲方工作
确保施工面,现场做到三通一平。确保乙方施工用水及养护用水、用电。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地下隐蔽工程的资料。
第五条乙方工作
1、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工程进度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对本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安全施工,施工中如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质量验收
1、苗木栽植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作业,确保苗木成活率不低于%
2、、土建工程及换土工程要按图施工。苗木质量要经卫生防疫部门检验。
第七条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付35%第三期付款:20年苗木成活率验收合格后付5%
第八条工程保修项目及保修期限
第九条有关补充协议和补充合同
第十条争议处理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以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直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月日年日
建设单位(甲方):
承建单位(乙方):
为确保该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将严格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园林绿化
2、工程地点:北京市密云县密西路与西道交叉口人保大厦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造价:壹拾万元人民币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 年8月20日开工,年10月10日竣工。
第三条 工程延误与工程奖罚
1、乙方应及时按期开工,如遇施工现场不能开工的情况下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2、施工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停工,应提前24小时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视情况决定是否停工。
3、如遇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停工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确保施工现场做到三通一平。
2、确保乙方施工用水及养护用水、用电。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工程进度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对本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安全施工,施工中如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质量验收
工程质量应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经验收不合格,乙方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以银行转账或网银方式支付全部结算价款
第八条 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甲方将行政楼小广场绿化改造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行政楼小广场绿化改造工程
二、施工地点及范围:本工程位于 第一小学
绿地总面积为 280平方米
三、工程内容:
1.乙方根据设计图纸按图施工,甲方按图验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养护三个月(20xx年4月5日起算);
3.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则须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结算;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规格要求补植。
四、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附苗木结算清单),经过审计结算后按照实际支付。
五、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施工完成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70%(其中10%养护费三个月养护期满后付清)。
2.余款待三个月养护期满、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八、养护期内遇自然灾害、人为引起的原因导致绿化死亡的由甲方负责。
九、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校园环境绿化、美化,甲方将校园绿化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合同法》,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绿化范围:办公室前、大路西侧;
二:绿化面积及价格:240平方米;元(壹万陆仟元整)。
二、施工时间:20xx年10月3日至20xx年10月21日。
三、工作内容:
1、翻挖绿化地,清除石块及建筑垃圾,保持绿化地平整,达到种植需要。
2、施工完毕后清理场地,保持环境整洁。
四、质量要求:
1、苗木无病虫害,乔木栽植整齐美观。
2、地被植物栽植平整,线条流畅,草坪铺植规范整齐,土地平整。
3、苗木栽植符合园林施工技术规范,成活率达到98%并达到预期绿化效果。
五、付款方式: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绿化施工后合格,款项一次性付清。
六.违约责任:甲方不按协议规定付款,视为违约;乙方不按协议规定施工视为违约。
七.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内容
棒杰新厂房主干道两侧鹅卵石景观工程。
二、合同价款
合同固定单价:以450元/吨计价,以发包签收的实际用量计算。
三、结算价款
①、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不因市场价格上下波动而调整),即为完成一个计量单位所需的直接费、综合间接费、措施费和税金等的综合成品结算单价;,
②、包含材料费、运输费、施工费、安全管理费、风险因素等;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工,且发包人验收合格,凭正式发票在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五、工期:20xx年10月23日完工。
六、此合同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当地法院判决。
七、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于20xx年10月18日在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签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年月日。
3、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经分开招标,甲方将皇庭国际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余干环城东路;
2、工程总造价:贰仟柒佰万元整;
3、工期:乙方确保在20xx年12月15日开工,于20xx年12月14日完工,工程标准达到合格一级。
4、开工准备甲方前期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该工程遗留问题;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图纸,技术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图纸后,尽快做出材料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划报给甲方。
5、工程款支付
苗木栽值完毕,经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的30%;半年后经复验合格,再付合同价的30%;工程完工3个月后经验收合格,按审计决算清余款。
6、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改苗木品种,规格量,所有苗木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主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7、养护管理和质量要求
(1)大树及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接部分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
(2)栽植后及时封堰浇透水;
(3)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4)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
(5)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
(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6个月,养护标准达到一级,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8、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每推迟一天偿付乙方逾期违约金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支付工程款,其间每推迟一天接工程造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乙方逾期违约金。
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款20xx0元。
9、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条款后终止。
10、合同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仲裁调解不成,可向双方各自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经考察及价格比选,甲方将 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相互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总造价: 元
四、工期:工期定为 日历天,由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计时。
五、开工准备:甲方前期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解决该工程遗留问题;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图纸后,尽快做出材料计划。
六、施工中,如甲方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苗木,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栽植,增加或调整部份按实际栽植数量结算。
七、工程款支付:苗木栽植完毕,经验收合格,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的.90%。余款10%在12个月质保期到后支付。
八、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按照施工图及苗木清单(见附表)的植物品种,规格、数量严格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如因质量问题反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九、养护管理及要求:
1、栽植后及时浇透水、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2、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12个月,期间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条款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所承包的半山美苑小区绿化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工程范围:
半山美苑小区绿化一期苗木种植,包工包料。
二、工程造价:
总面积约平方米,每平方米捌拾伍元(¥:),合计人民币元,(¥:)。注结算以实际竣工验收数量结算依据。
三、工程要求:
苗木要求:乔木、灌木搭配合理,色块草坪美观大方,乔木规格3—15cm,灌木80—100cm,色块H30—40cm,草坪种植马尼拉草坪,做到各个区域,搭配合理,美观大方,整个小区品种不少于20个品种。
四、工程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如甲方土方不能到位和其它方面原因,工期必须顺延。
五、甲方责任:
开工前,甲方需按绿化要求,回填好所有种植区域种植土壤,平整到可种植苗木为限。做好每个施工区域其它附属,以免绿化施工后,造成损失,同时做好技术交底,提供施工区域地平管线图纸,以免施工中造成管线破坏。免费提供所有施工用水、电确保每幢一个接口,以作绿化施工养护使用。积极配合乙方施工,及时解决施工中甲方应解决的所有问题。
六、乙方责任:
乙方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合同中的所有义务,保证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所有工程。
七、保修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保修结束,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养护原因,造成苗木死亡,乙方按原规格免费补植,乙方施工结束及进入养护,有以下情况者乙方不免费保修,如需保修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1、其它施工被破坏已完成绿化的`,人为破坏已完工绿化的;
2、被偷盗已完工绿化;
3、业主装修破坏已完工绿化的。
八、验收:
施工结束,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报告,测绘数量,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竣工报告之日起,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三日内不组织验收者,视作竣工报告已被批准。验收报告,以验收实数为结算依据。
九、付款方式:
工程开工无预付款,工程结束经验收后付工程款的90%,余款10%到养护结束一周内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到付清尾款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夏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山西花花草草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对夏县禹王大道改造工程 项目进行园林景观设计。为明确甲乙双方责利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并结合本项目园林景观设计的实际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 ,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 项目名称及地址
1、 项目名称:夏县禹王大道改造工程绿化设计
2、 项目地址:运城市夏县禹王大道
二、 设计工作内容
1、 甲方提供的用地禹王大道 范围内的园林景观规划设计。
2、 相关设计阶段的估算、概算、预算。
3、 相关设计阶段的图纸。
三、 合同金额及支付
1、 合同金额: 本合同设计总金额为人民币 12万元 (大写:拾贰万元 ) 。
2、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做为设计定金,定金小计(万元) (大写:叁万陆仟元整) 。
(2)乙方完成设计任务,并向甲方提交图纸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 50%做为图设计费,图设计费小计6万元(大写:陆万元整) 。
(3)整个设计图纸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价款的 20%,小计万 元(大写:贰万肆仟元整) 。
四、 责任概况
(1)如实、准确、详细、完备地提供设计所需的原始资料:
(2)严格明确设计任务要求,并对每阶段完成工作予以签字确认,中途如有变更应签字确认:
(3)严格依照合同规定按时付款;’
(4)由以上原因造成乙方设计偏差、延误,其责任由甲方负担,并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5)如有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造成设计任务变更或取消,应及时告知乙方并解决。
五、 其它
1、甲方维护乙方设计成果的所有权,不得将乙方设计方案或图纸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也不得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本项目所涉及的方案或图纸重复利用与其它项目。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待乙方提交全部设计成果,并由甲方结清全部设计费后用后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未经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均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 法院起诉。
4、本合同 壹 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俩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委 托 人:(签字) 委 托 人:(签字)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小区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 小区内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小区院内空地绿化(详见图纸、清单。)
4.承包方式:由乙方按双方确定平面图和栽种绿化树种进行种植、包成活。
月 日
第三条 工程合同造价:
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 元(大写: )
第四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绿化种植后,甲方应一月内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70%工程款;
2.养护期满,付清合同尾款。
第五条
1.苗木成活养护期:一年。
2.养护期间的一切养护流程由乙方承担,保证苗木生长旺盛。
3.乙方包栽包活,养护期内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养护期内树木枯死由乙方负责重新栽植,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 第二条 工程期限: 年 月 日栽种管护期至 年
1.本工程质量要求100%成活。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督检查。
3.养护期满后,由甲方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
(1)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免费提供乙方施工用水。
(2)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乙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
(2)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3)在交工前应负责管理,并清理好场地。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机构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养护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所承包的半山美苑小区绿化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工程范围:
半山美苑小区绿化一期苗木种植,包工包料。
二、工程造价:
总面积约 平方米,每平方米捌拾伍元(¥:),合计人民币 元,(¥: )。注结算以实际竣工验收数量结算依据。
三、工程要求:
苗木要求:乔木、灌木搭配合理,色块草坪美观大方,乔木规格3-15cm,灌木80-100cm,色块H30-40cm,草坪种植马尼拉草坪,做到各个区域,搭配合理,美观大方,整个小区品种不少于20个品种。
四、工程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如甲方土方不能到位和其它方面原因,工期必须顺延。
五、甲方责任:
开工前,甲方需按绿化要求,回填好所有种植区域种植土壤,平整到可种植苗木为限。做好每个施工区域其它附属,以免绿化施工后,造成损失,同时做好技术交底,提供施工区域地平管线图纸,以免施工中造成管线破坏。免费提供所有施工用水、电确保每幢一个接口,以作绿化施工养护使用。积极配合乙方施工,及时解决施工中甲方应解决的所有问题。
六、乙方责任:
乙方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合同中的所有义务,保证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所有工程。
七、保修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保修结束,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养护原因,造成苗木死亡,乙方按原规格免费补植,乙方施工结束及进入养护,有以下情况者乙方不免费保修,如需保修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1、其它施工被破坏已完成绿化的,人为破坏已完工绿化的;
2、被偷盗已完工绿化;
3、业主装修破坏已完工绿化的。
八、验收:
施工结束,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报告,测绘数量,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竣工报告之日起,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三日内不组织验收者,视作竣工报告已被批准。验收报告,以验收实数为结算依据。
九、付款方式:
工程开工无预付款,工程结束经验收后付工程款的90%,余款10%到养护结束一周内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到付清尾款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5、工程总额:
二、工程内容:
第一条工程范围:按甲方审定的乙方预算范围内全部。
第二条工程期限: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全部竣工。(如遇气候和其它原因不能施工时,工期可顺延)
第三条质量标准:在工程施工中,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精心施工,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有关园林工程施工标准,必须符合各项验收规范。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不符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凡包工包料工程的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凡非包工包料项目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五条施工条件:
1、甲方在开工前应做好“三通一平”(路、水、电通、场地平整)工作。
2、施工中如甲方提出工程变更,或增加施工项目,应提前通知乙方,并追加相应的工程款项用于施工。工程工期应顺延。
3、工程设计及预算如有漏列项目或差错,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审查后可作变更修正。竣工结算时依照工程决算书为准。
第六条乙方责任
1、必须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所有工程。施工期间必须按甲方规定及时申报验收各分顶工程,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2、确保苗木整齐均匀,生长旺盛。具体负责保活期内的所有苗木各项养护工作,确保草坪、花木健康生长,保持良好的绿化景观。
3、所有苗木保活期为年。保活期内若有苗木死亡,须及时更换、补种,以确保整个绿化工程的完整性。
4、工程要求对于工程观感有重要作用的材料进场前需提供实物样板,并经发包方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5、承包方在地下隐蔽构筑情况不明时,应谨慎施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承包方对地下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6、施工现场需配备足够的.人员及设备用于环境卫生的保洁;施工单位有义务对现场道路进行保洁与保护,如有污染或损坏则需无条件修复完整,否则发包方将委托其他单位修复,所需费用在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绿化工程竣工后承包方须提供二年内详细养护管理计划及实施方案,经批准后即成为养护期内考核检查之依据。如承包人养护工作不力,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则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金元,若在规定时间内承包方未能及时养护,发包方有权另找其它单位养护,其费用由发包方从质量保证金(又名养护期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由承包方补齐。
8、乙方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1、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施工项目施工资质,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总包单位必须提供相应材料并必须取得业主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
2、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施工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该工程无预付款,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后经复验合格,再付合同价款的;工程竣工后,经甲方或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再付,余款审计完毕养护期结束后付清,并由承包方出具相应的正规税票。
2、本合同造价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
单价根据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子目投标单价一次性包死,投标单价中已包含施工单位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全部成本、利润及风险与养护维护费用。结算时单价不予调整,总价根据实际子目和数量调整。(清单及规格见附表)
3、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提交审计机构审计,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拖延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与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保存2份,乙方保存2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验收,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项目外环境景观及景观园林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园林景观、景观工程、景观工程(含各出入口)、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本工程施工图的深化、优化设计由乙方负责,如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则乙方免费提供该项服务;如不由乙方承包该工程的施工,则甲方支付该项服务费用元予乙方。
4.乙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优化设计等。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天,不能移交乙方主要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用电,影响乙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乙方交验时发现阶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小时以上者;
(4)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7)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第三条工程合同造价:
1.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元,即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含税)。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由甲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甲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甲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乙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甲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乙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
4.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5.具有合证书建筑材料、设备、甲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甲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乙方负担。
6.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证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乙方不得用于本工程。
7.乙方已预定或已采购的材料,若甲方发生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3.甲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为;
4.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8.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
9.工程交工验收后,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水电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间由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绿化工程保养成活期6个月,保养水费由甲方承担。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复。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甲方、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甲方签证后,乙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之一时,乙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4)确认的事实必须在2天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三通”;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乙方按表计费;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5)合同签订后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乙方工程进度表,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款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0)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乙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及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甲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进度款;
3.工程竣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进度款;
4.工程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书后三十天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工程结算后七天内付至结算总价的%工程款;留结算价的5%尾款,园建工程及绿化工程单项保修期满后天内分别一次支付给乙方。
5.甲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6.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7.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7.1工程量以审查后的施工图加变更签证、图纸会审记录等按实际工程量
进行计算;
7.2园林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费用计取套用二00三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3安装工程项目费计取套用2002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4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结算造价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03年7月12日颁发的《二00三年园林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水电安装工程结算造价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03年7月12日颁发的《二00三年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
7.5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及安装工程的主材价格执行东莞建委颁发的2004年度7月份《xxx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材料、苗木价格表》,甲方可指定部分材料、苗木的品牌、厂家、原产地及价格等;
7.6甲方指定的材料或指定的价格,结算时列入独立费,价格不按本合同第八条7.4款下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逾期违约金。
2.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以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全部施工图纸。上述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2份,其中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副本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