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承包合同5篇
建设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甲方有 ,现委托乙方对该卖场 木工工程 部份进行广告装修。该工程所用的材料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甲方图纸进行施工(附图纸)。
一、工程名称:室内装修 木工 工程
二、施工地点:
三、木工工程总造价: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价格(附价格表、施工验收检准)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全完工并经业主和甲方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后,甲方贰拾天内支付乙方95%的工程款,余下的5%的工程款为质量保证金,甲方需于三个月后支付给乙方。
五、施工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天内完成,如因甲方改变设计方案,或甲方材料不能按时到位,工期将顺延。
六、保修:保修期为 半 年,保修期内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需进行保修,保修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从质量保证金中扣回;若费用超过质量保证金,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其他工程款中扣回。(如属人为损坏或天然灾害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七、责任:(1)、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需检查墙体结构的完整、对上工序完工的基本验收,并作好验收交接。对接收甲方的材料时应作数量和质量的验收,验收后出现的短缺和损坏由乙方负责。另如发现乙方人员偷取甲方的材料,一经证实将以一罚十处理。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变更施工方案,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消防、工伤的安全,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指引进行施工,施工期间由于乙方的原因所造成的意外损失和工伤,由乙方自行负责。
(4)、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工期完成的,按延误天数每天扣罚总工程款的5%.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结算后自行终止。
九、单价 室外铝塑板招牌 室内基层打底 室内铝塑板 室外铝塑板包柱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该工程木模工以包工助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要求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承包范围:
该工程设计图纸所包含的现浇混凝土的模板制作、支撑制作、木模安装及拆除、模板整理、修补、上油、拆除归堆等,主体工程完工后材物料清理分类堆放到指定地点。围木放线工作及所需木桩的制作,线方及刚性屋面分格缝木方的制作以及技术交底的工作内容等。
二、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或优良。
四、图纸:
甲方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始时,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在施工过程中,如图纸不够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五、承包价格:
按上述承包内容,采取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以 元计价付款,施工期间,乙方每完成一层主体工程,预借本层建筑面积 %的工资,其余款项待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月内付清。
六、劳务报酬支付:
每完成一层主体结构(基础算一层)按该层建筑面积的 %付款,剩余款项待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月内付清。
七、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负责工程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指导及管理。
2、负责对乙方提供的工程所需材料表、机械设备计划进行审批。
3、按照所批准的乙方提供的材料表提供工程所需材料、机械设备,临时设施。
4、向乙方作书面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和对乙方施工方案的审批。
5、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协调乙方的工作,确保乙方按照其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6、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7、负责楼层主要轴线的定位,楼层标高的传递引上工作。
乙方义务:组织相应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负责完成主体验收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1、 接受甲方的全面管理,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分项工程自检合格必须报 甲方进行验收。
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会审、图纸变更、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按照有关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3、 工程所需材料机械设备应提前一周上报计划,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4、 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工程完成后,所用方木、梁柱模板、木胶板等全部拔出钉子分类堆放到规定位置。
5、 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的设备机具、周转材料及其它设施。
7、 负责(除甲方负责的主要定位轴线以外的)楼层放线工作。
8、由于乙方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梁、柱、板变形所需的剔凿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听从甲方的指挥,做好必要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故事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九、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他人,否则乙方将依法承担责任。
十、其它
1、甲方
(1) 对施工中发生变更、更改部位提前通知乙方,如因甲方通知不及时而造成乙方损失的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赔偿。
(2)乙方如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人员组织不到位或施工质量、工期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更换队伍并解除劳务合同。正常施工中乙方带班人员如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7日内另外更换带班人员。
2、乙方
(1)乙方按双方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进行施工、除特殊情况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 元,并按甲方要求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做到每天清理现场,料物堆放整齐,现场文明、整洁。同时乙方不能因甲方一时的资金不到位而停工,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施工中要团结友爱,不得打架斗殴,损害公共形象,如出现类似事件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爱护公共物资,如丢失、损坏按双倍赔偿。
(4)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质量返工浪费按价赔偿,质量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负,甲方在付款中扣除。
(5)从业人员应健康,不得雇用劳动法规定不得从事该专业的工人。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依文字形式补充为准。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款支付完毕 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发包方) 乙方: (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工木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无为蓝鼎中央城柏悦园1单元9号楼801室
2.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 元人民币。(一步到位价、无加价)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十倍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十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20xx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xx并参照《广东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 DB-35/T98》及《深圳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及装修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 乙方路上交通安全、房屋装修过程中施工安全、食品安全等一切安全均由乙方本人完全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后果。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伙食、住宿,烟等自理。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十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50%,水电完工后支付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2. 乙方承包内容:
1、石膏板吊顶 /㎡
2、灯带/㎡
3、中空密度板造型线条/m
4、背景墙大芯板打底/㎡
5、面板柜子/㎡
6、窗帘盒/m
7、做假梁/m(40分以上)
8.包门套 单面 元/m 双面 元/
第六条 工程结算方式,按实结算、总价结算 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伍拾元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5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4.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10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10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50元/天的劳务费。
5.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十条 附则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
(五)木工工程保修十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形式:砖混结构
4、以图纸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元。
为了明确责任,按质量完成建筑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现行法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用工期
1、本工程人工费清包工包干:
木工工程按实际图纸面积计算
2、开工日期:工程自月月竣工验收。
二、支付与结算
木工工程按工程进度分批付工程工资,根据完成量工程款按 %支付工程款,全部完工后其余尾款待工程验收后结清。
三、工程施工
本工程严格按照图纸设计和相关规范、国标要求进行施工,不得任意变更设计,必须经甲方签认后生效。
四、外架搭建主体有清包工木工完成工程。
五、双方责任:
甲方:开工前应交乙方施工图纸二份,负责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损耗。 乙方: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说明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按照规定的时间如期完成交付工程。
2、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返工均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工程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工程款的1%作为违约金。
六、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控制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按照国家法律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七、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公司安全管理要求及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包括安全书面和口头底、岗前交底。
2、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甲方,事故责任损失在20元以内的由乙方自负;在20元以上,根据事故原因由甲乙双方协商负责;但事故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教育职工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背指挥和违章作业,有安全隐患的及时修正。
八、本工程二次结构由清包工整体施工完成。
九、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业主的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市(县)路号
三、承包范围:包工、包辅料
四、工期: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合计工期:天
五、合同价款:本工程采用单位工程分包形式,实行单方平方米人工辅料包干。具体详见工程预算表;
管理费(包含清洁费及材料搬运等费用)另计。双方约定工程包干总价为:¥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其余增减项涉及造价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约定。
六、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如达不到标准,应按规范标准及甲方要求进行返工自理,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⑴负责技术交底工作,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⑵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一式(贰)份。
⑶及时供应工程进度需用的材料。
⑷及时办理工程结算。
2、乙方责任:
⑴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施工。
⑵必须按图纸施工。
⑶应保证工期要求,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⑷负责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值同等金额的发票或收据。
八、材料供应:
1、主材由(甲)方负责提供,主材提供时间需由乙方提前3-5天通知甲方。
2、辅材由(乙)方负责提供,乙方向甲方提供预算表约定的材料规格样品,如出现质量与实际用的规格不符,乙方向甲方支付10倍差价罚款,并按原约定的材料规格进行返工,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九、材料消耗:
工程消耗材料按实际发生为准,损耗量按百分之(三)计算,废料归(甲)方。
十、施工与验收:
1、乙方按图纸及施工规范严格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检查、检验。
2、工程完工时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十一、结算方式:
签订合同,甲方即向乙方交付总价款%预付款,其余款项甲方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由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责任赔付对方工程总价款%的损失费。
十三、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完成后自行终止。
十四、补充条款:
本工程实行单方平方米人工费包干,机械器具等由乙方自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