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债借款合同必备14篇
(以下简称“甲方”),与其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及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日元万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及汇款日期
借款期限:从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年月日以前,甲方一次性将上述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三条年利率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年利率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借款总金额的%计算,该利率须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核准。
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情形下所发生的利率调整,须获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的核准并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备案手续。
第四条还本付息
本借款合同第一条所述借款总金额的本息应当在入金后年以内偿付完毕;每笔还本付息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6年公布的《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外债还本付息手续,获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的核准。
还本付息计划表币种单位:
乙方如果未能在上述还本付息期限内偿付完毕该笔借款的本金与利息,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另行签订本借款合同的补充法律文件;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获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并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备案手续。
第五条提前还款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在中国法律有具体规定的情形下,乙方可以在本借款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还本付息期限之前,偿付该笔借款的本金与利息;利息金额根据借款实际发生时间具体计算。
该提前还款须获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并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争议解决及准据法
因履行本借款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约定,以中国法律作为本借款合同的准据法。
第七条生效以及文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在本借款合同签订后到中国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手续;外汇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文件作为本借款合同必备的法律文件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借款合同须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后,方能生效。
本借款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以中文作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借款合同正本经签署盖章后,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持一份。
甲方【贷款方】:(盖章)
乙方【借款方】:(盖章)
XXX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签章: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章:签字日期:年月日
甲方(贷款人): 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丙方(担保人): 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向甲方借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借款金额、利率、期限、支付方式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二、借款利率
月利率 %,利息总额 元;每 为一结息期,每结息期内须付清当期利息 元;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不因国家利率的调解而调整。
三、借款期:
1、借款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当日清偿上述借款本息,逾期每日按借款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须征得甲方同意。
四、支付方式
为确保资金安全,甲乙双方同意通过共管帐户结算借款本息。
甲方账户名: 乙方账户名:
账 号: 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
第二条 借款用途
乙方保证上述借款用于,并承诺不挪作他用;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借款。
第三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要求乙方按约定还本付息并提供担保的权利。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催缴或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借款,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2、甲方有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数额及时提供资金的义务。
3、甲方有权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监督检查。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经营信息及财务状况,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个人真实信息或法人单位的真实情况。
4、甲方承诺其对出借资金为自己的合法财产,否则由甲方对违约或损害赔偿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及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权利。
2、乙方有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利息及归还本金的义务。
3、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
4、乙方违约的,甲方为实现本合同约定债权所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等必要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向甲方披露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信息,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银行对账单等资料,配合甲方的调查、检查、审查。
6、当发生如下事件时,乙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家庭(单位)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
(2)重大财产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租赁、抵押等);
(3)乙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发生其他影响乙方偿债能力的情况。
第四条 担保
1、丙方作为担保人,自愿为乙方就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向甲方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方式及权利义务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2、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担保事宜另行签订担保合同。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为:
编号为 的《 》,担保方式为,担保人为
3、本条约定的担保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其他约定1、2、3、第六条 争议事项处理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市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执一份备案。
甲方(签章):
经办人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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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经办人
共有权人(签章):
丙方(签章):
经办人
共有权人(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典权人(以下简称甲方)和出典人(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当事人签订金钱借贷典权设定契约书,内容如下:
第一条 贷主(甲方)以下列条件借给乙方元,乙方如数收到。
第二条 本件借款还债期订于年月日。
第三条 甲方不得请求本件借款的利息。
第四条 本件借款偿还地以甲方当时所居地为主。
第五条 乙方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将其所有下列不动产办理典权设定登记予甲方。
记:土地坐落:
建物门牌:
建筑构造:。
面积:地面层 平方米;二层平方米。
以上不动产所附带的、、等皆保持现状。
第六条 甲方可按原状使用前条不动产,从而获取利益,然需负担前条不动产的管理费用及一切税赋。
第七条 本件不动产典权存续期限定于年月日。
本契约书正本两份,经签名盖章后各执一份为凭。
注:不动产典权存续期限不超过三十年
典权人(签字): 出典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答辩人李某甲,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x。
被答辩人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中心支行诉被告xx有限公司、杨某甲、李某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答辩人的起诉状副本已收阅。现作如下答辩:
一、被答辩人和被告杨某甲等私下擅自将答辩人李某甲的家庭共同财产进行抵押,因未告知也未取得答辩人李某甲的同意,故该抵押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而该抵押有效的前提,必须是其他共同共有人的书面委托或亲笔签字。被答辩人和被告杨某甲在未告知答辩人李某甲的情况下,私下擅自将答辩人李某甲的家庭共同财产进行抵押,也未取得答辩人李某甲的同意,故被答辩人和被告杨某甲将答辩人李某甲的家庭共同财产进行抵押的行为及合同无效。
二、被答辩人提交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无限责任担保承诺书》上的签名和捺印均不是答辩人李某甲本人所为,答辩人亦未提供相关的书面委托,被答辩人对此均不知情。法院可对签名进行笔迹鉴定或调取银行的监控录像予以证实。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 xxxxx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详细磋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无息借款给乙方,作为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二.借款金额:万元,(美金元整)。
三.借款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四.偿还方式:从年月日起分3次还清(年月日还款万,年月日还款万,年月日还款万),可以提前还款。
五.汇款方式:甲方在年月日前将万元一次性汇入乙方在中国银行东莞分行开立的外债专用账户。
六.提款方式: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凭单据或用款计划向外汇管理局申请提款。
七.违约责任:如乙方无法按时还清借款,甲方有权按乙方开户行的年平均利率收取违约滞纳金,直到还清为止。
八.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中心支局批准后生效,至还清借款时失效。
九.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编号:
立合同人:
(以下简称贷款方)
(以下简称借款方)
(以下简称担保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三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贷款方同意借款方申请和担保方的担保提供 贷款。
第二条 借款期限:此项借款使用期为 年 个月,自 起至 止。
第三条 借款用途:为 。
第四条 借款利息:月息 ‰,年息 %;或比照中国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利率按 月浮动。
贷款方按半年(季)结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成变更计息办法,按调整后的利率和计算办法计算,并通知借款方。
第五条 借款方办理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申请书、贷款借据,提出用款和还款计。
第六条 借款偿还:借款方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额内按还款计划以为资金来源偿还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担保方,应按贷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担保书,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额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还款付息责任。无论借款经过延期或已经逾期,或借款方出现任何情况,在贷款本息未还清前,担保方仍然负有担保责任,直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止。
第八条 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方保证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借款方2‰的违约金。借款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贷款方支付2‰的承担费。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挤占挪用贷款,其挤占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
3.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或担保方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向贷款方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贷款,按逾期贷款办理。
第九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时,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借款方与第三方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贷款方偿付贷款本息。
(3)借款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借款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规定的条件。
2.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款方应向贷款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借款方或贷款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文本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凭证、使用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 份,经借、贷方和担保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 借款方:(公章) 担保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立合同单位: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特向乙方申请贷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万元,规定用于
2.借款期限约定为年个月,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3.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门罚收利息%;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4.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8.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甲方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贷款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担保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详细磋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同意无息借款给乙方,作为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二. 借款金额:USD12万元,(美金壹拾贰万元整)。
三. 借款期限:从2019年10月20日起至2019年10月20日止,共6年。
四. 偿还方式:从2019年10月20日起分3次还清(2019年10月20日还款USD3万,2019年10月20日还款USD4万,2019年10月20日还款USD5万),可以提前还款。
五. 汇款方式:甲方在2019年11月3日前将USD12万元一次性汇入乙方在中国银行东莞分行开立的外债专用账户。
六. 提款方式: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凭单据或用款计划向外汇管理局申请提款。
七. 违约责任:如乙方无法按时还清借款,甲方有权按乙方开户行的年平均利率收取违约滞纳金,直到还清为止。
八.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中心支局批准后生效,至还清借款时失效。
九. 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合同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分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年月日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借款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借款币种:
借款金额:(大写:)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借款用途
借款限用于:
第三条提款
提款期为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内,借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至少提前十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利息
借款利息。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计收一次,结算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利息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借款方以销售收入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借款。借款方应按第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次档还全部借款本金。还款计划如下: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如确需调整还款计划,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贷款到期,借款方因客观原因不能如数归还,贷款方应至少提前十五天向贷款方提交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后才能展期;同时,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息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借款到期未还又未经贷款方批准展期,对该逾期贷款,贷款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在原定利率基础上加收%的利息。
第六条担保
本借款由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按期还款,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第七条约定事项
借款方应在贷款方开立往来帐户。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的进出口结算业务全部交贷款方办理。贷款项下进口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借款方应按月报送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统计、财会报表及贷款方要求的其他资料。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
如果借款方今后采取抵押方式向第三者筹措流动资金,贷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
第八条违约责任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贷款方即构成违约:
(1)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还本付息;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贷款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息基础上加收%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3)条款所述违约行为,从违约之日起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它依本合同或依法律可以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贷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以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九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执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
贷款方:交通银行分行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签字人:
签字人:
职务:
职务:
年月日在签署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详细磋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无息借款给乙方,作为购买生产设备用。
二、借款金额:万元,(美金贰拾伍万美元整)
三、借款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四、偿还方式:从年月日起分3次还清,可以提前还款。
五、汇款方式:甲方在年月日前将万元分次汇入乙方在银行支行开立的外债专用账户。
六、提款方式: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凭单据或用款计划向外汇管理局申请提款。
七、违约责任:如乙方无法按时还清借款,甲方有权按乙方开户行的年平均利率收取违约滞纳金,直到还清为止。
八、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潍坊中心支局批准后生效,至还清借款时失效。
九、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以下简称“甲方”),与其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及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日元万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及汇款日期
借款期限:从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年月日以前,甲方一次性将上述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三条年利率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年利率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借款总金额的%计算,该利率须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核准。
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情形下所发生的利率调整,须获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的核准并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备案手续。
第四条还本付息
本借款合同第一条所述借款总金额的本息应当在入金后年以内偿付完毕;每笔还本付息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6年公布的《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外债还本付息手续,获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的核准。
还本付息计划表币种单位:
乙方如果未能在上述还本付息期限内偿付完毕该笔借款的本金与利息,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另行签订本借款合同的补充法律文件;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获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并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备案手续。
第五条提前还款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在中国法律有具体规定的情形下,乙方可以在本借款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还本付息期限之前,偿付该笔借款的本金与利息;利息金额根据借款实际发生时间具体计算。
该提前还款须获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并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争议解决及准据法
因履行本借款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约定,以中国法律作为本借款合同的准据法。
第七条生效以及文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在本借款合同签订后到中国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手续;外汇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文件作为本借款合同必备的法律文件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借款合同须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后,方能生效。
本借款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以中文作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借款合同正本经签署盖章后,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持一份。
甲方【贷款方】:(盖章)
乙方【借款方】:(盖章)
X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签章: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章:签字日期:年月日
甲方:合同编号:;PartyA:ContractNo:;
乙方:X有限公司;PartyB:facturin;
甲乙双方经过详细磋商,达成以下协议:;PartyAandPartyhavereache;
一。甲方同意无息借款给乙方,作为购买生产设备用;
外债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潍坊传盛*用设备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详细磋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无息借款给乙方,作为购买生产设备用。
二。借款金额:USD25万元,(美金贰拾伍万美元整)
三。借款期限:从20年12月01日起至20年12月01日止,共2年。
四。偿还方式:从20年12月02日起分3次还清,可以提前还款。
五。汇款方式:甲方在20年12月3日前将USD12万元分**次汇入乙
方在中国农*银行潍城支行开立的外债专用账户。
六。提款方式: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凭单据或用款计划向外汇管理局申请提款。
七。违约责任:如乙方无法按时还清借款,甲方有权按乙方开户行的年平均利率收取违约滞纳金,直到还清为止。
八。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潍坊中心支局批准后生效,至还清借款时失效。
九。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借款方:(简称甲方)
贷款方: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承包国(地区)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银行总行号文件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内发放贷款。双方除遵守《银行关于中央级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外,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元。
二、乙方凭甲方报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提供贷款的期限是年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月息‰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五、乙方提供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
六、甲方担保人是。甲方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由甲方的担保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份,上述三方各执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借款人:(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
贷款人:(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元(大写:人民币拾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借款期限为年。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年。
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借款利息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
贷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签:乙方签: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