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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进口合同8篇

2023-12-25 19:18:07合同

代理进口合同8篇

代理进口合同 篇1

  本合同编号为:

  本合同签字日期为:

  本合同签订地点为:

  中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注册的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公司(根据国法律成立注册的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定 义

  除双方当事人另有明确的书面约定外,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合同设备:卖方所提供的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三规定的用以生产合同产品的设备、材料、零部件或备件。

   合同项目:卖方所提供的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用以生产合同产品的技术和设备以及买方提供的与这些技术和设备相配套的辅助设施。

   合同产品:本合同项目生产的具有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规格、性能、技术指标的产品。

   合同价格:买方因卖方全部且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支付的本合同附件七规定的总价。

   合同币种:用以支付本合同价款的货币,即。

   买卖双方银行:买方银行为;卖方银行为。

   安装:本合同附件十规定的合同项目全部设备的装配、就位和连接等组装工作。

   试车安装之后设备的单独或联动的试运转以检测合同设备的机械性能。详见合同附件十。

   投料试生产:本合同附件十规定的合同项目连接公用设施和投入原料以试制合同产品。

  0 性能测试: 检测本合同附件三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数值,包括设备的各项性能和产品的技术指标。

  1 验收:如果考核结果表明,合同项目能够全部达到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指标,则视为买方所验收。

  2 装卸港口:装运港为;卸货港为。

  3 目的地机场:。

  4 工作现场:执行合同项目的场所,即(地点)。

  5 现场代表: 合同双方各自任命的在工作现场代表己方全权处理与合同义务有关的一切事务的人员。

  6 技术文件:本合同附件二、三、八、九中所列的与合同项目的设计、检验、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性能测试、操作、维修等有关的全部技术数据、规格、图纸和文件。

  7技术服务:卖方根据本合同附件四的规定,就合同项目的设计、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性能测试、操作、维修等工作,向买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协助和监督。

  8 技术培训:卖方根据本合同附件五的规定,就合同项目的设计、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性能测试、操作、维修等工作,向买方提供的技术上的培训。

  9 检验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立在卸货港和/或工作现场的或邻近的分支机构。

  0 保证期:始于合同项目验收通过之日,在此期间,卖方保证合同项目的正常、稳定运行,并对出现的任何缺陷予以排除。详见本合同附件三规定。

  1 合同生效日: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各自国家的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正式生效。

代理进口合同 篇2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委托方): 合同编号: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址:

  乙方(代理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进口设备委托代理采购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进口设备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原产地列下表:(单位:人民币)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原产地:

  合计金额:(大写)($:)

  进口设备详细规格及技术配置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价格和支付方式

  1.进口设备(仪器)合同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将合同价款总额的%即人民币汇入乙方保证金帐户(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以便乙方及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换汇手续和到银行开出信用证;余款%即人民币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

  第三条 交货

  1.设备/仪器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送到大学内甲方指定的地点。

  2.设备/仪器交货日期:第一笔货款支付后天内交货。

  第四条 设备/仪器技术质量要求,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详见技术协议。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与国外供货商洽谈货物配置清单,并将与外商商谈确定后的货物配置清单及相关技术要求交乙方。

  2.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以便乙方对外交涉。

  3.合同货物到达甲方后,如发现包装及货物残缺,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等情况,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及时向当地进出口商检局提供检验,取得商检证书后,在对外索赔有效期内(90天)对外交涉索赔。

  4.负责将进出口机电产品申请表,免税申请表盖章后交乙方办理机电批文,并负责提供免税证明材料,申请免税报告。

  5.若海关要求现场查货,甲方应派技术人员陪同。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对外签订外贸购货合同,并确保合同的有关条款符合国际贸易惯例。

  负责办理对外购货合同的填单,开证,催货,审查单据,及时对外支付货款等相关手续。

  2.负责合同项目下进口货物进口机电批文,海关免税,商检和长沙报关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负责办理对外索赔手续及解决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其它问题。

  4.货物交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与甲方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退货及收回已付货款,并由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无特殊原因乙方逾期未交付设备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的违约金。

  2.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的违约金。甲方无故逾期支付设备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的违约金。

  3.甲方或乙方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

  第八条 索赔:

  1.乙方应负责代理甲方向供货方进行索赔。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应采用下面一种或综合的方式理赔:

  (1)同意拒绝收货并且退还给甲方拒收货物的金额,同时承担所有直接的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商检费,报关费,仓储费,对拒收货物的监管,保护费用等。

  (2)根据货物不符合合同及技术协议的程度,损坏的程度,甲方损失的金额,降低货物的价格。

  (3)替换新的与合同中所规定的规格质量一致的部件,承担所有的费用和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若乙方在收到索赔30天后没有回复,则将视为乙方已经默许接受了甲方所提出的索赔。

  第九条 保密

  一方对因进口设备委托代理采购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址: 住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代理进口合同 篇3

  甲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乙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甲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守:

  一、委托范围

  乙方委托甲方,甲方同意作为乙方的代理人为乙方代理进口如下商品供应商:

  商品名称:MIXEDAROMATICS(混合芳烃)

  产地:以进口合同为准(进口合同编号:,以下简称“进口合同”)数量:49,000MT(+/—10%)AtSeller’sOptio

  单价:CIF中国东莞,/MT

  交货时间:以进口合同为准

  滞期费率:按实际租船合同规定

  装运港:JEBELALI,UAE

  卸货港:广东东莞

  付款条件:提单日后90天付款,提单日计为0。

  货物的品质和数量以装港检验证书为准

  上述合同原则条款及商品质量均以具体执行的进口合同内容为准。进口合同已经过乙方审核,乙方同意授权甲方以甲方名义与国外供应商签订进口合同。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据本协议委托范围的规定,甲方按受乙方委托以甲方的名义,及时跟国外供应商签订进口合同;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办理进口商品的报批手续,甲方负责提供通关材料并协助乙方办理通关手续;

  3、在国外供应商不履行进口合同项下的义务时,甲方不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任何责任;

  4、甲方依据进口合同之规定负责办理本协议委托范围所规定的商品的进口手续;

  5、本协议及进口合同所规定的应由甲方享有的其他权利和承担的其他义务;

  6、甲方不承担任何经营风险和责任,在乙方已购买国内运输保险的情况下,在取得乙方书面授权后,甲方可代理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7、因进口合同产生的数量、质量、发运和滞期费等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本协议第三条的规定,乙方及时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2、乙方所进口的商品就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海关法规等);

  3、本协议及进口合同所规定的应由乙方享有的其他权利和承担的其他义务;

  4、乙方承诺承担委托采购商品的所有经营风险和责任,并对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补偿责任;

  5、乙方保证所委托的代理商品及报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若进口合同发生纠纷,需要委托甲方通过司法途径过外进行交涉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因乙方逾期支付上述款项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

  7、乙方负责承担进口货物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代理采购商品的全

  部货款及因此产生的进口关税、增值税、保险费、报关费、码头靠泊费、装卸费、商检费、仓储费、代理费等所需一切税费。乙方支付费用的方式可以采用银行转账、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价款结算

  (一)代理费、保险费和银行手续费、报关费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货值金额的作为代理费(代理费率以对外付汇的实际汇率为准)。

  2、甲方收到海关关税和增值税税票15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开具全额的增值税票给乙方。

  3、在进口报关过程中所有费用(包括关税、增值税、港杂费、清关行政性规费、商检费、仓储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二)外汇

  进口合同对外结算的货币为美元(USD),一切与进口合同有关的外汇事宜,由甲方根据我国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结、售汇,结、售汇所需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支付,开证费、改证费由甲方承担。若乙方申请银行押汇,押汇所产生的利息由乙方承担,另外再签订补充协议。

  (三)付款

  1、在签订本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进口合同货款总金额等值人民币(汇率暂约定为6。3)10%的保证金,甲方在确认全额收到乙方的货款保证金(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须扣除甲方支付的贴现利息)后3个工作日内按进口合同开出信用证(以下简称“信用证”)。

  2、货物到达卸货港前3个工作日内,乙方接到甲方开出的支付税款通知书当天向甲方追加支付第二笔进口合同货款总金额等值人民币(汇率暂约定为6。3)11%的保证金作为关税、增值税税款。

  3、置广东东莞九丰油库),甲方拥有全部货权。货物入库时,乙方经验收后向甲方开具书面接货证明,确认货物数量及质量。货物入库后货物风险即由甲方转移至乙方,货物仓储期间的一切变质、短损灭失风险均由乙方承担。货物仓储期间

  自货物入库时始至乙方向甲方支付完毕全部货款、代理费、税费时止。

  4、货物在乙方仓库存储期间,乙方可分批付款提货,但乙方须按照本协议约定先付款后提货,甲方确认在收到乙方货款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等货值货物的货权转移手续,在提单日(提单计为0)后80天内,乙方需付清进口合同项下所有货款、税款、代理手续费,开证保证金和税款保证金作为货款一并结算,在甲方确认收到全部货款后,由甲方办理对外付汇手续,结汇、购汇按银行实际付汇的汇率。

  5、如乙方未能如期支付货款,必须在信用证议付前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延期付款申请,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延期,因延迟付款或延期提货所产生的相应银行利息、银行费用、滞期费、仓储费及其他费用等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在收到男方发出的付款通知书后三日内付到甲方指定帐户。如甲方不同意延期付款的,乙方必须按时付清全部货款,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代理进口货物,若甲方自行处置货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6、因甲方原因延期付款,由此所产生的银行利息由甲方承担。

  7、在乙方未付清全部货款前,因为市行情变化导致国内市场价格低于进口合同所约定的货物单价的10%以上时,或由于汇率变化导致甲方进口成本比市场价格增加10%以上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把市场价格与本合同价格的差额作为增加的保证金补交给甲方,并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否则,甲方有权处置和出售该批货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全陪承担责任。

  四、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当事人订立协议时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意外事故,从而导致协议的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遇上不可抗力的任何一方,应在72小时内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5日内,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文件、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期履行的书面材料,双方协商后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延迟履行合同、终此合同。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应全额支付甲方为乙方代理进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进口代理费,并支付甲方相当于总货值金额3%的违约金;

  2、如甲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则进口该批货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3、因进口合同供应商的原因导致本代理协议不能执行,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甲方全额代理费。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以方均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一致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协议文本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书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公章后生效。

  八、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02月17日至20xx年07月31日;

  2、本协议相关的所有通知均应收书面形式作出。紧急事项可用电话联系,但事后须采用书面方式确认。一方以邮寄方式向对方寄送通知的,以一方按本协议列明的对方地址向邮寄机构寄交后第7日视为已向对方送达。

  3、若甲乙任一方如更改其名称、地址、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时均应通知对方,若因未通知造成对方损害的,责任方需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进口合同 篇4

  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达成如下协议:

  一、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为案的第审诉讼代理人,出庭代理。

  二、委托律师代理权限: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 元。

  四、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止。

  五、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和责任。

  六、本委托书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委托人: 受托人:

  (签字)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注: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执一份)

代理进口合同 篇5

  甲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甲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守:

  一.委托范围

  乙方委托甲方,甲方同意作为乙方的代理人为乙方代理进口如下商品 供应商:GLENCORE SINGAPORE PTE LTD

  商品名称:MIXED AROMATICS(混合芳烃)

  产地:以进口合同为准(进口合同编号:,以下简称“进口合同”) 数量:49,000MT(+/-10%)At Seller’s Option

  单价:CIF中国东莞,/MT

  交货时间:以进口合同为准

  滞期费率:按实际租船合同规定

  装运港:JEBEL ALI,UAE

  卸货港:广东东莞

  付款条件:提单日后90天付款,提单日计为0。

  货物的品质和数量以装港检验证书为准

  上述合同原则条款及商品质量均以具体执行的进口合同内容为准。进口合同已经过乙方审核,乙方同意授权甲方以甲方名义与国外供应商签订进口合同。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据本协议委托范围的规定,甲方按受乙方委托以甲方的名义,及时跟国外供应商签订进口合同;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办理进口商品的报批手续,甲方负责提供通关材料并协助乙方办理通关手续;

  3.在国外供应商不履行进口合同项下的义务时,甲方不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任何责任;

  4.甲方依据进口合同之规定负责办理本协议委托范围所规定的商品的进口手续;

  5.本协议及进口合同所规定的应由甲方享有的其他权利和承担的其他义务;

  6.甲方不承担任何经营风险和责任,在乙方已购买国内运输保险的情况下,在取得乙方书面授权后,甲方可代理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7.因进口合同产生的数量、质量、发运和滞期费等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本协议第三条的规定,乙方及时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2.乙方所进口的商品就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海关法规等);

  3.本协议及进口合同所规定的应由乙方享有的其他权利和承担的其他义务;

  4.乙方承诺承担委托采购商品的所有经营风险和责任,并对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补偿责任;

  5.乙方保证所委托的代理商品及报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若进口合同发生纠纷,需要委托甲方通过司法途径过外进行交涉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因乙方逾期支付上述款项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

  7.乙方负责承担进口货物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代理采购商品的全

  三.价款结算

  (一)代理费、保险费和银行手续费、报关费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货值金额的作为代理费(代理费率以对外付汇的实际汇率为准)。

  2.甲方收到海关关税和增值税税票15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开具全额的增值税票给乙方。

  3.在进口报关过程中所有费用(包括关税、增值税、港杂费、清关行政性规费、商检费、仓储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二)外汇

  进口合同对外结算的货币为美元(USD),一切与进口合同有关的外汇事宜,由甲方根据我国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结、售汇,结、售汇所需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支付,开证费、改证费由甲方承担。若乙方申请银行押汇,押汇所产生的利息由乙方承担,另外再签订补充协议。

  (三)付款

  1.在签订本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进口合同货款总金额等值人民币(汇率暂约定为)10%的保证金,甲方在确认全额收到乙方的货款保证金(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须扣除甲方支付的贴现利息)后3个工作日内按进口合同开出信用证(以下简称“信用证”)。

  2.货物到达卸货港前3个工作日内,乙方接到甲方开出的支付税款通知书当天向甲方追加支付第二笔进口合同货款总金额等值人民币(汇率暂约定为)11%的保证金作为关税、增值税税款。

  3.置 广东东莞九丰油库 ),甲方拥有全部货权。货物入库时,乙方经验收后向甲方开具书面接货证明,确认货物数量及质量。货物入库后货物风险即由甲方转移至乙方,货物仓储期间的一切变质、短损灭失风险均由乙方承担。货物仓储期间

  4.货物在乙方仓库存储期间,乙方可分批付款提货,但乙方须按照本协议约定先付款后提货,甲方确认在收到乙方货款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等货值货物的货权转移手续,在提单日(提单计为0)后80天内,乙方需付清进口合同项下所有货款、税款、代理手续费,开证保证金和税款保证金作为货款一并结算,在甲方确认收到全部货款后,由甲方办理对外付汇手续,结汇、购汇按银行实际付汇的汇率。

  5.如乙方未能如期支付货款,必须在信用证议付前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延期付款申请,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延期,因延迟付款或延期提货所产生的相应银行利息、银行费用、滞期费、仓储费及其他费用等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在收到男方发出的付款通知书后三日内付到甲方指定帐户。如甲方不同意延期付款的,乙方必须按时付清全部货款,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代理进口货物,若甲方自行处置货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6.因甲方原因延期付款,由此所产生的银行利息由甲方承担。

  7.在乙方未付清全部货款前,因为市行情变化导致国内市场价格低于进口合同所约定的货物单价的10%以上时,或由于汇率变化导致甲方进口成本比市场价格增加10%以上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把市场价格与本合同价格的差额作为增加的保证金补交给甲方,并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否则,甲方有权处置和出售该批货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全陪承担责任。

  四.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当事人订立协议时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意外事故,从而导致协议的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遇上不可抗力的任何一方,应在72小时内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5日内,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文件、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期履行的书面材料,双方协商后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延迟履行合同、终此合同。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应全额支付甲方为乙方代理进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进口代理费,并支付甲方相当于总货值金额3%的违约金;

  2.如甲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则进口该批货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3.因进口合同供应商的原因导致本代理协议不能执行,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甲方全额代理费。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以方均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一致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协议文本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书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公章后生效。

  八.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自 20xx年02月17日至20xx年07月31日;

  2.本协议相关的所有通知均应收书面形式作出。紧急事项可用电话联系,但事后须采用书面方式确认。一方以邮寄方式向对方寄送通知的,以一方按本协议列明的对方地址向邮寄机构寄交后第7日视为已向对方送达。

  3.若甲乙任一方如更改其名称、地址、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时均应通知对方,若因未通知造成对方损害的,责任方需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代理进口合同 篇6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委托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邮编:电子信箱:

  受托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邮编:电子信箱: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本合同项下货物一事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下述货物: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品牌/商标其它

  二、委托项目: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与以下称“外商”签订进口合同,向其购买上述货物。

  2、乙方向外商购买上述全部货物的总价为。

  3、进口合同中对货物的质量要求应为:

  技术标准:

  特别约定:

  三、乙方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

  2、按照进口合同的规定,办理货物在中国境外的运输、保险事宜。

  3、办理货物的进口报关、对外付汇手续。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货物。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甲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将购买货物所需全部资金、相关税费及代理费付至甲方账户。

  2、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

  3、应乙方要求,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有关货物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对外谈判及有关活动;必要时,负责编制合同附属文件。

  4、检验货物并及时对货物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付款条件:

  1、甲方应于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将进口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货款汇入乙方账户;甲方支付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为:。

  2、甲方应于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及海关出具的有关单据,将因进口货物而应向海关缴纳的税款汇入乙方账户。

  3、甲方应于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金额为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进口合同总价的%。

  六、货物交付:

  1、货物进口批文由方负责办理。

  2、乙方应于货物预计到达中国口岸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有关情况;并于货物到达中国口岸后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应在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后日内赴交货地点收货。

  4、货物在中国境内的法定商检由方负责,费用由方承担。

  5、乙方应在将货物交给甲方,货物自进关口岸至的运输及保险由方负责,费用由方承担。

  七、对外索赔:

  如外商在履行进口合同时有违约行为,甲方决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由此而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担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乙方无义务对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诉讼。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金额为逾期支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每天;逾期超过十五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支付全部款项前,乙方有权留置全部货物。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应承担延迟提货期间发生的货物仓储费及其它费用;逾期超过十五天不提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处置未提取货物。

  九、争议处理: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3、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的规定执行。

  十一、特约条款:

  委托人:

  代表人签字:

  盖章:

  受托人:

  代表人签字:

  盖章:

  日期:

代理进口合同 篇7

  甲方:市进出口有限公司

  乙方: (自然人)

  一、甲方责任义务:

  1、 甲方同意乙方以市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

  2、 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要求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对内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即时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 甲方将无偿为乙方提供谈判场所;提供通讯便利,但其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在乙方业务收入中扣减。无偿提供出口业务及法律法规咨询;按时提供全套公司单证;在乙方指定地点办理海关、商检备案手续。

  4、 甲方保证维护乙方的商业秘密。并通过自己的渠道协助乙方扩大业务。

  5、 甲方保证乙方运用资金的安全,承诺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资金往来,并在安全收汇后2--3个工作日,按照当日牌价结算人民币货款给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产厂商。甲方保证乙方的利润所得,并根据双方商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责任义务:

  1、 遵守法律和国家外贸、外汇、海关方面的政策。

  2、 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 自行承担自身业务的所有费用。

  4、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相关出货资料必需真实,有效,并具有合法性。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代理进口合同 篇8

  甲方:

  法定地址:

  工商执照号:

  乙方:

  法定地址:

  工商执照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 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

  5.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有关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以下方式办理

  a.先付款,后退单;

  b.后付款,先退单。

  6.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7.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 其它

  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

  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

  年月日

  签订地点: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