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设计合同(必备14篇)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室内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约书,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室内设计地点:
第二条、室内设计项目:
第三条、设计面积(按建筑面积):设计面积约;(最后以施工图纸实际核算面积为准);设计费用按计费。
第四条、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向甲方提出所需资料,并完成下列事项:
1、初步方案阶段:平面布置图、示意图片、设计说明。
2、方案深化阶段:效果图。
3、施工图设计阶段:平面图、立面图、节点详图。
4、乙方选择室内陈设品及固定设施包括家具、装饰照明、洁具、控制开关、地毯,织物挂画、绿植及其它装饰品等,特别设计的室内陈设品应提供相近的描述,以备采购及安装人员使用。
第五条、设计费总计:室内设计费约B元,大写人民币:。
第六条、设计进度:
(1)初步方案阶段:年月日提交。
(2)方案深化阶段:年月日提交。
(3)施工图设计阶段:年月日提交。
第七条、设计费付款方式:
签定合同后,初步方案完成后支付50%设计费人民币元;方案深化阶段完成后支付40%设计费人民币元;施工图完成支付10%设计费人民币元。
第八条、协调事项:
1、乙方应按国家现行规定进行设计,并对设计的完整性及准确性负责,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装饰设计施工图。
2、乙方应按约定设计周期时间内完成设计,并及时提交给甲方;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应完全符合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并于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甲方验收确定;如果乙方提供的设计未能通过甲方的验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修改设计并重新提交甲方至甲方满意为止。
3、乙方各阶段图纸均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设计工作。
4、在施工期间如甲方有要求要调整或是修改,乙方须应及时调整图纸,配合甲方施工正常进行,并且达到甲方期待的最佳设计效果;此类调整修改乙方不另行增收设计费用。
5、乙方须对本项目设计质量负全部责任。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乙方应及时的修改及补充。甲方对设计方案的审核不得减轻、免除乙方的设计质量责任。
6、乙方该项设计图纸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用作其它任何用途。
7、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和资料,乙方不得向与本项目设计无关的第三方扩散或转让。
8、乙方应当在提交施工图的同时向甲方提供全部设计文件、图纸的电子文档(DG、可修改文档),便于甲方确定方案及施工之用。
9、甲方审核、确认乙方设计效果及图纸后,如果甲方要求全部重新设计,乙XX重新收取设计费,但应当酌情减少一定的设计费用。
10、乙方设计图纸需满足甲方限额设计要求,并出具工程预算书,若设计成果经甲方审核后超过限额设计,乙方应无偿进行修改,以确保最终成果控制在限额规定内。
11、乙方应在装修阶段进行技术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重要环节进行现场指导。
第九条、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而应变更设计时,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提供变更。
第十条、本合约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他文件与本合约作相反之解释,又本合约之任何一条因任何原因解释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条款之效力。
第十一条、如发生纠纷,双方约定由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本合同壹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户名:户名:
帐号:帐号:
日期:
合同编号:
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制定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o一四年一月
发包人(甲方):身份证号:
住所: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话:身份证号:
设计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话:
设计负责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广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设计项目概况:
1.甲方委托设计项目地址:。
2.建筑空间类型:住宅室内空间。
3.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设计范围及设计内容:
1.设计范围:客厅、餐厅、走道、厨房、卫生间、卧室、阳台、园林景观。
2.设计内容(可选择):
房间地面、天花、墙面装饰设计;
房间照明、强弱电、给排水及空调设计;
现场制作家具设计;
软装饰参考设计;
园林景观设计。
第三条设计程序及工作内容:
1.咨询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免费的设计相关咨询;
双方明确设计意向后签订设计合同。
2.调查研究阶段及工作内容:
设计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时间由乙方负责上门现场测量数据;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原房型建筑平面图;若需要乙方测绘建筑平面图,每张费用为元;
乙方负责记录甲方对住宅空间使用设想、设计、时间进度等有关要求;
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约定乙方在确认之日起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按时完成初步设计阶段文件并向甲方进行设计的讲解;
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原始房型平面图、平面设计布置图、地面设计图、天花设计图、装饰效果图(装饰效果图:按建筑面积制作,在100平方米以内,乙方负责制作2张电脑装饰效果图,100—150以内平方米制作3张,150—200以内平方米制作4张,200—300以内平方米制作5张,以后每增加100平方米可多制作一张。如甲方要求提供更多电脑装饰效果图,需收取元/张的设计费用)及初步概算书;
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约定乙方在确认之日起日内完成水电设计文件。
4.水电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按时完成水电设计阶段文件并向甲方进行设计的讲解;
水电设计文件内容:照明控制图、强弱电插座布置图、灯具配置单、给排水管线走向图、水龙头布置图、饰品提案;
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约定乙方在确认之日起日内完成最终设计文件。
5.最终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按时完成最终设计阶段文件并向甲方进行设计的讲解;
最终设计文件内容:全套设计施工图(封面、目录、材料表、原始平面尺寸图、墙体尺寸变动图、平面布置图、地面材料划分图、天花布置图、灯具位置图、开关控制图、强弱电插座布置图、平面给排水走向图、立面索引图、立面图、节点图、构件图)及工程预算书;
乙方向甲方交付最终设计图纸甲方签收确认,设计服务结束。
6.设计收费标准
设计收费参照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制定的《广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标准,双方进行商议;
收费标准: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人民币;
本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总设计费:元人民币。
施工期间,乙方指派设计师到现场进行施工交底,设计师到现场指导施工及整体竣工验收应不少于3次。如施工地点在广州市外的交通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本设计项目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包括软装、饰品)、设备的加工与定制需要乙方设计师跟进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收费标准另行协商。
7.付款时间及额度: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10%设计费作为设计定金,即人民币元;
初步设计确认(平面方案确认)当日支付40%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水电设计确认(三维效果图确认)当日支付30%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最终设计签收(整体施工图确认)当日支付20%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原房型建筑平面图等有关资料。
2.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与乙方进行设计沟通,并对图纸进行确认。因甲方原因未能依时约见乙方设计人员,应及时通知乙方,由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另行约定图纸确认时间。
3.甲方在确认设计方案后,不得在深化设计过程中要求乙方变更设计方案。甲方如确需变更设计方案,应对乙方作出适当补偿。
4.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5.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如乙方能够做到的,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甲方在收到阶段性设计文件和全套设计文件后,有责任对乙方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设计成果通过任何形式告知第三方。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完成各阶段设计工作,并负责提供相应文件。乙方未能按时完成设计工作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另行约定完成时间。
2.乙方负责对甲方提出的设计改动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对甲方已确认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
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各阶段款项的当天,向甲方提供各阶段设计书面文件。
4.乙方应对甲方资料文件进行妥善保管,加以保密,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其资料文件通过任何形式告知第三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非因乙方原因而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时,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各项费用。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各阶段设计费,其中定金部分应双倍返还。
3.甲方没有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乙方可不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设计文件。甲方逾期未支付设计费超过天以上时,乙方有权不经另行通知而暂停履行下阶段的设计工作;待甲方支付拖欠的设计费用后,乙方继续进行设计工作,完成设计的期限相应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设计文件未按约定时间交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进行协商,重新约定设计文件交付时间。
5.甲方逾期支付设计费,每逾期一日按未支付金额%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乙方逾期交付设计文件,每逾期一日按设计费总额%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附则
1.本项目设计方案着作权及施工后拍摄作品发表署名权归乙方所有。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完全履行后终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投诉部门: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投诉电话: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设计工程名称:
设计工程地点:
设计工程面积:
乙方保证承诺其为具有合法资质的设计单位,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装饰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装饰设计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设计时间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为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签订本合同,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乙方收到定金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包括主要立面图及初次效果图。如乙方未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及初次效果图,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2)甲方确认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对初次效果图提出修改方案即支付第一期
(3)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即支付第二期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
(4)工程开工后乙方应派员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工程竣工支付第三期设计费。
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内容要求
第四条设计费金额、支付时间
1。设计费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本合同设计费估算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2。支付时间: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为估算总额的20%(含定金);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为估算总额的50%;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为估算总额的30%;
(5)若有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设计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在工程峻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第六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
2。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3。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15年。
4。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5。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7。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
8。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皆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第八条其他
1。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4。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由合同签订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管辖裁决。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设计工程名称:
设计工程地点:
设计工程面积:
乙方保证承诺其为具有合法资质的设计单位,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装饰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装饰设计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设计时间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为 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签订本合同,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乙方收到定金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 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包括主要立面图及初次效果图。如乙方未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及初次效果图,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2)甲方确认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对初次效果图提出修改方案即支付第一期
(3)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即支付第二期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
(4)工程开工后乙方应派员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工程竣工支付第三期设计费。
第三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时间 内容要求
第四条 设计费金额、支付时间
1.设计费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本合同设计费估算总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整)。
2.支付时间: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为估算总额的20%(含定金);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为估算总额的50%;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为估算总额的30%;
(5)若有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设计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在工程峻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六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
2.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3.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15 年。
4.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5.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7.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
8.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皆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第八条 其他
1.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4.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由合同签订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管辖裁决。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二、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为每平米,共平米,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元(大写:)。
2、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元(大写:)。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1、设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思想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自己思路或其他相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对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实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理应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理应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其他: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
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设计工程名称:
设计工程地点:
设计工程面积:
乙方保证承诺其为具有合法资质的设计单位,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装饰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设计时间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为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设计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签订本合同,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乙方收到定金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包括主要立面图及初次效果图。如乙方未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及初次效果图,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2)甲方确认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对初次效果图提出修改方案即支付第一期。
(3)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即支付第二期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设计施工图纸。
(4)工程开工后乙方应派员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工程竣工支付第三期设计费。
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
第四条设计费金额、支付时间
1.设计费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本合同设计费估算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2.支付时间: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为估算总额的20%(含定金);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为估算总额的50%;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为估算总额的30%;
(5)若有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设计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在工程峻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
第六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
3.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4.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6.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7.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
8.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皆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第八条其他
1.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4.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由合同签订地市人民法院管辖裁决。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签订地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
第二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
第三条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
第四条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第七条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
第八条报酬及支付方式:。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
第十条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委托方、受托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经甲乙方双方友好协商,就河北建投沙河电厂2600MW空冷机组工程2600MW供热机组生产行政办公楼工程内部装修设计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 室内装饰工程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
二、 装饰工程设计项目:生产行政办公楼工程内部装修
三、 本合同签定后,乙方应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 办理下列事宜:
1、 设计绘制施工图(装修及上下水、强弱电配套系统的施工图),并对项目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参与市场考察并提出好的建议。
2、 协助甲方进行招标及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开工后乙方派一名主任设计师常驻现场,负责工程自开工至竣工整个过程的施工效果把握,包括图纸解释、工艺说明、现场变更处理等工作。
3、 提供工程需要的详图。
4、 施工主要材料、设备的选型明细表(要求列出主要材料设备的数量、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表面处理工艺等)。
5、 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在不违反合同规定的原则下,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达到双方满意的效果。
四、 总设计费为 30万元 (每m2费用为30元)
五、 设计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总设计费的30%预付款,设计完全部施工图支付总设计费的60%,工程完工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图后支付总设计费的10%。
六、 全部施工图的设计于签订合同后 日完成(即应于)。乙方应于向甲方提供一份设计图初稿,供甲方进行初步图纸会审。
七、 甲方有特殊情况须中止设计进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支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
八、 乙方具有本合同所设计图纸的保有权,设计图纸作为甲方本合同书指定项目施工专用。若乙方有本合同施工以外其他用途,应预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
九、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保质保量完成设计,应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若由于设计缺陷影响工程装修质量或效果,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设计费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十、 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时,应要求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的监督指导工作的进行。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要求更改设计的,乙方应征得甲方的同意。甲方对设计图中局部不满意,乙方在不违反规范的前提下要按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
十一、 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解费用由双方分担。
十二、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三、 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二、价格
工费:¥
三、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付首期款。(60%)
2.瓦工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付中期款。(35%)
3.工程竣工,经物业,甲方验收合格,付剩余款。(5%)
四、设计
1.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材料
1.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需甲方认可方可使用。
2.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甲方说明。
3.乙方应协助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4.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六、工期
从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工期为天。
七、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施工人员应协助搬运,甲方适当付费。
八、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工地施工人员及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十、施工机具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乙方配备灭火器。
2.现场禁止吸烟。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3.乙方要爱护甲方家中物品,损坏时负责修复并恢复原样,并赔偿全部损失。
十二、维修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年内无偿维修。
2.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产生的人工费用由乙方支付。
十三、合同争议
1.本家装合同与郑州市家装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有效。
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按合同约定处理。
2.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元,(大写:)。
2、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着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
1、室,计平方米;
2、厅,计平方米;
3、厨房,计平方米;
4、卫生间,计平方米;
5、阳台,计平方米;
6、过道,计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税金(%)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一)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二)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约地址: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权属:。
工程结构面积:。
工程其它状况,如:是否为清水房、二手房,需保留部分详细说明: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及包全部材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及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工程期限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元。金额大写:。
第二条工程设计见装饰设计图。
第三条甲方工作
委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洽
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负责协调装饰公司邻里的关系协肋乙方做好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工作
对现场已有所损坏的地方或物品,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明确告知。
第四条乙方工作
委托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方式,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方式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环境保护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器。
保护好原居室的家具和陈设,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的关系。
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垃圾处理工作。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甲方代表与乙方签定书面工程变更单。支付增加项目价差后再施工,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减项须收取15%的管理费。凡甲方私自与乙方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第六条材料供应
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计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质量问题或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就保证材料的质量,确保不会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质量。乙方对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材料可以拒绝使用。如甲方坚持要求使用,则应出具保证书,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双方共同验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由甲方的限制而导致乙方所购材料的档次、质量受到限制,影响了工程质量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工期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
甲方同意顺延的其它情况。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订工期变更协议。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应赔偿乙方误工费,工期顺延因甲方没按时提供材料、设备造成挡工,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甲方没按期支付工程价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因甲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质量标准
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
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和《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双方约定:
1、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市住宅装饰工程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2、木材、石材为天然物品,允许有自然色差与纹理,乙方有必要提醒甲方。
第九条工程验收、工程价款结算及保修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验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应顺延。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安装工程完毕。
2、建墙、防水工程完毕。
3、木制作工程完毕。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设计内容:
3、设计面积:
4、设计规格:
第二条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1、本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元。
2、本工程设计费按:每平方米设计费元。建筑面积平方米元
平方米元。
3、付款方式:
a.合同一经签订,甲方3天内应付首期款合同总额%,计元。
b.乙方提交设计方案,甲方3天内应付款合同总额%,计元。
c.设计图纸完成提交后,甲方3天内付清设计余款合同总额%,计元。
d.如有增加设计项目,设计费另计。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补订协议。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须另行协商,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3、甲方应按本合同
第二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如果逾期付费超过10天以上,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通知甲方,直至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
4、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逾期完成委托任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额的`%。
5、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应付还甲方双倍设计费。
第四条争议解议
1、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友好解决。
2、协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乙方权力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方案文件向
第三方复制或转让。
如发生以上侵权行为,乙方有权索赔。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发包人(甲方):朝阳区大刚特色小吃部
承包人(乙方):兴隆装饰装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饭店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长春市朝阳区
2、总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以甲方要求为主。
4、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甲方包料,原材料和辅料由甲方提供
5、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为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第二条 工程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大写)贰拾贰万元整(¥:220,元)。
第三条 发包人的义务
1、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地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承包人的义务
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 保护好原室内物品,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常
第五条 工期延误
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详见附件6:《饭店装修工程质量要求表》。
第七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支付 元;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 元;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元 。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4、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附则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