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购销合同最新10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充分洽谈协商,甲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乙方购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工程建设所需的沙子全部从乙方购买,乙方沙子不能满足甲方工程需要,甲方可由其他渠道购买沙子。
二.供货内容及地点:
三.供货单价:沙: x元(大写)/立方米。
四.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则该批沙子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沙子质量确实不合格后,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沙子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乙方在x日内换送合格沙子。
五.供货期限:
从甲方发出材料需求单之日起计,乙方须在每日内将甲方需要的立方米材料供应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供需量万立方米。
六.运输费用及费用负担:运输费及卸车费由乙方承担。
七.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
1、工程款按照每月完成沙子总价款的供应的百分之七十预付。工程结束x个月之内支付尾款。
2、 材料到场后,甲方应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将送货单传回给乙方,以便乙方结算。
3、 乙方提供有效的材料销售发票和开户银行,甲方将结算款项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户口。
八.如有未经事项在此填写:
九.违约责任:
1、 如乙方不能按时、按质地交货给甲方,甲方有权不支付材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 乙方无故不交货或甲方无故退货,(非质量因素)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不履行部份货款的x%作违约金。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4、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5、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7、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一式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充分洽谈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及地点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供应各种石材至甲方工地内。
二、供货单价
1、水洗沙 60元/m3
2、毛石 50元/m3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 根据双方确认样板进行验收;
四、运输费用及费用负担
1、 运输费及卸车费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
1、 货款暂由乙方垫付,甲方会按进度支付给乙方货款。
2、 材料到场后,甲方应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将送货单传回给乙方,以便乙方结算。
3、 乙方提供有效的开户银行,甲方将结算款项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户口。
六、违约责任
1、 如乙方不能按时、按质交货给甲方,甲方有权不支付材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沙、石方量和质量如达不到甲方所需的要求,乙方则视为违约,甲方可终止合同。
3.由于沙石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每批货物的价格以甲方供货当日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4.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需方单位: (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要求:
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等级数量(T)单价(元/T)总价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说明:本表中单价是指砂石料运到交货地点的价格)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工程名称:
2、产品用途:
3、交(提)货地点:
4、交(提)货方式:
5、交(提)货时间、数量:
6、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处后,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并做好验收工作。
7、其他约定: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交易双方可通过分中心银行帐户进行结算。
2、付款方法与期限:
(1) 双方在合同签订后 甲方付款 %;
乙方供货 %后 甲方付款 %;
乙方供货 %后 甲方付款 %。
(2) 乙方供货结束 月内 甲方付清货款。
(3) 其他约定:
四、技术要求:
1、 乙方应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生产)供应,超出产品技术标准的特殊要求,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并在3栏中写清。
2、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3、其他要求: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2、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3、外观质量及数量应当场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向上海市建材业质量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非因自身过错而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 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以上3、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合同签定:
l、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如需工商局鉴证的,签定后生效。
2、本合同签约地点: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XX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砂石料分中心备案一份,如鉴证、则鉴证机关二份。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号登记号: 税号登记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月 日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港站和费用承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供方: 需方: 合同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供需双方协商,双方就煤炭购销事宜订立如下条款:
一、煤炭价格:煤炭价暂定为 调整煤炭价格。
二、质量标准:发热量 4500 大卡以上(含 4500 大卡) ,挥发份大于 15%以上, 含硫量小于 1%以下。
三、验收标准:以供方煤场取样化验为标准。需方购煤时,发现供方煤炭发热量 低于 4500 大卡、掺杂矸石、泥巴,需方有权拒绝收货,供方无权干涉并退回需 方煤炭预付款。
四、交货地点:在供方煤场交货,煤炭以需方过磅为标准。
五、运输方式:由供方用火车运输,运费和杂费由供方承担。
六、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需方向供方提供五证复印件作为开票依据,需方 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供方方可向需方提供 17%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未尽事宜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原始合同同样有效。
八、解决纠纷的办法:如有违约,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 诉。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
供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方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日至 年 月 日止 需 方 元/吨(含税) ,供方根据市场变化情况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电话: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为了满足生猪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的生活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 ;
2、数量: ;
3、单位: ;
4、计量方法: 。
第二条 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验方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要求: ;
2、产品的检验检疫方法: 。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货款和结算方式
1、产品价格: ;
2、总货款: ;
3、结算方式: 。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交货期限: ;
2、交货地点: ;
3、交货方式: 。
第五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收购或在合同期间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价值的 %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 收购,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价值的 %,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和饲养费;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偿付 元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应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 %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其它损失。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支付少交部分货物总值 %的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约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第七条 其它约定事项
1、合同履行期间因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当事人一方应及时向阳花对方通报相关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或经相关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在履行要合同期间,如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3、其它约定事项: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一、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产品价格等
1、产品名称:黑金沙大理石;
2、产品规格:见甲方附件;
3、产品厚度:25MM厚;
4、质量(技术指标):要求产品无色差、无色斑、无误差、无干裂、无杂纹、无蹦边掉角。石材的弯曲强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向甲方提供对石材的检测报告。乙方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规格尺寸进行加工制作,如乙方所加工石材尺寸与甲方所提供的规格不符,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产品价格:单价 元/㎡(含加工费、不含税);
6、产品数量:产品总数量约 ㎡;
7、总金额 元,大写 整。(按实际加工数量进行最终结算)
二、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乙方负责。
三、验收方法:北京西直河石材市场验收。
四、结算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付乙方石材定金5万元,石材加工完毕按实际数量结算。
石 材 供 应 合 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方因位于山西五盂高速LJ-1标,清水河1号桥的桥台浆砌片石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部分片石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片石材料供应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质量要求
1、石料等级应符合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石料在使用前应按《公路工程石料试验规程》(JTJ 054—94)进行试验,以确定石料各项物理力学指标值。立方体的极限抗压强度,以MPa表示。
2、石料应强韧、密实、坚固与耐久,质地适当细致,色泽均匀,无风化剥落和裂纹及结构缺陷。
3、石料不得含有妨碍砂浆的正常粘结或损于外露面外观的污泥、油质或其他有害物质。石料的运输、储存和处理,应不使有过量的损坏和废料
二、关于石材色差
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 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
三、关于供货期限
按甲方通知在 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 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
四、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为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施工地点,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关于石材验收
采用国家标准和监理验收标准及双方约定的规格方式验收。
六、关于合同单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综合单价为每立方人民币元,(包含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
七、关于付款方式和结算
数量按图纸设计数量结算货款,待清水河1号桥桥台全部完工后由项目部代付货款。八、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享有解除权:乙方供货迟延达10日以上或片石质量得不到甲方和监理的验收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甲方(购买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出卖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的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
2、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4、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元,加工费为人民币元。供货结束后,按时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元。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九、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二、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证甲、
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共同履行:
一、供货材料:碎石、水泥;
二、价格:砂石价格为90元/吨、水泥340/吨;
三、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的到场时间为准;
四、供货地点:公路施工地点、老哇山公路及村组道路;
五、运输:装卸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担;
六、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该批砂石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砂石质量确实不合格的`,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砂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乙方在2日内换送合格砂石。
七、付款方式:乙方材料款达3、38万元,甲方按乙方材料的70%支付。余下的30%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八、计量标准:乙方每批货物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后,由甲方负责人员现场清点数量,确定数量并签认作为结算依据;
九、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购货方(甲方):代表人:
供货方(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