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监控工程合同范本10篇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话:
乙 方:娄底典雅智能网络科技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防监控工程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概要
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接甲方的安防监控工程,由乙方提供系统所需的相关设备及部件,并由乙方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以及开通后系统运行的技术服务。
第二条 设备要求及设备清单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当是全新的且是合同指定的产品。
设备清单(详见本合同的第5页),设备清单应当与所载明的设备完全一致,该设备清单由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并予以确认。
第三条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款总额为¥元整,大写:人民币整。
工程款支付方式为:
1、本合同签定后 3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30%作为预付款,即¥元整,大写:人民币整。
2、本合同附件一所载明的设备到位并经甲、乙双方验收确认后,甲方应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30%,即¥元整,大写:人民币整。
3、乙方对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组建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验收,验
收合格后,经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应在 3日内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30%,剩余工程款总额的10%做质保金,保修期一年届满后 5 日内支付给乙方。
上述工程款包括工程设备、部件及其运输、安装、调试和一年期的设备保修、维护费用,但不包括经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预算外工料费用。
经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预算外工料费用,双方应在工程完工后另行一次性结清。
第四条 工程设备的验收
1、甲方付清预付款后,乙方应及时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甲方验收后应予确认并负责保管。
2、乙方依合同所订时间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至指定地点时,甲方应即时接收并妥善保管全部货物。
第五条 工程安装、调试。
甲方付清总工程款的60%后,应负责提供系统安装和调试的必要条件,做好施工方的现场协调工作,积极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条件具备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始施工。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将工程安装完毕,在安装完毕后日内调试完毕。
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立即返工直到达到标准。
第六条 技术支持及服务
1、在系统正式投入施工后,乙方保证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按施工的不同阶段指导实施,并保证进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装调试应严格按规程进行,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3、乙方为甲方培训操作人员。
第七条 验收和移交
系统调试开通壹周内,甲乙双方主管部门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双方各指派2名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系统作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签字确认,并由乙方移交给甲方。乙方应当在甲方付清总工程款的90%后 3 日内将工程移交给甲方使用。
第八条 设备保修
1、出现简单技术问题时,乙方应提供电话咨询。
2、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对复杂技术问题,乙方应24小时内到现场服务重大技术问题应在48小时内到现场服务。
3、系统开通后壹年内如出现使用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故障是因人为或意外引起的,需调换的设备或零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工程的规模、设备规格、安装地点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未履行部分工程款总额的30%。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场地等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工程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期间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根据逾期款额和预期期限按照日千分之六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5)、甲方拒绝接收设备和部件,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的来往运费及额外产生的仓储费等乙方实际所发生的损失;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乙方提供的设备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提供的设备不符合技术要求。
(2)、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3)、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交付工程。
(4)、未提供设备保修服务
第十条 责任的免除
1、因不正确的保管、安装、使用、操作等行为引起的产品乃至系统问题,均应由本方承担责任。
2、发生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均应当免除对方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损失扩大的,由该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设备保修、维护期届满之日终止。
第十三条 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订立合同双方:
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防监控工程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概要
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接甲方的安防监控工程,由乙方提供系统所需的相关设备及部件,并由乙方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以及开通后系统运行的技术服务。
第二条 技术要求
该安防监控工程具体技术要求是:布线规范 布点合理 图像清晰 操控简便 本地实时储存录像资料 回放录像 方便录像资料提取备份
第二条 设备要求及设备清单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当是全新产品。
设备清单(详见本合同的附件1),设备清单应当与《???预算书》(详见本合同的附件2)所载明的设备完全一致,该设备清单由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并予以确认。
第三条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款总额为¥ 元整,大写:人民币 整。
工程款支付方式为:
1、本合同签定后 3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作为预付款,即¥ 元整,大写:人民币 整。
2、本合同附件一所载明的设备到位并经甲、乙双方验收确认后,甲方应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即¥ 元整,大写:人民币 整。
3、乙方对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组建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应在 3日内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剩余工程款总额的 %做质保金,保修期一年届满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上述工程款包括工程设备、部件及其运输、安装、调试和设备保修、维护费用,但不包括经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预算外工料费用。 经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预算外工料费用,双方应在工程完工后另行一次性结清。
第四条 工程设备的验收
1、甲方付清预付款后,乙方应及时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甲方验收后应予确认并负责保管。
2、乙方依合同所订时间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至指定地点时,甲方应即时接收并妥善保管全部货物。
第五条 工程安装、调试
甲方付清总工程款的( %)后,应负责提供系统安装和调试的必要条件,做好施工方的现场协调工作,积极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条件具备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始施工。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将工程安装完毕,在安装完毕后( ) 日内调试完毕。
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立即返工直到达到标准。
第六条 技术支持及服务
1、在系统正式投入施工后,乙方保证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按施工的不同阶段指导实施,并保证进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装调试应严格按规程进行,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乙方为甲方培训操作人员。
第七条 验收和移交
系统调试开通壹周内,甲乙双方主管部门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双方各指派2名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系统作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
各方签字确认,并由乙方移交给甲方。乙方应当在甲方付清总工程款的97%后( )日内将工程移交给甲方使用。
第八条 设备保修
*设备质保期为两年 , 免费维护期为壹年
1、出现简单技术问题时,乙方应提供电话咨询。
2、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对复杂技术问题,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服务重大技术问题应在48小时内到现场服务。
3、系统开通后壹年内如出现使用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故障是因人为或意外引起的,需调换的`设备或零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4 、设备保质期内 超出维护期乙方收取适当的人工费用及交通费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工程的规模、设备规格、安装地点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 2)、中途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未履行部分工程款总额的 %。
(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场地等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工程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期间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根据逾期款额和预期期限按照------方偿付违约金;
(5)、甲方拒绝接收设备和部件,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的来往运费及额外产生的仓储费等乙方实际所发生的损失;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乙方提供的设备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提供的设备不符合技术要求。
(2)、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3)、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交付工程。
(4)、未提供设备保修服务
第十条 责任的免除
1、因不正确的保管、安装、使用、操作等行为引起的产品乃至系统问题,均应由本方承担责任。
2、发生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均应当免除对方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损失扩大的,由该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设备保修、维护期届满之日终止。
第十三条 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防监控工程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概要
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接甲方的安防监控工程,由乙方提供系统所需的相关设备及部件,并由乙方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以及开通后系统运行的技术服务。
第二条技术要求
该安防监控工程具体技术要求是:布线规范布点合理图像清晰操控简便本地实时储存录像资料回放录像方便录像资料提取备份
第二条设备要求及设备清单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当是全新产品。
设备清单(详见本合同的附件1),设备清单应当与《???预算书》(详见本合同的附件2)所载明的设备完全一致,该设备清单由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并予以确认。
第三条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款总额为¥元整,大写:人民币整。
工程款支付方式为:
1、本合同签定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作为预付款,即¥元整,大写:人民币整。
2、本合同附件一所载明的设备到位并经甲、乙双方验收确认后,甲方应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即¥元整,大写:人民币整。
3、乙方对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组建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应在3日内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剩余工程款总额的%做质保金,保修期一年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上述工程款包括工程设备、部件及其运输、安装、调试和设备保修、维护费用,但不包括经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预算外工料费用。经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预算外工料费用,双方应在工程完工后另行一次性结清。
第四条工程设备的验收
1、甲方付清预付款后,乙方应及时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甲方验收后应予确认并负责保管。
2、乙方依合同所订时间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至指定地点时,甲方应即时接收并妥善保管全部货物。
第五条工程安装、调试
甲方付清总工程款的(%)后,应负责提供系统安装和调试的必要条件,做好施工方的现场协调工作,积极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条件具备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始施工。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将工程安装完毕,在安装完毕后()日内调试完毕。
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立即返工直到达到标准。
第六条技术支持及服务
1、在系统正式投入施工后,乙方保证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按施工的不同阶段指导实施,并保证进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装调试应严格按规程进行,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乙方为甲方培训操作人员。
第七条验收和移交
系统调试开通壹周内,甲乙双方主管部门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双方各指派2名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系统作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
各方签字确认,并由乙方移交给甲方。乙方应当在甲方付清总工程款的97%后()日内将工程移交给甲方使用。
第八条设备保修
*设备质保期为两年,免费维护期为壹年
1、出现简单技术问题时,乙方应提供电话咨询。
2、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对复杂技术问题,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服务重大技术问题应在48小时内到现场服务。
3、系统开通后壹年内如出现使用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故障是因人为或意外引起的,需调换的设备或零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4、设备保质期内超出维护期乙方收取适当的人工费用及交通费用。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工程的规模、设备规格、安装地点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未履行部分工程款总额的%。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场地等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工程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期间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根据逾期款额和预期期限按照------方偿付违约金;
(5)、甲方拒绝接收设备和部件,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的来往运费及额外产生的仓储费等乙方实际所发生的损失;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乙方提供的设备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提供的设备不符合技术要求。
(2)、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3)、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交付工程。
(4)、未提供设备保修服务
第十条责任的免除
1、因不正确的保管、安装、使用、操作等行为引起的产品乃至系统问题,均应由本方承担责任。
2、发生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均应当免除对方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损失扩大的,由该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设备保修、维护期届满之日终止。
第十三条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 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数字电视监控维保服务事项达成合同。
第一条 合同价款和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乙方向甲方提供数字电视监控维保服保证服务按1年每路 元,共计 路,维保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正,小写: 元。
2:付款方式:鉴定合同时甲方需支付乙方维保合同维保同总金额的50%共计 元(大写: );维保期满后,甲方根据乙方的履约情形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后向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维保费用。
第二条 维保范围。
租赁和质保到期数字电视监控设备,共计 路。
第三条 维保内容。
(一) 数字电视监控系统维保。除硬盘,显示器,摄像机,视频压缩卡和UPS电源等以外的主机配件及辅材。
(二) 维保费用。按照每年每路 元计算,费用包干,包括人员差旅费,工时费及主机配件和辅材(不包含硬盘,显示器,摄像机,视频压缩卡和UPS电源等)。
第四条 具体维保服服务条款。
(一) 响应时间,乙方应设置固定的24小时故障申报电话,故障响应时间为主城区 小时内,近郊8小时,远郊24小时内到达产品使用现场,
(二) 维保期内,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恢复,设备,器材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 日常技术咨询:在系统使用期间,乙方应设电话技术服务电话,在接到甲方有关技术问题的咨询后,应及时解答,以解决甲方最终用户的问题。
(四) 巡检。乙方应该每季度对甲方数字电视监控设备系统进行巡查一次,以保障系统的正常使用。乙方应做好《数字监控巡查登记表》并需有该网点监管理员或负责人签字盖章(网点业务公章),并在甲方 〈电视监控录像查询登记簿〉上签字。以备核查。
(五) 软件升级: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维保设备的软件系统终身升级服务。
(六) 人员培训。根据甲方的需要,乙方须对甲方所有的相关管理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维保期内)每年提供不少于2次的免费技术培训,培训达到会操作,会使用,会排除一般操作故障。培训内容应主要包括:
1:系统工作原理(包括硬件及软件的价绍);
2:数字监控主机的操作,维护;
3:摄像机,传感器等监设备的配置,使用,维护;
4: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法等。
(七) 乙方对网点监控进行巡检或处理故障时,应遵守甲方的制度规定和统一的操作规范,填写〈〈数字监控巡检登记表〉〉。
(八) 维保质量。经维保,确保数字电视控设备正常运行。
(九) 旧机维护。免费拆卸网点旧设备。
第五条 其它条款。
(一) 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二)合同修改。
除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 如乙方末履行本合同约定维保服务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二) 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申报后,超过响应时间,造成所维保的数字电视监设备死机,8小时以上的,经双方确认,每发生一台次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维保违金200元。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
第八条 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效力相同。(附加电热水器维保合同数量:6台家用电热水器。
维护方式。
1. 定期上门维护。
2 乙方按照电热水器有关行业规范和规定,一般提前3日主动向甲方通知上门维护时间计划安排,并经甲方确认;
3 乙方对甲方的电热器系统至少月进行两次一般性标准服务;
4 一般性标准维护保养每年24次;
5 内容为服务项目规定的一般性标准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
一般性标准服务:维护和保养。
(1) 热水器运行状况总体评估。
(2) 系统运行维护和优化。
(3) 合同设备一般性检查和保养。
(4) 正常耗损配件的更换。
(5)特别服务:系统故障处理和合同设备维修、更换。
(6) 系统运行诊断。
(7) 合同设备工况诊断。
(8) 现场系统调试排障。
(9) 故障设备修理。
(10)合同设备配件更换。
(11)故障设备更换。
(12)其他技术指导。
(13)维保重点对,热水器的给水管道的及出水口易损处的处理,电热水器的外壳接地,安全阀的检查,主机系统及管线每年进行一次防腐处理。电气 检查坚固接线接头 主电源, 温控开关 ,水流开关 ,排气阀,清洗过滤器 每年一次 更换的故障零配件交甲方检查,维修只收配件及材料费,配件价格详见配件价目表。
服务费用: 元(大写: )
特别说明:热水器费用和数字电视监控费用一起结算,条款与数字电视监控同步。)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否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一:共同协议: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承揽甲方 的安装调试,并保证该系统使用性能符合甲方的要求。
2.产品的单位名称、规格、单位、单价、数量以甲方确认为准。
3.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假、次、伪劣的产品。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到达,完成。相应的功能符合甲方要求。
4.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优良的售后服务。
5.合同期内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安装调试工作,并积极与乙方沟通,相互 理解,相互信任。
6.产品在甲方所在地安装并调试,双方签字后乙方协助甲方正常使用,双方签字2天后,由甲方负责保管,如发生遗失和人为损坏与乙方无关。
7.严密组织,精心施工。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生产安全由乙方自己负责。
8.施工过程中如有新的建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9.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透露设备价格,乙方不得透露甲方所有系统名称以相应的功能。
10. 施工过程中如遇到水泥地面开槽,由乙方负责施工。
1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工程质量,在保证质量的同时也要保证工程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基本把工程结束,让甲方尽早使用该系统)。
二:付款方式:
安装调试结束一次性付清(详见工程量确认清单)。
三: 维修保养:
1、本监控系统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24 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2、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乙方需适当向甲方收费。
4、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路西、南环路南。
工程内容:室外消防监控系统安装 。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按设计及消防验收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xx年4月 20 日
竣工日期: 20xx年 5月 20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达到合格
五、合同价款:
人民币 (大写):柒拾叁万伍仟元整(¥:)
六、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适用法律和法规
(1)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我国现行的、与本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消防颁发的现行标准、规范均适用于本工程。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双方协商约定。
(2)承包人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工程施工图纸,用于消防监控系统验收。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八、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
1. 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总监代表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1)本工程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工期延误,
(2)其他需要发包人行使的权力。
1. 2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工程部长
姓名: 职务:安装工程师
2、发包人工作
2. 1 发包人应按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施工中的水、电费由承包方负担。
(4)提供工程地下管线资料
(5)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另行协商。
3、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2)已完成工程成品保护的及费用承担:
(3)施工场地清洁卫生:
(4)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5)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6)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4. 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资质证明材料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后2日内。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2日内批复。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除不可抗力外,工期顺延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方可计算顺延天数。
5、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及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执行,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施工现场若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单位自负,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合同价款与支付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范围:
本合同采用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另行设计的监控系统图纸工作内容,实行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包定总价格约为人民币柒拾叁万伍仟元整。(¥元)
工程款的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本工程无预付款,施工完毕后甲方、监理等相关部门验后合格后付至工程造价的80%(其中元抵房款,余款待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15%(,即11万元)质保金为工程造价的5%(,即万元)保修期为两年,期满后30日内给予支付。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⑴。本工程泵采用上海鸿龙品牌,监控自动报警系统采用北大青鸟,材料运到现场抽样检测,质量合格,证件齐全、材料与合格证等证明材料相符。
⑵。管材符合图纸设计要求。
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材料和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但必须符合图纸设计及甲方要求,严格执行报检制度,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半成品不得用于本工程且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材料与样品相符,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十、工程变更
若发包人有设计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十一、竣工验收
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后15日内将完整的1 套资料(不含竣工图纸)移交给甲方。
十二、违约、索赔和争议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如果承包人未能按工程进度要求完成工程量,发包人有权下达书面通知书要求承包人按工程进度要求完成施工,经两次书面通知(间隔时间不少于10天)仍未达到工程进度要求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应赔偿因工程延误而造成的损失且每延误一天按工程总价款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赔偿金。
争议的解决方式
(1)若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首先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烟台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验收完毕验收合格,工程款全部付清之日失效。
十三、补充条款
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部有关人员变动,必须提前14天用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得变动;
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服从发包人的协调,并主动配合;如有不服从,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或退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施工期间,承包人要做到文明施工,材料堆放整齐,在施工过程中如受到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则由发包人视情况对承包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严格施工安全,承包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火灾事故,并应参加建筑、安装工程保险,施工中由于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及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
按时提供符合蓬莱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要求的合格发票。
本工程材料的检试验由承包人负责,指定在蓬莱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若承包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停工或终止履行合同,承包人除应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发包人另行发包而增加的工程费用。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费皆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如逾期不付造成停电、停水,导致工期延长的后果由承包方承担责任或由发包方直接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与监理公司的要求整理汇总工程资料,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供竣工资料,逾期提交,每逾期一日,按照工程总造价每日万分之五支付发包方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拒付工程款。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订立合同双方: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需方购买供方产品(以下称“合同产品”)经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
1定义
合同产品:指需方依据本合同向供方购买,而供方亦同意销售给需方的乙方或/及乙方供应商生产、制造、销售的产品。
知识产权: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国际条约的规定,权利人所依法享有的专利权、版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信誉和商业秘密权等。
商业秘密:指需方和(或)其关联企业合法拥有并被该方视为秘密的技术、财务、商业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信息。其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实用性,能带来经济效益,并且该秘密被其合法拥有者采取一定的措施予以保护。在本合同项下,商业秘密/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在内的商业信息、技术信息以及需方所购买的产品数量、清单、配置及需方客户信息。
补充协议:指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采购的合同产品及价格(见下表)
3最终成交金额:贰万
叁仟元整(¥元整)3付款方式账户及开户行
供方安装调试完毕后,需方一次性支付给供方全部款项。同时供方开具全额发票
付款方式:汇款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包头市科学路支行账号:
4交货时间、地点及合同产品验收
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为:包头收货人:钱建
合同产品验收。产品验收标准按照以下文件所列要求予以验收,次序在先的优于次序在后的文件,同一次序文件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指定的收货人向供方提出异议之日起7日内,供方未对买方的。异议进行处理并答复的,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处理意见。
5包装及运输
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甲方的要求采用合适的安全措施,妥善包装合同产品,适合运输要求。乙方应对未采取适当、充分的包装保护措施而造成的损失负责。同时,包装物应由乙方提供并自付费用。
乙方负责办理运输。
6服务与保修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如下售后服务:乙方承诺对合同产品提供厂家规定保修服务,该免费保修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产品之售出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非人为误操作或火灾等)保修期内免费更换故障部件;质保一年,
维修响应:一周七天,一天24小时受理用户咨询要求,随时解答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终身维护:保修期过后,我公司将为所售产品提供终身有偿维修服务。合同产品免费保修期满后,乙方应继续提供服务并只收取合理的材料费及人工费。
7品质和保证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双方认可或约定的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能够使甲方实现合同目的并满足甲方需求。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产品为原厂生产,产品及其各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产品没有设计或制造上的缺陷,其对本合同的执行不会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
8风险转移
合同产品的所有权及风险自需方对合同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转移给需方。
9违约责任
违约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履行义务的,每迟延一天,向守约方支付迟延履行部分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时,甲方有权选择更换、修理的权利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损害赔偿费用等。)
10不可抗力
因台风、地震、水灾等不可预见并且双方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对履行合同产生影响时,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0天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或变更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11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包头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2补充条款:
本合同之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以补充协议或其它书面形式再做约定。
13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签订地点、时间:
本合同签订地为,签订时间为 年月 日。
15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 日
甲方:
乙方:
监控系统工程维护质保项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维护保修条款:
一、乙方的职责:
1、对甲方现有设备恢复正常使用,监控安装简易合同范本。
2、对甲方的设备进行每月一次,每次两天的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3、不论系统有无故障,每年提供12次定期维护保养服务,并提供相应的维护保养报告,年底提供一份详细的年度维护保养报告,以供甲方对各系统设备运行状况有全面的了解,确保系统设施的正常运行。
4、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如发现设备、零部件损坏,经甲方确认同意更换后,按原合同中规定的价格收费更换,如原合同中没有规定的设备及部件,按设备或零部件的成本价收费。
5、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咨询服务。
6、如乙方没有按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每少一次扣除维护费用的8%。
二、甲方的职责:
1、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系统维护保养工作。
2、在系统出现问题后,应如实向乙方反映情况,提供维修条件,合同范本《监控安装简易合同范本》。
3、及时支付维修保养费用。
三、合同金额及收费标准:
1、维修保养合同金额为:元人民币。
2、全年上门维护次数累计超过12次或全年维护保养工作累计超过48个工作日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上门维护服务,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天300元计算,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派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四、付款方式:
1、维护费按年度结算: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年度维护费用的50%,满6个月后5日内支付50%余款;
2、更换设备材料、零部件所发生费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费用票据后5日内甲方一次付清;
3、逾期付款时按未付款金额的5%收取滞纳金,满一个月后仍未付清余款,乙方视同甲方不需要乙方继续提供维保服务,乙方停止提供维修保养服务。乙方停止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上门维修保养服务,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天300元计算或一次性付清自停止之日起本合同约定的定期维护保养服务费。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后派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六、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期限为1年;
4、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甲方执 一 份,乙方执 一 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项目
1.项目名称:
2.项目内容:以甲提供的脚本为基础,全包制作出三维动画广告片成品。成品的分辨率:1920*1080,MPG格式视频;包括的制作内容有:模型,材质,动画合成,包装特效,素材剪辑,音效合成等整片的制作合成。
3.项目完成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果乙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或故意拖延,中途要求加价格等行为,需要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的所有损失。
4.项目总播放时长:。超出部分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1点重新计算金额。
二、项目资料及文件的提交
1.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本项目制作的流程,表现方式,特效效果及音效等。
2.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说明文字、图片等相关素材资料。
3.乙方每次提交的预览有灯光材质彩色效果,并按照要求修改,超出脚本的修改或者大修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制作权及技术资料的保密
本项目的版权属甲方所有。
本项目中:双方的沟通内容、有关本合同的资料、甲方提供的全部设计资料和制作过程产生的文件,图片,半成品等属甲方所有,乙方有责任对此予以永久的严格保密,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因为涉及到客户的设计机密专利和行业利益等诸多原因,如果乙方原因泄露则无条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项目收费及支付方法
1.本项目设计及制作费用计为:人民币,即元每秒钟。
2.合同签订后,甲方即付乙方费用总额的50%即人民元作为项目定金。
3.项目制作完成并通过客户要求的修改,甲方支付乙方制作费的50%,即人民币元。结清所有款项后乙方向甲方提供高清无水印文件。在制作过程中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作品可以加带有甲方公司指定的水印。甲方付清余款后,乙方交付所有制作的源文件资料给甲方保存。
五、双方责任
1.甲方有专人负责沟通,并配合乙方,如期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资料,甲方并保证提供的资料质量达到制作所需的要求。
2.甲方按约定时间和金额,支付给乙方相关的设计和制作费用。
3.如果由于甲方变更已提交的剧本,变更双方需要确定的剧本的修改内容,变更要求过多造成乙方设计制作成本大大增加的,双方应重新商定项目完成日期,同时根据工作变更及返工情况商定费用的变更。
4.乙方不能单方面中途退出制作或借故要求加价,否则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和连带责任。
5.沟通联系说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诚信互赢的态度多支持对方工作。双方的沟通方式包括:交谈,电话,发邮件,等(其他沟通方式也可)和其他电子文件均可作为法律依据。
6.甲方承担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商务及公关费用,如需乙方配合甲方出面沟通的所产生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7.乙方在日前提交整片初稿,前完成修改。乙方如期向甲方交付本合同规定的成果文件,并保证文件质量符合使用要求。
8.乙方按制作要求,每完成一个阶段需提交甲方沟通确认。已确认的内容如需修改视工作量协商解决。
9.乙方协助甲方解决使用过程中项目的技术问题,并对使用人员进行基本培训。
六、合同事项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名后生效。
2.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时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得到对方的确认,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在补充条款中进行说明或签定补充协议。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项目成果文件,且甲方按合同规定付清乙方全部设计制作费后,本制作完成,保密协议永久有效。
七、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甲方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人(签字):签约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慨况:
1. 工程名称:
2. 交付设备及工程安装地点:
3.承揽方式和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书面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工程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
二、工程造价:
1.本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整个工程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和功能要求,以甲方书面审定的设计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单价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工程除外)。
三、工程付款方式:
1.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即( 元)。(大写: 整)。
2. 线缆敷设完毕,设备全部进场经甲方检验符合合同要求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即( 元)。(大写: 整)。
3.工程完工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双方在(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算,在办理完结算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即( 元)(大写: 整)。
4.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即( 元)(大写: 整)。
5.乙方必须提供当期工程款同等金额的工程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付或者缓付工程款。
四、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 )日内组织施工人员及相关设备进场,整个施工及安装调试工期为( )天,从甲方支付首期工程款之日起计算。
2.在履约过程中,由于甲方单方面变更原有设计方案所影响的工期由甲方负责,由于不可抗拒因素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五 、供货及安装
1.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以及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使用的材料必须先提供样品和质检证书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
六、售后维修:
1.本工程设备保修期为 壹 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设备出现的质量问题或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维修,遇到特殊情况如设备反厂维修的维修时间相应推迟,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保修期届满后,乙方应对甲方提供优惠的有偿维护。
3.保修期内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在保修期内不属于保修范围: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自行拆卸改换设备任何部件(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七、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审核并批准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两日内完成,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甲方应委派 姓名: 电话: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对设备进行验收。
5.工程完工后,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验收申请后,应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如超过5个工作日未安排工作人员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乙方按本合同确定的时间进场施工,并按工期要求完工。
3.乙方应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4. 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设备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材料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5. 乙方应对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6. 乙方应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装修、设备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7. 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规定付款,每延迟一日,以按未付款项的5%计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逾期10日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除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天灾等)外,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终止的,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4、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返工、停工、人员设备调迁、设备材料积压的实际损失。
5、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有关设备,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九、其他事宜: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在明确责任后3天内付清。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双方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双方签订认可的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届满结清余款后失效。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