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同(通用13篇)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年度的财务顾问。具体事项约定如下:
一、双方的责任
甲方的责任是:
(1)在每月日做出财务报表(草表),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会计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
(2)在乙方的指导下正确编制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
(3)对乙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重视,并作出相应的整改。
乙方的责任是:
(1)指派具有工作胜任能力的专业人员担任甲方的财务顾问,在每月日后走访甲方并对其财务工作进行指导。
(2)财务顾问对甲方的财务报表(草表)进行审核,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指导甲方财务人员正确编制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
(3)向甲方及时通报最新财经政策,协助甲方财务人员正确理解和掌握这些政策。
二、双方的义务
甲方的义务是:
(1)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合作。
(2)按照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顾问费。
乙方的义务是:
(1)对在担任顾问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
(2)对在顾问工作过程中发现甲方管理环节的不足之处,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管理建议书。
(3)协助甲方协调财税,工商等经济管理部门的关系。
三、顾问费用及付费
顾问费用为每月人民币元,全年共计人民币元。本协议签订后,由甲方在顾问期内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鄂州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合同期限为三年,一年一签。本次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单位及工作内容
(一)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工作,具体任务或职责是:
(二)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基本职工作;在合同内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岗位执行的是标准工作日制。
(二)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或节假日加班。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每月按 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包干工资。
(二)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根据公益性岗位有关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市有关部门按先缴后补的办法,补贴乙方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单位应缴部分。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承担。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或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1)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2)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3)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管理制度的;
(4)有违法行为的。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电话:
邮编:
乙方(顾问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医药投资咨询服务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服务项目
由顾问方提供:
1、可行性论证
2、技术预测
3、专题技术调查
4、分析评价报告
5、投资分析报告
6、其它咨询项目
第二条、双方的义务
委托方的义务:
1、阐明咨询的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
2、按期接受顾问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顾问方的义务:
1、利用自己的技术知识,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委托方的问题;
2、提出的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金额按照工作量、技术难度、完成时间等因素由双方商定,签署合同后,顾问方将提供一份咨询方案大纲,委托方确认后,即需支付不少于合同金额30%的定金。
2、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顾问方在收到委托方合同金额(除定金外的)剩余款项后将咨询合同约定的所有数据、资料、咨询报告等提交给委托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1、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所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付的报酬应当如数支付。
2、技术咨询合同的顾问方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所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3、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按照顾问方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委托方承担。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管理咨询服务委托方):
乙方(管理咨询服务提供方):
甲方因企业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就甲方提供全程咨询: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有关咨询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合作关系: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所属并地处(甲方项目)的全程工作提供管理与策划咨询,由乙方组织相关咨询人力负责为该项目的全程筹备提供全套方案的设计与策划,并协助和指导甲方执行全程工作。
第二条:合作时间与咨询服务期限:
全部咨询合作时间为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合同期满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委托管理,双方商议后另行签订。
第三条:工作开展方式:
一、甲方应指派项目专员协助乙方开展工作,除甲方法人代表外,主要由项目专员负责甲乙方之间的沟通、联络和咨询方案的组织执行。项目专员由甲方出具委托书以书面形式指定(可以变更),并将委托书原件提供给乙方做为法律文件。
二、全部咨询与策划工作以乙方为主导,并与甲方协作进行;而咨询及策划方案的组织执行工作则以甲方为主导,乙方提供适当的协助。
三、乙方的咨询服务工作分为文案咨询和口头咨询。文案咨询工作以“咨询方案书”做为工作成果体现方式;口头咨询根据需要开展,亦计为咨询服务成果。
四、乙方主要安排咨询人力和时间开展相关咨询工作,并按需要安排驻地(甲方所在地)开展工作;乙方规划设计的重大经营管理方案应与甲方共同审议,审议后由甲方组织实施,乙方督导和协作执行。
第四条:乙方管理咨询的工作职责:
一、充当甲方的参谋顾问,受甲方委托对“”的全程筹备,进行科学务实的方案设计和策划、提供相关管理和业务操作技术,建立完善的管理模式和管理制度,促进其后续日常经营管理的稳定、高效运行。
二、乙方规定设计的咨询方案应与甲方共同审议,由甲方签字确认后组织执行。
三、协助和指导甲方执行策划咨询方案。
四、廉政奉公,敬业爱岗,团结甲方工作伙伴,维护甲方的各项利益。
第五条: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如下咨询服务及相关工作(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同安排):
一、战略规划设计(经营定位和方针的设计,管理模式及服务功能和特色的确立;经营理念、竞争策略;等)。管理咨询—用心服务
二、市场调研和竞争应对策划。
三、卖场布局的规划、设计;卖场功能、服务项目的确立;
四、企业标准化与制度化经营管理体系的建立(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管理手册的设计)。
五、门店组织系统设计(部门设置,权责分工等)。
六、人力配置、人员招募及培训。门店员工(各级管理者、普工)的强化培训,全面提高经营管理素质和业务技能。
七、有关商品采购与招商方案策划与执行。
八、有关商品组合的设计与配置方案;商品陈列设计。
九、企业形象设计,品牌建设与宣传推广策划(广告宣传;品牌传播);促销活动的组织策划。
十、乙方为甲方设计指定的所有管理手册和资料均应完整的留给甲方。
第六条:管理咨询报酬标准及支付办法:总报酬结构及标准:(先付后做)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管理咨询基本报酬为元即整。
一、报酬支付方式:
自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咨询费订金元,即整:人员入驻后1日内支付第一个半月剩余款项元,其他款项按半月咨询费提前分次支付,预留元等合同结束前支付,但必须在到期前日支付。
二、甲方应按时且足额支付乙方报酬,报酬币种为人民币,乙方只开具普通收据。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咨询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审议。甲方拥有对乙方咨询时提出的策划方案的决策权和执行权。乙方有义务充分与甲方沟通,协助甲方决策。乙方具有策划设计方案的拟定权和执行工作的参议权。
二、甲方有对乙方工作的知情权,即甲方方可以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及进展进行了解、征询,对乙方的工作若有异议应当即指出并协商一致(不指出即视为满意),但甲方不得过分干涉扰乱和刁难乙方的工作而影响其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三、甲方拥有对自身所属财力、物力、和人力的所有权和监管权,乙方应充分尊重和协助管理上述资源。
四、甲方应为乙方创造充分的人力、物理、财力及内部管理支持等相关开展工作的良好内部条件,支持乙方投入到甲方开业筹备的策划设计和管理咨询跟踪服务等工作中,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善上述条件,而由于甲方改善上述条件不够而影响实际工作开展及成效的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应充分尊重乙方的劳动(及其成果),尊重(及其团队)的人格,并为乙方(及其团队成员)提供工作期间的安全保障及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
六、乙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咨询人员组合和工作任务、时间进行自主调整乙方入驻人员的编制为商场改造前15日内人,改造开业后人以上,开业改造日期暂定年月管理咨询—用心服务日。
七、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如办公室、办公设备、通讯条件等)和生活条件(如伙食、住宿):乙方因开展甲方项目的相关工作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等)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有义务对自己已经了解到的所有有关甲方的经营管理信息对外保密,永不泄漏。
九、如果甲方变更管理咨询内容或时间而导致费用增加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增加的费用。
十、如果甲方不能及时确认和执行乙方提交的有关项目文件和咨询方案而影响项目进度及成效的,乙方不承认相关责任。
十一、遇到不可抗力、或其他甲方原因严重影响开业筹备或导致甲方停业而影响本合同不能顺利执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商重新调整本合同已经约定的相关事项并增加费用,甲方应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共同协商一直,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十二、在双方合作期间由乙方项目负责人担任并执行该项目甲方的常务副总经理管理权限。乙方根据运作需要组成2人的醒目组驻现场工作,执行甲方的策划总监、营运总监等管理权限,并对甲方任命的该岗位助理人员进行一对一岗位技能培训。乙方有权对派驻的人员视招商及后期运营管理情况及工作进度的需要随时进行替换,甲方不得敢于,甲方必须全力支持、配合乙方的工作。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一、在乙方恶意严重损害甲方利益且证据确凿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在另一方劝阻无效的情况下该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追加赔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方式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若乙方违约则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支付协议报酬总额的%做为违约金,发生合同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由甲方所在地直属管辖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与变更及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并以补充协议规定。
第十一条:合同一式两份(每份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限,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诚信合作是一切事业发展的基础,外部智力是企业进步的源泉。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甲方愿意聘请乙方为特邀管理顾问,乙方愿按本协议内容与甲方合作。
一、合作方式
特邀管理顾问采取兼职、不坐班的工作方式,公司建立特邀管理顾问档案库和通讯录,并正式颁发聘书,与特邀管理顾问采取电话沟通和不定期组织联谊沙龙活动的方式保持相互之间的联系。甲、乙双方是松散与紧密结合的合作关系。
二、合作内容
1.公司在日常业务中,根据业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结合特邀管理顾问的业务专长情况,邀请适合的特邀管理顾问参加公司业务的顾问工作或具体业务。
2.乙方在日常工作中如有需要,可以公司的名义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络和操作,公司给予必要的身份证明,如需要,公司也可配备相应的助理人员协助完成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的业务专长,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帮助乙方优势项目的推介工作,并可代为组织针对其专长由其本人主持的研讨会和培训班等工作,帮助乙方进一步提升个人的社会形象。
4.乙方的个人著作撰文等,应其个人要求,甲方可与个人合作发行推介工作,并可在公司内部刊物中刊登。
5.邀请乙方出席甲方组织的各种讲座、研讨会、培训班、聚会和业务沙龙等各种社会活动,邀请乙方参加公司不定期组织的联谊活动,公司免费为大家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
6.甲方定期给乙方寄送刊物,乙方应定期将自己操作的成功案例及管理方面的.文章与公司进行交流,公司在征得专家本人同意后,可在中刊登。乙方免费享受甲方管理咨询网络个人会员的待遇。
三、合作费用
1.甲方与乙方之间属于非雇佣关系,甲方不支付给乙方固定的薪金报酬,也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2.对于甲、乙双方共同操作完成的项目,双方在互惠互利、平等的原则下进行协商分配收入。
3.对于乙方牵线介绍、由公司主持完成的项目,包括咨询项目,验资、审计、评估等会计师事务所的传统业务,甲方给予乙方不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提成。 甲、乙双方之间在开诚布公、真诚相待的基础上自愿协作,不可损害对方利益和形象。 乙方认为不适合对外宣传的,甲方负责保密的工作。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的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提供管理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如下:
1.组织结构咨询:含总部和各子公司
2.制度、流程咨询:梳理、撰写制度和流程,详见《体系文件清单》
乙方应当对甲方企业所处的内外部环境进行深入的访谈、调研,客观中立地审视,提出有前瞻性和建设性的基础建设变革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方案,从而强化高、中和基层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技能以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二条服务期间
1.本协议约定的咨询服务期间自年2月至年5月底(共计4个月)止。
2.集中咨询时间(包括企业调研诊断、项目方案规划设计、项目推动实施和项目运行)乙方咨询顾问应保证其中4月和5月有20天在甲方所在单位办公,若不足应顺延补足。甲方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咨询顾问协商调整工作时间。
3.除集中咨询期间外,乙方咨询顾问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传真、信件以及其他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定时服务,具体服务时间和方式由咨询顾问与甲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 咨询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协议约定的专业咨询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肆万元整),甲方于年3月5日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壹万元整),剩余款项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至乙方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专业咨询项目费用从签约之日起计算,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即支付前期咨询费用元,从咨询服务期的第二个月起,应于每月31号前向乙方支付元整,直至本合同履行届满或者终止。
3.咨询顾问服务期间,甲方提供食宿、往来车费实行实报实销。
第四条 咨询项目工作要求
1.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进行,甲方应确定1位主要联系人,负责甲方和乙方咨询顾问进行项目日常工作的接洽与沟通。
2.乙方咨询顾问在甲方所在地的工作期间,甲方应提供完善的办公条件,(可上网)、1台打印机和足够的办公用纸。
3.甲方应给予乙方咨询顾问适当的授权,即乙方咨询顾问对认为与本项目有关的企业资料有知晓的权力,并可要求甲方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如甲方无法提供部分资料,应与乙方进行沟通,协商解决的办法。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
4.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二) 甲方的权利义务
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第六条 合同的终止
1.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协商终止合同。
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方案与约定的有较大差距,而乙方拒绝按照甲方意见做出修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合同因以上原因而终止的,对于乙方提交的方案,甲方应支付相应阶段的.咨询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应向乙方支付每日万分之六的违约金。逾期一个月,乙方除可终止合同,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对于逾期期间内乙方所提交的经甲方签字认可的方案,甲方应支付咨询费。
2.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时完成工作超过1个月,甲方除可以终止合同、收回已付的尚未完成工作的费用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总费用10%的违约金。
4.乙方将在甲方了解到的有关情况、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材料及本项目方案泄露给第三人,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乙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3.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并达成书面的补充协议。
4.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委托方(下称甲方)委托受托方(下称乙方)承担 消防站建设项目 的咨询服务。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循。
一、委托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定、要求对上述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二、时间
20xx年11月20日~12月20日
三、 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要的资料。
2. 按时间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3.项目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咨询项目。(特殊情况除外)
2.乙方应在咨询服务中坚持公正、客观、科学的服务原则。
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4. 乙方负责评审后可研报告的修改。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合同金额:
支付方式: 提交报告时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开始生效。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执行所承担的义务,对方都有权利提出异议。或经双方确认后,可终止合同,但任何一方不能自行终止合同。
六、违约责任
若因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义务而造成自身的损失,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而甲方上述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若因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义务而造成自身的.损失,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而乙方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七、争议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一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
方向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的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提供管理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如下:
一、人事咨询
1、数量并编制企业的组织架构;
2、根据新组织架构确定企业的定岗、定编;
3、简历岗位职责模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岗位职责的编制及修订;
4、定制人力资源的主要管理流程;
5、定制人事管理相关制度;
6、编制企业薪酬福利管理体系;
7、设计持续不断满足员工能力素质提升的培训体系。
二、其他咨询
1、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企业提出一些新的营销策略;
2、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企业审核部分合同。
2、服务期间及费用
1、委托服务期间自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0月30日止。
2、本协议约定的咨询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伍拾陆万元整),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
3、上述的付款方式均为电汇/支票/转账。
4、在甲方付款前日,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认证成功后工作日内安排付款事宜。
开票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5、乙方帐户信息:
帐户名:
开户行:
帐号:
3、双方的基本义务
一、甲方的基本义务
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二、乙方的基本义务
1、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
4、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4、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书在签约并付费后生效。
2、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4、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名称: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委托方(下称甲方)委托受托方(下称乙方)承担 消防站建设项目 的咨询服务。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循。
一、委托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定、要求对上述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二、时间
20xx年11月20日~12月20日
三、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要的资料。
2.按时间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3.项目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咨询项目。(特殊情况除外)
2.乙方应在咨询服务中坚持公正、客观、科学的服务原则。
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4.乙方负责评审后可研报告的修改。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合同金额:
支付方式: 提交报告时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开始生效。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执行所承担的义务,对方都有权利提出异议。或经双方确认后,可终止合同,但任何一方不能自行终止合同。
六、违约责任
若因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义务而造成自身的损失,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而甲方上述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若因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义务而造成自身的损失,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而乙方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七、争议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一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户名: 户名
账号: 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操作流程、付款方式:
甲方提供的
可以直接在相关部门备案,采用结算方式即的使用费。
一、乙方选择光纤类型为,统一资费为年大写:。
二、当乙方确认选择联通光纤,填好申请表(盖公章),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并缴交第一季度的费用为:元,大写:元。
三、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资料及首期款后,上报司勘察线路,并在三至七个工作日内
回复乙方是否有资源,个工作日能完装完成。若因司资源问题无法安装,首期款全额退还。
四、 司工程安装完毕以后,给予乙方七个工作日测试,乙方需在此测试日之内将余
款付清。金额为:元。第八个工作日开始计费。
五、
六、若因线路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请拨打:申报故障。甲方负责协助光纤的安装、流控接入调试,制度相关策略,保障乙方线路方案使用最优
最大化,保证乙方的正常运营,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违约责任
1、协议签定后,乙方应按照本协议及时付款,否则甲方按每日10%的滞纳金。若无故超过日仍不能结清光纤使用费,甲方有权停止光纤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甲方调测完毕以后,乙方不得私自拆换与调换线路及硬件,否则造成的网络事故甲方不负责。
3、甲方(代表)服务人员服务完毕后,须得到乙方对服务情况的检查。
4、甲方接到乙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互联网等方式提出光纤线路故障的服务请求后,必须在24小时内给出响应并提供服务。
5、甲方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持热线电话,保证乙方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得到有关技术支持,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5:30。
服务热线:投诉电话:
6、乙方负责提供网络结构、线路接入、网络环境数据。
7、甲方在施工的过程中会给予乙方参加培训技术人员的指导与支持,乙方必须严格用心学习相关知识,学习培训期间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任何工作。
8、无论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均视为乙方自动放弃享受服务的权利,并且甲方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技术支持。
9、乙方在应用过程中出现异常,务必做好详细记录,便于甲方迅速作出诊断,及时解决故障,并配合甲方服务人员做好维护档案。
10、甲方不承担因乙方人员进行非法操作、感染病毒、硬件出现故障等导致的数据混乱、丢失以及不能正常使用软件所造成的损失。
(非法操作特指:
A、非正常退出软件。
B、感染病毒。
C、非操作人员使用软件。
D、其它非正常使用软件或电脑。
E、未安相关规定接入不安全的线路)
1、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出的协议规定之外的不合理服务请求。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协议内容,签约双方均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遇法律认可不可抗拒力原因,造成协议条款不能正常执行,不能视为违约。
九、如遇争议,双方经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依法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代表:
日期:
电话:
日期: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项目的技术咨询(该项目属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地点)履行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三、委托人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时间)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其他: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验收,评价方法:
咨询报告达到了本合同第一项所列要求,采用方式验收,由人出具技术咨询验收证明,评价方法: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咨询经费):元。
受托人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的经费为元,由人负担.(此项经费如包含在咨询经费中则不再单列)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元,时间:
②分期支付:元,时间:元,时间:
③其他方式: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其他(含中介人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项目名称: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委托方(下称甲方)委托受托方(下称乙方)承担 消防站建设项目 的咨询服务。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循。
一、委托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定、要求对上述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二、时间
20xx年11月20日~12月20日
三、 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要的资料。
2。 按时间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3。项目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咨询项目。(特殊情况除外)
2。乙方应在咨询服务中坚持公正、客观、科学的服务原则。
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4。 乙方负责评审后可研报告的修改。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合同金额:
支付方式: 提交报告时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开始生效。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执行所承担的义务,对方都有权利提出异议。或经双方确认后,可终止合同,但任何一方不能自行终止合同。
六、违约责任
若因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义务而造成自身的损失,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而甲方上述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若因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义务而造成自身的损失,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而乙方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七、争议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一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户名: 户名
账号: 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
日期: 日期:
承运人:
包机人:
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运人作为包机人指定的包机及相关服务的承接单位,为包机人提供有偿的包机及相关服务。双方应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同等条件下,承运人应优先为包机人提供服务。
第二章付款与对账
第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确认的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包机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向承运人支付包机预存款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大写圆整)。逾期未完成付款,则视为包机人违约,合同终止。
第四条使用美金支付预存款的客户,按合同生效之日固定汇率进行人民币换算。直至合同终止之日,根据余款结算方式(详见附件二)完成结算后,以合同生效之日固定汇率换算回美金,退还客户。
第五条包机人在合同到期时,未能使用完的预存款,按承运人余款结算方式中的余款结算方法结算。
第六条包机人预定飞行时,需另行与承运人签订预存款大客户包机服务对账单,执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服务内容和价格原则。包机款根据每次飞行的包机对账单在包机人支付的预存款中扣除。预存款大客户包机服务对账单及其传真件具备与本合同相同之法律效力。
第七条客户每次飞行前,需保证其预存款余额足够支付该次飞行的包机款。如不足,需先续存预存款,不允许欠款飞行。
第八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客户可续存预存款,续存不限定金额。续存后,客户仍享受原合同中签订的优惠条款。当客户预存款余额为零或欠款时,客户需在10个工作日内续存预存款,以保证预存款大于零,否则该大客户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章包机收费内容与标准
第九条包机收费
包机收费由飞行小时费、常规附加费、特殊附加费构成:
(一)飞行小时费
(1)任务小时费和调机小时费:承运人按双方约定优惠价格为包机人提供包机服务(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三);
(2)包机人合同有效期内,如承运人新增机型,则包机人按承运人新机型对应价格政策计价;
(3)包机人合同有效期内,因承运人下调其价格,使包机人享受的大客户价格高于承运人对应的适时大客户价格时,则包机人可使用承运人对应的大客户价格计价;如承运人上调其大客户价格,则包机人享受的优惠价格不变;
(4)包机人合同有效期内,如承运人增加各机型基地设置,则包机人可按照承运人适时的基地计价;如承运人减少各机型基地设置,则包机人享有的基地数量保持不变。
(二)特殊附加费
航段变更费、时刻变更费、额外机组费、加急费、特殊机场费,根据包机人实际发生费用情况收取。
(三)其他费用
如通讯费、除冰费、机库使用费、特殊餐食费、氧气瓶费用等,根据包机人实际发生费用情况收取。
第四章包机服务预定与执行
第十条包机人与承运人签订包机合同后,可享受承运人提供的标准服务;如包机人需承运人提供额外服务,则包机人应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向承运人付费(详见“规定”)。
第十一条包机人在预定包机时应遵守民航及空管单位的相关规定,以及各国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详见“规定”)。
第十二条包机人在预定国际包机时,应符合对应航线的申请时限规定,如不符合航线申请时限而包机人坚持申请,应先签订并履行国际航线申请协议(详见“规定”)。
第十三条双方指定责任人负责处理由包机产生的相关事宜,原则上仅由双方指定的责任人就包机相关事宜进行联络。
第五章包机服务合同的变更、中止、解除
第十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条款不得变更。
第十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其中一方要求中止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以下情形时,任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提出合同解除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一)未经承运人同意,包机人将飞机转租;
(二)包机人或承运人将本合同涉及的服务、价格、旅客资料或其他内容向外泄漏;
(三)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民航有关政策调整,或发生其他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双方不能就合同变更取得一致意见,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实际履行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民航有关政策;
第六章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在承运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合同中未涉及的条款以《包机运输规定-SMD-P-2003-00001》(以下简称“规定”)中规定的内容为准,《规定》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其原件或传真件与本合同内容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及《规定》未提及的其它事项,按国家与民航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或因此合同产生争议的,在承运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因包机人原因造成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运人免责。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条承运人免费赠送包机乘客每人每航段价值人民币200万元的保险(详见规定)。若包机人提出额外增加保险额度,承运人可协助办理,但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包机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一条免费赠送保险注意事项
包机方需在航班起飞前1个工作日16:00之前,按承运方及保险公司要求,提供旅客详细信息,以便承运方为包机旅客申请办理保险。如因包机方逾期未提供旅客详细信息或起飞前增加或者变更旅客名单,承运方将不承诺提供免费赠送保险,且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由包机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乘机人出入境携带行李物品应严格遵照相关法律规定,尤其是进境时应严格遵守海关验放标准,详细内容请参照《规定》第十七章第九十七条。
第二十三条包机人在使用包机服务时,应遵守相应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及相应机场的规定,由于包机人或旅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造成的不良后果,承运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包机人和承运人各执一份,合同和附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此预存款计费折扣按照20年500万级别优惠折扣来计算,即按照散客任务飞行单价的9、5折来计算。
承运人账户信息
人民币款项:(¥)
北京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美金款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