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劳动合同【优秀12篇】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短期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之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员工手册办理之。
二、乙方这职务或工种为。
三、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1甲方公司总部;
2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3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4应出差服务之场所。
四、乙方之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之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五、乙方之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五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六、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七、甲方按国安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
八、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每月元人民币。
九、乙方在医疗费用报销和劳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员工一半的待遇。
十、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次月5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十一、甲方对乙方奖励,分为嘉奖、记功、晋级、评为先进生产者和劳动模范等5种。甲方对乙方之惩处,分为警告、记过、降级、辞退、除名等5种。以上奖励及惩处事由和办法,依员工手册办理之。奖励及惩处记录列为甲方考核乙方之依据之一。
十二、甲方因业务萎缩或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工作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1个月通知乙,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1个月的工资。
十三、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1个月工资。
十四、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年月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保持持续有效。
十七、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市劳动局为第一仲裁机关。
订立合同书人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同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
性质:地址:
乙方(劳动者)性别年龄
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签 约 须 知
1、 甲方招用乙方时应查验乙方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与原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及甲方聘用的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2、 按照国家就业准入制度的规定,甲方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公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3、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限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相关文件。
5、 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无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6、 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不能协商约定。
7、 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合同第十一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权利义务,保密期限,违约责任以及竞业限制条款等签订保密协议。
8、 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文本,以明确其权利、义务。
9、 乙方委托甲方进行劳动合同鉴证。
10、 劳动合同的效力,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一、 劳动合同期限
(一)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期限:
1、 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2、 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
3、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为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
(二) 试用期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二、 工作内容
1、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工作岗位;
2、 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 乙方应当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2、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工时制度,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的,甲方应当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3、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以及未成年工,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四、 劳动报酬
1、 试用期内,乙方的月工资报酬为元;
2、 试用期满,乙方的月工资报酬为元;
3、 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后,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核发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补贴。
五、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 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有义务遵守;
2、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工作操作规程。
六、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1、 双方协商一致的;
2、 甲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 甲方不能安排乙方工作岗位,双方继续保留劳动关系的;
4、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法律法规已修改,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5、 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拒、不可预见的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 劳动合同的终止
1、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 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一方不同意续签,另一方不得强迫;
3、 劳动合同期满后,由于甲方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签劳动合同,甲方应及时与乙方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签手续;
4、 乙方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甲方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八、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 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即行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 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双方不能就岗位调整达成一致意见的。
(四)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 乙方应征入伍的;
5、 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nb
sp;通知甲方。
(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 乙方因履行国家法定义务,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
5、 经劳动行政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九、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 赔偿经济损失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 甲方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
2、 由于甲方制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无效的;
3、 甲方未给乙方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
4、 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给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 乙方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 支付违约金
1、 双方可以在对等、合理、合法的基础上约定违约金;
2、 支付违约金仅以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为条件,而不论是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3、 计算方法:
十、 经济补偿金
(一) 下列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一)项,主动提出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
2、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三)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
(二) 下列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 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
2、 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五)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 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六)项1款解除劳动合同的;
4、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二)项解除劳动合同的;
5、 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乙方工作单位而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
十一、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1、 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保护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
2、 有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的,甲方应当支付乙方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3、 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归还甲方的保密资料。
十二、劳动争议的解决办法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附则
(一) 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条款与劳动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照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二) 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由甲方到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后双方各执一份;
(三) 本劳动合同共7页,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 鉴证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
根据《》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元/月执行。
(二)甲方每月应向乙方发放价值元上网卡,或等值上网工作卡。
(三)甲方根据网吧的经营状况和乙方表现调整乙方工资。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不得拖欠。
(五)国家法定节假日,乙方工资倍领取,并享受甲方提供的福利用品(或者可以协商进行等价值的物质补偿,须征求乙方意见同意方可)。
(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日三餐并提供住宿。
四、劳动保护和安全协议
(一)甲方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三)乙方为保护网吧及顾客财产人身安全因工负伤,甲方应负担全部医疗费用。
(四)乙方在非工作时间所发生的任何意外人身伤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网吧管理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六、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的;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3、甲方以其它不正当的理由拖延时间或者阻挠不予同意解除合同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的岗位和发展机会。
(四)乙方无故解除本合同的,不得领取当月工资。
(五)正常解除合同情况下,甲方须按照本合同规定付给乙方工资等费用,不得拖欠。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发包方(简称甲方): (业主)
联络方式:
承包方(简称乙方): (施工工程队负责人)
身份证:
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
家庭固定电话: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装潢施工地点:
2. 住房结构:钢筋混凝土;房型3房2厅1套,建筑面积约152平方米。
3. 承包方式: 清包工 。
4. 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储藏室、家具打造,清洁工程,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关于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
5. 总价款:¥约13,000元(包括清洁费和搬运费),大写(人民币):壹万叁千元整。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如甲方决定对该房屋初定装修工程项目进行变更,包含增加或删减,该总价款不做变更。
6. 工期:自年11月25日开工,至年1月25日竣工,工期约60天( 以上规定工期为指导工期,为保证施工质量,原则上不少于以上工期,也不应超过工期15天。如遇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等问题,则相应顺延竣工日期)。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如延长工期后遇春节假期,甲方允许乙方春节期间停工7至12天)。
第二条 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
1. 乙方(即 )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 )提出赔偿。
2. 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 乙方负责人 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 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2.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 乙方必须负责进行材料的搬运上楼工作。
4. 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 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5. 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本工程由甲方聘请设计师进行设计,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及特别要求(具体内容见参见设计施工图纸)。乙方负责按有关行业规定进行施工。
3.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5.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6. 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如橱柜防火门,台面,ppr水管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7. 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8. 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见附件三《工程竣工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9. 工程保修期三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工程。
第五条 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 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见上述第三条)及与乙方协商,且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见附件一),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 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 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如下: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协议签订完毕,正式开工十日内 10% 1300元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10% 1300元
完成木工、瓷砖铺贴等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 20% 2600元
完成粉刷和油漆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 20% 2600元
完成安装,清洁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 10% 1300元
竣工验收,甲方验收通过当天 20% 2600元
保修尾款,甲方入住后3月内 10% 1300元
合计 100%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于《工程付款确认单》签确认(见附件四)。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当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现场交底。
(2)全权负责协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更换人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50元违约金。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 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 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
—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条 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1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1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协议附件
附件一: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
附件二:设计施工图纸及要求
附件三:工程竣工验收单
附件四:工程付款确认单
甲方(签):
乙方(签):
住 址:
住 址: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地点:上海
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发包方(简称甲方): (业主)
联络方式:
承包方(简称乙方): (施工工程队负责人)
身份证:
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
家庭固定电话: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装潢施工地点:
2. 住房结构:钢筋混凝土;房型3房2厅1套,建筑面积约152平方米。
3. 承包方式: 清包工 。
4. 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储藏室、家具打造,清洁工程,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关于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
5. 总价款:¥约13,000元(包括清洁费和搬运费),大写(人民币):壹万叁千元整。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如甲方决定对该房屋初定装修工程项目进行变更,包含增加或删减,该总价款不做变更。
6. 工期:自年11月25日开工,至年1月25日竣工,工期约60天( 以上规定工期为指导工期,为保证施工质量,原则上不少于以上工期,也不应超过工期15天。如遇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等问题,则相应顺延竣工日期)。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如延长工期后遇春节假期,甲方允许乙方春节期间停工7至12天)。
第二条 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
1. 乙方(即 )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 )提出赔偿。
2. 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 乙方负责人 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 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2.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 乙方必须负责进行材料的搬运上楼工作。
4. 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 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5. 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本工程由甲方聘请设计师进行设计,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及特别要求(具体内容见参见设计施工图纸)。乙方负责按有关行业规定进行施工。
3.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5.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6. 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如橱柜防火门,台面,ppr水管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7. 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8. 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见附件三《工程竣工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9. 工程保修期三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工程。
第五条 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 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见上述第三条)及与乙方协商,且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见附件一),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 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 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如下: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协议签订完毕,正式开工十日内 10% 1300元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10% 1300元
完成木工、瓷砖铺贴等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 20% 2600元
完成粉刷和油漆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 20% 2600元
完成安装,清洁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 10% 1300元
竣工验收,甲方验收通过当天 20% 2600元
保修尾款,甲方入住后3月内 10% 1300元
合计 100%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于《工程付款确认单》签确认(见附件四)。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当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现场交底。
(2)全权负责协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更换人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50元违约金。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 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 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
—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条 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1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1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协议附件
附件一: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
附件二:设计施工图纸及要求
附件三:工程竣工验收单
附件四:工程付款确认单
甲方(签):
乙方(签):
住 址:
住 址: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地点:上海
发包方(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了更好的确保施工安全顺利的进行完成,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协商按下列第种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
2、工期施工日期自年月日,于年月日竣工。
3、本合同工程承包总造价为元,大写金。
第二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天甲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自乙方进行现场的前期工作和现场交底。
(2)为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有关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及垃圾处理工作。
第三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1)甲方要求合同约定的。工期是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期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2)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程工期。
(3)因乙方责任不能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正。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正。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延期供质,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直接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工程的验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关于签署本合同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储料款红程总造价的70%元的工程款(光人工不带料付30%,中期付40%)。工程全部完工,验收结算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余下的30%元的工程尾款。(在签定合同三日内或在规定期限内工程款没有到位的乙方有权停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设计变更
(1)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在变更前3-5天通知乙方,如乙方已经做成形后,甲方应支付其费用如甲方增加项目,如合同面上有的按相同价格往上加,没有按市场价格。
(2)乙方严格按甲方提提供的图纸施工,如甲方图纸有改动的应提前3-5天通知乙方,如不通知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拖欠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第七条:验收标准
甲方应在乙方完工一项,验收一项,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甲乙方须共同遵守并执行本合同每项条款,如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调解,若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3、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
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地点:省市路号。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的工作岗位为,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的工作岗位和工种。劳动合同范本大全。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社会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当地的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
第六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元;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九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公司装修或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法人代表家庭住所:
身份证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电话:
乙方家庭住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甲方的装饰工程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
1、 甲方有权监督装饰工程的现场管理及文明施工。
2、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质量进行抽检与检验。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材料进行封样及审核。
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不规范行为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二、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装饰工程项目,20xx年工程量不得低于万元,以后每年工程量在万元以上。
2、 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经装饰工程项目单位签章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工程报价及施工工艺说明,并向乙方进行交底,须双方签字认可。
3、 甲方负责按照本协议中规定的付款方式及时给乙方拨付工程款项。
三、乙方权利:
1、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交纳定金元作为履约保证,乙方提出终止合作时甲方应于当日全额退还给乙方此定金。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工程施工队与客户沟通,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协议及时拨付工程款,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乙方责任:
1、乙方派出人员须遵守合理的规章制度。
2、乙方所派出人员应能胜任施工中各个环节的相应工作任务。 身份证号:
3、乙方对所派出人员进行甲方企业文化的学习与教育。
4、 乙方应遵守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中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
五、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六、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 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或经业主单位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及其它情况的;(3)不可抗力;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业主单位原因或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七、 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按甲方与业主签署的相关协议及甲乙双方施工前认可的相关标准执行;
八、工程验收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2)隐蔽工程验收;(3)竣工验收。
九、工程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 违约责任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除按照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100元的罚息外,还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其它相应的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违约的,除按照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100元的罚息外,还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其它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协议终止
甲 、乙任何一方终止合作协议,须提前10天通知对方。合作协议终止时,甲方应于当日全额退还给乙方此前向甲方交纳的作为履约保证的定金。如甲方不能按期退还视为违约,除按日支付1‰的罚息外还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二、其它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它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甲、乙双方因本合作协议产生的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当地仲裁机构仲裁,仲裁不成的,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作期限:
自 年 月日, 至 年月日。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日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装饰合同法》和《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之规定,并依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施工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甲方商场专柜装修事宜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2、本工程为包工包料工程。装修面积为。范围即图纸上标明的所有项目。
4、工程期限:日起至日止为乙方施工期,甲方 年 月 日可进场
第二条、双方义务及权利
一、 甲方义务及权利
甲方有义务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办理前期的相关施工手续,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提供施工用电及其它需要协调的地方。 甲方有权监督施工进度及工期用料,用料不符或质量不达标甲方有权利要求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 乙方义务及权利
1、 严格按图施工,遵循施工原则,认真组织工程施工。 严格遵循施工现场劳动纪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有义务主动配合甲方的质量验收。因违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时竣工且又无违规行为,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如付款等)。
3、 装修完工后壹年时间内,只要所装修专柜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有无条件提供免费维修的义务(人为损坏除外)。
第三条、付款方式
经双方约定达成如下付款方式:
1、 工程总造价: 签订协议时预付款为工程总造价的`50%,即元人民币。
2、 成品货柜进场,经甲方初步确认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30%。即 元人民币。
3、 工程竣工、三天内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付清乙方工程总价款的20%, 即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违约,除采取补救措施达到合约标准外,另可按工程总造价的10%向对方索取损失赔偿费。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所引起的延误工期.甲方自负,并赔偿乙方的误工费。
第五条、其它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事实求是的原则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后起即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1)室,计平方米;
(2)阳台,计平方米;
(3)厨房,计平方米;
(4)卫生间,计平方米;
(5)厅,计平方米;
(6)过道,计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
4、委托方式:
5、工程总天数:
天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税金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工程质量验收,《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个月。
(2)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盖章):乙方(盖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XX建 筑 装 饰 协 会
联合监制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联系(通信)地址: 电话:① ② 手机: 承包方(乙方): 电话:① ②
公司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装工程施工特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建筑面积:
3、 室卫,为平层□,或错层□,或复试□, 或别墅□。(□为确定的内容,以√或×表示,下同。)
4、 承包方式。双方经商定采用下列第
① 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包全部□或部分□主材(以“甲方委托
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
② 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③ 其他方式: 。
5、 施工内容:(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单)。
6、 年日至月
7、 合同价款:竣工后, 据实符合结算□;合同价款包干□。
8、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30%工程款元;水电等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40%工程款元;家私、天花、厨卫等中间工程验收后支付28%工程款 元和追加工程款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付2%的尾款 元。
9、 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和工程款时,应认真核对乙方收款印鉴,取得乙方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或发票,除此以外的凭证,乙方不认可。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乙方自行设计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大写) 元。(此费用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予以减免□)。
第三条甲方工作
1、 若由甲方自行设计的,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图纸和施工说明, 并进行现场交底。
2、 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提交的工程报价单, 并分别签字认可。
3、 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归
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 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手续及支付相关费 用。
5、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 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合格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7、 参加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及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第四条乙方工作
1、 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法规和环境保护规 定。严格按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装修工程。
2、 若由乙方设计,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作施工说明 并进行现场交底。
3、 施工中不得拆改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拆改须由甲方到 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4、 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 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返修,费用自付。
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施工扰民问题及与四邻的关系。
6、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7、组织好工程质量的自检和甲、乙双方(第三方监理也参加)共同进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
第五条工程监理
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乙双方共同委托 先生对本工程进行监理。
第六条工期
1、 乙方应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 设计方案和停电、停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工期拖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 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一补偿乙方误工费。
3、 若甲方增加工程内容,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
第七条 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凡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质量标准须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工程变更
1、 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附装修工程变更单)。
2、 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
2. 居室规格:房型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施工预算清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
5.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10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定金;当材料进场,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费、材料费 。剩余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结算(即: 。(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2. 乙方责任
1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20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工程责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工程期限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4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首付,第二次付元。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8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10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20xx年x月x日